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懒”“拖”还得出重拳

2016-03-11 12:46姜胜群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6年1期
关键词:重拳案子开发商

姜胜群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2015年伊始,在津巴布韦司法年度总结大会上,首席大法官奇迪奥西库不点名批评了哈拉雷高级法院的一些法官,严厉指责他们太懒了——业绩最差的4个法官一年总共只判了33个案子,其中只有两个案子算大案,有个法官甚至只判了两个案子。相比之下,这个法院最辛勤的法官一人一年就判了72个案子。

类似的懒法官,笔者也遇到过。2013年12月,笔者在新房入户时发现少了一堵隔断墙,与合同中的户型平面图不符,故要求开发商履约砌上,而开发商一拖便是半年。于是,笔者将开发商告到法院。开始法院不予立案,后来几经周折才立了案。本以为小案一桩,很快就会了结,不承想,至今仍无结果。

在生活中,遇到或者看到类似的“懒政者”不在少数。许多办事人员在与民众打交道时,缺乏最基本的担当,不愿履行自身职责。有一些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平日里生怕群众有事儿给自己添麻烦,只有领导事先“打过招呼”的才去办,否则,能压就压、能拖就拖。

诚如笔者的案子,好在这是一桩小案,再拖个十年八载也拖得起。但有的人却只能忍气吞声找“关系”、送“好处”,理由很简单,真的是“拖不起”。

因此,对待“懒”“拖”必须“放大招”“出重拳”。首先应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让不干事的人没有市场,甚至受到惩戒。比如江西省《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决策草率、推诿扯皮、庸懒无为等11种不良行为进行整治,并根据具体情形采取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8种方式进行问责,问责情况将纳入干部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让治理“庸官懒政”走上制度化。

其次,要像查处贪污腐败一样,加强明察暗访,畅通拓宽民众举报监督渠道,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庸官懒政无处遁形。要将“时刻有人监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种“新常态”。比如四川省德阳市开展了群众“随手拍”活动,强化社会监督,集中整治“不为”之风;市纪委还通过明察暗访,“抓”到了一批典型案例,并通过媒体进行集中曝光,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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