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5日,省委第四批巡视第二批次15个巡视组已陆续进驻肇东市等30个县(市、区),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专项巡视。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巡视工作要求,各巡视组将严格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突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巡视组主要受理对各县(市、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以及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的重点事,利用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等以权谋私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视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与巡视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
中共黑龙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