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道路的实践探索及其话语呈现
——以人民群众对改革道路的探索为视角

2016-03-15 05:07刚,黄
关键词:话语道路特色

黄 刚,黄 玮

(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1)

中国改革道路的实践探索及其话语呈现
——以人民群众对改革道路的探索为视角

黄 刚,黄 玮

(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1)

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前进。改革道路话语是关于改革方向、立场和原则的话语呈现。广大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对改革道路进行了长期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改革道路话语体系。在农村生产模式改革中形成了以“包产到户”为核心的话语体系,实现了对极“左”社会主义的突破;在国有企业经营模式改革中形成了以“松绑放权”为核心的话语体系,标示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探索;在私营经济发展中形成了以“下海经商”为核心的话语体系,实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守和创新。这些话语基于中国国情、扎根中国实践、代表人民心声、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了人民群众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对于坚定和拓展中国道路、构建中国改革话语体系、提高中国改革道路在国内外的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道路话语;包产到户;松绑放权;下海经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搞革命、搞建设、搞改革,道路问题都是最根本的问题。30多年来,我们能够创造出人类历史上前无古人的发展成就,走出了正确道路是根本原因。”[1]改革道路问题的根本性意义,在于“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2]这种方向、立场和原则蕴含在改革道路的话语之中,改革道路话语就是关于改革方向、立场和原则的话语呈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考察中国改革道路话语的历史演进,对于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明确改革性质、推动改革发展以取得更大改革成绩具有重要意义。纵观中国改革道路话语形成和发展历史,包括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群体在内的人民群众对中国改革道路进行了持续有效的探索并产生了一系列影响改革发展的有力话语。这些基于中国国情、扎根中国实践、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道路话语,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内心诉求和劳动智慧,建构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理论,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强大解释力和引导力。

一、“包产到户”:农村生产模式改革对极“左”社会主义的突破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发端于改革时机较早成熟的农村,特别是对于常年遭受自然灾害以及生产条件恶劣的地区,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成为这些地区首要的、迫切的任务。在探索解决温饱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话语,如“包产到户”“大包干”“包干到户”“包产到组”“责任田”等。在这些话语中,“包产到户”是当时流行最广泛,也是最核心的话语,对农村生产模式改革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其实,“包产到户”这一话语并非起始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早在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之初,全国多地农业生产出现“出工一窝蜂,干活大呼隆”以及分配极度平均主义的现象。面对这一生产困境,浙江永嘉县进行实践探索,随后总结出四句话“三包到队,责任到户,定额到丘,统一经营”,简称为“包产到户”。此后,“包产到户”的说法在永嘉的邻县及温州专区等地也得到了推广。[3]“包产到户”这一新话语是在浙江永嘉县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试验中最早产生并逐步流行起来的。但是,随着1957年5月全国范围的反右派运动的展开,农村进行了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辩论,“包产到户”一时被视为“走回头路”“打退堂鼓”,是“倒退的做法”,继而引起了大量的反对与批判,首次兴起的“包产到户”就这样中道而止。“包产到户”话语的第二次兴起是在1958年,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引起的全国“左”倾错误的泛滥,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力、生产秩序,损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党中央提出调整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方针,“包产到户”话语一时间演变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多种形式,如江苏境内实行“定田到户、超产奖励”;湖北武昌某公社实行“四定到田”;河南省内出现“父子田”“夫妻田”的家庭生产状态。但由于1959年全党“反右倾”斗争的波及,“包产到户”再次成为批判的对象,被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农村复辟资本主义的纲领”[4]的标签而再次被打压下去。“包产到户”话语的第三次兴起是在1961年,刚刚经历三年困难时期的中国,经济困难的农民迫于生计,为解决温饱问题进行了自发的探索,安徽、陕西、甘肃等省大范围实行“包产到户”。“包产到户”的改革为农村地区的生产带来活力,也为农业增产带来了积极效果,但这些最终都只是昙花一现。这些“包产到户”的实践探索及其话语呈现是农民对激发农业生产积极性和脱贫解困的探索,也为1978年以后的“包产到户”话语的重新确立打下了深厚的历史根基。

“包产到户”话语多次成为众矢之的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之前的土地制度,从土地农民私有制逐步发展到土地集体所有制,产生了“耕者有其田”“自留地”“一大二公”等话语,侧面呈现了土地制度的演变趋势。公有、共产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近30年逐步成为时代主流话语,发展至鼎盛时期推广人民公社的“大寨精神”。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成为组织农村生产的主流体制,其特点是高度集中的统一生产、经营和分配,这也是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标准。以此标准,1958年以后的“包产到户”就被视为发展农民个体经济,具有资本主义性质。在此背景下,“走资本主义的独木桥”“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开倒车”“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新中国成立前”等批评“包产到户”的话语也不断涌现。尽管经历了多次的全国性激烈争论,但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前提之下,“包产到户”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解决温饱问题、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都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启,“包产到户”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农业生产的重要制度话语,也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典型话语,具有重要意义。

回顾1978年后的“包产到户”话语的发展历程,即可见证农村生产经营和分配体制的探索过程及其成果。在农村改革刚刚起步时,“大包干”即“包干到组”被认可为发展集体经济,但中央同时明令禁止“包产到户”“分田单干”。随着中国改革第一村的小岗村因实施“包产到户”而取得丰硕成果,人们渐渐突破了思想禁锢,在“包产到户”的问题上取得共识。这些共识自然会被中央领导所了解,并在新的政策制定、理论发展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1980年5月,邓小平在同中央相关负责人谈话中明确肯定了“包产到户”的成果,并将“包产到户”看作是发展集体经济的助力。同年9月,中央发出75号文件肯定“包产到户”的形式,并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概念。198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认可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将“大包干”“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统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政社分设,标志着20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废除。[5]“包产到户”的生产形式,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标志着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体制和制度的逐步确立。“包产到户”话语建立在广大农民的生产实践探索之上,充分体现了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反映了农业生产模式及其改革的经验、理论和话语。

“包产到户”话语经历了诞生、挫折到确立的过程,是农民对农村生产经营分配制度的实践探索及其经验总结,也是中国全面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充分体现了农民群体的实践创造性精神。这次自下而上的改革历程之所以成功并影响深远,是因为农业生产的改革紧密结合了中国农村的实际,最终找到了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道路。“包产到户”这一话语虽然后来被“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取代,但它在中国农村生产发展的历史中仍具有重要意义。“包产到户”带来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随后扩展至农村经济的另一主力军的乡镇企业领域。历经多次激烈论争和反复的实践探索,“包产到户”最终突破极“左”的社会主义思想的禁锢,发展为农村改革的核心话语,为更广范围、更深层面的中国改革开辟了广阔道路。

二、“松绑放权”:国企经营模式改革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

农村经济改革取得丰硕成果,使得国家粮食产量和储备量持续上升,农村改革的影响、经验等逐步波及城市,同时也引发了企业的改革。早在1979年,中央就着手进行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改革工作,目的是为了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但在这个试点工作中,对国企改革的方向却依然是模糊的,尚处于摸索阶段。中央对改革形势的看法是,激活经济的同时不能偏离社会主义道路。在此判断下,国企改革遵循着两条主线:一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实现经济责任制。在这里,“责任制”的概念就是在受到农村改革所形成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启发而出现的,其实质是将企业自主权与经济责任并举;二是推进国企的改组和联合,在搞活经济的同时促进企业内部调整。这些措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经济体制大环境的限制,国企改革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突破。[6]

直到1984年,随着改革的全面展开,“松绑放权”话语呼之欲出,国企改革逐步取得实质性的进步。1984年3月,55名福建骨干企业的厂长经理表示,由于现行体制的束缚,生产没有动力,以此给时任省委、省政府致写公开信,发出“请给我们‘松绑’”的呼吁。这封公开信经过《福建日报》的刊登和《人民日报》的转载,在全国掀起了“松绑放权”的热议大潮,多个报刊转载并大为赞同,“松绑”风一时吹响全国。于是,“松绑放权”话语的讨论在无形之中引发了改革浪潮,吹响了国企改革的号角,推动了国企改革的步伐。“松绑放权”话语的主要诉求是,希望将权力落实到基层而仅非上层部门的权力移动,特别是要细致到企业内部人事任免权、奖励支配权、生产营销分配权,等等。这些诉求表明,工人阶级对国企发展问题的自我审视和解决态度,并非是谋求单个企业的私利,而是对通过“松绑放权”释放企业生产活力并实现经济增长的期盼。“松绑放权”的这种自下而上的实践探索及其话语呈现,再一次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从工人阶级诉求“松绑放权”到国家最终确立国企改革的政策,经过了一系列渐进式的发展。1984年3月,“松绑放权”话语最早呈现;同年5月,中央谨慎出台了“扩大国营企业工业自主权”的规定;1986年下半年起,“厂长责任制”全面推广实行,经过1988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全部实施,企业活力充沛、生产效率增高的成果明显,“厂长责任制”在实践中深化并成为大势所趋;1988年4月,“厂长责任制”最终以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国企改革在“松绑放权”话语影响下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进展,同时大量探索式的话语涌现出来,如“承包制”“股份制”等。这些话语实现了国企生产经营体制的完善和健全,展示了中央与地方、企业、工人之间的凝聚力,也充分发挥了来自生产实践一线的工人智慧和创造力。

工人阶级对国企改革发展道路的探索,在总体上通过“松绑放权”这一话语充分呈现。“松绑放权”话语促进并最终成就了“厂长经理责任制”的产生和发展,生产一线的工人对生产发展道路的探索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活力和创新精神。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企改革最初通过“松绑放权”实现突破,到后来“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等话语得以不断深化,这一历程既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认识发展,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和推动。

三、“下海经商”:私营经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守和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从对立逐步走向协调,社会多元化趋势明显。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推动了一批实业兴国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下海经商”成为当时的社会热门话语,“下海经商”这一话语的意义在经历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发生了本质性的转变,转变的背后蕴含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包容性和创新性。

在改革开放初期,“下海经商”被视为“不务正业”的举动。尤其是在实行“双轨制”的80年代,尽管对投机倒把的判定已尽量“去政治化”,但在改革道路尚在探索的情况下,计划与市场的力量出现游移。在1982年采取紧急措施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中,同时波及至投机倒把行为,全国近3万人因投机倒把获刑。这在很大程度击退了一批“下海经商”的知识分子的热情和尝试。但是,经济领域的改革并未就此停止,改革方向在探索中逐渐清晰。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社会主义经济,即“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十三大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十四大的进一步推动,为经济改革道路“拨开迷雾”,极大地促进了“下海经商”潮的到来。

“下海经商”潮的主体大多来自知识分子群体中的教授、工程师、大学生、国企负责人和政府官员等,他们具有较高的知识和技能、较为广泛的社会资源和讯息,将个人的理想抱负与实业兴国的社会责任相结合,借助改革发展趋势成就了一批自称“92派”的中国第二代企业家。“下海经商”的话语意义通过“92派”赋予了更为积极丰富的内涵。一时间,“下海经商”的话语意义不再是落后、反动的,而成为与时俱进的话语和积极的生活方式。“下海经商”话语意义的转变,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经济改革道路的探索,反映了中国改革思想的创新。

“下海经商”话语的诞生借中国改革发展之势而产生,具有敏锐洞察力的“92派”乘势而为,将自身的知识投身于社会经济领域之中,壮大了个体私营经济力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活力。2002年,十六大报告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提出“两个不动摇”方针,其中之一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私营经济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之中,私营经济的发展致力于促进社会主义非公经济的发展,这也是“中国特色”的重要体现,既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海经商”的话语推动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这同时也是对中国经济改革道路的探索,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有坚守,也有创新。

四、人民群众对中国改革道路的探索及其话语呈现的意义

中国改革道路话语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长期的发展历程,是人民群众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的体现,对于构建中国特色改革话语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人民群众中农民、工人、知识分子通过“包产到户”“松绑放权”“下海经商”这些在实践探索中产生的话语,为改革道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启发和思考。人民群众对改革道路的探索及其话语呈现,为理论界对改革道路的理论探讨、理论总结和理论提升提供实践基础,也为党和政府对中国改革道路问题的思考和决策提供实践依据。人民群众基于生产实践对改革道路的探索和理论界依据群众探索而对改革道路的理论研究,也为党和政府最终做出改革道路的选择以及中国共产党对改革道路话语的形成、系统化、纵深化发展提供着重要的实践基础和理论准备。

中国改革道路话语的形成和发展历史,深刻揭示了中国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也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广阔前景。对中国改革道路的探索,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在各自的领域承担着话语的主体,“包产到户”“松绑放权”“下海经商”话语充分呈现了包括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在内的中国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支持,对改革道路的探索,为中国特色改革道路话语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创新思维。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话语见证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探索历程,从农村到城市,从农业到工商业,从脱贫解困到实业兴国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道路是中国人民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出来的,是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生产实践的基础上艰辛探索的成果。通过对人民群众对中国改革道路的历史探索和话语呈现的考察和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代表人民心声的、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鲜活的生命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经道路,也必将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越走越宽广。

中国特色改革道路话语是构建中国特色改革话语体系、提高中国改革在国内外的话语权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开辟了中国特色改革道路,这条道路不同于世界任何国家的发展模式,具有不可复制的特质。改革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方向,在改革中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这是中国特色改革道路的重要特质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7]要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需要不断构建中国特色改革道路的话语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道路的性质与方向,回击和破除国内外对中国改革道路的质疑,凝聚推动改革发展的凝聚力、向心力,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彰显由中国实际、改革实践和历史发展所赋予的道路自信。

[1]习近平.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更好走向未来,交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答卷[N].人民日报,2013-06-27.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14.

[3]陆学艺.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33.

[4]人民日报评论员.揭穿包产到户真面目[N].人民日报,1959-11-02.

[5]本书编写组.改革开放三十年[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28-29.

[6]赵海均.六十年中国大变革(1949-2009)(下卷)[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349-350.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514.

责任编辑:谭大友

D616

A

1004-941(2016)03-0121-04

2016-05-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范畴与逻辑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2CKS01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中央财经大学青年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中国特色改革话语体系的生成逻辑与建构研究”。

黄刚(1982-),男,湖北十堰人,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黄玮(1993-),女,湖北巴东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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