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四种形态”抓细抓实监督执纪问责

2016-03-14 12:55王雁飞
廉政瞭望 2016年1期
关键词:四种形态函询违纪

王雁飞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新形势下对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化。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把“四种形态”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原则,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严肃政治生活,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

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抵制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解决党内矛盾和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紧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使党内政治活动的庄重性、严肃性得到了恢复,政治灰尘得到了清洗,党内原则和纪律得到了坚守。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看到,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在一些地方也还存在着形式化、简单化、庸俗化,甚至娱乐化的不良倾向,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影响党组织功能和党员作用的发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深刻认识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充分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等不正常现象对党形成的严重危害,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要善于掌握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实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派员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通过健康的互相批评,红红脸、出出汗,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目的,使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果。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内纪律和党内规矩成为硬约束。

突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纪律检查机关深化“三转”的工作方向。“三转”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整内设机构、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中心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了深入。但是,由于受惯性思维制约,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在职能定位上仍不清晰,存在“纪”“法”不分的现象;在工作导向上仍然以办案论英雄,对轻微违纪问题听之任之;在工作重点上仍然习惯于重惩轻防,把全面从严治党片面理解为查办案件;在审查模式上习惯于贪大求全、吃干榨尽,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隐患。

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体现全方位、全覆盖,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去年以来,四川省坚持惩防并举,突出抓早抓小,开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形势评估,用纪律的尺子衡量“森林”的总体生态,开展类案分析,加强分类警示教育,开展谈话函询,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去年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671人(次),其中作了结处理的279人(次)。

下一阶段,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继续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抓起、从日常抓起,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信访核查、舆情分析、电子监察等多种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提耳朵、扯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啄木鸟精神盯住“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不放,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抓细抓常,紧紧扭住作风问题不放松,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启全天候监督“探照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积小胜为大胜。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制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片,特别是把南充市拉票贿选案作为反面典型,组织全省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立足治病救人,加大违纪审查力度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的同志的正确方针。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来的,这就“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指出,反腐败是把“双刃剑”,打击的是腐败分子,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解”五类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管理。

去年1至6月,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结案件中,单纯违纪没有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占总数的95.5%,既挽救了一批犯错误的同志,防止由破纪滑向破法的深渊,也形成了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法纪和社会效果。

实践证明,“破法者,莫不由破纪始。”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坚持辩证思维,摒弃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定势,用纪律的“全覆盖”填补中间的空白地带,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以及谈话函询不如实交代后被查处的从重从快处理。要坚持综合施策,对不同违纪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让纪律约束成为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督查,探索党纪政纪处分内部公开检讨制度,让违纪人员真正有切肤之痛。

保持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对腐败立场坚定,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但是,仍有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依然故我、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变相违规,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是惯性使然,党的十八大之前就违纪违法,现在继续按照“默契”办事,进入腐败轨道难以转向;有的是深陷“圈子”,结成腐败共同体,织就庞大的权力网络,既身不由己、被腐败裹挟,又自恃后台有人、互相遮掩;有的是目无党纪,视纪律为“稻草人”“纸老虎”,权钱交易毫无顾忌;有的是心存侥幸,认为反腐败是“一阵风”,自视手段高明,顶风作案。

去年以来,四川省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群”和“三个时间节点”作为纪律审查重点,特别是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纪委的直接指导下,对南充市拉票贿选案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减少了腐败存量、遏制住了腐败增量。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处于胶着状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把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级分批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让那些明知故犯、罪大恶极的极少数腐败分子付出沉重代价,巩固我省业已形成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总体环境。切实压实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紧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坚决进行问责,以霹雳手段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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