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释义第4讲 主要内容(2)

2016-03-10 21:39黄幼茹
电力安全技术 2016年10期
关键词:承包单位分包施工单位

黄幼茹

(全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北京 100031)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释义第4讲 主要内容(2)

黄幼茹

(全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北京 100031)

3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本章共6条,主要规定了勘察设计合规性、勘察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范、设计安全措施、“五新”专题论证、安全交底和设计变更等要求。

3.1 重点条文:第14条 勘察设计行为合规性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在编制设计计划书时应当识别设计适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编制条文清单。

本条是关于勘察设计行为合规性的规定。

3.2重点条文:第19条 安全告知和设计变更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说明设计意图;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变更。

本条是关于安全告知和设计变更的规定。

4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本章共13条,主要是对电力建设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的规范,也是本办法重点规范的内容之一。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施工现场的复杂性、特殊性,决定了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生产安全,对此需要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措施。结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多发、易发问题和相关法规,本章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资金投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应急管理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本章规定的措施,对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水平,减少事故,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

4.1 第23条 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责任划分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1) 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除可依法对劳务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外,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其他形式的施工分包,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2) 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主体工程以外项目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连带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3) 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实行劳务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本条是关于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责任划分的规定。

4.2 第25条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技术文件编制、交底的要求

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召开专家会议论证确认。

本条规定了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应开展现场查勘及审批要求,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4.3 第32条 施工单位应急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本条是关于施工单位应急救援义务的规定。

5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本章共4条,主要是对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资源配置、职责,健全安全监理制度,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主要职责,监理单位对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的权力、义务等方面进行规定。

5.1 重点条文:第35条 监理单位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重点审查、监督下列工作:

(1) 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2) 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

(3)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4) 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5) 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6) 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本条是关于安全监理单位现场工作主要职责的规定。

2016-05-20。

黄幼茹(1940-),女,教授级高工,全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首席安评专家,主要从事电力安全方面的工作。

猜你喜欢
承包单位分包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工程签证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承包单位的法律风险防范
施工单位成本管理存在问题探析
如何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浅谈变更及工作量确认流转体系优化探究
建筑业劳务分包制研究:现状及其展望
基于灰色聚类分析法对房地产项目施工单位风险管理的研究
网站前台设计分包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建筑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和防范措施
论施工企业分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