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新常态下高校腐败治理路径探析

2016-03-15 21:18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廉政腐败常态

杨 欣

(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 300401)



廉政新常态下高校腐败治理路径探析

杨 欣

(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 300401)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从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出发,以新的思维、新的方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廉政建设进入“新常态”。在廉政新常态语境下,高校正面临着腐败治理动力不足、制度监控不力、法治观念淡薄等实际问题。高校腐败治理工作也应当根据反腐工作的需要,调整工作思路,从高压反腐、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等路径进行探究,提高高校对腐败的惩治、预防、抑制能力,创建廉洁的校园环境。

廉政新常态;高校腐败;治理路径

腐败就像一颗毒刺扎根于高校的肌体,影响着高校的健康发展,影响着人才的培养。高校廉政建设作为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推进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要求,也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迫切需要。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步入新常态,同时也出现一些新特点,高校腐败治理也因此面临着新契机。科学把握廉政新常态的理论内涵,有利于在实践上创新高校腐败治理新路径。

一、廉政新常态的内涵理解

2014年5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首次以“新常态”描述新周期中的中国经济[1]。同年11月,习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系统阐述了“新常态”的内涵和特点,习近平提出的“新常态”,主要是针对经济领域而阐述的,但又绝不限于经济方面。[2]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发展,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也步入新阶段,迈进“新 常态”,形成了深入反腐败斗争的崭新格局。

新常态是指相对于上一个时期或阶段,在目前或今后一个时期或阶段内,在相关领域那些既有实质性变化,又具备相对稳定特征和重要性的现象。[3]“新常态”在反腐败领域中是围绕以“治标为主”“标本兼治”和“治本为主”这三大主题循序渐进的动态发展过程。 “新”主要是指廉政建设从“以治标为主”进入“治标与治本并重”的新的关键阶段。廉政,即廉洁的政府、廉明的政治和廉洁的从政行为的总称,[4]拒绝以权谋私、贪污盗窃、索贿受贿、奢侈浪费的腐败行为,强调政治应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政府官员应当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廉政新常态是指廉政建设进入更高级的发展阶段,显示出发展的阶段性及其新的特征,反映的是中国的廉政建设由外在治标到内在治本、由量变到质变的动态过程。针对新时期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党和国家提出的高压惩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治国战略引领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等等一系列的反腐败政策措施,有效形成了高压反腐、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的新政治生态,这些都成为廉政新常态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腐败治理与廉政新常态理论的内在要求都致力于消灭腐败现象,建立起廉洁的政治生态环境。廉政新常态对高校腐败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高校腐败治理指引前行道路和提出新的治理路径。同时,高校腐败治理有利于推进廉政新常态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发展。

二、廉政新常态在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的意义

(一)高压反腐是高校腐败治理的重要动力

高压反腐是推动反腐从治标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和根本保障,也是助推高校腐败治理的强大动力。高压反腐是指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通过高压打击、严惩腐败、严纠“四风”,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从而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下定决心铲除腐败,不论是查办的干部级别之高、人数之多,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堪称空前。[5]

高校担负着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的任务,承载着知识创造与传承的神圣使命。一直被认为是培育人才的象牙塔也曾多次面临巡视组的督查,并且挖掘出一些贪腐的高校干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2015年共通报53名高校领导干部,这与查出的成千上万的“老虎”“苍蝇”相比,虽是九牛一毛,但是并不代表高校腐败的危害性不高、存量之少。高校是一个“熟人社会”群体,是一个文化水平比较高的群体,高校腐败也呈现出团伙化、隐蔽化、智能化、高端化等的一些新特点。由于这些特点导致高校中存在的隐性腐败比较多、显性腐败比较少,加之高校在全国的辐射范围之广,因此,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也是广泛的、持续的、深远的。大力推行高压反腐政策迫在眉睫,高校需下定决心深入挖掘、全面查处、坚决铲除高校腐败毒瘤。

(二)制度反腐是高校腐败治理的重要保障

制度反腐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为高校腐败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廉洁政治。通过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制度反腐成为常态。

高校现有制度体系的不健全为腐败行为提供了空间,一些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公物私用、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一是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如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只是响应国家号召和政府政策,在制定时缺乏民主参与,难以得到高校师生的认同,在制度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导致可操作性不强。其次,反腐倡廉制度针对性不强,部分高校在惩腐制度中故意打擦边球包庇不良行为。二是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不够。一方面,制度框架与体系不清晰。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工作职能相互交叉重叠、部门职责不清、边界不明,相互推诿责任。另一方面,制度建设滞后,脱离新政方针,某些工作领域尚未形成规范的制度。三是制度的执行力不够,监督不到位。一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制度意识淡薄或是领导能力欠缺,影响其分管的部门或领域上行下效,导致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另一方面,制度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制度执行效率低下。内部监督渠道不够通畅,监督方式简单,偏重于工作层面,对思想层面的监督不到位;外部监督方面,教职工、学生、社会、网络媒体的监督缺乏有效的平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力量不足。

(三)法治反腐是高校腐败治理的必然要求

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途径,也是治理高校腐败的有效措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目标,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法治反腐将成为中国反腐新常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统一,主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法律体系及规范性文件,规范权力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6]以此建设廉洁校园生态环境。

深受高等教育影响的高校领导干部依然无法抵制腐败的诱惑,一是深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高校领导干部法治廉政思想意识淡薄。“家长制”“人治”“官本位”等思想意识在高校表现的比较明显,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浓厚,人治思维强于法治思维,不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欺公罔法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及宪法法律权威。二是对法治廉政知识学习不够重视,部分高校领导干部法治廉政知识欠缺。虽然国家在大力宣扬法治反腐、依法治校,但是部分领导干部由于身兼数职,难以对于本职工作之外的法律和廉政知识进行充分学习,甚至由于时间的关系在规定的学习中弄虚作假找人代学代考。三是,法治手段难以实现。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对于高校廉政建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机械地按法律条文办事,难免事与愿违。另一方面,高校环境相对狭小和封闭,同事、师生关系,亲属、邻里关系重叠,对于小贪小腐问题常常碍于人情,避重就轻,久而久之酿成大错。

三、高校腐败制理路径探析

廉政新常态为高校腐败治理带了新思维、新战略、新路径,高校腐败治理动力不足需要高压反腐施加压力,高校制度漏洞造成的腐败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进行反腐,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需要大力加强法治反腐。新常态下,反腐治标在一定时期内仍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加强高压反腐,严惩高校腐败行为

加强高压反腐主要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提高查处腐败速度和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这三方面努力着手。一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以壮士断腕的勇气重拳反腐。高校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无论是“校虎”,还是“校蚁”都要严肃处理、一抓到底,让腐败分子付出惨重代价,使敲山震“校虎”产生强大的震慑力,使想腐还没来得及腐的官员悬崖勒马。教育部要以巡视为契机,加大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7]二是提高查处腐败速度,要及时公正、迅速有效的查处腐败案件、惩治腐败行为。坚持抓早抓小,以最快的速度及早发现腐败问题,利用监督这把利斧,发现腐败痕迹;利用巡视这把利剑,挖掘腐败现象。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坚持“露头就打”, 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违法必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雷霆手段快速破除腐败体系,以还人们的公平。三是对不正之风保持零容忍态度,腐败不分大小和轻重,在性质上都是损害人们利益的功利行为,需要严格彻查和惩处。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党政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要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严控变相腐败、隐蔽腐败行为。高校乃教育圣地,破除贪官的不查不反不追究的侥幸心理,紧跟高压反腐步伐,加强腐败治理。

(二)加强制度反腐,规制高校腐败行为

制度反腐主要是通过科学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反对腐败。一是注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的顶层设计,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高校的规章制度应该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顺应教育部的大政方针政策,通过民主参与、专家建议等相关利益者的参与建议,制定出包括既有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宏观政策,又有针对具体问题、临时问题颁布的实施办法,只有这样才能把高校的廉政规章制度内化为领导教职工自觉的行为规范和习惯。二是完善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构建惩治约束腐败行为的制度之网。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应包括实体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和保障性制度,即“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到“怎么做”再到“靠什么做,靠什么落实”这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具体的应涵盖教育、监督、预防、追究、惩治和反馈等反腐机制,建立健全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客观性、创新性的规章制度体系。三是加强制度执行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效。要提高领导干部的制度执行意识,强化领导能力,做好执行力文化建设,形成从上向下层层传导制度执行的压力。要积极开展立、改、废、释、补活动,加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做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工作,把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重要工作,[8]充分发挥党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惩窝案、串案,严厉打击腐败行为。

(三)加强法治反腐,根除高校腐败行为

提高法治认识,建立反腐败法治研究所,加强高校法治建设,增强高校反腐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高校反腐败立法,积极建立高校反腐败研究所。各高校有权利和义务为反腐败立法建言献策,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提出针对高校腐败治理相关的立法建议,建立科学的、民主的、规范的反腐败立法,提高校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规范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行为。二是高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高校内外部的矛盾冲突。通过组织法治培训活动、举办法治廉政书画比赛、观看法治廉政纪录片等活动,带动高校教职工和全校学生的法治实践,进而促进整个高校的法治廉政实践。三是在高校反腐败治理中,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法治需要德治作基础,法律法规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党员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9]要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不忘历史又与时俱进的廉政文化力。使廉政文化与法治文化在高校腐败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挤压“腐败亚文化”的生存空间,最终形成廉洁奉公、知羞识廉的廉洁校园文化。

收清贵于当世,播德音于未来!高校作为创造知识、传播文化的重要阵地,是培养人才、储备人才、供给人才的重要机构,高校的廉洁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德行。因此,要加强高校廉政建设,必须充分发挥高压反腐、制度反腐、法治反腐在高校腐败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廉政新常态与高校腐败治理的有效结合,创建立德树人的廉洁校园政治生态环境,为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力!

[1] “新常态”:一个新词成为治国理念的 7 个月之旅[EB/OL].(2014-12-09).http://news.xinhua net.com/politics/2014-12/09/c_1113581673.htm.

[2] 许耀桐.习式政治新常态六大鲜明特征[J].人民论坛,2015(4):14-19.

[3] 任建明.反腐新常态的辨识与讨论[J].河南社会科学,2015(6):1-4.

[4] 朱贻庭,崔宜明.伦理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415.

[5] 高波.高压反腐坚定不移 [J].时事报告(大学生版),2014(2):45-53.

[6] 徐喜林,等.法治反腐:中国反腐新常态[J].中州学刊,2015(2):15-18.

[7] 王珊.教育部敲山震“校虎” [J].党政论坛:干部文摘,2016(1):22.

[8] 肖心茹. 高校制度反腐过程中的观念误区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5.

[9] 王岐山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讲话[EB/OL].[2014-10-25]http://www.ce.cn/xwzx/gnsz/szyw/201410/25/t20141025_3776386.shtml.

责任编辑:仲耀黎

The Way to Tackle Corrup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corrupt Government New Normal

YANG Xin

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the Party and the country have promote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arty’s style honesty and anti-corruption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asks in new ways of thinking and new strategies, and have promoted the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into "New Normal". In the context of incorrupt government New Norm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facing practical problems: insufficient power in corruption governance, lack of monitoring system, weakness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law and so on. The anti-corruption governance should also be done under the requirement of anti-corruption work, to adjust thoughts of work, to explore from the routes of high pressure, system, and the rules of law against corruption. Thu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bilities to punish, prevent and restrain corruption can be improved and a clean campus environment can be created.

incorrupt government New Normal; corrup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governance path

2016-08-22

本文系河北省2015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构建高校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动力机制研究”(编号:HB15DD015)研究成果之一。

杨欣(1989—),女,河北新乐人,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G717

A

1671-8275(2016)05-0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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