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伟,陈 涛,刘 庆
(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辽宁 沈阳 110034)
论警犬山林地搜捕中谋略的运用
方伟,陈涛,刘庆
(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辽宁 沈阳 110034)
摘要:警犬搜捕是公安机关发现、寻找并有效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常用侦查措施。在警犬山林地搜捕过程中运用谋略不仅能够提高警犬搜捕效益,还能有效降低搜捕人员伤亡。结合案情、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以及搜捕现场环境、态势等因素,警犬山林地搜捕过程中可以采取“情报导侦,预伏守候”、“明撤暗守,促其暴露”、“循线追踪,先发制敌”、“寻踪码迹,张网以待”、“围而不打,赶鸟入笼”等谋略。
关键词:警犬搜捕;谋略;山林地
警犬搜捕是公安机关发现、寻找并有效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常用侦查措施,是指带犬民警依法利用警犬对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可能隐藏的地点进行搜索、寻找,以发现并对其实施缉捕的一项侦查措施。所谓警犬搜捕谋略就是指在警犬搜捕过程中为达到搜索并捕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在不暴露自己意图的前提下,采取计策、计谋和策略来指导搜捕行动的活动。谋略具有“一策而转危局,一语而退千军,一计而平骚乱,数言而定国基”的重要作用。在山林地警犬搜捕过程中充分运用谋略,不仅可以提高警犬搜捕效益,还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带犬民警的生命安全。
一、山林地警犬搜捕运用谋略的作用
(一)提高警犬搜捕效益
所谓警犬使用效益,就是表征警犬使用成本与警犬使用收益之间关系的范畴。用数学的方式来表达这种关系——警犬使用效益=(警犬使用经济收益+警犬使用社会收益)/(警犬使用经济成本+警犬使用权力成本+警犬使用机会成本)。而所谓警犬搜捕效益就是表征警犬搜捕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范畴。当警方使用警犬在山林地环境中搜捕犯罪嫌疑人时,受山林地地形、地貌及植被的影响,于犯罪嫌疑人之利处要远大于公安机关之搜捕:山林地便于犯罪嫌疑人逃窜而不利于搜捕;山林地便于犯罪嫌疑人藏身而不利于搜捕;山林地便于犯罪嫌疑人生存而不利于搜捕。应当承认的是,一直以来,警犬山林地搜捕的效益并不是很高,大规模警力的投入、长时间的持续搜捕,结果却可能是毫无收获,严重地影响着警犬使用效益。究其原因,一定程度上在于警犬搜捕过程中忽略了谋略的运用,单纯的人力加警犬毫无谋略的地毯式搜捕,这势必影响着搜捕效益。而如果搜捕过程中能够充分运用谋略,则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顺利缉捕归案,减少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投入,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提高警犬搜捕效益。
(二)降低带犬民警伤亡
在搜捕过程中,现场情况错综复杂、瞬息万变,带犬民警的自身安全时刻面临着危险。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流血牺牲事件足以说明这一问题。“抓捕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危及自身安全的战斗——抓捕中要想以最小的伤亡或者无伤亡去捕获对方,则要求抓捕者勇与智的高度统一。有勇无智者或说有勇无谋者是造成自身伤亡的必然主观因素,而有智无勇者则是难以捕到对方,那也是必然的主观因素。”[1]智是什么?智就是谋略的运用。
二、山林地警犬搜捕谋略及其运用
(一)情报导侦,预伏守候
所谓“情报导侦”是指侦查机关以强制力主导或依托而大量收集和利用情报信息,以此来支持和推动侦查工作向信息化、精确化和资源集约化方向发展的全方位协同过程。[2]所谓“情报导侦,预伏守候”就是指带犬民警在执行搜捕任务时依据情报信息而采取蹲点守候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2011年5月,贵州省毕节市频发盗窃电缆犯罪案件,犯罪分子为3 — 4人团伙作案,剪断电缆后驾车逃跑,遇有公安机关堵截时强行驾车冲关,气焰十分嚣张。在这种情形下,公安机关决定使用警犬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抓捕前,公安机关技术侦查部门获悉犯罪分子近日到毕节市赫章县实施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遂安排警力在案件高发地区进行守候,等待抓捕时机。18日凌晨4时许,犯罪分子实施盗窃后即驾车逃跑,而在其逃跑方向、路线上正是警方设伏之处。犯罪分子驾车经过预伏点时坐在车上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感觉情况不妙,在车辆没有停止的情况下就跳车逃跑。黑暗之中,带犬民警见有人逃跑遂携犬实施追击,犯罪嫌疑人见有犬追便逃往路边的庄稼地,带犬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口头警告:“站住,我是警察,再跑放犬!”两次警告无效后,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深入庄稼地后不利于抓捕,带犬民警遂令犬“袭”,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控制住。与此同时,其他抓捕民警也将车上还未回过神的另三名犯罪嫌疑人有效控制住。*案例由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带犬民警郭光前口述,作者整理。
搜捕时采取这种谋略的优势在于捕之准,而捕之准的基础在于情报信息的准确性。本案中,正是基于技术侦查部门获取的情报,通过对情报信息进行研判,警方才能在犯罪嫌疑人逃跑必经之路设置预伏点成功将犯罪分子捕获,这是实施此谋略时应当注意的第一点;第二点就是预伏前一定要精心选择预伏点,做足准备工作。在本案中,为保障抓捕行动的成功,行动前抓捕小组即来到现场勘查地形,精心选择一个拐弯处设伏,因为一般而言驾车时在拐弯处车辆会减速,二来受视线盲区所限,在拐弯处设伏不易被发现。同时,为不引起犯罪嫌疑人警觉,警方还特意找来施工指示牌、服装等道具以化装侦查的方式迷惑对方。此外,警方还在预伏点前段设置一个观察哨,在预伏道路两侧布置带犬民警及警犬,由此形成前后左右四面包围之态势。犯罪嫌疑人一进入包围圈,观察哨立即通知其他参与抓捕人员提高警惕,让犯罪嫌疑人插翅难逃。
(二)明撤暗守,促其暴露
这一谋略是公安机关在抓捕、搜捕犯罪嫌疑人时经常使用的一种谋略。所谓“明撤暗守,促其暴露”就是指警方通过制造“撤”给犯罪嫌疑人制造一种所谓的假象,令其放松警惕,待其暴露,再适时将其捕获的一种谋略。2014年1月30日20时许,湖南省衡阳市下辖的常宁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兰江乡砂华村朱江组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邻里琐事与同村组的张某某发生争执,当日19时许持自制火铳将张某某打死后潜逃,且随身带有3支火铳。案发后,常宁市公安局迅速展开侦破工作,刑侦大队干警与武警荷枪实弹进山搜捕。搜山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一直躲在暗处,经过2天的大规模搜山并未将其抓获。受山体环境的影响,公安机关进山搜捕效果不佳,在这种情况下,指挥部采取“明撤暗守,促其暴露”的谋略,分兵几路在重点部位、区域进行布控,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出现。2月2日0时50分,衡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李江等在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家隔壁点蹲点守候时,听到犯罪嫌疑人回家的响动。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抓捕民警李江放出警犬追击,并上前抓捕。刘某某负隅顽抗,用火铳击中李江腹部后,趁着夜色逃出村外。*案例由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带犬民警李江提供,作者整理。尽管该案抓捕过程中出现了意外情况,但警方的这种搜捕谋略使用效果是显著的。
这种谋略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造势。造势是该谋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所谓造势就是指警方必须实施具体的“大张旗鼓”的搜之行为让犯罪嫌疑人意识到警方正在找他。第二,造势必须有一定的持续时间,让犯罪嫌疑人意识到警方后面的“撤”之行为是无奈之举,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放弃行为。第三,警方“撤”之行为也应大张旗鼓地开展,让隐藏、躲避在暗处的犯罪嫌疑人能够看到、听到、意识到警方已经停止对其进行搜捕的行为。在本案中,当警方搜山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隐藏在山之高处,可以观察到警方的一举一动;当警方大举撤离时,这一情形依然被隐藏在暗处的刘某某观察到。正是由于警方制造的这种假象惟妙惟肖,未暴露出丝毫破绽,该谋略才得以顺利实施。第四,对于警方撤离后犯罪嫌疑人可能的去处、去向、途经要道等要分析研判并部署适当警力,待其暴露时将其捕获。在本案中,当警方搜捕队伍撤离后,犯罪嫌疑人可能去哪处?从犯罪嫌疑人现实处境的角度看,在刘某某实施杀人犯罪后即逃往大山之中,随身携带的只有三支火铳,而无饮用品、食品等其他日常用品,野外生存能力强者自然可以在大山之中勉强维持生存,但时间不会持续太长,故此为了维持生存刘某某必然要下山寻找食物,甚至有可能寻找钱财为进一步远逃提供经济支撑,就此而言,刘某某有回家的可能;从犯罪嫌疑人心理的角度看,犯罪嫌疑人可以为替兄弟出气而杀人,毫无疑问,亲情于他而言相当重要,而刘某某亦应知道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自己被警方抓住是迟早的事,因亲情的缘故,刘某某回家看看自己老母亲的可能性极大,而且一旦看完自己的老母亲,其再实施报复杀人就了无牵挂了。此外,犯罪嫌疑人亦扬言要报复同村人。故警方决定在犯罪嫌疑人家中及与其有矛盾的同村人家中布控,等待时机。警方正是基于科学、合理的分析研判才能有后续的与“敌”遭遇。
(三)循线追踪,先发制敌
所谓“循线追踪”就是指充分利用警犬灵敏的嗅觉能力对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进行追踪并发现犯罪嫌疑人。所谓“先发制敌”就是指“在侦查对象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抢先发起进攻,粉碎其犯罪阴谋,夺取胜利的计谋体系”。[3]在循线追踪的基础上,先发制敌的优势在于集中优势兵力攻“敌”于不备,不给犯罪嫌疑人喘息之机。2014年1月30日17时17分,位于中缅边境的一个山村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造成6死3伤。犯罪嫌疑人邵某某作案后,驾驶一辆绿色吉普车逃离现场。案发后,专案指挥部令带犬民警携犬参与侦破和搜捕工作。2月2日15时54分,一个搜捕小组发现犯罪嫌疑人遗弃的车辆。带犬民警遂以车上犯罪嫌疑人使用物品为嗅源令犬进行追踪作业,并于2月3日17时10分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一个山村农户家。锁定犯罪嫌疑人隐藏在此处后,警方决定在犯罪嫌疑人无防备状态下先发制敌,带犬民警随同抓捕人员第一时间冲入犯罪嫌疑人藏身住宅,并指令一头警犬进行扑咬,犯罪嫌疑人邵某某被警犬包围后,无路可逃直接被擒。*案例由云南省腾冲市公安局带犬民警肖明星提供,作者整理。
实施该谋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警犬是否具备山林地环境下的追踪能力是实施该谋略的前提条件,在警犬具有追踪能力的前提下,还要综合考虑嗅源、案发间隔时间、犬的追踪耐力等情况,这些因素都将影响该谋略实施的效果。第二,先发制敌是建立在保障带犬民警安全的前提下集优势兵力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快速制服。
(四)寻踪觅迹,张网以待
“寻踪觅迹,张网以待”与“循线追踪,先发制敌”有相似之处,都是建立在警犬追踪作业的前提条件下。“寻踪觅迹,张网以待”是通过警犬追踪作业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走路线,在其必经之处布置警力预伏,张网等待犯罪嫌疑人出现,待其出现时将其捕获的一种谋略。2006年7月20日晚7时许,某地村民刘某某酒后用尖刀杀死其情人张某的女儿,后回到家中告诉家人“他杀人了”,并把随身携带的160块钱放在家里,拿走2瓶农药和1把刀后逃入玉米地,随后不见踪迹。其间他儿子劝他自首,他不听劝,并说“活一天算一天”。7月21日下午,警犬技术中队接到出警命令,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经勘查后确认犯罪现场已经不具备警犬追踪条件。7月23日凌晨4时许,村民张某某向警方报告称,昨晚12点多,有人敲他家门,他出去拿手电筒查看,发现是刘某某,刘某某向他要水喝,他进屋给舀了一舀子水,在递给刘某某水时,闻到其满嘴酒气、看到其满脸通红,好像喝了很多酒。得知此情况后,带犬民警携警犬迅速赶赴现场,经访问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站立喝水时遗留的足迹,并以此足迹为嗅源指挥警犬追踪,警犬感受嗅源后,兴奋上线,转过张某某家向东南方向追去,途经玉米地、稻田地、防护林带等。6时许,警犬追踪4000余米后到达另一个村外围。一同参与追踪的刑警发现并确认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妹妹居住在该村。此时追捕小组决定停止追踪,在警犬追踪已确定的路线两侧布置警力,采取“蹲坑守候,张网以待”的谋略。黑暗里,蹲守民警悄无声息,而犯罪嫌疑人行走时必然发出声响,他在明,我们在暗,必然能率先发现他,待他走近时,突袭将其捕获。当晚23时许,躲藏在玉米地内的刘某某出来寻找食物时,被蹲守民警发现,刘某某持刀拒捕并夺路而逃,带犬民警遂以刘某某遗留足迹为嗅源指挥警犬进行追踪,先后发现刘某某逃跑时脱下的衣服、鞋,并终将其抓获。*案例由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带犬民警周祥峰提供,作者整理。
实施该谋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警犬的追踪能力是实施该谋略的前提条件。第二,张网以待时要小心,避免被犯罪嫌疑人发现,警方一旦暴露行迹,该谋略将难以实施。第三,要善于分析犯罪嫌疑人心理,正确的心理分析是确定何处撒网的保障。本案中追捕小组追至犯罪嫌疑人妹妹所在村后为何停止追踪作业?追,还是不追?追的结果可能是追到犯罪嫌疑人妹妹家,但此时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在其妹妹家,正常的犯罪心理及半夜出来要水喝都足以说明这点,追下去有打草惊蛇的可能。犯罪嫌疑人目前极有可能躲藏在玉米地的某处,待夜深人静时再出来寻找食物,有继续去其妹妹家的可能性。此外,刘某某有一个孙子,有潜回家中看孙子的可能性。故追捕小组决定停止追踪。正是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准确分析才保障了蹲守力量部署的恰当、合理。
(五)围而不打,赶鸟入笼
所谓“围而不打,赶鸟入笼”就是指在警方搜捕过程中通过三面包围所制造的攻击声势,使隐藏在暗处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朝没有搜捕力量的方向逃跑,进而进入我方包围圈的一种搜捕谋略。2015年9月9日20时许,某地村民曾某某夫妇报警,称其女儿曾某中午从学校回家吃午饭途中失踪,一直未归。当地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和群众在该少女从学校到家沿途及附近全力寻找未果。直至9月14日下午3时许,在一个有色金属冶炼厂内一个废弃枯井内发现一具女尸。经县局刑侦大队侦技人员现场勘验,确定该女尸系失踪多日的曾某,系他杀及强奸杀人。经缜密侦查,公安机关迅速锁定当地村民汤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且汤某某已畏罪潜逃。专案组组织警力在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地点全力展开搜捕工作,但因犯罪嫌疑人汤某某擅长打猎,有野外生存经验,警方经过五天的搜索围捕没有任何消息和进展。后经请示省厅领导,从全省抽调警犬技术骨干共19人携13只工作犬,赶赴现场支援搜捕行动。再次搜捕前,警方决定采取“围而不打,赶鸟入笼”的搜捕谋略,将带犬人员分为6个小组,在重点区域使用3只警犬进行气味追踪,另外10只警犬分成5个小组负责从外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围赶。当日17时许,追踪组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并把情况反馈给指挥部,指挥部安排另外5个搜捕小组对犯罪嫌疑人汤某某藏身区域进行围赶,故意留出缺口,并在缺口处安排警力等待犯罪嫌疑人落网。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围赶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围堵在山间一个废弃工厂墙头上,犯罪嫌疑人汤某某一看无路可走就骑在墙上拆墙砖砸周边的围捕民警,被增援赶来的刑警队民警开枪击伤后成功抓获,此案成功告破。*案例由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带犬民警李宏尚提供,作者整理。
实施该谋略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犯罪嫌疑人确系隐藏在搜捕区域内,这是前提,否则无论如何围赶都将无功而返;二是围赶必须建立在警力资源丰富的基础上,能够保障确实是在围赶,否则易出现只围未赶的后果,搜捕队伍过去了,犯罪嫌疑人却迂回至已搜索过的区域;三是“笼口”一定得扎紧,不能留给犯罪嫌疑人丝毫空隙,否则一旦犯罪嫌疑人从口袋处逃脱则所有工作前功尽弃。
三、山林地搜捕中运用谋略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有用谋意识
警犬搜捕技术应用于山林地环境的案例数不胜数,但实际发挥作用的比例不是很大。更多的时候采取地毯式的排查,我们并不反对这种搜捕方式,但如能在搜捕的过程中运用谋略,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何不用?!
(二)要有创造意识
“创造是谋略的生命,创造是谋略的灵魂。”[4]带犬民警要想在搜捕过程中谋略应用得好,只能不断总结实际搜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自我反思,并保持创新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在下一次搜捕行动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要有灵活意识
谋略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所有情形都可以任意套用的。带犬民警施谋、用谋时应结合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犯罪情报信息情况、警力资源情况以及搜捕现场环境、态势等诸多因素进行通盘考虑,采取最适合当时情形的谋略,将警犬搜捕效能发挥至最大。
参考文献:
[1]陆巨日.论抓捕中的策略原则[J].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1):8.
[2]王彦学.论“情报导侦”之意涵[J/OL].中国警察网,2014-01-14.
[3]汤啸天.先发制敌在刑事侦察中的应用[J].刑侦研究,1994(2):23.
[4]柴宇球.谋略论[M]. 北京:蓝天出版社,1991:306.
(责任编辑廖习华)
收稿日期:2016-02-26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公安部科技计划重点项目“警犬搜捕技术在林地环境应用研究”(项目号:2015JSYJA05)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方伟(1981-),男,辽宁辽中人,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侦查学和警犬使用研究;陈涛(1960-),男,辽宁鞍山人,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讲师,主要从事警犬技术研究;刘庆(1964-),男,辽宁盘锦人,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教授,主要从事警犬技术研究。
中图分类号:DF7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63(2016)02-0096-04
The use of the theory of police dog mountain forest to raid counsel
FANG Wei, CHEN Tao, LIU Qing
(Dog Technology School of Public Security Ministry, Shenyang, Liaoning 110034)
Abstract:Dogs hunt is a common and effective investigation measure for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o find and control the criminal suspect. Adopt strategy in the search process of police dog hunt in the mountain forest can not only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police dog raids, can effectively reduce the searching for casualties. Combined with the case, the criminal suspect circumstance and the scene environment, as well as the situational factors, the police dog hunt in mountain forest can take the following discretion , “investigation ahead, preliminary waiting”, “to pretend to withdraw and observe in fact”, “to follow line for tracing, and control the enemy”, “pursuit the mark, and make the net for the aim”, “circumference and catch the bird into the cage”.
Key words:dogs hunt; counsel; mounta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