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春爽 魏科 孟云
南和县柴胡优质高产栽培技术
温春爽 魏科 孟云
三岛柴胡属伞形科多年草本植物,以根入药。用于日本津村《汉方》原料药材。三岛柴胡是南和县引进种植的中药材新品种,2004年,日本客商根据本国有关文献记载,认定南和县段村就是几十年前在日本畅销的柴胡、熟地的原产地,并把南和县段村定为柴胡种植基地,实行订单生产。当年种植柴胡1400亩,辐射带动了阎里乡、和阳镇、河郭乡和郝桥镇的杨庄、巩庄、范庄、左村和岗上等村,中药材种植产业在我县得到了快速发展,前景广阔。
南和县有着种植中药材的悠久历史,经长期发展,柴胡中药材种植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形成自己独有的特色,享有“段熟地”之称。因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土壤特性,生产出的柴胡药性温和,药效持久,药用价值高,深受日本等东南亚国家欢迎。我县柴胡种植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生产模式,生产规范,实现100%生产资料统购统供、100%良种覆盖、100%病虫害绿色防控、100%测土配方施肥、100%集成技术普及、100%产后初加工。2011年种植基地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行业标准认证和GAP认证。经不断扩大种植规模,提高规范化种植水平,提升加工和研发能力,我县实现了中药材产业量的扩张、质的提升,以柴胡为主的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6万亩,同时发展柴胡初加工企业一家,培育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2—3个,发展中药材种植大户5—10个。柴胡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全县中药材产业化生产水平,推动了全县中药材的生产发展。近年我县创建了三个省级药材标准园、一个药材现代园,以中药材示范园建设为基础,推进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扩量提质、增收富农,培育加工企业,开拓营销市场,推进科技进步,通过龙头带动,发展订单种植,推行中药材GAP体系建设,构筑种植、加工、研发、营销为一体的中药材产业新格局,推进中药材产业由以种植为主的初级产品输出型向种植、加工、研发、营销为一体的精深开发转变,把中药材产业培育成为富民的主导产业、全面提升中药材综合生产、创新和产品竞争能力,促进全县中药材发展。现将柴胡高产优质栽培关键技术介绍如下。
选用优良高产抗病柴胡品种—“三岛柴胡”。生长区域选择土层深厚、肥沃疏松、地下水位低、排水良好、不积水的沙壤土或腐殖土区,生地、熟地均可栽培。黏土、积水、土层浅薄的土壤不宜种植。三岛柴胡种子休眠期,其种子的发芽期比较长,播种后一般需30天左右才能出苗。
1、选地。选择灌溉和排水条件较好、土质疏松的沙质壤土,pH值6—6.5,光照充足的土地。
2、整地施肥。精细整地,每亩地施入1500千克完全腐熟的农家肥和60—80千克长效复合肥,并深耕与土壤混匀。
3、土壤消毒及作畦。为预防虫害,撒入3千克乙酰甲胺磷(颗粒)进行土壤消毒。作成畦宽60厘米,畦高10—20厘米垄状。
4、种子处理。用甲基托布津粉剂拌种进行种子消毒。
5、播种。播种时间2月至5月,用长1米,厚2厘米的木条在开好的畦面上划入深1厘米的小沟,进行条播,然后盖0.5厘米厚的细土,用手轻压畦面,使种子与土壤充分接触。每畦种3行,行距20厘米(每亩地播种量为500克)。播种后每亩用除草剂施田补150—200毫升,兑水30—50千克喷于畦面,然后盖稻草或麦秸(起保温和保湿的作用)。
1、浇水。为了保证发芽稳定,适时浇水、灌水,保持土壤湿润。
2、除草。发现杂草及时拔除。
3、间苗。待柴胡出芽长至1.5—2厘米后,及时除去盖草(若雨水少,太阳大,则延至苗高3—4厘米后再将草去掉),待植株高6—8厘米,叶片长出4—5叶时,分两次间苗,保持株距1厘米。间苗的原则:间掉弱苗,保留壮苗。
4、追肥。根据植株长势及时追施复合肥,每亩施复合肥30千克。
5、病虫害防治。5月中旬子叶展开期虫害为地老虎(断根虫:Agrotistucoa的幼虫)危害根部,每亩用90%晶体敌百虫180—200克,拌炒香的米糠8—10千克,撒施田间进行诱杀。6月中旬至9月下旬要防治炭疽病,每亩地喷施1000倍甲基托布津的水溶液70升。
6、摘心打顶。待植株高约15厘米时,于地上部13厘米处进行摘心打顶,自上部打掉约2厘米(顶尖),打顶前要先用甲基托布津水溶液给镰刀消毒。摘心打顶分四次进行:第一次,株高约15厘米时→13厘米时;第二次,株高约20厘米时→15厘米时;第三次,株高约25厘米时→20厘米时;第四次,株高约30厘米时→25厘米时。初次摘心打顶后,每亩施复合肥30千克,然后进行培土。
1、采收。三岛柴胡当年种植当年采收(生长期3—12月),待地上部分变成黄色或红色时进行采挖,采挖后抖掉泥土,留地上部分(芦头)约5厘米。
2、加工。采挖后趁鲜用干净水把根洗净(净度的检验方法:用嘴嚼时无泥沙样的感觉),并切除根头上的茎。然后把根平铺一层,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彻底干燥(晒干),干燥到一折即断的程度,最后将干燥好的根整齐地摆放在新的包装纸箱中进行包装,即可出售。
(作者单位:南和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