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战略下的互联网金融新时代

2016-03-11 12:42张博
2016年3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互联网

张博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必经阶段,如何利用强大的互联网工具,用崭新的互联网思维提升传统金融行业的优势,优化传统行业的短板是在“互联网+”时代生存的首要目标。新的技术会带来新的革新,只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尝试,一定会突破原有的界限,在新的机遇中实现突破,获得更大的成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互联网创业

一、引言

当下最热门的词语当属“互联网+”,从刚刚结束的第二届互联网大会的超豪华参会阵容就不难看出,在互联网时代下,由互联网孕育而生的产业革新与尝试,正在改变着各个传统产业的结构及产品。“互联网+”表达的是一个公式,旨在将互联网的技术及理念与现有的传统行业产生联系,在新的组合当中不断发酵,最终实现传统行业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与发展。而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对于金融业的冲击显得尤为明显。

二、互联网金融引导新的产业革新

互联网金融起初带给我们的印象是神秘的,“把互联网技术引入金融”是在早期我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互联网究竟能带我们什么?正如字面上表达的一样,互联网是通过网络实现互通互联的一种工具,他将人与人面对面的链接带到了计算机之间,甚至是移动设备上,而把这种工具引入金融行业,究竟带来了什么样的变革?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首先搞懂“互联网”究竟为我们带来了什么实质上的变革。纵观如今的网络时代,我们已经将越来越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互联网的环境之中。社交网络(social network)的出现改变了一代人的生活习惯,记得在很多年前,我们会经常与身边的朋友同学交换同学录,更新我们自己的信息,那是一种如今看来像化石一样的技术。而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Facebook、校友录、微博的出现已经将我们每个人的信息完全透明的放到了网上,如果你想要了解一个人只需要知道他的姓名就可以了解到他的个人履历,爱好,饮食偏好甚至于洞察他的整个朋友圈。电子商务网站(e-commerce)的出现则完全改变了我们的购物习惯,小到日用产品衣装,大到汽车甚至理财产品,如今你都可以利用互联网在设备端实现无时不刻的便捷购买,而在这个过程之中,便捷完全的第三方支付(3rd party payment)机构是必不可少的安全保障。然而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通过这些带给我们便利的工具,分享到了整个互联网之中。这就是互联网真正改变我们生活的源头——庞大的数据信息源。

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整理,随着数据挖掘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如何利用大数据进行挖掘提炼出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就成为了互联网时代兵家的必争之地。而这种打破信息垄断的技术支持则给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冲击。数据是一切的核心,金融领域也不可例外。在现代金融领域,通过与“互联网”的结合,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兴起的运用,金融行业可以真正的做到降低自身成本,进入互联网时代的新纪元。然而这一改变的过程并不仅仅是我们提到的“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其实互联网带给金融行业的真正改变是如何“基于互联网思维的新金融”模式。

三、百花齐放的互联网金融时代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也为我们带来了诸多新的领域。

互联网货币的出现就将原本不具备货币属性的互联网虚拟物品转化为具有货币属性可供交易、投资的新兴金融工具,例如服务类的代金券或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金币甚至是可以投资的比特币。此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技术的发展,例如手机支付,水电缴费,信用卡还款等都通过技术的革新得以发展,使金融行业电子化成为可能。不但如此,金融网络平台(平安陆金所等)的出现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可供出售金融产品的新平台。

然而“互联网+金融”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新平台的建立,还有打破传统金融思维的新武器。众筹的出现就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众筹是非常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产物,通过汇集多人的投资力量,实现拥有一个在未来可达成的目标,这种零散的新金融形势在这两年风靡整个市场,现在众筹已经在诸多领域得到了应用,从医疗到艺术资助、政治选举、创业、发明研究等无处不在。如今甚至连游戏的开发都引入了众筹的形式,就在2015年E3发布会上,索尼正式宣布游戏《莎木3》将采用众筹的方式进行制作。让人想不到的是,在众筹平台开放短短9个小时,就已经筹到了200万美元,可见众筹在现今社会的影响力是多么的巨大,只要拥有合理的机会和市场需求,众筹就可以帮助企业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带来新的生机。

另一个火热兴起的互联网新平台就是互联网借贷(P2P)。P2P借贷平台与传统银行不同,投资者并非将资金直接存入平台中,借款者也不是从平台借款,而是借款者与投资者直接发生借贷关系,实现资金的直接融通。而在这一过程之中,P2P平台除了可以提供便利安全的资金运转保证外,还同时为借贷双方提供全面的信息展示,使借贷双方可以更快捷、直观的完成交易,分散风险,解决中间环节所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浪费,使双方获惠。宜信是目前我国比较知名的P2P借贷平台。

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变革也将保险行业带到了新的“互联网保险”形式。在现今的“互联网+”形式下,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都在进行网络化转型,例如股票,基金,外汇等传统金融领域都在做着自己的互联网化,新的技术、新的环境迫使金融行业不断的发展转型,每个行业和领域都开始慢慢的学习运用“互联网思维”使自身更便捷高效的触摸到更精准的目标用户,在提高自身收益的同时降低风险。“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逐步发展,将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行业真正带入了“互联网思维下的金融新格局”。

互联网金融时代,将金融带入了一个开放、协作、平等、分享的新时代,而这些正是传统金融很难达到的短板。现代信息科技的发展为我们带来的是更加先进的生产力,便捷的移动支付,无处不通的社交网络,有问必答的搜索引擎技术以及云计算技术的强大信息处理收集,正在强迫传统行业在新时代中尽快完成向新形势下的迅速转型。拿银行举例来说,一去不复返的信息优势弱化了传统金融行业的运作模式,在如今信息透明的环境下,如何利用新的工具降低成本成为了竞争的决胜关键。更加便捷的支付系统保证了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基础,在技术保证下人们更乐意于这种方便的金融新体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迅速超乎任何人的想象,依托大数据的支持,互联网化的金融方式可以更全面快速的获取所需要的信息。依托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基于计算机处理、数据挖掘技术的运用使得效率得到了质的提高。而且也将传统银行的营业时间解放到无限制,传统银行的操作模式几乎在瞬间被用户替换,无论是从效率还是限制上来说,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同时更加低廉的成本也冲击着传统金融行业的主导地位。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传统银行纷纷走上了互联网化的改变之路,网上银行的建立与完善,移动端客户端的支持,甚至是理财产品在线出售的改变都反映出传统银行也对于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敬畏及改变。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实现,推动着金融体系的整体发展,同时也极大的促进着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体系的相互融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中我们不难看到传统业务所面临的发展趋势。首先是移动支付将逐渐替代传统支付业务,随着支付产业链的持续完善,移动支付将成为支付方式的主要手段。其次网络借贷将一定范围的替代传统的存款业务,P2P借贷的火热将持续的分散传统存取业务的份额,成为这一阶段的热门之选。而众筹融资方式对于传统证券业务也正在发起强有力的冲击。

四、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政策支持

但在目视“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的同时,我们也需要留意潜藏的一些风险。互联网金融在风险的控制上能力较弱,由于部分无法进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于缺乏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的隐患将存在于各类产业之中。同时对于P2P借贷机构来说,信用的风险也会比较大,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这些机构有

可能会面临破产的结果。例如:网赢天下和众贷网就是其中失败的案例。另外由于“互联网”本身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也使得互联网金融新兴产业时刻面临着安全隐患,这就要求要在技术上持续的发展进步,同时也需要我国政府完善对于互联网体制健全的法制建立和监管。

1.鼓励创新、稳步发展

在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对这份《指导意见》的细心品读,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于严格监管,控制互联网金融健康持续发展的坚定决心。这份《指导意见》遵循“鼓励创新、趋利避害、防范风险、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对于如何鼓励互联网化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说明,鼓励广大互联网新生力量进行关于互联网金融化平台、产品以及服务的创新行为,可谓给所有行业内进行互联网金融创业转型的人们一记有力地强心剂。如果想完成对传统的金融业务与服务进行互联网化的升级转型,就必须激发整个金融市场对于互联网化转型的市场活力。这就要求现阶段我们要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对于进行互联网化的转型予以大力的支持和鼓励。更加便捷的新平台建立流程,更加优质的服务平台支撑都会增强各行业对于转型的信心。与此同时需要各个从业机构间相互合作,实现对于各自优势的互补。支持各机构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进行业务的合作,通过不同类型的尝试与创新,真正的激活带动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另一方面通过对于改善从业机构的融资环境,对于初期创业的机构基于有力的支持。国家各部委应该坚持简政放权,向互联网金融新型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以及更加优惠的相关财税政策。针对互联网化后所带来的信用信息问题,应该大力的推动信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配套体系,化解信息问题对于新兴产业的危险,真正激活市场,带动整个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

2.分类指导,明确监管

在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形式,《指导意见》也就各部委进行了监管权责的分工指导,促进依法、适度的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各部门依据具体的金融形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类合作,有力的保证新兴的金融形势能够在一个健全的环境中得以发展。针对于互联网支付业务,人民银行将负责监管,以确保建立健全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对于网络借贷(P2P)平台的监管将由银监会负责,保障发挥网络贷款优势,降低客户融资成本;而针对股权众筹融资,则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证在整个过程中投资者可以充分的了解众筹项目的风险,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于互联网基金的监管应由证监会负责,互联网基金的销售业务是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的热门,证监会应当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监管,保证资金的销售结算等环节的把控;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则交由保监会进行监管,对保证互联网公司使用互联网销售真实优质的保险产品进行监督和把控;最后对于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则由银监会进行监管工作,以保证信托公司制定完善的互联网信托产品的同时,将产品销售给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

3.健全制度,规范市场

在《指导意见》的最后,再次强调了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秩序。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主导,互联网金融虽然借助了互联网的新兴平台,但依旧需要遵循服务于实体经济以及服从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的主要目标,这样才能切实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各方面的监管合作,真正为发展互联网金融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必经阶段,如何利用强大的互联网工具,用崭新的互联网思维提升传统金融行业的优势,优化传统行业的短板是在“互联网+”时代生存的首要目标。不论从市场的需要还是国家的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之路都将会成为众多传统金融行业的新课题。新的技术会带来新的革新,只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与尝试,一定会突破原有的界限,在新的机遇中实现突破,获得更大的成功。(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互联网金融-框架与实践》李耀东,李钧著,2014年3月

[2]《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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