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雨 梅立润
(1.2.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大数据时代的中国维稳境遇
邱 雨1梅立润2
(1.2.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稳定是一种共通性的政治追求,维稳变革需要对变革的限定情景予以审视。大数据时代中国维稳面临双重境遇,一方面传统安全和稳定问题升级为新型问题,给维稳工作带来了挑战,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的红利也可以成为维稳的重要资源,为维稳工作实现从灭火式维稳到防火式维稳、从压力型维稳到合作式维稳的现代转型提供了历史契机,中国维稳应当在维稳的大数据意识、配置以及运用方面进行跟进式变革。
大数据时代 维稳 双重境遇 跟进式变革
秩序与稳定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维持社会的整体秩序与稳定是现代国家与执政党的核心职能,是一种共通性的政治追求。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处于风险时代以及超大治理规模的背景下,决定了从根源上消解不稳定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而寻求破解现有维稳思路和模式的缺陷,增强政治体的治理智慧与维稳能力才是最切实可取的。这也就意味着要破解中国维稳的现实难题,关键在于变革现有的维稳思路和模式,由于任何变革都受时空场景规约,或者说带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因此要把脉我国现有维稳思路与模式的变革,还需要对变革的情境限定予以审视。
近年来,国内外兴起一股大数据热潮,“大数据”一词越来越多地被提及,国内外众多权威机构和学者纷纷展开了对大数据的相关研究并认为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时代》一书的作者,被誉为“大数据商业应用第一人”的舍恩伯格认为,大数据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新方法。[1](P46)在国内,也有研究者借助大数据发展之势,积极倡导国家治理与大数据技术的融合,比如《大数据时代的国家治理》(陈潭著)、《智慧政府:大数据治国时代的来临》(徐继华、冯启娜等著)。因此,大数据时代是中国维稳变革的限定情景,作为中国国家治理重要环节与内容的维稳,需要对大数据时代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适时作出回应。
马克思曾用生动形象的文笔描述了火药、指南针、印刷术三大发明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2](P338),而当代,作为第三次科技革命核心的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人类引向了大数据时代,这必将引发人类生活、生产、组织方式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变革。
(一)挑战:中国不稳定因素的升级
大数据时代中国将面临与传统维稳内容迥异的新型安全和稳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信息安全。大数据时代人们的身份、行动信息几乎都以数据的方式被各种信息工具及信息平台记录下来,这些信息背后所隐含的价值很容易为不法分子所觊觎。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63.4%的网民通话记录、网上购物记录等网上活动信息遭泄露;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被泄露,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这种令人堪忧的信息安全状况对于人们的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第二,数据犯罪。大数据时代的数据犯罪是指“以大数据即以数字化形式进行技术处理的一切数据为犯罪对象的犯罪”。于志刚通过研究发现,与传统犯罪相比,数据犯罪的指向不再仅仅是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数据的增改,而是演变为以大数据对象为中心,形成多行为方式,危害后果横向跨越个人、社会、国家各层面与政治、军事、财产、人身和民主权利各领域的大犯罪体系。[3]第三,意识形态安全。从外部环境来看,西方国家借助于网络可以更为便捷、隐蔽地渗透、推销其意识形态;从内部环境来看,随着中国网民群体的扩大,网络日益成为与现实世界并立的“镜像世界”,而公众话语的分散使得国家无法再垄断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从而使得对于意识形态的控制力度降低,对于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地位构成挑战。
这些新型的安全和稳定问题呈现出以下鲜明特点:第一,波及范围广。安全与稳定问题不仅仅波及个人、社会,有时更会威胁国家的安危,甚至会跨越从个人到国家三个层面,并可能会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稳定构成威胁。2013年轰动全球的“棱镜门”事件波及了大范围的地理空间,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体现了大数据时代不稳定因素的强大的渗透力。第二,潜伏性强。传统的不稳定因素往往呈显现状态,而大数据时代的安全和稳定问题在发起端、组织端、实施端可能都脱离现实情景,具有极强的潜伏性和隐蔽性。正如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指出的,大数据时代新型的安全问题具有很强的潜伏性,“谁进来了不知道、是敌是友不知道、干了什么不知道”。第三,危害性大。大数据时代新型的安全问题、传统安全问题借助新兴技术手段的升级使得其对于社会稳定的危害性增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之间在“现实主义”思维占主导的博弈策略下会利用大数据时代的技术优势展开“看不见”的攻击。此外,大数据时代不稳定事件爆发的影响具有短时性,借助网络、自媒体等手段,风暴眼会迅速形成,“留给突发事件的处理时间越来越少,从传统的‘黄金24小时’变为‘黄金4小时’”[4]。大数据时代新型的安全问题一方面增加了维稳的维度,另一方面又增加了维稳的难度,从而给维稳工作带来了挑战。
(二)机遇:中国维稳方式的现代转型
尽管大数据时代给我国的维稳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但是大数据时代所蕴含的巨大红利也可以成为维稳的重要资源,就此而言大数据时代又给我国的维稳带来了重要机遇。
1、从灭火式维稳到防火式维稳:维“稳”于“不稳”之前
我国传统的维稳模式往往具有鲜明的事后维稳色彩,这一方面是源于维稳思路以及做法上的路径依赖,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撑持,大量的不稳定因素或事件无法做到事前维稳。尽管党和政府要求维稳工作中要遵循“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思路,但是在操作层面却缺乏可行性。大数据时代与以往时代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海量数据基础之上精确度的提高,运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极大降低信息的不确定性,这就为防火式维稳奠定了技术基础。巴拉巴西认为大数据技术可以预见未来,“93%的人类行为是可以预测的,当我们将生活数字化、公式化以及模型化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大家都非常相似,极其容易被预测”[5](P2)。
防火式维稳在大数据时代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支持:第一,信息的数据收集。公共安全领域中的大数据信息包括“社会治安类、消费经济类、公共卫生类、社会生活类安全信息等类型”[6],这些安全信息在大数据技术的推动下越来越完善,为全方位、立体化地呈现社会现状奠定了数据基础。第二,信息的数据分析。数据收集有时能起到震慑的作用,但数据分析则能起到实在的部署、追踪、打击等作用。通过在某些区域活动中对罪案相关的变量分析进行提前部署,不但可以对可能发生的罪案进行直接打击,更可以将某些罪案直接扼杀在发生阶段,实现灭火式维稳。而对于已经发生的罪案或社会危机,政府可以利用大数据对海量社交数据跟踪分析,进而有效地还原社会危机发生的过程,以客观的事实和数据呈现事情的真相。[7]这种对不稳定事件高效、快速的处理,可以对潜在不法分子构成震慑,有利于提升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感,进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2、从压力型维稳到合作式维稳:重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压力型体制是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面相,受这种体制逻辑的深刻影响,中国维稳也体现为一种压力型维稳,这种压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压力,中央对地方的压力;二是政府权力对于社会民众的压力。但同时,民众将压力反弹回中央,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压力圈”,使国家与社会关系愈发紧张。大数据时代为维稳方式实现从压力型维稳到合作式维稳的转型提供了时代契机,有利于重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形成国家与社会互动合作的良好局面。这种转型契机的根源在于大数据时代政府不再是数据的垄断者,众多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甚至公民个人主体都可能借助网络掌握大量的数据。某种程度上,国家、社会、市场、个人具有了平等对话的基础,从而使得其合作变为了可能。
在合作式维稳中,国家与市场相互合作,市场主体具有两方面的突出作用。第一,市场主体所具有的技术、人才优势可以为国家提供安全数据以及数据分析支持。多形式、多来源和实时的大数据需要专业化软件工具和分析专家去挖掘、分析[8],而市场主体不但可以为国家的维稳提供多形式、多来源和实时的数据,而且能够提供专业化软件工具和分析专家。第二,市场主体本身可以成为维稳的一个主体。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北京奇虎360公司表示要按照信息革命的要求,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持续提高网络安全能力。由此可见,大数据时代可以实现政府与市场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合作互动。
在合作式维稳中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方面,国家与社会之间可以进行更为通畅的意志输送,从而使“压力圈”得以破解,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其一,国家可以借助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技术手段,便捷上情下达渠道,减少中间层级,降低了信息失真和歪曲的可能性。其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通过“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可以起到凝聚人心、维持人心稳定的重要作用。其三,社情民意可以有效地下情上达。传统的民情输送渠道受到具有“官僚自主性”的层级官僚机构的强势主导,有时候基于对自身权力的保护,公权机构甚至会采用瞒、堵甚至打压的方式阻拦民众的利益诉求。而借助大数据时代的传播手段和发声手段,弱势群体也能有效发声,从而得到政府的重视和调解。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大数据时代中国维稳面临着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双重境遇,对中国维稳提出了跟进式变革的时代要求,中国维稳应当在维稳的大数据意识、配置以及运用方面进行跟进式变革。
首先,树立维稳的大数据意识。在观念层面要紧跟大数据时代潮流,不能将其视为昙花一现而予以忽视。目前国家高层已经高度重视大数据时代的挑战与机遇并发布《大数据白皮书》,从大数据的起源、概念、关键技术、应用、产业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分析大数据的应用前景;中央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等,这些体现了国家高层对于大数据时代的辩证认知并作出实践层面的战略部署。
其次,提升维稳的大数据配置。第一,技术、设备的升级完善。在核心技术、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创新能力方面,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第二,维稳人员的培养和训练。大数据技术最终还是需要人的操作和运用,目前维稳人员习惯于传统型维稳,应当对其进行训练并引入精通相关技术的专业人才充实维稳队伍,实现维稳队伍的大数据转型。第三,数据收集。在各类安全信息方面做好大数据的收集、分类等工作,这些数据是维稳工作中数据分析的基础。第四,针对新型安全问题的法律完备工作。应当尽快对大数据所带来的新型的安全问题尤其是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予以精细化分类和定性,制定完善信息法,从而做到有法可依。目前司法解释一直没有对“数据”这一技术概念作出解释[3],使得许多数据犯罪问题定性上出现困难。
最后,提升维稳的大数据运用水平。具体而言,在各级政府协同方面,应当推动“整体型”政府的建立,破除不同的政府层级、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突破传统的金字塔式的官僚政府结构,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政府之间的通力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维稳工作的效率;在信息平台的运用方面,应当建立国家与社会沟通的平台和渠道,落实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要求[10],畅通国家意志的上情下达和民众意志的下情上达,从而使隐藏在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在爆发之前就能得到国家的关注、疏导和解决;在安全数据的分析方面,应当利用多种渠道对关键地区、城市、活动中的不稳定因素予以分析、排查、部署、安排,预测不稳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维稳的针对性和准确度;在政社合作方面,国家与市场、社会应当协作互动,在维稳工作中充分利用市场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以及自媒体时代无处不在的数据记录,提高不稳定因素的处理效率,增强应急管理的能力,“在风暴眼形成之前,制定快速有效的公共事件治理措施,在危机爆发之前,通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和信息公开”[11],降低不稳定因素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1][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恩·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和思维的大变革[M].周涛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于志刚,李源粒.大数据时代数据犯罪的制裁思路[J].中国社会科学,2014,(10).
[4]郭渐强,曾望峰.大数据时代网络舆情管理变革探讨[J].广西社会科学,2015,(08).
[5][美]艾伯特-拉斯洛·巴拉巴西.爆发:大数据时代预见未来的新思维[M].马慧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6]张春艳.大数据时代的公共安全治理[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05).
[7]唐皇凤,陶建武.大数据时代的中国国家治理能力建设[J].探索与争鸣,2014,(10).
[8]Manish Goyal,Maryanne Q,Hancock and Homayoun Hatami.Selling into Micromarkets[J].Harvard Business review,2012,(07).
[9]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 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N].人民日报,2014-02-28(001).
[10]李克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摘要)[N].人民日报,2015-03-06(002).
[11]刘淑华.大数据时代网络抗争治理——基于江苏启东事件的个案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5,(07).
责任编辑:梁世峰
2016-06-30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愿景与路径优化研究”(14AZD009)的研究成果。
1.邱雨(1989— ),男,山东临沂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2.梅立润(1991— ),男,湖北阳新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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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803(2016)05-00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