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模祥,张国平,雷 语
(湖南蚕桑科学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127)
基于环境控制的家蚕微粒子病防控措施
廖模祥,张国平,雷 语
(湖南蚕桑科学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127)
摘 要:桑园野外昆虫微孢子虫的交叉感染已成为当前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主要原因,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从养蚕环境净化入手,提出了生产环境净化、桑叶全程洗消、桑园病虫害的控制等一系列实用技术措施,以期达到控制家蚕微粒子病传染和交叉感染,减少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
关键词:家蚕微粒子病;养蚕环境净化;消毒;桑叶全程洗消;桑园净化
家蚕微粒子病对养蚕业具有毁灭性的危害,其病原家蚕微孢子虫(Nosema bombycis,简称N·b),是蚕种生产唯一检疫对象,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1]。家蚕微粒子病有经卵传染和经口传染2种传播途径。目前,微粒子病主要依靠母蛾检验、环境卫生和消毒等综合措施防控,以及其他物理或化学等手段防治实现无毒蚕种生产。家蚕微粒子病作为一种传染性蚕病,其病原的典型特征、病症、发病机理和流行发生规律、诊断技术等与其他传染性蚕病有明显不同,必须根据已掌握的家蚕微粒子病流行和发生规律,应用生态和系统控制原理及方法,控制病原的扩散。蚕桑作为一个传统产业,其生产模式区域性很强,不同生态条件下的栽桑养蚕方式差异较大,切实查明发病原因,从源头上切断传染途径,并推行与之配套的家蚕微粒子病防控技术,是系统控制微粒子病蔓延和危害的一个重要途径。
湖南省家蚕微粒子病最早于20世纪60年代零星出现,后经严格母蛾镜检,采取消毒防病措施,基本得到控制,没有形成大规模流行,造成的损失较小。但到20世纪90年代,尤其从1995年开始,微粒子病又迅速抬头,随后发病率一直呈上升之势。到2002年全面爆发,导致大批蚕种报废。在此期间,质检人员在母蛾镜检中发现了镜检视野孢子密度小,形态与家蚕微孢子虫N·b略有不同的新型微孢子虫,并在制种桑园的几种野外昆虫体中镜检到微孢子虫。这些野外昆虫微孢子虫可全面感染家蚕,并能迅速在蚕体间以及不同的蚕期间传播,已导致湖南省大批蚕种报废,严重制约了该省蚕种贸易和蚕业可持续发展。后续研究也证实,目前湖南蚕种生产中发生的微粒子病病原主要来源于野外昆虫,并查清了两种主要昆虫来源的微孢子虫在湖南蚕区自然感染率及其与家蚕微粒子病的消长规律。昆虫微孢子虫能感染家蚕以及昆虫之间广泛存在着微粒子病的相互交叉感染,对湖南省传统的家蚕微粒子病防治思路提出了挑战,笔者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就如何通过严格消毒和净化养蚕环境来控制家蚕微粒子病谈几点体会。
在微粒子病防治措施中,养蚕前严格消毒可为蚕提供一个没有或尽可能没有病原微粒子孢子的洁净环境;养蚕中消毒是为了切断可能存在的微粒子孢子污染和传染途径;养蚕后的消毒是及时消灭养蚕过程中残留的微粒子孢子,避免进一步的污染和扩散。
在消毒中,以微粒子孢子为重点,主要采用物理和化学消毒法。蒸气灶消毒(或加适量的甲醛)和煮沸消毒等物理消毒法能有效地杀灭蚕具上的微粒子孢子。含2%甲醛的福尔马林消毒液、含1%有效氯的漂白粉、或0.4%有效氯的次氯酸钠等都是常用的杀灭微粒子孢子的化学消毒药剂。不论是采用物理消毒法,还是化学消毒法,裸露的微粒子孢子均易被消灭,而包含在蚕粪、病蚕尸体或其他有机物内的微粒子孢子,很难用物理或化学的消毒法加以消灭,因此消毒时要注意全面湿透,不留死角漏洞,药液要浸透地面1~2 cm,保证湿润30 min以上。
1.1 养蚕前消毒
养蚕准备工作开始前,必须对蚕室内外进行一次预消,然后将全部养蚕用具(如蚕架、蚕匾、蚕网、塑料薄膜、切桑板、蔟具、鹅毛、蚕筷、拖鞋等)集中清理,搬出蚕室。并对蚕室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打扫,清除杂物和垃圾。蚕具全部出屋后,彻底清洗蚕室、贮桑室、蔟室、蚕箔、竹篙、蚕架、蚕网、蚕番、制种板、蛾框等养蚕制种用具,然后将充分洗涤的蚕具、蔟具晒干后搬入蚕室,与蚕室一并消毒。收蚁前对蚕室内外环境抽样检测,发现有微粒子孢子必须重新消毒直至合格后再进行生产。消毒一般用漂白粉等氯剂消毒,还可用硫磺、毒消散等烟熏消毒剂熏消,此工作要在养蚕前7~10 d完成。
1.2 蚕期消毒防病
1.2.1 建立健全日常消毒防病制度 切桑、给桑和除沙后要洗手,储桑室与小蚕室要换鞋进入,未经消毒的蚕具禁止带入蚕室使用,除沙后的蚕网要经常进行日晒消毒,除沙后地面要用1%有效氯漂白粉液或10%石灰浆消毒,蚕室门口放新鲜石灰粉,做到踏灰进门。
1.2.2 蚁蚕和各龄起蚕要进行蚕体消毒 小蚕期各龄起蚕在喂叶前要用小蚕防病1号进行蚕体消毒,以后每天用防僵粉(漂白粉防僵粉、优氯净防僵粉、大小蚕防病一号等)消毒蚕座1次,呈薄雾状为度;3龄期蚕隔天用新鲜石灰粉消毒蚕座;4龄期蚕饷食时用防僵粉防一次,第二天用新鲜石灰粉消毒一次,并用“灭蚕蝇”添食或喷体1~2次;5龄饷食时用防僵粉一次,第三天、第五天用新鲜石灰粉消毒一次,并用“灭蚕蝇”添食或喷体3~4次。若发现细菌感染,要添食蚕专用抗菌素。
1.2.3 及时清除病死蚕和蚕沙 蚕期发现病蚕、弱小蚕要及时淘汰,并随时放进石灰消毒盆内。蚕沙即蚕粪,是病原物最为集中的地方,处理不好,就是一个危险的病原传染源。因此,每次除沙后要立即倒入远离蚕室的蚕沙坑内,并且地面要及时消毒,蚕沙不经沤制发酵严禁进入桑园肥田。
1.3 养蚕后消毒
蚕期后消毒即“回山消毒”。养蚕后病原物最集中、数量最多,立即消毒,把病原物就地灭杀,能避免病原扩散,对下季丰产极为有利。
采茧结束后及时洗消蚕室地面,发蛾前淘汰病态蛹、畸形蛹,制种期严格淘汰病态蛾、畸形蛾(如秃蛾、拳翅蛾、大肚蛾、黑腹蛾等)。养蚕制种用的蚕座纸、废簇、纸盒等必须及时集中烧毁,严禁另作他用,制种袋蛾后剩余母蛾和雄蛾必须焚烧深埋或坑制成肥,严禁喂鸡、鸭等。养蚕制种结束后及时消毒,对蚕室内外及蚕具先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杜绝病原扩散。对所有的附属室、保管室、非生产区等在蚕室蚕具消毒的同时,也要一并彻底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家蚕微粒子孢子具有生物变异性、生物多样性、交叉感染的复杂性、隐蔽性,且极易传播(可以随风、流水、人体接触等传播),提供净化而无毒的养蚕制种生产大环境是防治家蚕微粒子病的一项有效措施。
2.1 专业蚕种场的环境净化
对于专业蚕种场,要经常性地进行环境抽检监测,了解病原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同时,做好细致的环境消毒工作,如蚕期前对生产区、办公区和住宅区用极具渗透力的次氯酸钠液(有效氯0.5%,下同)彻底消毒,不留死角,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在蚕期中定期(如1周1次等)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制种结束后,用次氯酸钠液对生产场所、办公区及生活区彻底消毒,以防止病原扩散。另外,要隔离生产区,即蚕期实行生产区全封闭式管理,进入生产区必须换专用鞋或经过消毒池进入,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生产区。要求生产所辖范围禁止个人购买鲜茧、摊晒茧皮、煮茧和加工丝绵,禁蓄养家畜家禽等。
2.2 原蚕区养蚕环境的净化
至于原蚕区,由于农村环境的开放性,按专业蚕种场要求达到完全封闭管理比较困难,但也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以户、区、块等为单位进行养蚕周围环境消毒,以降低病原感染的机会。
研究表明,桑园野外昆虫微孢子虫的交叉感染已成为目前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主要原因[2]。在实际生产检疫过程中,不断发现新型微孢子虫,学者普遍认为这与野外昆虫交叉感染有关。野外昆虫微孢子虫感染家蚕的途径之一就是桑叶。因此,对受到野外昆虫交叉感染的地区,做好桑叶的清洁消毒工作,对防治家蚕微粒子病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各地已把桑叶消毒作为防治家蚕微粒子病的一个主要措施,但由于没有统一规范,实施方法及标准不统一,效果也千差万变。目前,桑叶消毒较为成熟的方法有:小蚕期用叶采用含有效氯0.30%~0.35%的漂白粉液浸渍10 min,大蚕期用叶采用含有效氯0.4%的漂白粉液浸渍12 min。桑叶浸消时要彻底,保证每一片叶的叶背和叶面都浸到,并用流水漂去药液,晾干后喂蚕。浸消后的桑叶尽量缩短贮藏时间,防止再度污染。
由于桑叶全程消毒工作量确实较大,在大规模生产中可能难以彻底达到消毒效果,还会因重复污染起到反作用。因此,一些地方对桑叶全程洗消模式进行了新的探索,如小蚕期1~3龄因用叶量小,完全可以用漂白粉液消毒彻底;大蚕期4~5龄用叶则直接在桑树上喷施以多菌灵粉剂为主的“防微灵”,以添食药物抑制孢子虫在蚕体内增殖,进而控制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该模式可操作性强、成本底,效果也非常好。防微灵使用方法:大蚕期于采叶前1 d用1︰250防微灵药液喷布桑园桑叶,药量要足,喷雾要均匀。正常情况下,每次喷施防微灵后的采叶期为3~4 d。
净化桑叶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治标不治本的一种方式,长期洗消桑叶难免会对叶质造成来负面影响,因此消除桑叶污染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做好桑园害虫的防治。
桑螟、菜粉蝶、桑尺蠖、野蚕、斜纹夜蛾和白毛虫等鳞翅目桑园害虫都能寄生微孢子虫,且均可与家蚕发生交叉感染。随着桑园昆虫种群的扩大以及昆虫本身的迁飞习性,微孢子虫的扩散性和与家蚕的相互感染率成倍增长,使得昆虫微孢子虫成为家蚕微粒子病的主要来源。因此,控制桑园虫口数量,减少食下传染,是家蚕微粒子病防治最有效、最关键的技术。
4.1 预警监测
研究表明,蚕种微粒子病率与昆虫微粒子病检出率具有正相关性。因此,可以根据桑园害虫微粒子病发生情况和虫情动态,参考上年或上个蚕季桑园虫情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蚕种母蛾微粒子病检出情况,综合考虑气象、环境等因素,监测预警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并制定预警等级,并依据预警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预案。
4.2 全面防除桑园害虫
在实际操作中,为有效防除桑园害虫危害,需根据地区、季节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冬季管理(桑树落叶后到第二年桑树发芽前),配合冬季剪梢,修剪病、死、闲枝,清除桑园落叶及周边杂草并统一销毁;(2)春季管理,桑树发芽前,结合桑园施肥或绿肥翻埋对土壤进行全面翻耕,并用含有效氯0.4%的次氯酸钠消毒液对桑园土壤进行全面消毒,降低病原基数;同时,春蚕收蚁前15 d,用残留期短的桑园专用农药对桑园实行一次全面治虫,蚕期酌情划片用叶,必要时分片治虫;(3)夏季管理,春蚕结束后及时夏伐,喷药治虫;(4)秋季管理,加强秋季桑园虫情预测预报,根据虫情选用不同类型农药多次治虫;秋蚕结束后,桑园全面彻底打一次封园农药治虫,降低越冬虫口基数。
4.3 采取生态防控措施
以昆虫微孢子交叉感染家蚕的传病规律为基础,引入系统工程理论,按照“生态控制,综合防治”的理念,采用系统调查方法,分析野外昆虫与家蚕微粒子病的消长规律,综合考虑环境、气象、经济等因素,定期定点监测生产环境中的微孢子和带毒昆虫,制定防治指标,明确防治时期,采取防治措施,切断传染源,并结合药剂的组合与筛选,从环境、桑园、生产环节等整个生态系统进行调控,将桑园害虫防治与家蚕微粒子病防治纳入一体化管理,做到治虫防微并重,桑园和蚕室管理两不误。
目前,已基本查清我国桑树病虫害的种类,其中桑病害有65种,虫害有200余种,桑树病虫害防治技术中,最为有效的仍然为化学防治[3]。以施用农药为主,结合桑园耕作和桑树修剪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是今后防治虫害的主要手段,可以在化学防治的同时,对桑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生态调控,如铲除杂草、远迁菜地、消灭桑园内十字花科作物、冬季翻耕、清洁桑园等,缩减带毒昆虫的栖息和越冬场所范围,避免带毒昆虫的发生和发展。而桑园防虫杀虫、防止桑园害虫与家蚕微粒子病的交叉感染,实现桑园病虫害的绿色生态防控。这是净化养蚕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后综合防控家蚕微粒子病的主要方向。
参考文献:
[1] 廖模祥,刘吉平,张国平,等. 野外昆虫来源微孢子虫与家蚕微粒子病发生的相关性研究[J]. 中国蚕业,2011,32(1):17-20.
[2] 张国平,廖模祥. 做好桑园预警监测控制家蚕微粒子病食下传染[J].广东蚕业,2011,(3):15-17.
[3] 农业部种植业司经济作物处. 家蚕微粒子病综合防控技术[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成 平)
Control of Silkworm Pebrine Disease Occurrence by Environmental Purification
LIAO Mo-xiang,ZHANG Guo-ping,LEI Yu(Hunan Sericulture Research Institute, Changsha 410127, PRC)
Abstract:Based on the fact that the cross infection of wild insect microsporidia in mulberry field has become a main cause for the current silkworm pebrine disease occurrence, with many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this paper proposes a series of practical technical measures from the sericulture environmental purification, such as the purification of the production environment and mulberry leaf full decontamination, to the diseases and insect pests control of mulberry field so as to control the infection and cross infection of the silkworm to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mulberry silkworm pebrine disease.
Key words:silkworm pebrine disease; sericulture environmental purification; disinfection; full decontamination of mulberry leaves; mulberry field purification
作者简介:廖模祥(1968-),男,湖南澧县人,高级农艺师,主要从事家蚕疫病研究与控制工作。
基金项目: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亚热带蚕病防控技术(CARS-22-ZJ0205)
收稿日期:2015-10-29
DOI:10.16498/j.cnki.hnnykx.2016.01.019
中图分类号:S88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60X(2016)01-00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