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薇 吴明明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运河分院 江苏 邳州 221300)
欧阳修一生嗜古好学,博通群书,为宋代文学艺术的革新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晚年对书学的兴趣格外浓厚,其书法爽然有姿,超拔脱俗。在书学的同时,也对书学创作理论提出了一系列观点,这些理论主要集中在《集古录跋尾》十卷中。此外,又有《笔说》和《试笔》等文章,也论述到书法创作问题。欧阳修的书法创作观主要体现在“初非用意”和“书似其人”两个方面。其创作观点在古代艺术理论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初非用意”,顺乎自然,是欧阳修书法创作的一个重要观点。这一观点实质上是强调书法创作应依人之本性,寓意而书,不必刻意而为。他在《集古录跋尾》中说:
予尝谓法帖者,乃魏晋时施于家人、朋友,其逸笔余兴,初非用意,而自然可喜。[1]
欧阳修认为,书法创作是“逸笔余兴”所致,也就是书家有所兴趣,乘兴而作。书家虽“初非用意”,却能创作出“自然可喜”之作。欧阳修所谈的实际是书法创作是一种自由创造,书法艺术家创作不以任何功利为目的,而完全依其兴致自由创作。他实际上涉及到了艺术创作的自由特点。类似的论述还有不少,如他在《试笔》中论风法华作书时说:
往事有风法华者,偶然至人家,见笔便书,初无论理,久而祸福或立,
非好怪之士为之迁就其事耶?余每见笔辄书,故江邻几比余为风法华者。[2]
风法华作书不是刻意求工,而是“见笔便书”,随意而为。对于风法华的这种自由创作态度,欧阳修给予了充分地肯定。欧阳修提倡书法自由创作的同时,也出提出了反对以书为业、刻意而为的书学观点。他在《集古录跋尾》卷四《晋王献之法帖一》中说:
而今人不然,至或弃百事,敝精疲力,以学书为事业,用此终老而穷年者,是真可笑也。[3]
在欧阳修看来,书法创作是一种自由创造活动,应率意而为,这样才能获得学书和作书之快乐。若“或弃百事,敝精疲力,以学书为事业,用此终老而穷年”,则只能带来无数的痛苦和烦恼。欧阳修以学书为乐,反对学书为书“敝精疲力”,实际上是认识到了艺术创作应给人带来审美快乐。所以,他反对单独为学书而精疲力竭直至终老的做法。因为,以书为业,孜孜追求,使人“敝精疲力”,与人之自由本性相悖。可见,欧阳修是立于艺术应有益于人之本性而不应损害人之本性的高度来肯定书学创作的。他严厉批评专事习书的人,就是强调书法创作应有益于人生。与这一思想相关,他在《笔说·学书静中至乐说》提出:
有暇即学书,非以求艺之精,直胜劳心于他事尔。
又云:
学书不能不劳,独不害情性耳。要得静中之乐,惟此耳。
学书作书以“不害情性”为本,应以“得静中之乐”为目的,欧阳修把书法创作与养生联系在一起,认为书法创作应有益于人生。
在《集古录跋尾》中,欧阳修多次论及作书应顺乎自然,适意而书的主张。因而在书法实践中,欧阳修也每每不择地而出,率性而作。苏轼曾描述了欧阳修作书时的情状:“此数十纸,皆文忠公冲口而出,纵手而成,初不加意也。其文采字画,皆有自然超人之姿,信天下奇迹也。”[4]
基于上述思想,欧阳修对魏晋书家寓意于书的江左风流推崇备至。在《跋王献之法帖》中云:
盖其初非用意,而逸笔余兴,淋漓挥洒,或妍或丑,百态横生。徐而视之,其仪态愈无穷尽,故使后人得之以为奇观而想见其为人也。
此论表露了欧阳修对于魏晋书法家不刻意求工而尚意重韵的艺术追求是极其推崇的,他认为“逸笔余兴,淋漓挥洒”的作品,才能“百态横生”,令人玩味无穷,传为百世之佳作。因为这样的作品体现了书家本然的意趣精神,而无丝毫的做作虚假。王献之作书意与兴会,心手互不纠缠,顺应自然,方能心手双畅,仪态万千。魏晋人虽无意于书,却往往能创造出传世之作。欧阳修主张学书“顺乎自然”,反对矫揉造作,这和他“学书为乐”的艺术创作态度是相通的。欧阳修所提倡的不为物累,只求心乐,顺乎自然,适意而书的书法创作态度,显示了他的思想的通达。
欧阳修的这种无功利的书法创作思想,一方面体现了艺术的本质,即艺术在本质上是无功利的;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艺术创作的规律,即艺术创作实质上是一种自由的审美创造,艺术家应以自由之心态从事创作,不可有任何功利之思,并且艺术创作应以抒发艺术家之兴致感情为本。从思想渊源看,这种艺术观源于道家的无功利思想。《庄子》的《达生》篇曾以梓庆削木为躆的寓言故事来说明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艺术家必须“斋以静心”,“不敢怀庆赏爵禄”,“不敢怀非誉巧拙”,甚至忘记自己的四肢形体,也就是要求艺术家抛弃世俗观念,涤荡心胸中的浊念,培养出纯审美心境,以无物无欲之心感应外物、体验外物,这样,才能发现外物之审美意蕴,创作时才能“以天合天”。在欧阳修之前,也有不少书法理论家论述过类似观点,如旧传为东汉书法家蔡邕所作的《笔论》云: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5]
蔡邕认为,书法创作是书法家怀抱的舒展散发,书法家应“任情恣性”,不受拘束,在自由的心态下,“然后书之”。若书法家“迫于事”,有种种条件的干扰影响,受种种不利因素的制约,他就无法“任情恣性”地自由书写,亦难创作出“任情恣性”、情感充溢的作品。“虽有中山兔毫不能佳也”,笔墨再好,也无济于事。因为书法创作的实质是书家内在感情的自由抒发。欧阳修之论与蔡邕之论相一致,都是要求书法家以自由无拘的心态进行感情的自由抒发表现。
《礼记·礼器》中说:“无本不立,无文不行。”对于艺术创作来说,其“本”就是艺术家的人品、人格。高度重视艺术家的人格品质,将人之品格与作品品格联系起来,从人格品质的角度评价作品,从而强调艺术家人格品质的重要性,是中国古代艺术理论的一个重要传统,诗文书画理论皆然。在诗词理论中,刘熙载在《艺概·诗概》中有“诗品出于人品”的观点,又在《词曲概》和《赋概》分别说过:“论词莫先于品”。画论中有文征明题写其《米山》有云:“人品不高,用墨无法。”又有“人品既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气韵既已高矣,生动不得不至,所谓神之又神,而能精焉”[6]等观点。书法理论家也同样高度重视书家人品的重要性。汉代的扬雄在《法言·问神》中提出:“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认为艺术品是人之“心”的表露,也即人品、人格的表露,人品如何,必然影响其作品品格。这种观点影响着此后的书论家和书法家,论者较多,如三国的钟繇《笔法》有云:
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
据《新唐书》载唐穆宗问柳公权用笔的方法,答曰:
心正则笔正,笔正乃可法也。
欧阳修也格外重视书家人品的重要性,提出了“书似其人”的观点。他在《唐颜鲁公二十二字帖》云:
观点浅显,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农资企业仅靠卖产品的时代将一去不返了。未来,适者生存,谁适应了大形势,谁笼络了大量人才,谁的服务更贴心更高效,谁就是最大的赢家!
斯人忠义,出于天性。故其字画刚劲独立,不袭前迹,挺然奇伟,有似其为人。
这是说颜真卿的书法作品与颜真卿的人格类似,“挺然奇伟”的字画,表现了颜真卿“刚劲独立”的精神品格,颜书与其人相一致。欧阳修对颜书格外推重,评论很多,大多都是联系其人格品质来展开论述。如在《唐颜氏家庙碑》云:
余谓颜公书,如忠臣烈士道德君子。其端严尊重,人初见而畏之,然愈久而愈可爱也。其见宝于世者不必多,然虽多而不厌也。故虽其残缺,不忍弃之。
《唐湖州石记》云:
公忠义之节,明若日月,而坚若金石,自可以光后世,传无穷,不待其书,然后不朽。然公所至必有遗迹,故今处处有之。唐人笔迹见于今者,惟公为最多。
欧阳修对颜书的这些论述,指出了颜真卿的书法创作是寄满腔悲愤于笔墨之间,字里行间都充满了爱憎之情,其忠义之节,明若日月,明节之志,坚若金石,故其字画纵笔豪放,一泻千里,刚劲遒劲, 磊落奇伟,有如其为人。
欧阳修从人格品质角度去评价书法作品的观点,实际上是意在强调书法作品的价值是由书法家的人格、品质所决定的。颜真卿是典型的例子,他在安史之乱中,英勇抗击敌人;后来又在与叛将李希烈的斗争中,坚贞不屈,为国捐躯,是真正的“忠臣烈士”、[7]“道德君子”,[8]其“忠义之节”、[9]“坚若金石”[10]的人格品质,自然可以“光后世,传无穷”。[11]凭借这种人格品质来创作的书法作品,必然具有“尊严刚劲”、“端严尊重”、“刚劲独立”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其作品能产生“愈久而愈可爱”的艺术效果。在欧阳修看来,书法家的人格品质赋予了作品以极高的价值。因而,书法家创作,应率先培养自己的人格品质,人格品质低劣者,即使其字写得雅致不俗,亦恐难取得人们的接受认可。如秦桧、严嵩就是典型例子,清代松年《颐园论画》评曰:“宋之蔡京、秦桧,明之严嵩,爵位尊崇,书法文学皆臻高品,何以后人吐弃之,湮没不传?实因其人大节已亏,其余技更一钱不值矣。吾辈学书画,第一先讲人品。”书法创作是书家之心的表现,人品必然影响书品。
古之人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远,然后世不推此,但务于书,不知前日工书,随与纸墨泥弃者,不可胜数也。使颜公书虽不佳,后世见着者必宝也。杨凝式以直言谏其父,其节见于艰危。李建忠清慎温雅,爱其书者,兼取其为人也。岂有其实,然后存之久耶?非自古贤者必能书也,惟贤者能书耳,其余泯泯,不复见尔。[12]
此论进一步强调,只有艺术家的人格、人品的高远,才能创作出传世佳作。因此,像颜真卿那样的忠烈之士即使字写得一般,他的书法作品也会被后世之人当作传世佳作的。若工其书而人品低俗,其作品亦“随与纸墨泥弃”。
欧阳修评其他的书法作品也是着眼于人格品质,如《集古录跋尾》卷九评唐人高骈的书法云:
骈为将,尝立战功。威惠著于蛮蜀,笔研固非其所事。然书虽非工,字亦不俗。盖其明豪爽隽,终异庸人。
欧阳修认为,高骈书虽非工,但亦不俗,原因在于其明豪爽隽的性格。在谈到石曼卿的诗书时,欧阳修在《六一诗话》写道:
石曼卿自少以诗酒豪放自得,其气貌伟然,诗格奇峭。又工于书,笔画遒劲,体兼颜柳,为世所珍。
欧阳修进一步强调,石曼卿书法“笔画遒劲,体兼颜柳”,原因在于其“豪放自得”、“气貌伟然”的性情、人品。因而,学书者要想使自己的书法作品传之久远,不但要加强书法技能方面的训练,更重要的是完善自我的人品、情操。欧阳修论书重视人品修养、道德情操的书学观念,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对于今天的书法家来说,同样要重视自己的品格修养。只有人格高尚,其作品才能得到人们的接受和喜爱。单纯地“工于书”,对于书法创作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今天的书法家既要“工于书”,更要“人之贤”。他本人作为一位具有个人风格和相当成就的书法家,得到了苏轼的高度评价:“欧阳公书,笔势险劲,字体新丽,自成一家,然公墨迹自当为世所宝,不待笔画之工也”。[13]
由于欧阳修是北宋文坛领袖,又是著名的政治家,他在书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往往为其政名及文名所掩,但欧阳修为振兴北宋书坛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他在北宋书法史上地位终究是无人可以替代的。他的书法创作观也同样给后人留下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