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蔗区管理,维护榨季生产秩序
2016年2月24日,广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蔗区管理维护榨季生产秩序的通知》。以下是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5/2016年榨季开榨前,自治区糖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2015/2016年榨季蔗区管理方案》,对加强蔗区管理、稳定榨季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属地管理,制糖企业加强自律,榨季砍运榨秩序基本稳定。当前,榨季工作已进入中后期,部分蔗源不足的企业跨区违规收购外蔗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砍运榨秩序,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损害了农民和企业利益,影响整个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蔗区管理,维护榨季生产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制糖企业是蔗区管理的源头,是确保榨季正常秩序的关键,加强行业自律是砍、运、榨秩序良好运行的有力保障。各制糖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榨季工作和蔗区管理各项政策,不得跨蔗区收购非本企业蔗区的甘蔗,不得提价或降价收购甘蔗。广西糖业协会要充分履行职责,自治区蔗区秩序管理委员会要切实发挥作用。自治区有关部门对蔗区秩序管理委员会举证查实的违规收购外蔗的企业,取消该企业应享受的国家及地方政府给予的财政补助、贴息等政策。
各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讲政治和维护大局稳定的高度,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蔗区管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桂政发〔2011〕58号),切实履行蔗区属地管理职责,对扰乱糖料蔗收购秩序和违反收购价格政策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及时制止辖区内制糖企业跨蔗区收购糖料蔗或与“蔗贩”联合抢购、炒买炒卖糖料蔗的行为;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制止扰乱影响糖料蔗收购秩序的其他行为。各相关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督促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强银政、银企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榨季资金需求困难;督促制糖企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尽快兑付蔗款,坚决杜绝“坑农”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各级糖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蔗区秩序管理督查力度,对重点区域和有群众反映或历年来有违规跨区收购甘蔗的企业、持续拖欠蔗款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跨蔗区收购非本蔗区糖料蔗、违反价格政策收购外蔗等行为进行重点督查,对多次被投诉的制糖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进行约请谈话,对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