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惜钫(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江苏 无锡 214000)
关于健全区镇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研究
惠惜钫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江苏无锡214000)
摘要: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以及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是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首要任务。加强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建设,对构建社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建设是劳动保障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何加强失业保险经办能力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失业保险机构;经办能力;区镇两级
近年来,随着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失业保险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任务,对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充分认识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1.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情况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现有7个镇(街道)受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初审,由区级复审和市级终审三级经办机构组成。目前区级经办机构主要负责本区每月新增失业保险待遇的复审、失业人员信息修改处理、报送市级终审工作,通过局域网在各镇(街道)和市级各业务部门之间实时做好协调沟通,每月对发放数据的处理,及时准确的提供失业保险动态信息。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现在普遍实行综合窗口办事制度,失业保险待遇受理和初审虽全面展开,但只有少数专管员具有独立完成此项业务的能力。
1.2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情况
从2007年9月1日起,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纳入市级失业保险统筹范围,失业保险基金开始市级统一征缴。一是实行“五险”合一征缴,失业保险基金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从2000年起实行了“五险”统一基数、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失业保险也已覆盖到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近年来征缴率和覆盖率都保持在98%以上,这对提高失业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全市实行失业保险统筹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对所有单位就业的劳动者,不再分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不再分省内和省外户籍,实行成建制改变的失业保险征缴费率,本着权力义务和对等的原则,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比市区提前了1年6个月,走在了全市各区之首。
1.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一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失业保险待遇享受人数不断增加,待遇水平也不断提高。2014年,在困难的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下,全区领取失业金人数大幅增加,当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总数比上年增长21.47%。在人数幅增加的同时,失业保险待遇的最高和最低标准逐年提高。二是根据全市物价涨跌情况,开展了对失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适当的物价补贴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部分人失业后的经济状况。三是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及《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统一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手续,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在退休时,其缴费年限,可与失业前、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四是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保持政策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从2013年11 月1日起至2016年3月1日,本市失业保险费比例统一从3%调整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2%调整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调整为0.5%。
2.1业务量增加,经办人员不足
全区外来劳动力输入量较大,随着城乡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也日趋增多。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展开,大批被征地保障安置人员也被纳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人数大幅增长。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各项业务量猛增,业务经办人员明显不足,大部分聘用合同制人员都是兼职做此项工作,这不利于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
2.2个人数据信息不全,缴费费率时间节点不统一
随着失业保险政策的不断调整,原先未享受过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市各区之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实施时间不尽一致,加之本区2001年1月建区前的个人失业缴费系统信息均为“0”状态,各区原始享受信息系统导入和缴费记录不全,很多信息要通过个人档案、工龄认定表、就业登记证来获取,甚至要通过社保缴费凭证查询,这就降低了失业保险业务的工作效率,抑制了失业保险的信息化进程。
2.3政策不统一,业务不规范
至今江苏省统一的失业保险规定一直未出台,省内各市失业保险规定各自为政,失业保险待遇差异较大,办理流程各不相同,再加上经办人员流动量的增多,就更不利于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
3.1完成“金保工程”建设
按照劳动保障部“金保工程”的要求,江苏省无锡市于2005年10月已建成了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2007年年初,就业信息服务系统也已上线,按照“同人、同城、同库”的原则,形成就业和社会保险一体化的信息服务系统。
3.2完善基础信息管理
“金保工程”失业保险系统上线以来,由于失业保险涉及到社保、就业等诸多方面,相互间联系紧密,任何一个系统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自上线以来一直在不断地更新、完善。为了健全个人失业保险信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在系统上线时做了大量工作,将撤市设区前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历史信息提供给市信息中心,批量导入信息库,使全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的信息化过程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3统一规范办理流程
由于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推进,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省、内外农村劳动者更是大幅增加。市级已将各类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职能下放到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按辖区就近办理、快速办理申领手续。本着为失业人员和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服务的宗旨,在征得市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本区对系统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全市率先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职能下放到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这一举措极大的方便了广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员,体现了以人为本、为民着想的服务理念。
3.4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在下放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同时,按照内控体系建设的要求,着力规范经办业务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建立了初复审风险内控制度,在确保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前台服务流畅的同时,做到后台复审监控到位。建立起了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通报、失业保险业务例会、失业保险经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的监督控制,以保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的安全可靠。
3.5加强经办队伍建设
注重对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失业保险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相关培训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对业务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规范、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经办人员系统操作能力,保证各项经办业务顺利开展。
4.1健全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建议不断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制、规格和职能,应按服务对象、工作量等确定经办人员数量,明确经办业务工作的权限、职责、管理方式。根据《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规范经办程序,为失业保险机构依法行政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4.2加快信息化建设
依托“金保工程”,健全完善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信息化要求,逐步建成全省联网的信息系统,建立一套功能完善,适应业务要求,运行高效、准确的信息系统,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效率。
4.4实现失业保险经办服务重心下移
实现业务管理权限适度向上集中、服务下沉的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贴近广大失业人员,方便失业人员办理。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失业待遇领取人员的求职就业状况,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4.4推进专业化建设
加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服务优的失业保险经办队伍,切实提高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健全区镇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系统设施、规范操作流程、优化服务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就业服务新形象。
参考文献:
[1]于新礼.对提升社会保险机构经办能力建设的探讨[J].中国就业,2012.10.
[2]邓志斌.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M].四川劳动保障,2014(9).
中图分类号:D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