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强, 王学锋, 刘 越
(1.上海海事大学 交通运输学院,上海 201306;2.上海航运交易所,上海 200082)
我国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研究: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章强1,王学锋1,刘越2
(1.上海海事大学 交通运输学院,上海 201306;2.上海航运交易所,上海 200082)
摘要:运价备案制度是我国对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制度设计,现有研究对我国运价备案制度多以静态视角分析为主,辅以与美国运价备案制度的横向对比,缺乏对我国运价备案制度10多年来变迁发展的纵向动态研究,特别是置于特定时代情境下的综合性分析。通过构建一个基于情境、结构、功能的新分析框架,可以历时态地对我国运价备案制度的发展变迁进行分析,指出运价备案制度变迁受情境变化以及组织惯性影响,制度设计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关键词:运价备案制度;情境;结构;功能
一、引言
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是我国针对具有鲜明寡头垄断色彩的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保障运输各相关方合法利益而采取的重要制度设计。运价备案制度自1996年在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开始试行,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以来,虽仍处于推进完善阶段,但在规范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行为、稳定班轮市场运价、遏制不正当价格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我国运价备案制度的发展变迁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运价备案制度在功能的完备性、实施的操作性、覆盖对象的范围等方面已不断完善。
二、现有相关文献综述
运价备案制度作为实现对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制度设计,自该制度在我国试行实施以来,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就研究视角而言,现有研究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结合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运价波动分析来研究运价备案制度,二是从法律规制的视角展开研究。
郏丙贵等以中日班轮航线运价为研究对象,并对中日班轮运输市场结构进行解析,针对出现的“零运价”“负运价”现象,分析指出推行运价备案制度对于防范航运实践中存在的暗中回扣问题,实现运价稳定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一定价值[1]。陆文同样以中日班轮航线运价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运价构成的分析,指出调整基本运价成为班轮公司进行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但这导致了运价结构的不合理化,从而影响了班轮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2]。陆文认为全面实施完善的运价备案制度是稳定市场运价的重要手段,并对2009年8月开始全面实施的新运价备案制度的运行机制和核查原理进行了分析,指出提高运价备案制度中后续监管审查及处罚措施的效率是发挥运价备案制度作用的关键所在。
王晓惠对我国1996年开始试行的运价备案制度的形式、特点、作用和实质进行了阐述,并与美国运价备案制度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了将我国运价备案制度法律化的必要性和意义[3]。於世成对美国运价管理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指出运价备案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运价的稳定是很难定量的,对此存在着不同看法,并从运价报备种类、报备主体、报备方式、主管机构等方面探讨了我国运价备案制度框架内容[4]。蔡莉妍基于航运联盟的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研究视角,认为完善运价备案制度是强化对航运联盟反垄断监管的重要举措[5]。
通过以上文献回顾,不难发现现有文献对我国运价备案制度的研究多以静态视角分析为主,辅以与美国运价备案制度的横向对比研究,但是缺乏对我国运价备案制度10多年来变迁发展的纵向动态研究,特别是置于特定时代情境下的综合性分析。本文拟从社会学研究视角,借鉴功能结构主义和冲突理论,构建一个基于情境、结构、功能的新分析框架,来历时态地对我国运价备案制度的发展变迁进行分析研究。
三、基于情境、结构、功能的我国运价备案制度分析
(一)理论支撑
结构功能主义和冲突理论是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中的两大流派,两大理论流派的研究成果对于诠释和理解社会变迁现象有着积极影响。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渊源来自生物学,认为社会类似于生物有机体,具有一定的结构,为得以延续需满足自身的基本需求,社会系统中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协调地发挥相应的功能,以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行。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作为功能结构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AGIL图式”,认为社会系统只有满足了四项功能性必需(functional requisites),才能维持其秩序和稳定。这四项功能性必需分别是:对环境的适应(Adaptation)、目标的实现(Goal attainment)、对组成部分的整合(Integration)、共同价值观的维持(Latency)。在帕森斯看来,社会系统内各组成部分在对系统整体发挥必要功能的同时,通过不断的分化与整合来维持系统整体的动态均衡秩序[6]。结构功能主义以其强烈的综合意识曾一度在社会学理论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但是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结构功能主义遭到了来自不同方面的批判,其中以冲突理论学派的批判最为尖锐,冲突理论认为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强调社会整合,重视秩序和稳定,却忽视了社会冲突和变迁,其分析难以契合社会动态变化的现实。冲突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Lewis A. Coser)肯定社会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并反对认为冲突只具有破坏作用的片面观点,他认为冲突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功能,不同情境下冲突会表现出不同的功能。科塞主要关注冲突的正功能,他指出在一定条件下,冲突具有保证社会连续性、减少对立两极产生的可能性、防止社会系统的僵化、增强社会组织的适应性和促进社会整合等正功能[7]。需要指出的是,相比结构功能主义,冲突理论存在缺乏综合性的局限。
(二)一个新分析框架的构建
在汲取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和冲突理论的思想内容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对我国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的研究需要,特别是现有文献对于运价备案制度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构建一个基于情境、结构、功能三方面的新的分析框架。
何谓情境?情境是指某一段时间和空间内许多具体情形的概括。在公共管理领域,情境可理解为公共管理系统界线内外一切能够影响公共管理系统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要素或条件的总和。其中,以政治和经济环境下的各因素为情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情境的表现形态而言,主要有稳定和冲突两大状态。联系唯物辩证法,更进一步地说,冲突是常态,而稳定是少见状态,只是并非所有的冲突都能够引起结构性变化。
结构与功能均产生于一定的情境之下,其产生的目的在于调节矫治情境中的冲突,包括能够引起结构性变化的冲突以及不能够引起结构性变化的冲突。就结构与功能的关系而言,结构功能主义强调和侧重于现存结构和既定事实,不关注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其研究取向为一种横向同时态的静态分析。本文主张联系情境中的冲突,以历时态视角研究结构与功能间的关系。就结构的确立而言,应以功能为导向,根据所需的功能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结构,通过结构体现功能。就结构的发展而言,可分两种情况来讨论:一是情境中未出现能够引起结构性变化的冲突,此时更多的是在现存结构下通过调整功能以调节矫治冲突;二是情境中出现能够引起结构性变化的冲突,此时原结构则需根据新功能的需要进行重构,从而形成新结构。此外,需要补充一点,功能的表现通常是通过所推行的政策来实现。
图1 基于情境、结构、功能的分析框架示意图
(三)运价备案制度分析
我国运价备案制度的确立最早可追溯至1996年。1995年底中央明确提出把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1996年在国务院的牵头组织下,以上海为中心,浙江、江苏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正式启动,同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交通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上海航运交易所,以配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当时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存在运力过剩问题,班轮公司为获取货源纷纷采取低价竞争策略[8]。为了规范航运市场的运输价格,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96年交通部出台《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在上海、浙江、江苏试行运价备案制度,规定上海航运交易所为备案受理机构,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为处罚监管机构。
为履行WTO谈判中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航运服务领域的相关承诺,2001年底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将相关承诺法律化。同时,为有效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维护海运市场秩序,运价备案制度作为对国际集装箱班轮企业准入后市场行为进行监管的重要制度设计正式被法律化固定化,明确了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作为运价备案制度实施的主体地位。此外,2001年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供需矛盾突出,运力供给大大超过市场需求,运价持续低迷,低价竞争已成市场常态[9],政府需对市场进行必要监管,以保障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表1 运价备案制度初建时的情境、结构与功能
表2 运价备案制度正式法律化时的情境、结构与功能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运价备案制度在法律层面得以确立,但是在实践层面,由于实施运价备案制度所赖以支持的数据系统一时难以推出,再加之从2002年开始全球经济进入复苏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更是进入快速期,繁荣的进出口贸易为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市场整体保持较为健康的发展态势,市场秩序也相对正常有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实施运价备案制度的迫切性。运价备案制度也因上述原因,在2002—2009年间一直未正式实施。
2008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爆发,世界经济增长大幅减速并陷入衰退,我国进出口贸易也因此遭受打击,市场需求的萎缩直接对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供求关系失衡,运价大幅下跌,部分班轮公司受利益驱使,恶性杀价,以低于正常合理的运价水平揽货,有些航线甚至出现了“零运价”“负运价”,市场秩序亟需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予以维护和规范。此外,2008年我国进行了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再次突出强调要转变政府职能,同时要注重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以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2009年交通运输部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指定上海航运交易所为受理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运价备案制度。
表3 运价备案制度正式实施时的情境、结构与功能
2010年,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无船承运人在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中的实际地位与发展态势,交通运输部出台《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备案实施办法》,在既有的管理结构下,增加了无船承运人运价备案与监管的功能。
2013年,为维护和规范台湾班轮运输航线的市场秩序,交通运输部适时出台《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的公告》。同年,为进一步提升运价备案制度的操作性和增强备案运价对于市场监管的实用性,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精细化报备实施办法的公告》,以深化运价备案制度的功能。
2014年,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将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由登记改为告知性网上备案。
通过上述对我国运价备案制度发展历程的介绍与分析,结合前述分析框架,可勾勒呈现出我国运价备案制度的变迁示意图(见图2)。
图2 基于情境、结构、功能分析框架下的我国运价备案制度变迁示意图
四、新分析框架下对我国运价备案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制度设计源于一定的情境,情境变化是制度变迁的关键前提
我国运价备案制度是在上海启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以及我国航运市场开始逐步对外放开,外资班轮公司运力纷纷涌入造成运力过剩,市场低价竞争的背景下推出的旨在规范市场、稳定运价的一项制度设计,该制度的推出试行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后因我国加入WTO以及全球性经济危机的直接影响,运价备案制度分别经历了法律固定化和全面正式实施的两次重大变迁,也正是这两次在结构与功能上的变化调整,使得我国运价备案制度逐步走上了正轨。因此,不难看到制度变迁的根本前提在于情境变化,情境变化产生了驱使制度作相应变迁的外在动力。
(二)组织惯性存于制度变迁中,一定程度上影响制度的良好运行
组织惯性是组织理论中的概念,通常被用于解释为什么组织在演变过程中出现变革延误或失败。结构惯性是组织惯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激变条件下,结构惯性会抑制原结构向新结构转变。回顾我国运价备案制度的发展变迁过程,虽几经引起结构性变化的冲突,运价备案制度在结构上多次重构,但是仍受结构惯性的巨大影响,其中最突出的是:最初运价备案制度所确立的备案受理权与处罚监管权分离的结构仍保留至今,一时难以取得根本性突破,纵然这样的分离结构在实践层面有着诸多不便之处。
(三)制度设计应有适度的超前,前瞻设计是制度活力的重要体现
具有适度超前性的制度设计是保证制度弹性、体现制度活力的关键所在。就我国运价备案制度而言,该制度在设计层面一定程度上超前于实施层面,其中最典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不仅规定“备案的运价包括公布运价和协议运价”,而且规定“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涉及中国港口的班轮公会协议、运营协议、运价协议等”也需备案。目前在实践层面,仅对公布运价和协议运价要求备案,这意味着制度设计为实践内容的拓展预留了空间。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预留实践空间的根本目的在于构建一套完善的运价备案体系。
参考文献:
[1]郏丙贵,孟文君.中日班轮航线运价问题研究[J].中国航海,2007(4):81-86.
[2]陆文.新运价备案制度的影响分析:以中日航线集装箱班轮运输为例[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1.
[3]王晓惠.关于我国实施运价报备制度的研究[D].上海:上海海运学院,2001.
[4]於世成.美国航运法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学院,2006.
[5]蔡莉妍.航运联盟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5):68-73.
[6]刘润忠.试析结构功能主义及其社会理论[J].天津社会科学,2005(5):52-56.
[7]陈成文,高妮妮.从科塞的冲突理论看我国社会建设[J].社会科学论坛,2009(8):46-50.
[8]傅海威.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的稳定性结构研究[D].上海:上海海事大学,2006.
[9]陈德明.2001年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回顾[J].集装箱化,2002(1):34-36.
(责任编辑:李晓梅)
Study on China Container Liner Freight Filing System:A New Analysis Framework
ZHANG Qiang1, WANG Xuefeng1, LIU Yue2
(1.School of Transport & Communications, 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Shanghai 201306, China;2.Shanghai Shipping Exchange, Shanghai 200082, China)
Abstract:Freight filing system is an important regime design for the effective supervision of container liner market, most of the present studies analyzed China freight filing system from the static perspective with auxiliary study of the horizontal comparison with American freight filing system. There is a lack of longitudinally dynamic studi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freight filing system, especially the comprehensive studies focusing on the certain situations. Building a new analysis framework based on situation, structure, function can take a longitudinal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freight filing system and show that institutional change of freight filing system is affected by the changes of situation and organization inertia. The institution should be designed with moderate advance.
Key words:freight filing system; situation; structure; function
中图分类号:U6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297(2016)01-0029-05
作者简介:章强(1989-),男,安徽芜湖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物流工程与管理、航运公共管理;王学锋(1959-),男,江苏海安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物流工程与管理;刘越(1965-),男,江西人,上海航运交易所市场部经理,研究方向:集装箱运输市场管理。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际集装箱海运联盟系统箱位分配的协调机制与优化研究”(14YJC630172);上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动态模拟的长江干线集装箱运输系统优化研究”(13ZR1418600)
*收稿日期:2015-09-30
·交通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