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基层兽医卫生检验及监督工作

2016-03-10 14:46阮云峰云南省武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武定651600
甘肃畜牧兽医 2016年1期
关键词:兽医监督

阮云峰(云南省武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武定651600)



试析基层兽医卫生检验及监督工作

阮云峰
(云南省武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武定651600)

摘要:本文就基层兽医卫生检验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围绕当前基层兽医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状,对如何强化兽医卫生检验监督工作执行力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兽医;卫生检验;监督

兽医工作作为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构成之一,担负着防控动物疾病、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在保证人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发展发面发挥着积极的影响作用。同时,自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畜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其生产已由传统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但在该过程中动物疫病的持续不断发生,严重制约着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也必须加强推进兽医卫生检验监督工作的开展。

1 加强基层兽医卫生检验工作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畜牧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兽医科技含量也逐渐增高,兽医服务体系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也日趋完善,更加快推进了我国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近几年来,我国动物食品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之相对应的食品安全状况却令人担忧,国内外与动物疫病及食品安全相关的事件不时被报道,其质量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必须建立高效、有序的兽医卫生检验监督体系,预防禽畜传染病的流行,控制动物疫病,保护人身健康。

2 基层兽医卫生检验监督工作现状

我国基层兽医卫生检验与监督工作起步较晚,加之农村基层动物疫情相对复杂,更增加了其工作难度。

兽医卫生检验工作涵盖多重内容,如:家禽类屠宰前后的检疫检验、水产品检验、禽畜产品检验、与动物相关的食品卫生检验等,这类检验都关乎着人的食品安全。从检验技术来说,存在着严重的城乡差距,部分农村地区的检验技术相对滞后,有的仅以肉眼观察来判断待宰或已宰动物是否患病,类似色谱分析仪、血清学检查、微生物学检查等技术尚未普及,如此很容易发生动物漏检、误检问题。

2.1基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疏松

从目前基层兽医卫生监督现状来看普遍存在如下问题:第一,部分农村基层卫生检疫监督人员配置少且专业素质尚待提高,有的地区仅配置2~3名兽医检疫工作人员;第二,农村禽畜屠宰场分布比较分散,甚至没有专用的屠宰场,不利于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2.2基层禽畜经营单位法制观念淡薄

部分以经营禽畜产品为主的单位为谋取私利,做出诸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如有的不良商户倒卖法律严令禁止的患病猪,如猪瘟病猪、猪丹毒病猪等,致使禽畜病害流行,严重威胁着食用者的人身安全。同时,虽然国家法律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做出了惩处(如罚款、警告、强制没收等),但在基层兽医卫生检验监督工作中所实行的惩罚力度受限,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弱,震慑效果不佳。

2.3基层兽医卫生检验监督无经费保障

部分地区政府财政困难,未明令下达基层兽医卫生检验与监督经费,各级业务部门在推广科技工作任务时其经费多从市县畜牧局调剂使用,导致无法更为深入、持久地开展检验监督工作。

3 完善基层兽医卫生检验及监督工作的建议

3.1健全基层兽医卫生检验及监督工作机制

基于《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要求,我国需大力推进基层兽医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基层兽医卫生发展现状,整合现有执法监督机构,依法执行动物卫生防疫、检验与动物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并不断提升基层兽医卫生部门的技术手段,拟定科学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追究制度[3]。

3.2加强动物饲养环节的监督管理

针对农村基层养殖场所,需重点监管如下内容:第一,对农场内所饲养动物的防疫制度进行监督,如动物免疫制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消毒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引种动物管理制度、疑似染病隔离动物制度等;第二,对饲养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检查;第三,对饲养场记录档案进行检查,包括动物免疫记录、引种动物检疫申报记录、染病动物诊疗记录、淘汰动物记录等;第四,检查饲养生产环境,比如,管理区、生产区与污道是否分开、外界环境与饲养场所有无设置隔离设施、厂区入口消毒情况、饲养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置情况等;第五,检查并监督饲料、兽药的使用情况及来源等[1]。

3.3加强动物屠宰环节的检验与监督

第一,对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制度进行检查,如外来车辆检查、动物入场屠宰前的检查、疫情报告制度的检查等;第二,对屠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动物待宰操作间、工艺流程、消毒程度等;第三,复查各项档案记录,包括动物检疫证明、动物出场纪录、动物消毒证明等[2]。

3.4加强基层兽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

第一,加强准入资格管理,尤其是兽医专业知识、学历、动物卫生知识等;第二,规范基层兽医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首先,凡官方兽医所示检疫证明必须附有本人签名;其次,行使监督检查权时需主动出示身份证明,依照规定内容检查,认真记录动物卫生检查监督条目,交由饲养管理者签名,并做存档处理;第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饲养情况,需依法进行处理[3]。

4 结语

综上所述,为保障动物卫生、确保食品安全,需实现动物卫生检验工作的全程监管,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牢固树立监管即为服务的理念,积极推动基层兽医卫生检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丘利香.基层兽医卫生检验及监督工作探析[J].湖北畜牧兽医,2014,⑷.

[2]王长江,黄保续.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论重大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控问题[J].中国动物检疫,2010,⑿.

[3]康威,汪明,陈向前.改进我国动物卫生监管体系建设措施的探讨[J].中国兽医科学,2011,(8).

作者简介:阮云峰(1965-),男,云南武定人,兽医师,主要从事肉品检疫工作。

中图分类号:S8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9X(2016)01-0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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