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布朗小说电影改编中的审美之维

2016-03-12 06:06王艳
电影文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改编布朗电影

[摘要]美国当代著名的悬疑、科幻作家丹·布朗,以知识性悬疑畅销小说而在文坛占据了一席之地。其代表作《达·芬奇密码》被视作悬疑小说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作品,并在2006年被导演朗·霍华德搬上了大银幕。布朗还撰写了《天使与魔鬼》《骗局》《数字城堡》等小说,《天使与魔鬼》又一次被霍华德进行了电影改编。文章从认知活动的美学依赖、异在世界的美感创造、审美维度对功利维度的妥协三方面,分析丹·布朗小说电影改编中的审美维度。

[关键词]丹·布朗;小说;电影;改编;审美

美国当代著名的悬疑、科幻作家丹·布朗(Dan Brown,1964—)以知识性悬疑畅销小说而在文坛占据了一席之地。其代表作《达·芬奇密码》(The Da Vinci Code)由于将纯粹的命案推理与深邃而广博的历史、宗教以及科学知识相结合,并且诱使人们在一种愉快的阅读心态下对沉重的人文话题进行思考,可以被视作悬疑小说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作品,这部作品自诞生之日起就长期占据各大畅销书排行榜的榜首,并在2006年被导演朗·霍华德搬上了大银幕。除了《达·芬奇密码》之外,布朗还撰写了《天使与魔鬼》《骗局》《数字城堡》《失落的秘符》等小说,但只有《天使与魔鬼》(Angels&Demons;,2009)又一次被霍华德进行了电影改编。

一、认知活动的美学依赖

德国美学家沃尔夫冈·韦尔施指出:“一旦同美学联姻,甚至无人问津的商品也能销售出去,对于早已卖得动的商品,销量则两倍或三倍地增加……因此,审美氛围是消费者的首要所获,商品本身倒在其次。”[1]这一说法尽管可能存在一定的偏颇之处,但是用于电影这一娱乐商品的传播却是不无道理的。丹·布朗小说的魅力在于,其具有一种矛盾的美感。他以后现代主义的方式回归到了现实主义的题材当中;在严格遵守着近乎“三一律”的苛刻古典美学标准时(《天使与魔鬼》和《达·芬奇密码》中的故事基本上都发生在48小时之内),又表现的是凶杀这一通俗文学中的主题;本身争分夺秒的救人和逃亡过程有可能会造成叙事上的逼仄、单薄之感,但是小说却又平衡以大量宗教、历史、艺术、物理学、密码学等方面的知识,其知识密度之高甚至让读者猝不及防。[2]可以说,阅读丹·布朗作品的同时也是在开展一项认知活动。电影改编则改编的是这一活动的规则而非难度。电影具有更为直观的特点,然而在具体的、复杂的,甚至略显枯燥的历史以及理论知识表述上,画面却未必胜于文字解释。一旦电影按部就班地照搬原著,以人物的台词复述与情节相关的知识,那么电影的美感便会因为沉闷而大打折扣,而原著本身的知识性与趣味性也会荡然无存。如何让大量的信息以一种审美的方式呈现给观众,需要导演运用高超的艺术技巧。

霍华德花费了相当多的力气来用画面对信息进行整合处理,并使得它们脱离了原著之中布朗的“炫博”风格,为推动紧张的、跌宕起伏的情节服务。在《达·芬奇密码》中,当罗伯特·兰登向苏菲解释郇山隐修会的来龙去脉以及历任杰出会长的成就,尤其是画家达·芬奇隐藏在画中的人文主义、女性主义秘密时,电影采用了镜头的叠合,以表示这一段的历史跨度较大。兰登进行的是跳跃性的叙述,在表现同一景物在古代与现代的状态时,也采用了叠合镜头,或突出人物的回忆感,或表示现代的主人公正在查看,跟随着前人的脚步。而在表现历史传说这一部分时,电影采用的是具有油画质感的画面,这一处理则是为了鲜明地区分出叙事中的“过去”与“现在”两个层面。因为在“现在”层面中故事几乎都集中于一天,但是关系到主人公命运的“圣杯”秘密却绵延上千年,无数人为了保护“圣杯”而牺牲,并且保护圣杯的人当中不乏创造美的艺术家,油画画质的画面便是对这一类人的最好缅怀。从而直接对之前铺展开来的大量信息做了总结,把握住了电影叙事的节奏感,在电影的结构上呈现出步步推进、先分后总的美感。

二、异在世界的美感创造

马尔库塞曾经在《审美之维》中表示:“艺术的使命就是让人们去感受一个世界。这使得个体在社会中摆脱他的功能性生存和施行活动。艺术的使命就是在所有主体性和客体性的领域中,去重新解放感性、想象和理性。”[3]马尔库塞指出,人类存在的社会是不自由的,无论是人抑或是大自然都被控制、压抑与扭曲着,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需要一个自由的艺术世界,来发挥人们的潜能。换言之,艺术世界是另外一个与现实世界原则不同的所在,是一个异在世界。这也是符合人们观赏电影的心理的。

人们之所以选择为电影而消费,很大程度上便是因为其要摆脱枯燥、乏味、重复的日常生活,去体验现实生活中没有的丰富多彩、千姿百态的经历和场景。在电影这一个梦幻般的世界里,艺术通过“异在化”的方式发挥着它的认识功能,是人们用以互相沟通的另一种语言。在电影中的世界里,即使是再写实的作品,都需要在艺术自律的前提之下进行一些审美变形的改造,为人们创造日常所难以接触到的美感,暂时地将人们从平庸之中解脱出来。对于丹·布朗的作品来说尤为如此。布朗的作品之所以备受欢迎,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他以写实的笔法,在小说之中处处详加考证,并屡屡在扉页前注明他在书内提及的知识均在现实中存在,在给人们营造出一种高度的现实感的同时,他所引领读者走进的世界却又是一个陌生而遥远的所在。[4]小说中,主人公符号学专家罗伯特·兰登拥有过人的智慧和名气,能够出没于绝大多数读者无缘深入的各个场所:罗浮宫、欧核中心、瑞士银行、梵蒂冈、英国国家图书馆等。他所接触到的是一个充满了艺术、科学、宗教等精神产品的梦幻世界。对于这样的场景,电影有必要将其美感传达出来。然而,要想使上述场所在剧情的渲染下给予人们精神上的震撼,又是与单纯地表现自然风光或人文景色大为不同的。

如在《天使与魔鬼》中,当兰登凭借蛛丝马迹推断炸药藏在“光明之路”的终点圣天使城堡中时,大批警察涌入这座就坐落于梵蒂冈旁边,能够眺望整个罗马城的城堡。此时的镜头先是用远景将圣天使城堡的宏伟、庄严外观展现给观众,随后霍华德用摇镜头先对准圣天使桥上的天使雕像,再慢慢从高至低摇向地面狂奔的警察。此时天上的直升机探照灯打下来的灯柱也直接对准了白色的天使雕塑,直升机所代表的“科学”与天使所代表的“宗教”在这一画面中黑白分明,形成了对电影主题的一种暗示。对天使的拍摄是有深意的,这12尊出自贝尔尼尼之手的天使每一位手上都拿着一样当年耶稣受刑的刑具。而在当时兰登等人追查的阴谋中,“光照派”正是绑架了四名大主教并且准备以“水、火、土、气”四种刑罚将他们处死。而兰登深信,圣天使城堡正是“光照派”的秘密集会场所,并且它内部有地道能与梵蒂冈相通,对于梵蒂冈的主教们是一个莫大的威胁。最终女主人公维多利亚也确实被“黑煞星”掳到此处。但是兰登的猜测又是错误的,“光照派”自始至终都并没有复兴,一切都是宗教内部人士的自导自演。因此镜头从平拍静静伫立的天使雕塑转向俯拍一片忙乱的、渺小的警察时,无疑有一种微妙的讽刺感。在短短数秒的镜头之中,霍华德就用机位和剪辑给观众呈现了这座建筑的华丽伟岸、雕塑的细致精美以及在蜂拥而至的警察衬托之下的沉静之美。

三、审美维度对功利维度的妥协

电影是具有多重维度的,它既是一个艺术品,同时也是大众进行消费的商品,其拍摄、剪辑完毕之后必须投放商业市场,迅速获取经济上的回报。因此,电影是具有功利维度与审美维度的复杂消费品。所谓的功利维度,指的便是该物品指向的某个特定目的或利益。而电影的功利维度则直接指向票房。在某些情况下,电影的审美维度需要对功利维度做出一定的让步。在丹·布朗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中,其对功利维度的重视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布朗本人在写作伊始就体现着鲜明的影像风格,如其分章叙事时的场景切换,主人公模仿“007”等电影的俊男美女搭配,并且每一部小说的女主人公都不一样,还有兰登每每面临的“最后一分钟”救援等,都很难不让人感受到其小说本身就是极为精彩的影视剧本。在此不做赘述。

其次,电影获取票房的前提是流通传播的顺畅,只有公众和政府能够对电影的内容有着普遍的信任与接受,电影才能够及时地登入院线正式成为商品,并且在档期结束之后仍然在观众心目中保留着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一言以蔽之,功利维度并不仅仅与审美维度矛盾,前者往往还是后者的保障。然而《天使与魔鬼》因为涉及天主教的核心人物教皇的私生活,因此在它的拍摄过程中面临着舆论好感缺失、民众抵制的困境,这是不利于电影自身生存的。在这种情况下,电影不得不做出了较大的改动,原有的审美维度在一定程度上被破坏了。在原著中,操纵一切的幕后黑手并非传说中的“光照派”,而恰恰是教皇内侍文特斯克。由于他目睹着宗教对人们影响力的逐渐萎缩,并且教皇本人又对科学事业大力支持,深感无法容忍的文特斯克杀死了教皇,并谋划了整个事件来为人们创造“神迹”,希望唤醒人们对宗教的虔诚。然而在他酿成大错之后,洞悉真相的兰登才告诉文特斯克其正是教皇的亲生儿子,并且更为讽刺的是,由于教皇不愿意破坏自己独身的誓言,因而文特斯克是人工授精的产物,换言之,最为仇视科学的人本身就是科学的产物。这不仅让文特斯克彻底崩溃,读者也为之错愕。宗教与科学、父与子之间的二元对立构成了一种强烈的冲突性美感特征。在传统文艺作品之中,“弑父”是一个极为古老的母题,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中,弑父情结蕴含于人们的集体无意识之中。[5]“弑父”母题的审美价值在于它暗合了人要自我实现就必须反抗父权,从而彰显自由意志这一情况,容易引起接受者的情感共鸣。而在另一方面,“弑父”行为本身又因为违背伦理道德而为世俗社会所不容,这又体现了一种自《俄狄浦斯王》就深入人心的悲剧美。文特斯克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其在无知状态下的弑父行为以及他对于宗教的盲目维护,又使得这一形象可怜可悲。这一情节设置与欧核中心主任科勒的成长经历形成了工整的对位,同时又使小说的思想性达到了顶峰。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天主教社团对这一“抹黑”情节的强烈抗议,电影在改编时不得不删去教皇内侍是教皇儿子这一设定,如此一来,教皇内侍就几乎沦为一个野心家的角色,其最后的自焚行为也更接近于畏罪自杀而不是惭愧之下请求耶稣宽恕的自我惩罚,原著中的悲剧美大大降低了。

拥有广泛读者基础,属于大众文学的丹·布朗小说却只有两部被以电影的方式重新演绎,这不得不让人重新反思文学与电影艺术之间的鸿沟。毫无疑问,小说与电影都是艺术作品,是接受者的审美对象,电影以一种新的方式传递或深化原著的美感,对于观众来说是一种与阅读截然不同的认知活动。二者的表现方式存在一定的区别,在小说影像化的过程中,审美之维难免会发生细微的变化。从朗·霍华德改编的两部丹·布朗小说的得失来看,审美形式被改变之后,素材也被重新组合和排列,甚至删减了。当导演以美的理念进行影像创作时,原著的美感能得到升华,直接影响着观众的知觉与判断。尽管电影的艺术性要对现实进行一部分妥协,但是这并不妨碍其依然能够唤起观众的审美情感。随着电影人在这方面的不断探索,相信布朗的其余几部作品也能够以新颖独特、富于美感的方式出现在大银幕上。

[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经费专项资金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基于B-SLIM理论的英美文学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ZY20120227)。

[参考文献]

[1] [德]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6.

[2] 付慧.论丹·布朗的小说艺术[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4).

[3] [德]赫尔伯特·马尔库塞.审美之维[M].李小兵,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93.

[4] 高尔聪.丹·布朗小说的后现代性与可读性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01).

[5] 张卫霞.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美学思想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07.

[作者简介] 王艳(1979—),女,山东青岛人,硕士,防灾科技学院外语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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