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尚华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太原 03000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管理研究
孟尚华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太原 030001)
结合国际工程的特点和风险因素的阐述,对主流的FIDIC条款在实际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在讨论国际工程总承包趋势的过程中,对现有的合同风险进行了阐述,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理论研究依据。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管理
【DOI】10.13616/j.cnki.gcjsysj.2016.05.043
总承包合同模式是一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合同模式,受到众多业主的青睐。大部分施工条件复杂、工期长、影响因素多的国际工程,均采用总承包合同模式,其具有广泛的市场基础。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逐渐扩大的同时,因不同的风险因素带来的合同纠纷问题逐渐凸显,因此,必须重视合同的风险管理研究。
国际工程项目是指某个工程中的咨询、融资、招标、投标、施工等工作的参与方不是一个国家,在按照国际通用项目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国际性公开招投标取得相应的参与资格后进行施工的项目[1]。国际工程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2.1参与主体较多
国际工程签约的各方是不同的国家,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同,其工程项目中设计的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工作也会不同。对国际工程而言,是跨国的经济项目,牵涉到不同国家的经济利益,容易出现各种争端问题,对冲突的处理也较为复杂。
2.2技术标准和规范复杂
国际工程合同文件中需要对材料、设备、工艺等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通常需要多国进行商讨后制定出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然而技术标准的制定又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施工能力进行,可能在采取多国建议后最终制定的标准极为复杂,往往呈现出不同的技术要求,繁琐的技术要求给实际施工带来了影响。
2.3建设周期长
国际工程从投标、签约、履约到合同终止,加上相应的维修期,总建设周期一般在2年以上,有些特大工程可能在10年以上,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往往会面临较多问题,例如环境影响、资金短缺、材料供应难、手续繁琐等。
国际工程项目中,合同风险一般理解为对项目目标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合同风险包括合同定义和分配所规定的应由一方承担的风险,还包括导致多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等。国际项目风险管理具有如下特征:
3.1客观性
国际工程项目以服务为标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带来的影响较大,加上不同国家人们对项目的认知程度不同,不可避免地导致风险发生。
3.2因素可评估性
造成合同管理风险的因素较多,虽然人们不能控制客观状态,但可以提前对风险因素进行评估,掌握客观状态变化的规律性,并通过历史数据求出相应的概率分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公司走出国门,承接了大型国际项目,境内外投资者在设计国际工程项目合同时,主要采用国际工程界的标准合同文本,即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文本。
4.1FIDIC合同条件的特点
4.1.1工程师占据重要地位
FIDIC合同沿袭传统工程合同后形成了全新的管理机制,此管理机制是以工程师为中心的专家管理,因此,工程师的行为极其重要。工程师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判断承包人的索赔是否成立,决定工程是否竣工,可以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多方纠纷作出具有约束性的决策。
4.1.2合同条件具有鲜明的结构特征
FIDIC合同条件由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组成,专用条件的部分一般由招标文员编写,在编写过程中需要结合工程项目所在国的具体情况和本国特点,对照相关合同的通用条件进行,例如通用条件中有不适用于专用条件的可以删去,在专用条件中对通用条件进行补充和完善。
4.2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现状
自从我国加入FIDIC之后,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开始选择使用FIDIC合同条件,目前,我国在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大多采用FIDIC合同条件进行国际性招标承包。
自从北京一些特大建筑公司接触FIDIC合同文本后,国内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中采用FIDIC合同文本,对中国已有的建设体制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中国建设部编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大多数工程建设项目抛弃了原有的建设模式,并逐渐引入工程师管理制度,将国内的建设体制变为和FIDIC框架相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在2008年7月1日施行《建设工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则彻底抛弃了原有的量价统一体系[2]。
4.3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应用的对策
4.3.1完善法律法规
各项建筑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可以为FIDIC合同条件在国内的应用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近年来,国内的建筑法律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随着《建筑法》《合同法》等法规的颁布,已经可以确立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建筑市场的运作提供了规范保障,有利于国内建筑业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但在国内建筑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法律法规的某些方面依然不能跟上市场发展的需要,必须结合FIDIC合同条件本身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为国内建筑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做好准备。
4.3.2改革建筑行业的管理体制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建立符合FIDIC合同条件的管理体系,以提高FIDIC合同条件在国内的适用性,提供良好的建筑市场发展环境[3]。第一,建立完善的国内外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进行抑制,保证建筑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第二,应不断完善国内建筑业监理制度,加强人才建设,形成稳定的监理体系,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三,不断提高项目法人制度的健全性,对政府在建筑承包中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的规定,降低行政权力对建筑行业的干扰力度。
4.3.3制定保险模式
工程保险是建筑项目中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部分。从投保人的角度看,工程保险是一种财务安排,能将风险事故导致损失降到最低,从管理者的角度看,保险模式是对建筑市场的约束行为,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
5.1PPP模式的优点
PPP模式即公共私营合作模式,为了建设基础项目,为大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制定相应的特许权协议后形成的合作关系,相比于单独建设具有更好的效果,其主要优点如下。
5.1.1消除了费用超支风险
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的融资,可以保证建设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很大程度上缩短了施工时间,降低了项目费用。只有当政府批准后,私人企业才能获得效益,因此PPP模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建设效率,降低了工程造价,消除了项目风险和资金风险[4]。
5.1.2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私人企业为公共部门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有利于促进融资体制的改革。同时,私人企业在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可以推动设计、管理层面的发展,提高了企业的建设效率和管理能力。
5.1.3保障了双方利益
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可以在合作的过程中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双方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互利互惠,以最有效的成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5.1.4有利于风险管理
PPP模式中可以实现建设项目风险的合理分配,公共部门承担一部分风险后,降低了承建商和投资方的风险,有利于项目融资,同时,公共部门在承担项目风险的过程中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5.2PPP模式成功运作的条件
5.2.1健全法律法规
PPP模式的运作需要以法律为基础,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需要依据法律承担不同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在PPP模式下,项目设计、融资等需要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的积极配合,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5]。
5.2.2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
PPP模式下,合作双方的角色和责任由于具体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政府部门始终将优质的服务作为根本目标,PPP模式是提供优质服务的最有效手段,但并不能替代政府原有的决策方针。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应该以公共利益为重,降低项目的整体风险。
5.2.3机构和人才的支持
PPP模式的运作以项目特许经营权为前提,在融资的过程中,需要规范化标准化的交易流程,对项目运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还需要专业的机构和人才提供必要的专业化服务。
国际承包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同时也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由于中国企业进入国际承包市场的时间较短,承包项目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国内建筑行业依然需要对合同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的研究。
【1】朱文申,单诚.浅谈承包商在国际工程投标过程中的合同风险与管理对策[J].新建设:现代物业(上旬刊),2014,13(9):38-42.
【2】董明明.国际工程承包中的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北京:中国海洋大学,2011.
【3】梁建军.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分析与控制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14):122-123.
【4】李成.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改进[J].中国水运,2011,11 (9):116-118.
【5】李垒垒.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分析与控制研究[D].济南:山东建筑大学,2010.
Research on Risk Management of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tract
MENG Shang-hua
(North Engineering Co.Ltd.,of Electrification Bureau Group,Crcc,Taiyuan 030001,China)
In this paper,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isk factors of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the mainstream of the FIDIC terms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the analysis.In the course of discussing the trend of the international project general contracting,this paper expounds the existing contractrisk,in order to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relevant practitioners.
international project;contract;risk management
TU723.1
A
1007-9467(2016)05-0146-03
孟尚华(1984~),男,山西临汾人,工程师,从事铁路工程建设研究,(电子信箱)543800337@qq.com。
201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