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珏
日本、韩国移动支付的产业发展对比及对中国的启示
王晓珏
随着消费对于新兴支付方式的偏好倾向越来越明显,我国新兴支付尤其是呈“井喷式”发展态势的移动支付更是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预计未来我国的移动支付将继续保持迅猛的发展态势。日本和韩国都是移动支付普及率很高的国家,远远超过欧美,日本移动支付以小额支付为主,服务范围基本包含了生活的方方面面。韩国的移动支付的发展程度很高甚至超过日本,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本文将通过对比日本与韩国的移动支付发展模式,从而得到相应的启示,为中国移动支付的发展提供借鉴。
日本 韩国 中国 移动支付 产业发展
日本的移动支付发展模式是以移动运营商为运营主体,该模式的价值链主要是以移动运营商为核心来协调手机支付价值链上游和下游企业的协调发展。NTT DoCoMo是日本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并且在日本的移动支付发展领域极具代表性。本部分就以NTT DoCoMo为例,研究日本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模式。
第一,硬件技术及设施建设完备。NTT DoCoMo使用在日本已有广泛基础的 FeiliCaIC 技术(日本索尼公司研制,具有操作简单、安全性高、传输速率快等特点)。从移动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上来看,采用FeliCaIC 技术一来可以省去许多安装特殊读卡器的费用,有效降低商家移动支付业务的成本,使商家可以更容易接受移动支付业务。
第二,从卖方市场入手,进行市场开拓。日本选择从卖方市场开拓移动支付市场,尤其是在移动支付业务发展初期,从卖方市场拓展用户,可以迅速增加客户群体。在商家的选择上,NTT DoCoMo选择了已经通过 FeliCaIC 技术提供电子支付业务的商家。如,日本 am/pm 零售连锁店。选择零售连锁店的另一个优势是,该连锁店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可以有效积累消费用户,随着用户的增加,移动支付的成本会降低,移动支付带来的边际收益会增加。
第三、与银行合作,打通移动支付产业链。银行是移动支付业务产业链上的关键一环,由于日本的金融管制政策相对宽松,这就便于移动运营商与银行的相互注资。日本金融厅于2000年5月在《异业种加入银行经营及网络专业银行等新型态银行执照的审查指针方案》明确提出允许其它行业参与银行业的方针。在此方针的推动下,NTT DoCoMo先后注资三井住友信用卡公司和瑞穗金融集团的关联企业 UC card 公司。如此一来,NTT DoCoMo 在整个移动支付产业链中充当着运营商和银行的“双重”角色,使交易处理环节简化,从而能够降低交易处理成本。交易处理成本的压缩,可以使NTT DoCoMo可用于拓展商户的资金增加。
第四,从商户角度出发,推行免费及相关优惠政策。NTT DoCoMo为鼓励商家采纳移动支付方式,NTT DoCoMo 在业务开展初期承诺为商家承担安装特殊读卡器的费用(以每月向商家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投资),向商家收取的交易佣金也比银行低。由于银行的一项主要收入来源是向商家收取交易佣金,而NTT DoCoMo 的主要收入来源不是向商家收取交易佣金,因此,NTT DoCoMo可通过降低交易佣金比例的方式,来提高商户选择移动支付的兴趣偏好,从而达到提高客户群体的目的。
第五,通过注资银行,进行银行业务。NTT DoCoMo通过注资的方式打通移动支付产业链的好处不仅仅止于此,在 NTT DoCoMo注资三井住友信用卡公司和瑞穗金融集团的关联企业 UC card 公司后,NTT DoCoMo又与三井住友银行联合推出的 ID借记卡业务,使 NTT DoCoMo 的移动支付业务突破了小额支付的界限,随后又推出DCMX 信用卡业务使 NTT DoCoMo 的移动支付业务渗透到消费信贷领域。最终使移动支付基本蕴含涵盖了银行业的支付和信贷两大业务。
第六,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移动支付安全系数。为了加强移动支付业务安全性, NTT DoCoMo采用超额支付需输入密码的方式;为防止盗窃,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拨打电话锁定支付业务的方式,以及运用人脸识别与指纹识别等新型支付等方式来确保用户的资金安全。再加上移动支付的便捷性,实时性、不受区域限制等特性,移动支付很快在日本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韩国是全球移动互联网较为发达的国家之一,韩国的移动支付发达水平较高。韩国的移动支付发展甚至超过日本。韩国与日本的支付发展模式很像,其共同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都采用具有广泛设备基础的FeiliCaIC 技术;第二,运营商通过控股银行和信用卡公司,使合作变的更加顺畅。第三,都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移动支付安全系数。此外,韩国移动支付的发展模式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移动互联网发展水平较高。韩国手机覆盖率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其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宽带覆盖率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良好的互联网移动基础设施建设,为韩国移动支付的发展起到了基础性的推动作用。以发达的互联网为基础,韩国移动支付的拓展不仅仅是从商户开始拓展的,而是全方位开展的。
(二)移动支付产业链形成共赢模式。韩国主要以运营商或商业银行为主导,通过运营商与银行的多方合作,实现双赢。韩国的银行业开放程度比较高,除了与运营商紧密合作外,自身运用发展的灵活程度也较高。韩国银行业非常重视移动支付业务,几乎所有提供消费金融的银行都可以提供支付业务,并且韩国的ATM 机均装有可识别手机信用卡的系统。此外,韩国的运营商业务通过收购信用卡公司及注资银行,也实现了移动支付的支付环节便利化,简约化。银行和运营商各在各自发展的同时,又相互利用对方的优势进行合作,这种合作模式,在节约成本的同时,实现了上下游产业的联动效应,从而使移动支付发展的速度增加,范围扩大。在运营商和银行紧密合作的基础上,即保有了各自的赢利,又形成了互让互利的共赢模式 。
(三)政策环境较好。政府非常支持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出台相关鼓励性法律法规,例如:对支持手机近端刷卡支付的商家进行消费退税政策。此外,韩国政府大力推动本国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移动支付业务在美国一经推出,韩国就积极推进本国的移动支付发展,并通过与Visa 等信用卡机构合作,率先实现功能卡可取代信用卡、公共汽车卡及地铁卡等支付工具。
(四)细分市场,注重品牌建设。韩国非常重视移动支付市场的细分,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细分出不同的移动支付品牌。例如:韩国 SKT,移动支付总业务品牌为MONETA,旗下又根据不同业务需求分了各类子品牌。通过细分市场,进行品牌建设,来巩固用户的忠诚度,从而形成了既有面向年轻人的时尚支付品牌,也有以家庭主妇为主要客户的支付品牌。这些品牌又在主要运营商的控制下,做到了即细分了市场,又不浪费资源,避免了重复性品牌建设。
(一)加快推进行业技术标准,推动移动运营商与银行及上下游产业的联动效应。我国的移动支付发展模式,既没有向日本那样由移动运营商占主导,也不是移动运营商与银行紧密合作。我国是属于移动运营商主导模式 、金融机构主导模式、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主导模式,以及银行和运营商合作运营模式并存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目前我们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再加上联通、移动、电信这三大移动运营巨头为了扩充各自市场,选择单独与银行进行合作,而银行只是把移动运营商当作移动支付的信息传输渠道,并没有在金融业务上与之进行深入的合作,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极容易形成资源浪费,也阻碍了移动支付市场的快速健康的发展。虽然,我国的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如日韩两国的开放程度高,但我国可以借鉴他们的合作模式,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产业链合作模式,最终形成移动支付产业联盟,可以在实现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的基础上,实现移动支付产业链的共赢。
第二,国家应积极引导,大力支持移动支付行业的发展。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政策性引导,鼓励移动支付上下游产业的合作。行业协会也要配合政府做好移动支付领域的自律管理,加快推行行业标准,促进行业发展。
第三,找准市场定位,进行产业链控制分析,加强品牌建设与市场细分。韩国移动支付服务的市场定位准确,并对市场进行细分,形成清晰而丰富的产品线,从而能满足各类相关方的利益需求。我国主要的支付品牌较少,主要是面向大众,而且市场细分做到不到位,各自的品牌的差异性较少,品牌特点单一。尤其是中国的移动运营商、银行等更倾向于通过开展新兴的手机支付业务,吸引更多的客户,并没有注重品牌建设。因此,建议通过市场划分,使运营商和银行都在不同的领域建设自己的移动支付品牌,避免利益冲突。并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通过创新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加强客户的粘合度与忠实度,从而在不同的细分市场上建立细分品牌,加快移动支付多元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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