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智才(1.厦门理工学院文化发展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24;2.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24)
民族文化产业视域下边疆民族地区民族特色文化保护探析
丁智才1,2
(1.厦门理工学院文化发展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24;2.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福建厦门361024)
文化全球化增加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的难度,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基础薄弱,少数民族数量较多,人口较少,民族文化生态脆弱,旧的保护观念和思维不太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基于文化事业的保护方式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随着民族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保护必须更新观念,以适应活态性、整体性、创新性与自觉性的内在要求和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将民族特色文化保护与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通盘考虑,以文化保护作为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与充分保障,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文化保护的内在需求和重要途径,通过适宜的产业化利用,拓展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空间,增强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的自觉性和自信心,达到保护与发展的共生共赢。
民族文化产业;民族特色文化;保护与传承;边疆民族地区
全球化时代,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文化全球化也日趋明显,民族特色文化遭遇到危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基础薄弱,民族数量较多,人口较少,民族特色文化保护效果不理想,更是危机重重。传统的保护方式不适应新时代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探索文化产业语境下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的合适路径。
(一)全球化下边疆民族特色文化的危机
民族特色文化源于民众的生活实践。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生产力低下,交通闭塞,民众处于相对隔离的状态,高山大海直接阻隔了异质文化对其的影响,和内陆甚至彼此之间很少接触,各自容易保持生活的独立性和文化的独特性。边疆地区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文化,客观上也起到了不同文化的保护作用。随着时代变迁,各民族活动范围的扩大,物质、交通、信息等条件的改善,地域文化特色逐渐被削弱。具有相当优势的民族文化渐渐超越自己的空间,影响其他民族和地区,成为另外一些民族和地区借鉴的对象,优势文化越来越获得普遍性,甚至世界性,文化的生态环境也随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边疆民族地区各具特色的民族特色文化的动态性和散见性特点,更容易随着时空的转换而衰落、消失。
文化全球化容易凸显民族特色文化异质特征的同时,也给边疆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保护带来困境和挑战。“我们现在见到了一场文化地震的景象——文化全球化,它几乎涉及地球的所有地方。这场地震袭来时,不同的人作出不同的反应。有些人是安然接受,……有些人则是力图抗拒,……但是,还有些人不是全盘拒绝,其典型是有些国家政府企图既参与全球经济又抵制全球文化,在二者之间求平衡——这方面最重要的例子是中国。这种平衡动作时苦难的。比较令人感兴趣的,是在接受与拒绝二者之间求折中。”[1]因承受着贫困等种种压力,边疆民族地区有发展的需要,边地民众也有追求现代生活的权利,边地民族特色文化更易受到外来强势文化的影响。边疆民族地区处于两难的境地中,一方面要发展经济,一方面要保持自己的特色文化不变质、不流失。“文化全球化既不是一种简单的重大承诺,也非一种简单的巨大威胁,而是一种文化层面上的多元化的挑战:原先被认为是不成问题的传统如今陷于崩溃,信念、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出现了多种选择。”[1]14从边疆民族地区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虽然经济有较快发展,但社会效果并不理想,经济的发展带来价值观、生活方式等变化,直接影响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传承。
国际上文化产业的发展,各国纷纷将本国本民族甚至外区域外民族的文化资源资本化,给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带来新的危机。“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行为并不由于有所谓传统文化丧失的危险的存在而停止……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经济支配社会的时代,或者说,是一个经济资本支配了社会的时代。而这样的经济是资本原则所确立的。资本泛化扩及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民族文化资本化也正是这样一种影响下的结果……伴随西方经济强势的逐步形成,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也得以实现。”[2]西方强势文化的入侵和掠夺使边疆民族文化遭遇危机,而自己不适宜的开发也加剧了民族特色文化的危机。一些急功近利的行为,使民族特色文化逐渐失去原来的本真状态和文化内蕴,更有甚者以伪民俗来赚取商业利益,这种所谓的“发展”对特色文化的伤害很大,给民族特色文化的本真性保护带来困难。
(二)民族特色文化保护观念必须更新
民族特色文化保护进行多年,国家和政府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效果却不甚理想。个中原因很多,但保护理念和方式与实践不适应是重要原因。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语境下,不能为了保护而保护,必须探索新的保护形式和途径。民族特色文化不可能也不需要一味地放置在封闭的环境中冻结起来,与世隔绝,要让其焕发出民族文化本身的生命力。从这点看,生态博物馆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保护民族特色文化的模式。与传统博物馆不同,生态博物馆提倡原生态保护,又称没有围墙的博物馆,将一个社区或某一区域作为博物馆,在这个特定区域里,各种民族特色文化保持比较完整的文化形态,通过实物陈列、形象表演和音像储存等集中表现相对独立的特定群体的文化特性。更重要的是,当地居民可以利用其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吸引参观者,保护文化资源的同时,发展文化旅游业,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地方知名度,探索保护与利用的共赢。如果单纯为保护而保护,把保护的概念理解过于机械,就会出现一些问题。中国最早的贵州六枝梭戛生态博物馆1998年建成开馆,博物馆以4000多人、12个村寨的以长角为头饰的苗族同胞居住社区为保护区域,仍然保持着原始的男耕女织的生活方式,较好的延续和保留古朴的民族文化,有平等的原始民主、丰富的婚丧嫁娶和祭祀礼仪,别具一格的音乐舞蹈,精美的蜡染、刺绣等。这种保护形式使民族特色文化得到有效传承保护,也维护了文化的生态,但由于相对隔绝和外在世界的经济社会联系,也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当地民众对现代生活的权利,从长远观点看,这种单纯的生态博物馆保护是不可持续的,必须和现代经济社会结合,走文化产业相结合的路子,赋予民族特色文化自我发展的能力,保障文化主体者的权利和需求,以保持文化保护的可持续性。
一种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一定的物质生产力做保障。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保护中一些旧的思维与方式也必定会发生重要转变。作为富有创造性的生产和创新性的活动,文化产业适应了文化的保护创新的需要,如果创新适宜的产业发展而不丢失民族文化的特色内核,文化产业确乎可以成为文化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
(一)活态性是保护的有效形式
民族特色文化大多是活态性的,以浓厚的乡土气息活跃于各民族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过去,我们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以静态保护为主,博物馆是其主要保护方式。近年来,在文化保护方面,有静态保护向活态保护发展的趋势。二者在保护理念、保护方式、保护技术以及管理方法都有较大区别。民族特色文化就像种子,土壤、阳光、雨露、养分不可或缺,它才会有生命,蓬勃生长。必须要让民族特色文化活在民众当今的生活中,赋予它新的生命力,才能是可持续的保护与发展。民族特色文化大多是活在民众的现实生活中,许多特色文化仍然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并不是静止不变,而是动态发展变化、充满活力和具有生活气息,必须延续和传承它们的生命历程和生活习俗。只有生命和生活存在,民族特色文化才能持续存在;如果生命历程得不到很好延续,这些特色文化就会自动衰亡,生活习俗得不到有效传承,这些特色文化就会随之消失。
全球性和现代性决定了边疆民族地区不再是封闭的世界,文化的时代性和创新性也决定了民族特色保护要从封闭保守的静态保护向开放进取的动态保护转型。
(二)整体性是保护的必然要求
民族特色文化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有无数具体的文化事项、文化因子构成,具有整体性。要达到良好的保护效果,就要尊重民族特色文化内在的丰富性、各文化因子的内在关联及其生命特点,整体地保护其拥有的内容和形式。不但要保护民族特色文化的自身形态和内蕴,还要保护这些文化所依赖、所交融的生存环境。
边疆民族地区民族特色文化与其所处的自然、社会、生态、人文环境交织在一起,只注重特色文化自身的保护而割裂其所处的环境,这样保护出来的文化是不完整、不真实,还会因为失去了生命的土壤,最终会失去文化。近些年来,民族文化产业特别是民族文化旅游快速发展的背后,大量游客涌入边疆,给其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对边疆文化生态也造成破坏,虽然现在很多地方注意到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保护,但是在保护实践中,文化的整体性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我们习惯将保护对象逐个分解,将其与边疆民众的整体生活割裂,未考虑这些文化生命的发展过程和发展趋势,也未关注其与边疆生态环境的内在联系。实施整体性保护就是要综合考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要求,通过顶层设计和各方面的专项规划,将民族特色文化保护放到边疆民族地区和谐发展、持续繁荣的高度和大背景去考量,与边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整合,发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在保存和利用、传承与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不但保护文化本身,还要保护生活在文化中的人,给民族特色文化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三)创新是保护的必然手段
作为一种创造性的文化行为及其过程形态,文化的延续发展需要人类的创造。文化需要创新,创新不是割裂民族文化传统。费孝通先生认为,文化的发展离不开传统与创造,文化的生死既不同于生物的生和死,又有诸多相似之处,同样需要基因和种子,这是生命的基础。文化得以延续,要不断创造,赋予传统以生命,生命才有意义。[3]文化基因既延续传统,又要在时代的土壤里生根发芽,文化才有生命活力。脱离了时代,就会成为死的静止的标本,失去发展的动力。
“每一种文化都不能脱离时代性的规定,不能与世界文化的大时代相违。”[4]随着时代的发展、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变换,民族特色文化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既有质和量的,也有内容和形式的。面对全球化和现代性的挑战,民族特色文化进行适宜的创新、整合和更生,也必然会带来部分特点的变迁甚至消解。在保持自身文化内核不变质的基础上,吸收异质文化的优点,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文化发展的属性。民族文化发展任务不是保持其一尘不变,而是根据时代发展需要注入活力,进行创新,使之成为高一级文明,与当代社会相适应的而不是被社会所淘汰。近代西方“保守主义”的先驱——柏克(Edmund Burke)曾说过:“一个国家若没有改变的能力,也就不会有保守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它将不免冒著一种危险:即失去其体制中它所最想保存的部分。”[5]这是一位“保守”者强调“变革”的必要,民族文化同样如此,在今天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本来就很脆弱的民族特色文化,倘若不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就会脱离现代社会、现代生活,文化的功能逐渐丧失,最终失去文化生命力。
民族特色文化是一个有生命的系统,和其他事物一样,不断的发展才能保持生命活力。历史上的文化变迁或文化变革,都有文化创新的影子,文化创新既促进文化变迁,也汇聚诸如文化发明、文化传播、文化发现等文化变迁的因素和条件。[6]边疆民族地区在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过程中,在保持民族传统文化内核的基础上,如何更好地弘扬民族特色文化,不断发展创新、赋予其鲜活的生命力,使其在新的时代焕发出新的光彩,融入当代、融入生活,是面临的重大课题。一些边疆民族特色文化充分与现代文化对接,如《印象刘三姐》、《云南映像》等民族文化产品,以民族特色文化元素为素材,去粗取精,适应时代审美和消费需求,在保持民族传统文化内核基础上,通过现代创意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打造出民族文化精品,创新民族文化艺术形式,给民族特色文化带来新的活力,也给民族传统文化创新以启示。
(四)文化自觉是保护的原生动力
民族特色文化蕴含着一个民族活的记忆,是维系民族存在的生命线,也是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要更好的保护和维系一个民族的文化,需要全体民众的较强的文化认同感和较高的文化自觉性。“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文化自觉是为了增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为适应新环境、新时代而进行文化选择时的自主地位。”[7]而文化自觉首先要有清醒的民族意识,有自我的身份认同。[8]一个民族如果民众普遍丧失了这个民族的记忆和自觉,这个民族的文化和精神内核也就不存在了。过去,边疆民族地区长期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边缘,导致了严重的落差,也容易使边疆民众群体性的心理失衡,对本民族文化丧失信心和自觉意识,作为民族特色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也缺乏文化保护的必要动力和自觉性,给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带来很大困难,虽然国家政府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但当地民众被动而不是发自内心的主动保护,效果不甚理想。所以,为了取得更好的保护效果,就要提高边疆民族民众的文化自觉,而不是从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保护。
要提高边疆少数民族民众的文化自觉,首先要提高文化认同。文化价值是民众对自身认同的基础,要通过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让边地民众在民族文化发展中得到切实的经济利益,从一个新的角度重新发现本民族文化的价值,从而产生出较高的民族文化自信,激发当地民众文化保护的动力和热情。这就要求我们要尊重边地民众的文化创造力和劳动成果,明确其在民族特色文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要让民众成为民族文化发展的主人而非旁观者。随着外来力量和外来资本进入,要协调民族文化多重利益主体的关系,只有民族特色文化主体者的文化权利得到保障,才能充分发挥文化保护和传承的不竭动力。
“认知、理解和诠释自己的民族文化历史,联系现实,尊重并吸收他种文化的经验和长处,与他种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7]这是民族特色文化发展的过程。一种文化的发展,生活在其中民众最有发言权,只有广大民众的文化保护意识与观念深入内心,融进血液,成为一种自觉,形成一种传统。而这种自觉的形成需要适宜的社会环境和浓郁的文化氛围,需要全民参与,要全面激活包括政府、传承人、保护工作者及全体民众在内的全社会文化自觉,形成社会认同和文化保护的合力。
(一)有效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民族特色文化保护本身可以创造产业价值。文化保护事业有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其直接贡献从每年的文物系统增加值可以看出,其间接贡献具有更多的经济效益。文化保护虽然是文化事业,但间接的产业效益越来越凸显,通过与其他产业融合互通,推动其他行业衍生价值,特别是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对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有重要意义。各地的民族博物馆是外来游客参观休闲的主要场所,带动了大量旅游消费,广西民族博物馆、云南民族博物馆成为许多游客的必须之地,既传播了民族特色文化,也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特别是广西民族博物馆除了主馆之外,在各个主要民族特色文化突出地区设立十个生态博物馆,融入当代民族文化旅游综合开发,促进了旅游业和民族工艺产业的发展,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实施特色文化保护是民族文化产业获得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民族特色文化的有效保护,可以使文化特色更为鲜明,资源的差异化更为明显,开发利用的价值就更高,一定程度上也避免在开发中破坏。由于人类对于自然资源日渐枯竭的忧虑及目前资源、能源的危机,经济增长方式面临调整,产业结构面临升级。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生态环境脆弱,发展的压力增大,经济转型升级更为艰难,而民族文化产业适应了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但民族特色文化本身的发展也有可持续问题,就要注意民族文化的延续性和承接性,要对民族特色文化遗产持有尊重和敬畏的态度,实施特色文化保护,对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开发要坚持以保护为主的原则,以保护为前提,形成优良的文化生态,才能涵养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是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的内在需求和重要途径
1.民族特色文化可持续发展需要适宜的产业化
“任何一种文化现象,一旦在社会中失去功能,也就会自动消失。”[9]当前,全球化浪潮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世界各地,边疆民族地区也同样被纳入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地域文化的特色渐趋衰微,文化的趋同性严重影响了文化多样性和民族性。“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任何民族既立足在自己的经济实力里,也立足在自己独有的文化中”[10]边疆民族地区地域广阔、交通不便、人口相对稀少,分散的特殊环境,小范围、小规模的文化发展状态,脆弱的文化生态,相对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特色文化物质性遗存少且模糊,所有这些使得边疆民族地区民族特色文化更易被解构,在强势文化全方位的渗透中,很难保持自己的特色,迟早会被侵蚀,甚至同化。[11]
从民族特色文化自身看,民族特色文化从产生、形成与发展,都与民众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随着时代社会的变迁,这些特色文化的内容与形式也会演化与变异。这种发展变化过程决定了保护的终极目标不是也不可能是复古,而是传承与发展。保护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发展是保护的目的和手段。一些边疆民族特色文化没有物质载体,世代口耳相传,既不利于对外交流与传播,也有断层和消解的危险,如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在保持特色的同时加以创新,最终也不可能保住传统文化。适宜的产业化在保持民族文化内核的基础上,创新表现形式,融入生产生活,活化特色文化的功能,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产业化走向大众,实现规模化发展,扩大其传播力和影响力,唤起社会的广泛认同,增强文化保护的群众基础。
2.适宜的产业发展为有效保护开拓空间
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化资源为基础,边疆民族地区科技、资本、创意力量相对薄弱,对文化资源的依赖度会更高。民族文化产业通过对民族文化资源适宜的开发利用,既是实现民族文化经济价值的方式,也是传播特色文化的多方面价值的途径。尤其是核心层的文化产品,更是对文化的直接而有效的传播。在开放市场发展的过程中,直接促进了民族特色文化的传播和交流,为其保护、弘扬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文化产业可以通过产业化、大众化的传播,实现对民众的意识形态的影响,这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文化产业的理由之一,但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贸易空前活跃的今天,不可否认,文化产业化成了文化普及与传播主要而有效的方式与途径。“任何文化精神的传播都必须找到相应的文化产品才能真正实现,文化软实力必须借助于特定的文化产品才能进行有效的传播。”[12]通过产业化发展,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通过文化贸易和流通,文化价值得以有效传播。民族文化资源通过适宜的产业化,通过扩大再生产和拓宽消费市场,在与其他文化产品的竞争中,形成自己的价值体系,传承民族传统价值观。
“文化产业具有穿越制度框架和文化界限的‘无国界'的形式和能力。”[13]边疆民族地区具有对外交流与对外贸易的优势,发展外向型的民族文化产业,努力扩大民族文化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既有助于民族文化主动走向世界,也可提升民族与国家的软实力。以前,我们对文化保护、文化传播理解有所局限,仅仅把它作为文化事业的一部分,没有市场意识,从政府的角度大量投入,效果却不很理想。既缺乏生动有效的载体和形式,也缺少文化主体的主动参与,更缺乏受众的研究与关注,自然难以达到效果。今年,国家出台《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长期困扰文化保护的难题,变被动保护为主动发展,通过创意开发,以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保护。边疆民族地区特色文化资源丰富,要抓住机遇,开拓民族文化发展的新天地。
3.产业发展增强文化保护的自觉性和自信心民族文化产业是一个具有黏合作用的平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平台比文化事业平台更加广阔、更加灵活。共同的民族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可以培育和强化共同的民族文化趣味和选择,共同的消费需求又催生了共同的民族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边疆民族地区这些民族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全国,经由消费者的传播,可以在彼此欣赏中培育各民族之间的文化沟通和文化认同。文化保护是全民的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使广大民众对文化产品的消费过程中认识到文化的价值和保护文化的重要性,从而自觉、积极保护文化。近几年来,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为边疆民族地区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与丰厚的经济收益,云南等边疆民族省份文化产业已成为支柱性产业,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边疆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人满为患,当地民众看到了民族特色文化的魅力和价值,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也增加了文化保护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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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毕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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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41(2016)04-0045-05
2016-07-1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2XMZ057);福建社科基地重大项目“新型城镇化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4JDZ039);福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丁智才(1971-),男,博士,研究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