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征,翟立宏,韩立茹
(1.北京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100038;2.东台市水务局,江苏 盐城 224200)
东台市划界确权工作研究
张 征1,翟立宏2,韩立茹1
(1.北京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100038;2.东台市水务局,江苏 盐城 224200)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是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保证区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划界确权是水利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作,是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硬任务。针对东台市确权划界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依照"依法依规、先易后难、尊重历史、分级负责、分批推进"的原则,提出确权划界工作目标及任务,并明确后期责任分工以及保障措施。
东台市;确权划界;工作研究;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水利部以 《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水利部办公厅以《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对河湖及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要求至2020年,基本完成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物质载体。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是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保证区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划界确权是水利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作,是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硬任务。开展东台市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保证水利工程功能正常发挥,是建设美丽东台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区域概况
东台市市域总面积3176km2,市政府驻地为东台镇,东台市为长江、淮河、黄河及海潮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冲(淤)积平原,地势平坦,微有起伏,呈现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地貌,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水资源丰沛,多年平均降水量1065.2mm,多年平均降水总量28.595亿m3。东台市隶属淮河下游水系,市域内沟、河纵横分布,构成水脉相通的水网系统,承纳上游来水、输送本地径流入海,并承担着防洪排涝、农田灌溉、城乡供水保障和交通航运等重要功能。通榆河贯穿南北,将东台市分为堤东、堤西两大水系分区,堤西为里下河圩区,堤东为垦区。
1.2 现状问题分析
东台市河道划界确权起步较早,但整体工作相对滞后。在划界确权工作中,尚存在以下问题:
1)对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思想认识尚不到位。
划界确权工作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前提、是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基础,是水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在东台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在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存在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开发建设及任意侵占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水环境和防洪安全。大部分骨干河道两岸堤防、滩地都是集体土地,由居民耕种、养殖、栽树、经营等,有些情况历史较长。对于该范围内的划界确权,少数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识尚不到位,甚至认为是与民争利。另一方面,大部分群众长期在河道两岸耕种,尚未认识到对河道堤防造成的影响。由于确权划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东台市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滞后,同时制约了水管单位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的提高,严重影响了水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骨干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尚有诸多遗留问题
泰东河2004年实施的时堰段拓浚,河道管理范围尚未进行确权;通榆河引江河以南连申线拓浚,由盐城市航道管理部门负责建设,河口线向外虽已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但尚未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界。
东台市现有一线海堤及几座挡潮排涝闸、二线海堤,已于20世纪90年代初出台相关文件对划界确权工作做出明确规定,1994年对沿海堤闸进行过一次划界确权工作,但因时间久远,沿海开发过程中发生变化的新范围尚未及时完成实地划界确权工作,目前,东台市沿海堤闸已纳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东台市已划界确权3座Ⅲ等中型泵站。已划界确权闸站仍有部分遗留面积没有完成划界确权,且已划界确权工作大部分于20世纪90年代初进行,目前已有部分界桩及保护标识牌相继损毁、破坏,亟待维护整修。
已经确权的工程其土地使用证均没有进行年检,且未进行地籍信息化处理。
2.1 目标任务
结合东台市水利工程实际情况,设定的阶段目标和任务为:
第一年:完成沿海堤闸(主海堤60.199km,4座挡潮排涝闸包括梁垛河闸、梁垛河南闸、川水港闸、方塘河闸,二线海堤53.858km)和通榆线1座安丰船闸及3座Ⅲ等中型泵站(东台抽水站、安丰抽水站、富安抽水站)的确权划界完善工作(其中,需完成确权面积4021.72hm2);完成东台河、梁垛河、方塘河、三仓河共计39.6km(1583.35hm2)的确权划界完善工作。
第二年:完成泰东河总计25.37km划界工作、220.88hm2确权登记工作;完成通榆河全线的划界工作、642.88hm2的确权登记工作;修订文件明确其他河道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范围。
第三年:完成川东港-丁溪河、老川东港、车路河、何垛河计46.4km的征地划界和管理界线划定工作(确权面积277.16hm2),待征地指标由省水利厅明确并落实经费后,适时办理土地确权手续;完成列入省管骨干河道名录中19条河道共计420.4km的划界工作。并由市政府公布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成果。
2.2 工作流程
划界工作流程:
1)逐条河道,逐项工程,确定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以及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线划定标准。
2)以高精度正射影像图或地形图为底图,采用内、外业结合的方式,进行图上界址点预设,在一定间隔和拐点处预设界址点,并对界址点进行现场测量放样,获取每项河道及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的矢量信息,建立基础数据库。
3)对界址点进行现场测量放样,并获取解析坐标,埋设预制界桩、告示牌。
4)形成工作报告,提请验收。
5)抽检和验收移交。
确权工作流程:
1)收集资料。组织人员认真查找各项水利工程有关历史资料,对照管理现状,全面查清,分类处理。
2)地籍调查、测绘。根据工程类别依法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进行实地测量,并按法律程序由四邻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指界埋桩;在外业工作基础上,进行内业资料整理,编绘宗地图,生成权属调查表。
3)申请确权登记。由水利工程管理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登记,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审核颁证。由国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申请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国土主管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明确水利工程用地权属。
5)验收总结阶段。重点审核工程用地权属是否合理,确权工作是否界线分明、桩记醒目、图章齐全、手续完备、资料完整等。对于发现的问题,修正核实无误后验收。
6)地籍信息化。对确权划界成果进行地籍信息化处理。
7)资料整理归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收集、整理和完善水利工程确权划界资料,分门别类,整编归档。
3.1 责任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原职责的基础上增加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由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水务局、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农办、市财政、住建(规划)、交通运输、农委、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镇(区)镇长(分管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国土、水务部门具体业务骨干任副主任。
2)明确部门单位责任
市水务、国土部门共同牵头负责河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组织实施。
水务部门具体负责方案编制,组织现场实施。国土部门负责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权属登记和使用证发放等工作;负责划界确权成果的信息化备案并将成果用于土地管理工作中;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河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专项工作经费,监督经费使用管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划界确权配合工作;各镇、区重点做好划界确权中的矛盾协调等配合工作。
3.2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文件以及全省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市人民政府负责,水利、国土部门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落实专项经费,相关职能部门及镇、区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落实工作经费
根据划界确权涉及的土地、税费等政策及收费标准,开展经费测算,研究经费减免政策。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我市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河道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同时抓住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机遇,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征地及确权经费。
3)加强检查考核
省水利厅对我市划界确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根据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开展考核工作。我市市委督查室负责全市河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督查工作,将划界确权工作作为相关部门及镇区年度专项考核内容,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4)强化宣传培训
市水务、国土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前期宣传、疏导、协调等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水法》、《土地管理法》、《防洪法》等相关法律;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开辟宣传栏、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向干部群众面对面地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从而提高思想认识,消除分歧。使全社会认识到河道及水利工程是保障我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基础,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是强化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努力为确权划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舒友发.铜仁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及对策[J].中国水利,2013(08):37-39.
[2]孙继昌.着力构建水利建设与管理良性机制[J].中国水利,2011(22):22-26.
1007-7596(2016)12-0037-03
2016-11-22
张征(1983-),女,北京人,工程师,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工作;翟立宏(1967-),男,江苏盐城人,工程师 ,从事农田水利工程工作;韩立茹(1987-),女,河北石家庄人,工程师,从事水利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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