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6-03-16 03:05迟成勇
甘肃理论学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伦理思想儒家现代化

迟成勇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京 210031)



论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迟成勇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京210031)

儒家文化既有阻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面,也存在着有益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面。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多层面的关系:儒家的等级观念、重农抑商及重义轻利等,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存在着矛盾冲突;儒家的诚信美德与敬业精神、民本思想、仁政思想、和谐思想、“天人合一”生态思想及革新思想等,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相通契合的;儒家的“义以为上”、“以理导欲”、“崇尚精神”等伦理理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形成互补优化的价值效应。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儒家伦理思想精华,为当代中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的文化资源和伦理智慧。

儒家;伦理思想;国家治理;现代化;互补性

一、儒家文化与现代化关系的学界共识

中国现代化是后发型的现代化。应该说,中国现代化是在西方近现代文化的刺激和冲突下而作出能动反映的中国文化的自觉选择的历史过程。历史与现实证明,中国走向现代化,“全盘西化论”是不可能的,“儒学复兴论”也是不现实的。改革开放以来,有关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或曰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基本上达成共识,即认为儒家文化与现代化不是绝对对立的,它们之间既有矛盾冲突的一面,也有相通融合的一面。或者说,儒家文化既有阻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面,也存在着有益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面。故对儒家文化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肯定。无论是儒家文化对现代化的“助力论”,还是儒家文化对现代化的“阻力论”,其实都是“不妥帖”的结论。马克思主义既反对全盘西化的民族虚无主义,也不赞同现代新儒家的文化保守主义,而是超越中西对立的二元思维模式,主张融合中西文化之长而创新中国文化的现代化道路。其中,马克思主义与儒家文化优秀传统的相通融合,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固有内涵,也是实现儒家文化现代化的重要路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儒家文化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简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以现代国家建构为基础的、从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化国的转型过程。从“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格局来看,国家治理现代化则涵盖政治治理现代化、经济治理现代化、文化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及生态治理现代化。毋容置疑,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意味着与传统的完全决裂,而是以本民族传统文化为价值根基,否则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失去了“民族性”或曰“中国特色”。当然,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否则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失去了“方向标”或曰“正确方向”;同时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也需要合理借鉴西方文化的先进成果,否则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没有“时代性”或曰“世界眼光”。从文化发展逻辑来看,批判继承以儒家文化为主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1]因此,批判继承儒家文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根源性或母体性的文化意义。

二、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关系的阐释

古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虽然此种说法有点夸大其词,但却道出儒家文化具有治国理政的价值功能。《大学》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路径,彰显出儒家从“内圣”即“修身”出发,通过“齐家”进而达到“外王”即“治国平天下”的终极价值目标。中国古代社会是以儒家文化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德治主义社会,积累了丰厚的道德文化资源和治国理政的伦理智慧。儒家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干,儒家伦理思想又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从某种意义说,儒家文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亦即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

1.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矛盾冲突。儒家伦理思想是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宗法等级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传统社会意识。儒家伦理思想也是中国古代宗法等级社会关系的伦理反映,它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宗法社会的伦常秩序及其为人处世的道德原则和态度。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则是立足于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基础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政治理念。因此,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属于不同质的概念范畴,两者在性质上是相互异质的,由此决定了两者在总体上存在着矛盾冲突。

其一,儒家的等级观念与民主政治的矛盾冲突。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以父子、君臣、夫妇为核心的人伦关系组建起来的宗法等级制社会。其中儒家强调等级观念,宣扬“君臣之义”,强调上下贵贱的区分。《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孔子评论晋国铸造刑鼎,强调“贵贱不分,所谓度也”;“贵贱无序,何以治国?”孔子还强调要建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秩序,严格区分贵贱、上下、亲疏,一切按照等级名分行事。否则会导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则礼乐不兴。”(《论语·子路》)孟子也明确宣扬“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孟子·滕文公上》)孟子把人分成“劳心者”、“劳力者”两大等级,前者是统治阶层,后者是被统治阶层。等级观念与封建君主专制具有内在的关联性。西汉大儒董仲舒提出“君权神授”论,将君主专制主义神学化,在《春秋繁露·顺命》中说:“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因此,“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董仲舒传·天人三策》)从运行机制来看,儒家等级观念通过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体系,为君主专制主义、家长专制主义和夫权专制主义的合法性提供道德上的支撑。北宋理学家程颐说:“夫上之分明,然后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后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周易程氏传》卷一)可见,儒家倡导等级观念,试图通过等级制度来治理国家,形成理想的政治秩序。从总体上看,等级观念主要体现为:(1)官本位意识,如“学而优则仕”,以“做官”或“升官”为人生之最大荣耀;(2)特权思想,如“刑不上大夫”、皇帝享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等;(3)人有等差,如有“圣人”、“贤人”、“君子”、“小人”之区分,有“老爷”、“大人”、“草民”、“奴才”之称谓。无疑,等级观念是儒家伦理思想中糟粕之大成,它显然与现代国家强调以自由平等为核心取向的民主政治价值观是格格不入的。可见,实现国家民主政治现代化,首先要清除或洗刷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它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二,儒家的重农抑商与实现国家富强的矛盾冲突。实施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是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治国理政的重要举措。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从事商业活动的人还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不过,从汉代开始,统治阶级开始实行“崇本抑末”或“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孔子曾对弟子子夏说:“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论语·子张》),即是说,君子应该致力于“学道”,与“百工居肆”的商者应该相脱离。从中国历史上看,多数学者都致力于“形而上”的思考或“心性之学”的研究,而很少涉及“形而下”的农工商之事的理论探讨。西汉贤良文学认为,“衣食者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修则国富而民安也”(《盐铁论·力耕》),又说:“夫道民以德,则民归厚;示民以利,则民俗薄。俗薄则背义而趋利,趋利则百姓交于道而接于市。”(《盐铁论·本议》)因此,主张统治者应该推行“崇本抑末”或“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就明朝而言,统治者对工商业的控制、打击、掠夺是十分严重的。由于官吏的敲诈勒索,向工商业者征重税,导致织造业大都“荡产破家”,“织者十家逃九家”。[2]从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来看,该政策的实施使得统治者和普通民众对以谋利为目的的商人阶层及其经济活动产生一种普遍的鄙视倾向,故“商人”被列为“四民之末”;更为重要的是导致了中国古代生产力发展缓慢和商品经济的不发达。鉴于此,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近代实业家如张謇等举起了“实业救国”的旗号,洋务派李鸿章等人举起了“自强求富”的旗号,他们大力发展工商业,试图挽救积弱积贫的大清帝国。历史证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如果仅仅局限于农业的发展,其结果肯定是“国弱民贫”,最终的结局是“落后被挨打”而成为他国的附庸或殖民地。现实证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应该是农业、工业、商业三者同时并举,才能实现人民富裕、国家强盛的价值目标。实践证明,只有大力发展农业,才能巩固国民经济的基础,只有大力发展工商业,才能增强国民经济的实力。可见,实现国家经济现代化,必须抛弃“崇本抑末”或“重农抑商”的传统价值观念,既要发展现代化的农业,也要发展现代化的工商业,为实现人民富裕、国家强盛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三,儒家的重义轻利与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冲突。义利之辨贯穿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的始终。理学大师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要义。”(《朱文公文集·与李延平先生书》)儒家义利观主要表现为“见得思义”(《论语·季氏》)、“义然后取”(《论语·宪问》)、“见利思义”(《论语·宪问》)及“重义轻利”等。其中,重义轻利是儒家特别倡导的一种伦理价值观。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孟子见梁惠王时强调“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孔孟都强调“重义轻利”。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说:“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起功”(《汉书·董仲舒传》),将先秦儒家重义轻利思想发挥到极致。后来北宋理学家程颐高度赞扬董仲舒关于义利的观点:“‘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董子所以度越诸子。”(《程氏遗书》卷二十五)后来,尽管明末清初思想家李贽批判儒家重义轻利的虚假无用,但重义轻利的伦理价值观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中仍然居于主流地位,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日常交往产生了直接影响。其实,任何一种经济活动方式都具有相对应的伦理品格,体现一定的伦理道德精神。应该说,重义轻利是自然经济的内在伦理品格,而谋取功利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伦理品格。现代市场经济则是一种功利经济,主张通过商品交换活动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可见,儒家重义轻利价值取向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功利取向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冲突。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当代中国最显著的社会历史变迁,也是实现国家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是带来了社会生活的转型,而且也促进社会伦理的转型。其实,市场经济既是功利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与此相对应,市场主体既是“经济人”也是“道德人”,即“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体。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矫正儒家重义轻利伦理价值观的偏失,重构义利兼顾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相通契合。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固然有着不可否认的矛盾冲突一面,但也有不可忽视的相通契合的一面。从文化哲学来审视,传统与现代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即传统是现代的前提和根基;而现代则是传统的延伸与发展。从规范和秩序来看,儒家伦理思想的价值取向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应该具有一致性。儒家伦理思想的某些理念具有普世性的特质,不仅适用于传统社会,而且还可应用于现代社会,亦即儒家伦理思想某些理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相通契合的。

其一,儒家的诚信美德与敬业精神,与现代企业和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是相通契合的。现代企业的兴起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集中体现。现代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既需要法制的保证,也需要道德的支撑。一个法制不健全的社会,经济不可能得到正常的发展,一个道德颓废的社会,经济也不可能得到正常的发展。故促进现代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既需要法治精神又需要伦理精神。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古代就有“言必行,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名言警句,形象地表达着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优良道德品质。儒家认为,诚信是“敬德修业之本”、“立人之道”及“立政之本”。《大学》把“诚意”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环节。孔子说:“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认为“足信”(《论语·颜渊》)是治国安邦的重要法宝之一。孟子强调“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荀子说:“古者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倍信而天下大乱。”(《荀子·强国》也就是说,信义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原则。对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人而言,诚信就是要做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从现象上看,经济活动或经济交往是物与物的交往,而在本质上则是人与人的交往。在儒家看来,经济交往中讲信用实际上是一种伦理人格的信念和道德理性精神的体现。可见,诚信美德与现代企业和市场经济需要的“诚实守信”的伦理精神是相通契合的。儒家认为,从事职业活动不仅要讲诚信品德,而且还要有敬业精神。孔子曰:“敬业乐群”(《礼记·学记》),即专心学习,与朋友融洽相处。孔子又曰:“敬其事而后其食”(《论语·卫灵公》),即要恭敬谨慎地做事,然后才领取俸禄。唐朝韩愈提出“业精于勤荒于嬉”(《劝学解》)的经典格言。理学大师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朱子全书》卷二),即敬业者,就是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近代学者梁启超在《敬业与乐业》一文中说,敬业即是责任心,乐业即是趣味,而且还认为敬业与乐业是人类生活的不二法门。同时还认为,所有的职业都是神圣的,都是可敬的。职业是一个历史性范畴,故敬业作为职业伦理精神也具有不同的时代内涵。在现代职业道德规范中,爱岗敬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敬业与爱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爱岗是敬业的前提,敬业则是爱岗的升华。对从业者来说,敬业既是一种道德品质,也是一种价值准则,更是一种精神境界。总之,儒家的敬业精神与现代企业和市场经济需要的“爱岗敬业”的伦理精神也是相通契合的。众所周知,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极力论证儒家文化无法开出现代资本主义或曰经济现代化的结论,但是新教伦理所提倡的勤劳、节俭、诚信、尽职等精神,更是儒家伦理思想中特别强调的职业伦理精神。而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则给韦伯的结论以有力的反驳。现代企业和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是对儒家诚信美德、敬业精神的历史继承与时代发展。

其二,儒家的民本思想,与党和政府注重民生建设是相通契合的。民本思想,是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体现了鲜明的人本主义精神。先秦儒家提出了丰富的民本思想。如《尚书·五子之歌》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泰誓》又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皋陶谟》又云:“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孔子认为,“养民”、“富民”、“安民”是执政者的首要任务。孟子将《尚书》的民本思想发展为“民贵君轻”的思想,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并告诫统治者要“重民”、“保民”、使民“有恒产”,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戴。其中,孟子特别强调,统治者要“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孟子·尽心下》)荀子认为“富民”与“强国”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即“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荀子·富国》),因而“裕民以政”才能实现国家富强。简而言之,先秦儒家把强国富民作为治国安邦之本,从总体上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的内在需求,也抓住了治国理政的要领。唐代君主李世民更强调“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理学家朱熹认为“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宋史·朱熹传》),明末清初哲学家王夫之说:“君以民为基……无民而君不立。”(《周易外传》卷二)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批判后世君主反客为主,使人民丧失了一切权利的卑劣行为,并指出君主治理天下“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由此把古代的民本思想发展到新的高度。不过需要指出的,儒家民本思想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家国同构的政治制度的产物,是统治者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的一种手段,不可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显著的历史局限性,但在历史上对抑制封建君主专制或人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历史和现实证明,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的向背是决定着一个执政党、一个政权兴衰的根本因素。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因此,中国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必须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必须实施安民、惠民、养民、富民的方针政策,也就是加强以实现人民群众现实利益和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为价值目标的社会民生建设。可见,党和政府加强民生建设是对儒家民本思想的批判性继承和创新性发展。

其三,儒家的仁政思想,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相通契合的。儒家文化实质上是一种德性主义文化,强调道德在国家治理上的优先性。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即是说,德治与法治相比较,德治优越于法治,故孔子强调“为政以德”(《论语·为政》)和“德主刑辅”。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旗帜鲜明地提出“仁政”思想,要求统治者“以德王天下”。具体而言,孟子认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故先王行“不忍人之政”(《孟子·公孙丑上》),即实行“仁政”。孟子要求统治者要做到“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孟子·梁惠王上》)从总体上看,先秦儒家仁政思想,以“仁者爱人”为立论基础,以“民为邦本”为内在根基,以“政者正也”为价值导向,以“礼治德教”为根本保证,以“民富国强”为基本要义,以“天下大同”为终极目标。孟子还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认为,“以力服人”是“霸道”,“以德服人”是“王道”,故极力提倡“王道”,反对“霸道”。提倡“王道”是先秦儒家主张实施仁政的必然要求。先秦儒家仁政思想彰显了“重德轻力”的价值旨趣,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儒家思想与政治实践来看,儒家仁政思想与封建专制制度实践还是有很大反差的,只不过汉代以后的专制帝王利用儒学作为统治工具,进而掩盖其专制集权统治的本质而已。儒家主张实施“仁政”,既然要反对统治者实施暴政或专制集权统治,即是说中国封建统治者实施暴政或集权专制统治,不是儒家的本意,而是对法家“法”、“术”、“势”的实际运用,亦即“阳儒阴法”。从世界历史逻辑来看,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在推翻封建专制统治之后,才逐步走向现代化的。从此意义上说,儒家仁政思想,与现代民主政治思想应该是相通契合的。其实,“民主”一词早在中国古典文献《尚书》中就出现,如“天惟时求民主”,此所谓“民主”就是管理老百姓的君主,有“为民做主”之意。从仁政实践层面看,儒家仁政思想是以“民为邦本”为核心内容,主要体现为古代的开明皇帝或包青天式的清官“为民做主”。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则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其核心要义是“人民当家作主”,基本要求是尊重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本职责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早在1953年9月,毛泽东在《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和今后的任务》中说:“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另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前一种是小仁政,后一种是大仁政。两者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3]毋容置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对毛泽东关于仁政思想的时代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对儒家仁政思想的批判继承与创新发展,儒家仁政思想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相通契合的。

其四,儒家的和谐思想,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相通契合的。与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文化更强调和谐。“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它贯穿于个人修养、国家治理和社会建构等各个方面。“和”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把“和”与“不和”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和”是最高的价值标准。孟子则强调“人和”,即“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人和”不仅关系到个人生存发展和家庭或家族的兴衰荣枯,而且还关系到社会建构或国家治理的稳定秩序。《中庸》云:“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和”是一种最高的理想状态和价值诉求,而实现“和”之目标的根本途径则在于保持“中”,故曰“中和”。宋代哲学家张载说:“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篇》),强调从对立到和谐不仅是天地或宇宙的自然法则,也是社会与人生的普遍原理。明末清初哲学家王夫之提出“太和,和之至”(《张子正蒙注·太和篇》)的命题,即是说,“太和”是和谐价值追求的最高境界。儒家“和”体现在不同的方面,如在自我身心关系上,儒家主张“修身养性”,“以理导欲”,保持身心之和谐;在人际关系上,儒家主张“息事宁人”,强调“团结”、“谦让”、“忍耐”、“克制”;在国家或民族关系方面,儒家主张“天下一家”,推行道德教化、“协和万邦”的理想,实行“和亲”政策;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儒家提出“天人合一”,即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总之,和谐既是世界的本然状态,也是人类理想社会的内在特质,还是人生修养的最高境界。无疑,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固有内容和重要举措。而我们所要建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也蕴含着人自身之和谐、人与人之和谐、人与社会之和谐及人与自然之和谐。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是我们现代化建设遵循的价值准则,也是我们积极倡导的处理国际关系的价值准则。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对内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对外主张建构和谐世界。建构和谐世界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国际上的延伸,二者在价值诉求与行为取向上是一致的。总之,儒家和谐思想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伦理智慧。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儒家和谐思想的批判继承和本质超越。

其五,儒家的“天人合一”生态伦理思想,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相通契合的。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统一的关系;西方文化则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冲突的关系。其中,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中国传统文化称之为“天人合一”。《论语》记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孔子的做法,表达了自己的仁德之心,体现了鲜明的珍视自然生命、尊重自然权利的生态意识。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孟子认为,人性是天赋的,故知性则知天,将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周易大传》则提出“天人合德”的命题。《周易·文言》云:“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所谓“天人合德”即与自然界相互适应,相互调谐;在自然界发生变化之前,要顺应自然,在自然界发生变化之后,要适时地调适自然。汉代大儒董仲舒说:“天人之际合二为一”,认为“人副天数”、“天人感应”(《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显然是穿凿附会之说,具有神学迷信的色彩。宋代哲学家张载则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题:“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从总体上看,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主要包括:(1)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与自然是和谐有机的整体;(2)顺应自然与改造自然的统一;(3)尊重自然规律与遵循道德法则的统一。因此,“‘天人合一’作为一个哲学命题、一种思维模式,认为不能把‘天’、‘人’分成两截,而应把‘天’、‘人’看成相即不离的一体,‘天’和‘人’存在着内在的相通关系,无疑会对从哲学思想上解决‘天’、‘人’关系,解决当前存在的严重‘生态’问题提供一种积极意义的合理思路。”[4]从全球意义上看,工业文明的兴起,工具理性的扩张,是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生态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发展基础上的一种新型文明。目前人类社会正处在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时期,现代人要从对自然的征服转变为对自然的维护者、呵护者,对自然怀有一份应有的敬畏感。无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对儒家“天人合一”的批判性继承与创新性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就是要我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其六,儒家的“革新”思想,与社会主义改革创新精神是相通契合的。在中国历史上,每当社会积弊日久之时,总有志士仁人挺身而出,振臂高呼,为民请命,或变法维新,或奋起革命,以推动社会发展。中国古代确有因循守旧的思想,严重阻碍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但儒家却也提出“革新”思想。如《礼记·大学》云:“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周易·系辞上》曰:“日新之谓盛德。”古人讲“日新”,必然要求革新或革命。只有不断地革新或革命,才能日新或创新。《易传》则提倡“革故鼎新”的命题,即“革去故也,鼎去新也。”《周易》还赞扬“革命”。《周易·革卦·彖传》云:“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不过需要指出的,儒家提出的“革新”或“革命”思想还混杂或裹缠着“天命可畏”、“信而好古”等不良因素。其实,儒家创始人孔子虽然有“述而不作”的倾向,但也提出“温故而知新”的经典命题,也就是说孔子不完全是个守旧者,也有革新的思想。当然,儒家的“革新”或“革命”思想,不仅仅是一种伦理理念,更重要的体现在中国历史上起伏彼此的农民革命和开明政治家推行的政治改革。鸦片战争以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中国志士仁人围绕“救亡图存”的时代主题开展了艰难曲折的文化选择或文化革新。从洋务运动即器物层面的革新,到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即制度层面的革新,再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即文化心理层面的革新,都体现鲜明的革故鼎新精神。哲学家冯友兰先生说:“我经常想起儒家经典《诗经》中的两句话:‘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就现在来说,中国就是旧邦而有新命,新命就是现代化。我的努力是保持旧邦的同一性和个性,而又同时促进实现新革命。”[5]即是说,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必需要进行“革新“或“新革命”。无疑,今天的改革创新精神,就是对古代儒家革新伦理思想的历史继承与时代提升。“革新”或改革创新,既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机制。无疑,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及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及科技创新等全面推进,使改革创新成为时代的最强音。

3.儒家伦理思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互补优化。儒家伦理思想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其相通契合的一面,即使它们之间存在的异质或矛盾冲突的命题或理念,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形成一种互补优化的效用,从而规范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更加健康地发展。儒家伦理思想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作用也具有两重性:如重农抑商、等级特权及重义轻利等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起着消极阻碍作用;如“义以为上”、“以理导欲”、“崇尚精神”等伦理理念,在一定条件下对于矫正当下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亦即儒家某些伦理理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形成互补优化的效应。

其一,儒家“义以为上”,与市场主体功利取向的互补优化。求利或追求功利是人的本性。西汉史学家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过,从道德哲学来审视,人的功利追求具有善恶两重性。合理性的功利行为能够增进人的幸福,因而是善的;而非理性的功利行为可能会助长一些人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为富不仁的思想和行为,进而而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所谓“道德滑坡”、“道德冷漠”等不良现象,抑或说是减少人的幸福,因而是恶的。张岱年先生指出:“谋求国家人民之利才是义,遂己之欲亦遂人之欲才是理。见利忘义、损人利己,在任何社会都是不允许的。理义的真谛在人与人的和谐。”[6]儒家提出“重义轻利”固然与市场经济的功利取向形成反差,但儒家倡导的“义以为上”、“见利思义”、“先义后利”等伦理理念却有积极意义的。儒家认为,义作为当然之则,本身便有至上性的价值,故“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理学大师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解释说:“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即是说,义是人们内在的道德法则,是行为主体的道德理性原则。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不义而富且贵,于吾如浮云。”(《论语·述而》)即是说,要通过正当手段或符合道义的手段来获取利益。荀子说:“国者巨用之则大,小用之则小。巨用之者,先义而后利。小用之者,先利而后义。”(《荀子·王霸》)荀子强调在处理义利关系时要做到先义后利。总之,儒家倡导的“义以为上”、“见利思义”、“先义后利”等伦理理念,要求人们在义与利发生矛盾时或两者不能兼顾时,应该把“义”放在第一位,做到谋利而不失义,利己而不损人。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功利性经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支配市场经济运行的根本动力。抑或说,追求功利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驱动因素,如果抽调功利动因,也就没有市场经济。但是如果追求功利过度膨胀,则会导致市场经济走向疯狂,如制假贩假、坑蒙拐骗、短斤缺两等恶德行为的盛行,进而败坏社会风气。而儒家“义以为上”的价值追求,能够引领市场主体超越利欲、冲破功利的羁绊,矫正市场主体非理性的逐利行为,提升市场主体的道德境界,进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可见,儒家“义以为上”与市场主体功利取向存在着互补优化的价值效应。

其二,儒家“以理导欲”,与人们欲望满足的互补优化。人生而有欲,欲望的满足是维持生命之所必需。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则具有追求财富的欲望、情感的欲望、利益的欲望、占有的欲望、享受的欲望及权力的欲望等各种欲望。然而,纵欲或欲望的满足如果得不到节制,而是任其发展,将会导致社会物欲横流、情欲泛滥、权欲膨胀等恶劣现象,进而危及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先秦儒家不是禁欲主义者,没有彻底否定人的欲望,而是肯定欲望的合理性。《礼记·礼运》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孔子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孟子说:“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尽心下》),同时还认为欲望本身并不邪恶,只要能与民同欲,欲望的满足并不妨碍人的道德完善和治国平天下。荀子则提出“以道制欲”的命题:“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荀子·乐论》)宋明理学家虽然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但还是承认“饮食男女”的必要性。明末清初哲学家王夫之在批判宋明理欲观的基础上总结道:“天理原不舍人欲而别为体,则当其始而遽为禁抑,则且绝人情而未得天理之正,必有非所止而强止之患。”(《周易内传》卷四上)即是说,天理本不是离开人欲而另立一体,应当“以理导欲”,“达情遂欲”。毋容置疑,“存理灭欲”显然陷于偏激,合理的办法是“以理导欲”或“以道制欲”,即是要通过道德理性的尺度把欲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或达到“无过无不及”的理想状态。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也承认欲望和逐利的合理性,诱发了人们欲望和逐利的非理性冲动,进而导致物欲横流、情欲泛滥乃至权欲膨胀等恶劣现象。现实证明,人欲膨胀将会影响乃至增加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难度,只有将人欲控制在合理的范围,才能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发挥正能量的作用。人是有理性的社会性动物,人的一切行为特别是道德行为受着自己意识的支配,是根据自己的理性所作出的自觉选择。无疑,儒家倡导的“以理导欲”或“以道制欲”,体现了一种鲜明的道德理性精神,对于遏制当下人们的欲望膨胀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儒家“以理导欲”与人们欲望满足存在着互补优化的价值效应。

其三,儒家崇尚精神,与国民精神提振的互补优化。人既是一个物质性的存在,也是个精神性的存在。故人既需要物质生活,也需要精神生活,而且精神生活则是人类所特有的。中华民族是个崇尚精神的民族,认为物质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础,精神生活是物质生活的提升;一个人如果只沉溺于物质生活而不能自拔,则无异于禽兽。如孟子所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即是说,人吃饱穿暖,闲暇无事,如果不加以教育教化或提高精神生活,那就等同于禽兽。孔子说:“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即乐于贫困的物质生活,认为“道义”高于“富贵”。孔子还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即是说,君子在乎“道”即精神层面,而不在乎“食”、“贫”即物质层面。孔子赞扬颜回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即是说,颜渊虽然过着清贫的物质生活,却有高尚的精神生活,宋明理学家将此称之为“孔颜之乐”。儒家崇尚精神生活,在义利观上表现为“见利思义”、“先义后利”,在理欲观上表现为“以理导欲”、“以道制欲”,强调用道德理性或精神品格引导和控制人们的物质欲望,进而达到“无过无不及”的理想状态。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及功利主义等社会思潮的影响,人们沉溺于物欲而不能自拔,理想信念、伦理道德及价值理念等精神性的东西,遭到一些人的“拒斥”和“藐视”,出现了所谓“理想淡化”、“信仰迷失”、“道德滑坡”等“精神颓废”现象。毛泽东说,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国民的精神素质将直接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鉴于此,我们应该发扬光大儒家重视精神的优秀传统,既要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培育中国精神,帮助全体国民坚定共同的理想信念,树立共同的道德信仰,建构共有的精神家园,进而振奋国民的精气神,提高全体国民的精神品位,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努力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可见,儒家崇尚精神生活与国民精神提振存在着互补优化的价值效应。

三、结语

其实,现代新儒家曾经把儒学的现状比作“花果飘零”或“游魂”等,只是特定的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的一种感叹。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科学精神与理性精神的张扬,对孔子和儒学及其与现代化的关系,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政界都得到比较公正的结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血脉,是中国人民的精神家园,理应加以继承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说:“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7]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我们建构精神家园的内在需要,也是我们应对西方文化挑战的客观需要,还是我们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不过需要特别指出,任何伦理思想都是具体历史时代的产物。儒家伦理思想是在中国古代社会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精华与糟粕并存的矛盾伦理文化体系,而且其精华与糟粕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需要对其进行“剥离”,一方面要将剥离出来的“精华”,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时代伦理精神进行“有机融合”,使其转化为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由此才能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发挥着正能量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将剥离出来的“糟粕”,运用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社会主义道德观进行“无情批判”,使其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中剔除出去或曰“荡涤心灵中的传统污垢”,由此才能使历史主体或国家治理主体“革心洗面”、“焕然一新”,真正以民族的优秀伦理精神与时代的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同时还要对儒家伦理思想进行新的诠释和激活,结合国家治理现代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努力推动儒家伦理思想的现代化。

从总体上来看,儒家伦理思想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种伦理文化。但是传统文化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根基,故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对儒家伦理思想进行具体的、全面的分析即“扬弃”。儒家伦理思想具有显著的历史局限性,不仅仅体现为等级观念、重农抑商及重义轻利等,而且由于注重心性之学,进而导致中国古代没有发展出近代西方科学精神与民主精神。尽管现代新儒家信心百倍地认为儒家“内圣”可以开出“新外王”即科学与民主,但实践证明则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结合时代精神对儒家伦理思想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就是说,阐释儒家伦理思想精华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代价值,不是单纯地强调“德治”,而应该将儒家“德主刑辅”的治国模式创造性地转化为现代意义的“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进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也不是片面地主张“重义轻利”,而是建构义利统一的社会主义义利观,既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又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进而不断提升人们幸福生活指数;也不是片面地主张“重德轻力”,而是将“德”与“力”统一起来,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同时提升国家的软实力与硬实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不是片面强调“向内用功”,而是主张将儒家的“内圣外王”理想创造性转化为“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着力促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发展,有赖于文化的支撑。总之,我们要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儒家伦理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丰富或提升儒家伦理思想的现代气质和时代意蕴,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母体性的文化资源和伦理智慧。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64.

[2]元明事类抄:卷二四·衣冠引.

[3]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06.

[4]汤一介.儒学十论及外五篇[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0.

[5]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1卷[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311.

[6]张岱年全集:第7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344.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64.

[责任编辑:符晓波]

2016-03-12

迟成勇(1966—),安徽合肥人,哲学博士,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哲学与儒家文化。

B222

A

1003-4307(2016)03-0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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