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波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思政教学部,安徽 合肥 231131)
吕大临礼学思想初探
姜波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思政教学部,安徽 合肥231131)
[摘要]吕大临是关洛之间的重要人物,其“通六经,尤邃于礼”,他的礼学思想继承并发展了张载“以礼为教”的思想。吕大临的礼学思想以“理义之同然”和“人心之所同然”为内在理据,推演出“人之异于禽兽者”的原因在于“礼之义”而非“礼之文”。从理之外在功用来看,一方面人要通过修身而克服“私欲”,最终获得“中道”即仁的境界;另一方面礼对于维持社会稳定和治国理政也有重要的作用,它对于关中地区质朴民风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吕大临;礼;理义;修身;治国
吕大临是宋明理学中身份非常特殊的人物,这是由他先后师承于张载和二程的学术生涯决定的,其“博及群书,妙达义理”[1](P1032)的治学精神受到张、程的共同赞赏,他的治学思想在传承关、洛二学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吕大临的学术生涯分为两个阶段,但是其“通六经,尤邃于礼”[2](P10848)的礼学则是继承了张载“遵礼贵德”“以礼为教”的思想。当然,礼学在吕大临的整个思想中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关中地区民情朴实,民则以礼修身,这都是受张载、吕氏之礼学思想所影响,不仅如此,吕大临还在此基础之上制定了《吕氏乡约》,以此来将礼仪规范学普遍于关中地区。前辈学者往往注重于对张载礼学思想的研究,而忽视了兼有关洛学统的吕大临礼学思想,由上可知,吕大临的礼学思想对关中地区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所以对吕大临礼学思想及其影响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一、礼之内在理据
礼在维护社会上下有序、和谐安定时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吕大临极其重视礼仪规范。在吕大临那里,礼作为社会的“应然”所必须遵从的秩序,也是“理义”之自然流露。因为作为尧舜等“先王”以及先古之圣人在制礼的过程中是依据“理义”而定的。而“理义者,人心之所同然”,[3](P66)所以,礼即理义,是人心中“本然”之理。对于先王圣人制礼的依据,吕大临曾说:“圣人因理义之同然而制为之礼,然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男女有别,人道所以立,而与天地参也。”[3](P192)圣人之礼因“理义之同然”而制定,这里的理义之“同然”,是指“人心中本有的理义”,是人人心中都有共同的、一致的、至真至善的理义。虽然天下万物纷繁复杂,但是从本然上而言都是“一体”。人人心中“理义”之同然,使得圣人所制之礼得以可能,也使人人寻求本心之理义而成贤成圣得以可能。礼制定之后,才可立“君臣、父子、男女”之人道。而人道本于天道,所以作为人道之礼或者理义都是天道在人身上的体现。易言之,礼就是天道的外在形式,从而使道德实践之礼获得形而上之支持。
“天下之理义,无所不通,圣之谓也。无所不通,无所不敬,礼之所由制也。”[3](P359)只有无所不通、无所不敬的圣人才可通达理义,与天合一。也只有圣人才能根据“人心之所同然”的理义来制礼,因为圣人通晓天、地、人三才之理义。且其“先王制礼,其本出于君臣、父子、尊卑、长幼之间,其详见于仪章、度数、周旋、曲折之际,皆理义之所当然。故礼之所尊,尊其义也。”[3](P382)作为先王这一圣人,其制礼不仅内来源于人心当然之理义,而且外来源于现实的君臣、父子、长幼、尊卑等人伦关系中。而这种君臣、父子、长幼、尊卑的应然伦理秩序是完全符合理义的。所以,这种内外合一的礼之根据体现了吕大临“天人一体”思维模式。而仪章、度数、周旋、曲折之际等则为礼具体的外在形式。可见在吕大临那里,礼则一方面是人心所同然之理义,另一方面则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外在礼仪制度。吕大临说:“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其文,则傧相心之;其义,则君子知之;修其文,达其义,然后可以化民成俗。”[3](P396)“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其文是也,其义非也,君子不行也;其义是也,其文非也,君子行也。”[3](P382)“礼之义”则是指同然之理义,而“礼之文”则是指人心之同然理义的外在成文形式。在这里,吕大临着重指出礼应重其义,即理义,也即“礼之义”决定“礼之文”。因为礼之内在理义落实为现实实践中才为形式。君子在行礼时则必以“礼之义”来行事,若“义非文是”,则不可行,若“义是文非”则可行,可见,当“礼之义”与“礼之文”发生冲突时则以“礼之义”为标准,因为“礼之义”则是体现天道义理之本然,是礼的本质之所在。但是如果“礼之文”与“礼之义”内外相符合时,则会“发乎事者中矣”,即君子行事可合乎中道,这是行礼的至高境界。吕大临认为,“礼之文”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众人常被“私意”挠之,所以圣人必以繁文末节的外在礼仪来约束众人那不合乎理义的行为。而君子内敬外义,所以其行为时时刻刻都是遵从理义,无不合乎中道。这种礼之内外合一之道体现于现实人的道德实践中时,其行为就“无不中也”。人们的怠惰傲慢之气受到外在礼仪形式的限制必将合乎理义,即学礼知理义,久而久之,众人之心便和其外在行为都合乎中道,最终体现于众人之身的便是其内外合乎中道之理义。而作为君子,则其本心之理义发乎于外在行为时,则必无非中矣。
在吕大临的礼学理论体系中,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正是因为有礼作为人的内在依据,正如他所说:“人之所以为人,必在乎礼义。”[3](P192)“人之血气、嗜欲、视听、食息,与禽兽异者几希,特禽兽之言,与人异耳,……人道所以立,而与天地参也。”[3](P192)可见,人与禽兽的生理需求也无二异,而人贵于万物的原因就在于其本心具有理义,也即是说,是否符合礼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所在。天地生万物虽通于一气,但也别于一礼。人心中理义之同然发乎于外则为礼仪,体现了人之为人的主观能动性,则能依礼制约人之不合乎天道的行为。礼则不仅是一个人心同然理义的自然范畴,更重要的是一个异于禽兽的社会范畴,也是一个“别”于上下人伦的“应然”范畴。吕大临言:“礼,人文也,人文之著,则上下有等,亲疏有辩。”[3](P352)礼则使社会秩序得以规范,使人伦等级得以分明,使人道符合天道,则社会安定和谐,万世太平矣。
二、礼以修身
圣人以“理义之同然”而制礼的最终目的是要运用于众人的道德实践中去,将礼现实化于人自身。在儒家学说的经世致用过程中,修身被视为第一等重要,而作为宋儒之吕大临也不例外。吕大临以礼来克制遮掩人本心的私意。
在吕大临看来人人并非圣贤,但人人都可成为圣贤。人因气禀之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圣贤与众人是有别的,而人心往往受到私意残害,所以众人心中之理义往往被遮掩而不明,需要礼来复其性,复人心中本来具有的理义。吕大临云:“理义者,人心之所同然,……则天下莫非吾体,此其所以大也。”[3](P66)祛除人心私意则须克已复礼。克己,则要克服内心之欲念;复礼,则复先秦儒家之周礼,即外在行为都合乎于礼,合乎于人心之理义,克己与复礼之内外合一,才能使害人本心之“私意”祛除,才能最终达到“知礼成性、变化气质”的目的。这种内“克己”外“复礼”的双重努力便使人成为君子,成就君子人格。实际上“克己”和“复礼”并非二分,而是统一于人的,二者不可分割。首先,“克己”就是为“复礼”,具体地说,克制内心之私欲就是恢复人本心之理义。其次“复礼”的目的就是为“克己”,只有礼以制人,人之行为才可合乎于天理,人之外在行为合于理义,则内心之私意就会受到制约,从而本心之理义明矣。
在吕大临那里,礼包含仁之意。而仁在整个儒家哲学中则是立德之本,吕大临曾言:“周礼直欲无一物不得其所,其书无一言而非仁。”[3](P317)可见,礼的内容和形式都和仁相符合。仁即爱天下万物。“君子之义,以仁礼事上,……故贵贱皆有事于天下。”[3](P317)“仁者,以天下为度者也。……吾所以恶不仁。”[3](P317)仁则为礼的扩充,以礼事上下,则必须有仁贯穿其中,方能“天下莫非吾体”,即爱天下万物,则其行无不合乎于礼。吕大临说:“有己则丧其为仁矣,天下非吾体;……今复得之,非天下归仁者欤?”[3](P317)在“克己”的过程中也离不开仁。如果人心被私意遮蔽,则“其仁”也丧矣,人道就不合乎天道了,人心之同然的理义就难以明了。而如果克己而反“得吾仁”,则天下与人为一体,人心之本然理义就无不明了。所以,克己而复礼的最终目的是使天下都归于仁者。
礼虽是社会的基本规范,但其核心则是以个人自身为基点。吕大临说:“自天子至庶人,壹是以修身为本。……故‘毋不敬’者,正其心也;……故于记之首章言之。”[3](P187)礼之修身的根本在于“正心”,即正其本心,使心之所发合乎于理义。而现实生活中人的气质有差别的,其心被私意遮掩,所以众人需要“正心”,而“正心”则必须“敬”,“敬”等同于“畏”,是指对人心之同然的理义要时刻保持敬畏的心理。同时修身还须“正其貌”,即容体、颜色、衣官等的严肃、庄重而不随意。最后修身还须“正其言”,即语言措辞上的严谨。内则其心“敬”,外则其貌端、其言正,三者无不合乎礼。如果人人如此,则天下太平,而以已之修身来示天下,则百姓服也,人人安居乐业。这也是吕大临以“修己”来“安百姓”的道德修养论,他认为只有个人言行合于礼,则可推及天下,以安百姓。就个人修养而言,吕大临要求人心之内与言行之外都必须合乎礼之义,从而可以看出在其道德实践论中也不乏贯穿内外一体的整体思维方法,而“正其貌”和“正其言”都是“正其心”的外在表现,重在正其心,因为对心之理义存以敬畏心理,表现于外在的言行也就无不合乎天道了。吕大临在《礼解·大学》中说:“身者,视听言貌之谓也,故曰‘心正而后身修’。”由此可见,吕大临非常强调“正心”。只有“心正”,视听言貌才可正。“心正”方可修身,由心推之于身,当然他也并不忽视以身推之于心,则以礼来规范人的视听言貌,使其践行符合人心之同然的理义。这种心与身的双向运动则统一于礼,故而,修身则以内外两方面共同展示了礼之本。
三、礼以治国
儒家的礼学思想并非一个色彩斑斓的空中楼阁,而是本着经世致用的原则将儒家的伦理道德落实于现实的生活中以修己身,并最终可达到“天下治”的目的。所以,吕大临礼学思想的功用在“内以修身”的基础上推而广之“外以治国”。
礼起初由作为圣人的先王所制,所以,礼无疑具有先王以礼治国的作用。吕大临说:“国之所以为国,人道立也;人之所以为人,礼义立也。”[3](P384)“敬至则礼重,礼重则人道立,此国之所以为国也,故曰‘所以为国本也’。”[3](P384)人道是国之本,人道之本则在于其礼,“礼义立”则人成为人,人以礼义来修身则“人道立”,而“人道立”则国为国。吕大临在这里特别强调礼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礼是维系社会安定和谐的根本原则,无礼则国家秩序混乱,人民生活疾苦。吕大临还讨论了君臣相交之礼,以君臣之礼为根本,君臣上下、尊卑之分是礼之必然。“君尊臣卑,礼无与抗,……君君臣臣,尊卑明辨,所以防微杜渐,安固基本”,君臣之礼则是社会政治秩序正常运行的保障,而君臣这种上下有序、尊卑有等的“交”之道则必须符合“中”的原则。礼是天道的外在表现,是人心之所同然的理义,礼则体现着天道理义,而“中者,道之所由出”,[3](P89)“中”也是和天道相通,所以礼也必与“中”相符合。“中”则指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君臣之交的过程中是以“中”为准则,从而就必然会合于礼,同样君臣之交也合于“中”。而君臣相交之“中”要以“君”为主,君王是“居尊”的地位,必然要以“中”之道来交下,这是对君的要求。而对于臣民的要求,吕大临言:“否闭之世,上虽不交乎下,……其亨由是也”,即在“上不交下”的否闭之世,作为居下的臣民要守其名分,绝不可犯上作乱,要做到“中”之道。不仅如此,君臣之礼还要取决于君王与臣民“交”的诚心,“上之所以示下,下之所以从上,为好恶而已……则民莫知其所违”。[3](P340)上下之交须以诚相待,君王诚以示下,则臣民必也诚以尽忠。君臣之礼若混乱,则会导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所以上示下以君之道,下从上则会以臣之礼。君臣“诚心”相交之礼也是以理义为最高准则的。吕大临言:“天道无私,莫非理义,君所以代天而治者,推天之理义,以治斯人而已。……然后知其不可使为乱也。”[3](P332)君王以合乎“天道理义”之礼来治理天下及臣民,而作为臣民则必须要顺从君王之治。在君臣相交的过程中,君若以“理义”即礼来治国,则臣“受命”“不令而从”,反之,臣则“受命”“令而不从”。可见,礼在君臣相交之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儒家重视对人的道德自觉性的培养,而并非注重外在力量的强制性作用。吕大临在以“礼”治国中也十分强调人的活动的高度自觉性,他说:“德以道其心,使知有理义存焉;礼以正其外,使知有所尊敬而已。……苟无其本,则法不足以胜奸。”[3](P341)他把“德”与“礼”抬到了很高的地位。道德使人明白人心本具有理义存在,而礼使人“知有所尊敬”,“知所以为善为不善”。人往往会因其不善之心而羞耻,这种羞耻感使人不会做超出礼之外的行为。而其政刑只会从表面层次上惩罚人们的恶行,并不能使人心中产生为恶的羞耻感,所以并非从本质上制约了“民之为非”。吕大临在这里显然是注重德礼,认为德礼是本,而政刑则为末,不本则末不能立,只有德礼才能使人在内心深处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人自觉的制止行为之“非”,而不是外在行政的强迫与压制。所以吕大临认为,治国之本还在于“德礼”,如此人们便会发自内心的行礼,由己及人,天下以“德礼”相系,无不安定太平。在对礼的高度重视之下,吕氏兄弟编纂了《吕氏乡约》,以此来规范调和邻里之间的关系,其中还是以礼贯穿其中,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关,患难相恤”来展开论述,真正将礼付诸于现实生活中,后来关中地区以“重礼”“履礼”而闻名。[4]
礼虽是一种外在的社会规范,但同时也可深入人之内心深处。礼是内外相兼共同成为人之修身、治国所不可或缺的因素。吕大临在继承张载重礼思想的基础之上,将自己对礼的理解作了深入的阐述,无论是从形而上层面还是从形而下层面都对礼作了全面而有力的阐释,这个过程既充实了吕大临理学思想体系,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朱杰人,等.朱子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2]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陈俊民.蓝田吕氏遗著辑校[M].北京:中华书局,1993.
[4]黄卫东.儒家官德思想启示[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4,(7).
责任编辑:谷晓红
[收稿日期]2015-09-3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5BZX067。
[作者简介]姜波(1986-),男,安徽和县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德育与中国哲学研究。
[文章编号]1004—5856(2016)07—0008—04
[中图分类号]B24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5856.2016.07.003
On Lv Da-lin Ritual Study
JIANG Bo
(Anhui Business Vocational College,Hefei 231131,China)
Abstract:Lv Da-lin is an important figure between Guan and Luo,whose idea is “a master of the six classic works,especially rites”. His philosophy continued and advanced Zhang Zai’s ideas. Lv’s philosophy of rites takes “the unity of reason and justice” and “human nature” as the inner motivation,based on which it is inferred that the reason why human is different from animals is the righteousness of rites rather the content. The exterior function,on the one hand,requires people to overcome “personal desire” to achieve the level of “benevolence”,while on the other hand it contributes to social stability and governmance.
Key words:Lv Dalin;rites;reason and justice;self-cultivation;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