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 田福鑫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研究
南京大学 田福鑫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一种专属公司,专门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管理、金融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财务公司在企业集团发展与规划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能帮助其管理资产,带来更多利润,还能在外部市场环境改变的情况下帮助其放缓发展,保存实力。而能申请专属财务公司的集团企业也拥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与经济实力,因此,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非常重要。基于此,本文将探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的来源和管理的不足,并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伴随着企业集团发展而诞生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它是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为实现集团化运作,聚合金融业务,实现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服务的产物。随着20多年来的发展壮大,财务公司已成长为企业集团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开展投融资活动的重要支持力量。为顺应企业集团发展需求,做好财务公司风险管控,为企业集团提供安全、优质的金融服务,意义尤为重大。
1.1资本风险
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母公司在申请前注册资金不应低于8亿元;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净资产率不低于30%。这项条款无形中降低了集团企业财务公司资本风险,一般如电力企业、化工企业等才有资格提出申请。但这些公司由于主营业务资金来源高,并不在意财务公司运转能力。一些企业在注册财务公司后,将其看作为专属银行,立即将注册资金中大部分转出用以生产,使财务公司资金匮乏,造成小规模资金风险。这些财务公司只是对母公司起到财务管理的作用,并没有发挥融资顾问功效,在日常运作中并没有较强盈利性质,没有大规模资产;一旦集团母公司发生困难或是要发展建设时,财务公司要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只能贷款办理,造成资本风险。
1.2流动性风险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作为财务公司的一种,自然也会实行贷款与负债业务。通过这两种业务双向进行,提高自身资金流动性。流动性越强,遭受风险越低。而集团企业财务公司与普通财务公司的不同点体现在普通财务公司有多方面财务来源可以进行放贷与负债业务,且有银监会制定各项法案帮助确保其利益安全,保证正常运作。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只有集团母公司作为主要财务来源,在整个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企业并不会优先考虑财务公司运作情况,提高其流动性;相反还会要求财务公司向外界拆借贷款帮助公司。从而造成财务公司进多出少,流动性较差,在整个经济环境不景气情况下,先于集团母公司面临倒闭危机。
1.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直接体现在集团母公司信用方面对于财务公司带来影响,如前所述,一些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将自身资本风险转为财务公司流动风险。这种情况具体表现为两方面:第一,企业有能力偿还,但只为企业生产考虑,没有将多余资金交给财务公司管理;第二,企业周转不济无力偿还财务公司贷款业务,从而导致信用风险。这都是由于集团母公司出现信用不足问题为财务集团带来信用风险。
有些公司还会对财务公司决策进行强干预,由于财务公司主要经济来源为集团母公司所提供,集团母公司一些项目投资上,强行要求财务公司进行放款,并规定放款数额,这都会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造成干扰,使财务公司不能对投资项目进行明确审查,做出风险评估,导致投资项目出现问题时,财务公司不能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手段。
1.4市场风险
政府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时也会造成财务风险,具体表现为利率或汇率变化,财务公司内部不能暂时全额收回投资资金,造成成本上升和收益下降。财务公司在投资后也应时时关注市场动态,并留出一部分原计划空余资金,在出现问题时及时调整不影响正常运作。
2.1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管理现状
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成立较早,早在1987年我国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就申请设立企业内部财务属,随着时代变迁,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展到现在有将近160余家,但是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仍然具有较强局限性。依据一份2008年对我国电力企业、钢铁制造业等5大企业财务公司业务统计表明,46家公司中最主要业务形式为存款贷款与结算,30%会从事担保信托业务,10%从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而在这些业务中带来经济效益最高为结算业务高达14053亿元,接下来是存贷款但也只是6300多亿元。
接下来对其中15家企业作进一步调查,其中有6家没有制定相应风险考评制度;有7家公司由母集团集团母公司制定制度,在这其中有3家风险考评对薪资无影响,剩余4家有责任追究,剩下2家公司采取风险自评与集团考核相结合方式并且追究责任,并体现在薪资制度上。在集团母公司对于财务公司日常运作管理中,仅有3家公司有独立决策权,依据集团母公司情况帮其规划财务,集团母公司不采取日常干预;其余9家财务公司不拥有单独决策权,在一些重大资金投入中需统一听取董事会调配,剩余3家公司由集团母公司进行管理。
从以上数据所表现出来为财务公司作为法人身份,其地位并没有得到认同,对于集团内部财务政决策权力较小,且业务来源单一,风险预测机制不够。
2.2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不足
2.2.1母集团母公司观念落后
集团母公司对于财务公司权力限制,制约其发展,这种落后观念直接提高财务公司运行风险,使财务公司不能很好发挥其职能,成为集团母公司附属品。由于集团母公司在投资时主要考虑产品生产,并不具备专业投资眼光,在投资时也不能专业分析参考指标也存在风险,很容易投资一些不良资产,不但不会带来利润还会拖累财务公司资金平衡。
2.2.2风险意识薄弱
很多集团都将风险评估重心放在了集团生产上,对于财务公司风险应对系统疏于管理。由于很多财务公司业务主要为结算、存贷款;企业并没有为其设立单独风险评估部门导致财务风险漏洞出现。
另外,由于企业内部分散部门较多,都缺乏统一风险管理机制,这些部门一般按照部门规定进行简单评估预测,缺乏专业人士做指导,对于风险评估并不准确,而财务公司在做风险测评时就会因此遇到两方面难题:(1)各部门风险信息比较分散,不容易收集齐全,影响整体评估;(2)各部门预测信息不准,预测标准比较陈旧与实际生产严重脱节,导致财务风险评估不够精准,为投资带来安全漏洞。
还有一些企业由于风险预测制度模糊,在预测时多为形式主义,并没有反映出来重要风险防范点,使财务公司没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集团周转不灵或是外围经济环境遭到重大变故,投资项目出现问题都没有相应补救办法,任由情况继续恶化。
2.2.3财务公司法人地位不明确
这点与第一点相似,由于集团母公司在管理方面采取集权式管理,使集团董事会掌握过多决策权,在决策规划上,不能面面俱到,而且出现财务风险时很难追究其责任,只能由财务公司承担后果。并且银监会规定财务公司有权对成员公司进行融资顾问,并不只是具备结算功效。财务公司应拓宽业务范围,提高资金流动性降低风险。并且对于董事会下达不合理指示进行协商,在不伤害集团母公司效益情况下保障公司自身权益。
另外,我国一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自身监管不足,使一些放贷审查、风险评估、公司内部资金规划不够精细,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导致财务公司不能完全发挥优势,降低了集团母公司对其的信任感。
3.1完善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并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只有银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其中只是规定了财务公司申请企业标准与一些财务公司职能叙述,并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虽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专属公司,但并不是附属公司也需要法律来保障其合法权益,经济规划,以免成员公司利用法律盲区,限制财务公司发展。
可以依据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指引。如对于集团母公司董事会集权制度管理,可以规定由董事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风险小组评估成员一起商讨相关决策。其中董事会享有监督权,制定与本集团情况相符的总规划纲领;财 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则制定相关权限、制度报告,并与风险测评人员探讨后将各业务面临风险降到最低范围,并且细化投资责任。对于母集团集团母公司随意取用财务公司资金方面也要予以限制,并且扩大财务公司收入来源,其中集团母公司占65%的股份。保障财务公司资金运转灵活性,并且扩大业务范围,不因过于依赖集团母公司,而失去公司内部主动管理权。
3.2加强风险管理意识
财务公司应提升风险管理意识,依据集团母公司生产情况,外围经济变化情况预测风险并对其进行评估。
(1)建立企业风险信息库。财务公司应和集团母公司相互合作,建立一个全新统一的企业信息管理库,要求各部门都能将自身部门在财务方面风险进行分类与上报,和一些相关产品以往投资状况,以及所带来产业效益或是成本亏损。帮助财务公司在风险评估方面,有一个全面参考,在企业要对一些产品进行投资时,可以结合以往投资记录适当进行资金投入,先作为考察,待效益稳定后,再进行长远投资。通过建立企业风险信息库,加大风险分析数据来源,降低投资风险。
(2)建立公司内部风险信息库。这是对企业风险信息库的完善,在把握全局后,再进行公司内部风险预判,细化不同业务带来的风险影响。首先,对于财务公司正处于经营中业务或主要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找出风险成因。可以通过对以往经验总结、公司财务报表、人员内部讨论等方法得出信息。其次,分析其他业务所带来风险与风险指标。如依据财务公司内部固定资产与正处于投资中资产比对额,来判断资金流动性,或是用贷款余额与负债余额总金额值比上公司总资产,得出贷款比率,比率越高说明流动性越差,公司应该采取相应业务措施来提高流动性。
3.3提高风险预判与抗击能力
公司可以通过完善自身管理制度来提高风险预判与抗击能力。首先,企业应提升财务公司管理地位,设立监管会严格审查董事会投资决策是否合理可行,如果与风险评估结果不相符,则予以驳回,不接受决策。通过设立监管会再降低风险同时,保障财务公司合法权益,帮助其长远发展。其次,将风险事故与各部门奖金效益挂钩,细化工作责任,严格监督各部门工作权限与一些业务审查过程,如传统贷款业务,由于是企业内部人员进行贷款,对于贷款对象资金用途并没有做严格审查,这会给财务公司带来资本风险,埋下风险隐患。通过责任细化与严格监督,提升财务工作人员责任感,从而降低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保障业务安全。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设立原本会为企业集团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由于集团母公司对于财务公司职能不重视,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不完善,导致其存在较多风险漏洞。通过对风险成因分析及对风险管理意识加强,提升财务公司在集团企业中的合法地位与对于财务资金的监管权与决策权,降低财务风险发生概率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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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0298(2016)08(c)-0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