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持续发展的困境及破解路径

2016-03-15 12:38乔力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

乔力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郑州450046〕

村镇银行持续发展的困境及破解路径

乔力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郑州450046〕

目前,村镇银行持续发展面临许多挑战和风险,存在融资信贷难、风险管控难、经营创新难等困境,其症结在于农村金融人才队伍缺乏、管理机制缺失、法律制度缺位、市场发育不足,破解村镇银行困境的路径在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创新经营服务模式。

村镇银行;发展困境;破解路径

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村发展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颁发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同年3月1日,我国第一个村镇银行——四川省南充市仪陇惠民银行成立。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412家,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覆盖65.9%的县市,全国村镇银行总资产10810亿元。[1]村镇银行是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扶农、帮农、惠农、富农”,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村镇银行持续发展也面临许多挑战和风险,存在一些困境亟待解决。

一、村镇银行持续发展困境透析

1.融资信贷难

中国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设置村镇银行资金门槛过低: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而设立农村商业银行所需注册资本人民币至少是5000万元,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所需注册资本人民币至少10亿元。村镇银行成立之初,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本金较少,如河北省截至2012年设立的14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最少的是人民币1000万元,最多的是人民币1亿元。[2]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主要是农户(包括贫困户、温饱型农户、市场性农户)、个体工商户、农村企业(包括资源型小企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由于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居民收入低,农村闲散资金不多,农民金融积累能力有限;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受本县居民和企业闲散资金较少的制约,农村信贷资金供应来源不多,村镇银行吸储能力不高。农民金融需求非生产性信贷比重较大,相当规模的资金用于修缮房屋、婚丧嫁娶,这就制约了农民的还贷能力。2015年底全国村镇银行贷款余额为5880亿元,存款余额为7480亿元;2015年全国村镇银行总资产超过1万亿元,整体资产负债率为86.9%。[1]同时,农民贷款额小、分散且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抵押物品,贷款难;村镇银行信贷审批程序较多,涉农贷款少,资金大量外流,对“三农”支持力度不够。

2.经营创新难

村镇银行按照传统理念来经营信贷业务,仍然坚持以“抵押贷款”为主,金融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单一,信贷方式和信贷主体与农村信用社等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差别不大,信贷产品创新不足,业务品种较少,多数集中于一两个,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适应新农村经济建设、城镇化发展和农户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要。村镇银行业务办理现代互联网技术难以全面应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能自已开发,微信银行、自助银行还是空白,通存通兑不足,汇兑结算慢,严重制约金融经营效率。

3.风险管控难

一是信用风险大。与商业银行相比较,村镇银行的贷款更复杂、违约风险更大。从村镇银行服务对象来看,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乡村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诚实守信观念淡薄,信用差甚至无信用记录,无有效抵押资产;有的农民认为贷款是国家的钱,不按时还款无所谓;一些借贷人抱有不良目的,采取不当手段,欺诈贷款,赖账时有发生,呆账坏账较多。二是流动性风险大。村镇银行存贷业务仅局限于所在县域,不能跨域开展存贷业务和对公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存贷业务量不大,资金不足。[3]从存贷比(贷款/存款比率)情况来看,2015年行业整体存贷比为78.6%,说明大多数村镇银行的存贷比已经超过《商业银行法》规定的75%的上限。一些村镇银行的存贷比超过标准,又不能进入全国拆借市场,只能向当地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导致贷款效率低下。

二、村镇银行持续发展困境原因探究

1.管理机制缺失

村镇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不科学,决策执行体系不完善不科学。《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过于简化治理结构的设置,其第25条要求: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的是主发起银行制度,至少应有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这样村镇银行发起主体过于单一,大部分发起银行在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做为控股股东基本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只设董事会,对发起银行大权缺乏外部监督约束机制的制度设计,其他小股东难以行使监督权力,大股东容易形成独裁,小股东自身利益难以保障。发起人制度设计对投资主体和发起人准入做了严格限制,准入主体选择面过窄,其他优质金融资金无法投入村镇银行,这就阻碍了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使村镇银行融资渠道不畅。信贷业务贷前调查、贷款审批流程和贷后跟踪管理方式方法比较传统,信贷模式管理创新不足。村镇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建设落后,大多数没有直接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与大中商业银行支付系统不对接而无法办理资金划转业务,支付结算渠道不畅。

2.法律制度缺位

目前,村镇银行管理法律依据有《关于调整放宽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但是这些意见规定相对于《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而言只是部门规章,立法层次较低,立法内容不健全,权威性不足,针对性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对村镇银行破产、退出与清算规定过粗,在处理破产、退出与清算时无法可依,会影响存款人的利益保护,进而影响村镇银行存款业务。村镇银行处于发展初期,国家有关鼓励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相关制度,涉农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征信法律制度建设滞后,尚未出台专门的征信统一法,也没专门的征信行政法规;各金融机构采取的信贷黑名单制度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国家税收政策扶持不明确,各地政府政策规定不一,配套政策不完善不到位,对村镇银行开展涉农信贷业务的财税激励力度不够。

3.市场发育不良

首先网点设置少,中国农村收入水平普遍不高,“三农”对于金融机构吸引力小。截至2016年6月全国才设置村镇银行1412家,经营网点少且分散,覆盖面积小,多数设置在县城,远离偏远乡村,业务范围仅仅局限于县城周围。其次,农村是熟人社会,宗族、家族关系较密,人情文化较浓,传统的农村金融需求甚至不考虑正式的金融机构,农村民间资本借贷较多,冲击了村镇银行的存贷业务。农民文化水平低,专业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法律和金融知识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农民参与金融市场存贷活动不足。再次,市场定位不合理,由于农业领域贷款风险高、收益低,许多村镇银行无心经营“三农”金融服务,转而服务大的工业企业甚至房地产业,严重地偏离了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和“三农”服务对象。第四,农业保险业发育不全,村民参与农业保险积极性不高,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动力不足,农业保险险种不多,存入村镇银行涉农保险资金量不大。

4.人才队伍缺乏

从全国金融行业来看,村镇银行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普遍存在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较差等问题,无法满足农村金融创新和金融高效服务的需要。村镇银行设在县及以下的乡镇和村,位置偏僻,金融环境差,薪金待遇低,生活条件艰苦,导致岗位交流不多,人才流失严重,很难引进懂金融又懂“三农”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金融专业人才。与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相比,村镇银行营业机构特别是小网点设置少,工作量大,对员工的素质要求较高。村镇银行现有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 大多数都来自于当地,员工学历教育层次偏低,缺乏相应的金融专业知识培训,金融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普遍不高;部分员工农村金融工作经验不多,信贷业务及管理经验不足,内部合规意识、风险意识淡薄,操作随意性强,信贷风险管控能力较弱;各类人员配备储备不足,结构不合理,一人多岗现象较多,难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金融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村镇银行持续发展困境破解路径

1.完善法律政策体系

一是修改《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将《规定》修改为《村镇银行管理条例》,提高其立法层次;扩大村镇银行市场准入主体范围[4],把县域内非营利组织、其他非法人组织等社会、经济组织主体扩大进来;将村镇银行市场定位表述为“服务县域经济”,扩大业务服务领域。二是加快制定《信贷法》《征信管理条例》。完善我国征信法律制度体系,通过法律法规构筑完善的失信惩戒体系。三是完善村镇银行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加强县级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健全对支农服务监管机制,吸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村民代表,对村镇银行支农信贷业务实施监督。完善民商事法律制度,扩大农村抵押财产适用范围,明确农村土地、房屋等财产权利的担保有效性。四是加大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财政投入,拓宽和延伸支付结算网络在农村的辐射范围;提高村镇银行技术装备水平,尽快加入中央银行征信系统和支付系统体系,扩大业务范围,降低村镇银行业务成本。加大政府资本的投资入股,县域政府将涉农财政性存款和农村专项资金存入村镇银行。出台农村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具体政策,对“三农”贷款实行财政贴息补偿政策,给予一定的免征所得税和减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财政对特殊农户贷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发挥财政对村镇银行信贷投放的杠杆作用,扩大村镇银行资金实力。五是放宽农村金融利率管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当放宽对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农村资金状况、债务人的信贷能力和信用,自主确立信贷利率。放松信贷审批条件和程序,实行灵活的单户信贷比例管理制度。

2.健全风险管控机制

一是完善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管理与服务申请指引》等规定中将村镇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优惠条件单独列出,降低准入门槛,增强吸储存款能力;争取政府开放更多的融资渠道,吸收民间资本和上市公司参股村镇银行,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比例,盘活社会资本,建立大中型金融机构向村镇银行注入资金的长效机制。不断创新融资模式,采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多种融资方式,优化资金配置,增资扩股,实现村镇银行股权结构股东多元化,资本本地化,股份分散化。村镇银行股权结构最佳模式是发起银行持股三分之一以上,当地政府占20%,再吸收分散的若干民营企业股东,这样能有利于改善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二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运作架构,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科学确立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强化管理层内部相互监督机制,促进村镇银行管理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完善村镇银行内部风险管控体系。采取扁平式的治理结构,建立岗位分类管理责任制,健全规范科学的绩效考核奖惩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和信贷责任追究。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建立客户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后管理的标准化流程,规范贷款风险评估、审批流程和贷后跟踪工作,建立信贷绩效考核制。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制定存贷比过渡期规划,实施流动性指标识别、分析、检测和控制,建立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实施风险测试预警机制;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按照“流程设置——风险点排查——管控措施——流程完善”路径,完善信贷操作流程,强化风险管控。[5]四是健全信贷信用评级和担保机制。健全涉农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政府牵头出资,农民参股的专业化信用担保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服务“三农”。完善金融系统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农村信用评估方法,采取“五老信用评议”制度即老支书、老村长、老组长、老党员、老干部对农户贷款信用进行评议,防范信贷风险;创新灵活多样的信贷抵押担保方式,组建“村镇银行——信贷员——贷款户——担保人”四级主体信贷风险担保管控网络;开发“企业+农户+银行”信贷担保模式,增强农户之间的相互合作与联保,减少信贷风险。完善政策性涉农保险制度,开展政策性农业贷款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涉农保险产品,采取自愿投保方式,建立农户、保险公司、村镇银行共担涉农贷款风险。五是完善内部审计体系。采取一般审计和专项审计、集中审计和平时审计相结合等多种审计方式强化信贷审计监督,遏制信贷风险。

3.创新经营服务模式

一是扩大服务覆盖面。根据“三农”金融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城近郊和重点乡镇增设分支机构,合理布局营业网点,实现村镇银行网点的“卡、网、点、圈”相融合,扩大服务半径和覆盖范围,增大业务规模,弥补乡镇金融发展的空白点,增强客户粘度;加快支付结算系统和核算系统建设,提高对外服务效率。二是创新信贷产品模式。村镇银行要把握农村金融市场,以服务”三农“为核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最佳的金融信贷模式,合理有效疏通农村信贷渠道,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多样化的信贷服务。要扬长避短,发挥自身在规模、产品、客户、地域等方面的优势,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产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层次化的多种务实的金融服务产品,诸如农业订单贷款、家庭农场贷款等“支农支小”信贷,更好地为县域不同金融主体提供资金。三是积极参与县域经济。参与县域小城镇建设、精准扶贫、农业基础建设和农田水利项目开发,扩大金融服务对象,满足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金融服务需要。四是扩大合作融资渠道。加强与县域国有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合作,签订资金合作协议,扩大融资渠道;开发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即涉农企业、农户通过与其上下游企业、农户合作,运用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资源共享而形成共赢融资模式。五是创新贷款信用担保模式。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帮助农民、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组织解决资金困难,如联保贷款模式即农户按照“自愿联合、多户担保、依约还款、风险共担”的发放贷款模式。[6]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研发客户信用信息的采集模式,搭建P2P信息平台,使金融行业有关信用信息与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对接,实现征信共享一体化[7]。通过村镇银行信贷经营模式创新,有效满足县域金融市场的需要,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实施村镇银行人才本土化战略。本土人才熟悉当地“三农”和风土人情,更容易在当地开展工作,同时家在当地,工作相对稳定。大力开展市场化选聘工作,面向社会优先公开招聘当地的大学毕业生。二是建立村镇银行与发起行管理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对管理人员实行发起行与村镇银行双挂锻炼计划,不仅从发起行下派村镇银行进行业务传帮带,而且也从村镇银行派员到发起行跟岗学习,这样在上下挂职锻炼中培养村镇银行管理人才,提高村镇银行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三是实施村镇银行全员精准培训工程。根据员工自身情况,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分类实行在岗学习积分制度,每周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教育,年底分类进行业务知识测试,计入学习积分档案,全面提高员工业务素质、金融服务能力和信贷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对新进员工进行脱产培训。加强新员工“三农”、金融、法律、经济管理、互联网使用和金融产品开发技能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五是加大后备管理人才储备培养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选拔优秀管理人员到相关金融培训机构参加脱产进修培训班进行重点培养,储备一批网点负责人;同时加强引进高中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改善优化管理人员结构。六是加强村镇银行管理人员内部轮岗交流锻炼,培养金融业务复合型人才,应对多岗位管理工作需要。

[1]徐绍峰.《中国村镇银行发展报告2016》透露了什么[N].金融时报,2016-12-22.

[2]田军华.河北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与制度完善的思考[J].河北金融,2013(1):63.

[3]刘波,刘亦文.我国村镇银行风险控制研究[J].经济纵横,2012(5):87.

[4]曲小刚,罗剑朝.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13(3):119.

[5]蒋玉敏.村镇银行风险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J].货币银行,2011(5):46.

[6]韩成,金晓彤.新常态背景下我国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创新:模式构建与实施[J].经济管理,2016(3):15.

[7]刘金章,孙可娜.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97.

(责任编辑:刘 阳)

10.3969/j.issn.2096-2452.2016.06.004

F830.3

A

2096-2452(2016)06-0018-05

2016-11-06

乔力(1991-),男,河南郑州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企划师,美国普渡大学金融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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