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
摘 要: 中德两国的国民有着截然不同的文化行为方式,这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文化核心价值的不同性。文化行为方式和文化核心价值互为表里,互相影响,共同形成一个民族与文化的多元内涵层面。中国人的“和谐观”,德国人的“自由平等观”,并由此延伸出不同的文化行为方式。
关键词: 文化行为 文化核心价值 中德不同性
在昆汀执导的二战题材电影《无耻混蛋》中,由法斯宾德扮演的英国情报部门军官阿尔奇上尉由于一个微小的手势的疏忽,导致其被德国纳粹军官辨认了出来。这一电影桥段让很多观众纳闷,英国人阿尔奇上尉说一口流利的德语,与其搭档的三位土生土长的德国伙伴又与他完美地形成了掩护,为何还是被辨认出来了?还是因为一个数字“三”的手势?这些正与文化行为和文化核心价值有关。
一、从“国民行为方式”看“洋葱文化模式”
在有外国人士在场的环境下,中国人喜欢抱团讲母语,而德国人却试图用对方的语言与之交流;在食堂或者工作餐厅吃饭时,中国人喜欢聚在一起吃饭说话,而德国人喜欢一人一座,安静地享用美食;在与人交谈时,中国人的眼神总是游离飘忽,看着天花板或是看着脚尖,德国人却长久有力地与之对视;在与对方握手时,中国的握手方式短促而轻柔,而德国的握手方式则强劲有力;在独自走路时,中国人喜欢环顾左右,生怕错过需要打招呼的人,德国人却笔直向前,昂着高傲的头……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对比中德民众行为方式的区别,我们可以发现这些行为方式的背后,是中德两种文化价值取向的差异。
荷兰心理学家和文化学家吉尔特·霍夫斯泰德提出了著名的“洋葱文化模式”①(Zwiebelmodell):
他认为,“洋葱”文化模式从内到外,共分四个不同层面: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理念文化,即一个国家和民族最有代表性的核心文化,在进行跨文化理解时我们常常会把这一内容和国民的整体形象划等号,例如中国人的“和谐观”,或者美国人的“自由平等观”等。把理念文化付诸实践,指导各项法律制度的拟定,便形成了制度文化,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能体现这个民族和国家的最核心的文化观念。西方议会制的三权分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各种国家机构的设置等都是这一核心文化内容的体现。以上两种文化内容从精神层面,表达了民族、国家文化的核心内容。同时,它们也是一种抽象文化。更为外在、具体的文化内涵表现在“洋葱”模式的外面两层,即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上述各种中德两国国民行为方式的差异正是行为文化这一文化内涵的体现。这些行为文化日积月累,日渐形成了各个国家的传统习俗和礼俗,形成了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如我国的各民族传统节日、服饰、食物等,西方的基督教文化礼俗。
信仰,核心道德准则和看法,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行为方式,以及礼俗。“洋葱文化模式”的每一个层面都由内向外地影响着它的上一层面,体现了从抽象到具体,从不可见到可见,从精神到物质制度文化层面的发展变化。
二、中德两国的文化核心价值
在进行跨文化理解时,我们着重关注文化核心价值和文化行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核心价值直接影响到这个民族和国家国民的行为方式和行为文化。具体而言,这种关系表现为:
Finalwert→Kernwert→Kulturstandard→Verhaltensart/spezifika,即终极价值→核心价值→文化标准→行为方式。
这里我们把文化核心价值归纳成三个层面,即终极价值、核心价值及由此形成的文化标准,这三个层面共同作用,使得文化核心价值影响并指导着我们的文化行为方式。
终极价值层面,这是各个文化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中国人的“和谐”,西方人的“自由”,皆为各自的终极文化价值目标。
核心价值层面,这是造成中西文化差异的最根本的文化层面。中国的儒家、道家、佛教文化,西方的“两希文明”(古希腊和希伯来),均影响着直到近现代的中国和西方的信仰、准则、制度、行为及礼俗等。对于中国文化而言,核心价值主要包括等级观(Hierarchie)、集体性(Kollektivit?覿t)和礼仪观(Ritusprudenz)。德国文化更多地要倾向于平等意识(Gleichheit)、个体意识(Individualit?覿t)和法治意识(Jurisprudenz)。这些核心价值层面的不同性直接导致了上述文化行为的不同,例如就事论事与就事论人,讲究务实和讲究关系,法理重于情理和情理重于法理等②。这里就不做展开讨论。
想要了解当今中国的文化,就必须对中华民族长达2500多年的儒家文化有深入了解;要认识当代德国的文化,也要对德国的文化历史谙熟于胸。举个例子,今天的德国人对于工作非常看重,在工作中总是勤奋刻苦,对于失业更是谈虎色变。“工作”(Arbeit)在西方文化中经历了一个历史的变化:在旧约全书中,对于“工作”有着消极的描述,认为人类的工作是一份受苦的劳作(leiden),是亚当和夏娃被赶出伊甸园之后的人间“苦差”。到了新约全书,工作有了更积极的意象,工作被视作为能够接近上帝的唯一途径(Man kann nur durch die Arbeit zu Gott kommen),因此,德国人眼中的“工作”不再是单纯地为了生计的体力劳动,而是带有了宗教性和神性,工作是为上帝“工作”(vom Gott berufen),谁要是不幸失业了,那就是被上帝所遗弃的灾难性事件。有了对“工作”的文化历史的认识,那么对德国人工作上的“勤勉”和工作至上的理念就不难理解了。
三、从“文化核心价值”再看“国民文化行为”
在两种文化接触、碰撞、交融的过程中,双方都不免对对方的文化行为方式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认识”,从跨文化角度看,这是“他我”(das Fremde)在“本我”(das Eigene)眼中的行为方式和形象。很多中国人认为德国人是严肃,不苟言笑的,有人觉得德国人是理性、细心、直接的,有人眼中的德国人是有责任感的、守时的和勤劳能干的,也有人眼中的德国人却是高傲、自负好胜和呆板、不知变通的。这些异文化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德国形象”都是由不同的中国人,在不同的时间与地点,通过不同的媒介,直接或间接地总结归纳出来的。这些行为方式和德国形象并没有真伪对错之分,它们都是不同中国民众对德国人形象的真实反映。
对“他我”文化行为的认知需要“本我”了解对方文化层面中的文化核心价值,我们处在全球化融合的时代,跨文化接触不可避免,更好地了解本我和他我文化的文化核心价值,对理解本我和他我的文化行为方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跨文化交际中,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如果阿尔奇上尉功课做得再足一点,对德国的历史文化和德国人的文化核心价值理解得再透彻一点,那么他的这一次秘密任务一定会成功。
注释:
①Geert Hofstede.关于组织机构的不寻常感——案例,研究和实地考察.1994.
②王志强.文化价值取向与文化行为方式——中西文化价值和文化行为不同性探究.德国研究,2007(1),VOL22,总第81期.
参考文献:
[1]Geert Hofstede.关于组织机构的不寻常感——案例,研究和实地考察,1994.
[2]王志强.文化价值取向与文化行为方式——中西文化价值和文化行为不同性探究.德国研究,2007(1),VOL22,总第81期.
[3]关世杰.跨文化交流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10.
[4]Hans Jürgen Heringer,Interkulturelle Kommunikation,2.Auflage,A.Francke Verlag,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