经济法视野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2016-03-16 05:35
环球市场 2016年21期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保险社会保障

刘 洋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经济法视野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刘 洋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农民工作为我国从业人员中的重要人群,改革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主要存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合同法律等方面的缺失。因此,需要从立法的角度出发,降低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风险,提升农民工的社会地位,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提高农民工的幸福感。在经济法的视野下,通过公平竞争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及有序竞争理念促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经济法角度

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思路首先是明确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取向。社会保障法是基于公平的社会安全的价值取向,解决某些特殊社会群体的生活困难或提高生活质量而发生的经济互助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应秉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这与传统经济学所提倡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念有着本质的不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旨在通过立法体系和经济手段,使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更加趋于公平合理,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通过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搭建一整套完善的社会福利设施与服务体系,促进形成合理的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公平的分配机制。

1 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缺失

1.1 农民工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缺失

由于我国现存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刚开始设立的时候并没有充分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群体完全考虑在内,所以,直至现在,我国的社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根本就不将农民工这一群体包括在内,这是一个严重的缺口,在其他几个险种上面,由于农民工因其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其是一个流动性非常大的群体,而我国目前的险种当中,只有养老保险能够进行跨区域的流动,其他的险种,只要农民工一移动,那么以前所缴纳的费用都归零,这对农民工自身是非常不公平的。

1.2 制度体系从属性问题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少清晰的理念和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服务于经济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总目标,缺少对农民工群体整体认知基础上的制度考量。这一特征与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渐进式的制度变迁密不可分,降低了中国城市化的风险和劳动力成本,避免了一些国家曾经出现过的“城市贫民窟”。通过释放制度红利,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发展模式逐渐转变,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边缘化的状况引发了“民工荒”、“招工难”等问题,说明必须改变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属性的特征。将促进就业、教育公平、增强认同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参与机会与能力以消除社会排斥、实现社会整合。

2 提升经济法理念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2.1 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可持续发展理念就是促进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达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的目的。而经济法作为调整与有效干预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最基本的一般性法律,通过指定一系列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制度,对于调整资源的合理配置,营造良好且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而农民工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成员,通过经济立法,为其社会保障提供良好的法律后盾,保障其就业、养老、医疗的方面的合法权益,既符合经济法的理论宗旨,同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2 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应该加强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当前,农民工作为社会发展中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不良的损害,并且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从经济法的角度出发,建立完整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加强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制度的关注,科学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现阶段的农民工社会失业保险制度不健全,对此,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将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纳人社会保险的范畴中,改善除养老保险制度的其他社会保险制度。

2.3 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

首先,我国亟需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参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由各省的劳动保障部门因时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起码也要实现县级统筹。其次,改革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特点,打破统一的缴费模式,建立区别对待、类别管理、分别参保的缴费模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合同的农民工享受与其他城镇职工同样的参保待遇;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农民工则灵活对待,其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降低缴费标准,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参保待遇。

2.4 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法保障制度

首先,依法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欠薪保障制度,加大对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还应建立农民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不仅能够保护农民工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增强农民工抵御不法用工企业盘剥工资的风险之能力。其次,政府应审查和监督企业是否存在对农民工不合理的就业限制,杜绝就业歧视,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就业环境。

综上所述,经济法视野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需要从经济法律制度着手,建立一整套适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同时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实施方面,政府与企业应当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缴纳提供一定的帮助,减轻农民工的经济压力,提高其幸福度,营造有序、公平且合理的经济竞争环境,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健全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1] 张士红.刍议经济法视野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J].长江丛刊,2016,13:95+97.

[2] 郝慧君.论农民工权益的经济法保护[D].山西财经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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