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话题】公平公正 情与法 权力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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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发微博称:“2014年,中欧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两名考生复试不及格,按学校规定不可录取,经私下更改考分而被录。中欧法学院复试三门课,A和B的复试总分分别为53.7和56.1。总分确定之后、上报之前,两人的笔试成绩分别拔高15分,双双达到及格线60分。有试卷为证。”此微博一经发出,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研究生考试居然可以修改成绩?!”网友们纷纷表示质疑。
素材聚焦 改分原因和程序等需要公开
方流芳认为,每个学校研究生考试的标准不一样,其中环节多、参与者多,存在一些容易出错和不公平的地方。“这件事情涉及考试正当性、合规性的解释及改分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如果存在需要改分的情形,应当事先向考生公开。另外,改分之后至少要存档和申报,而不是掩盖。”
各方声音 阅卷教师:“愿意给两名青年人一个机会”
阅卷教师表示,学院有名额,愿意给两名青年人一个机会。这么做是出于三点考虑,一是研究生是学校自主招生,而且学院当年有多的招生名额,招不满就可惜了;二是给两名学生加分不涉及他人利益;三是当年的题是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是依据法院的判决给学生改的分,第一次改卷给两名学生低分是认为他们的答题角度和判决不一样,后来重新看了卷子,觉得两名学生可以自圆其说,而且考试题目不一定只有一个标准答案。这两名学生有自己的分析和主张,也不见得答题对的人在将来一定比他们优秀。由于当时时间比较紧,也为了让他们能被录取,所以在总分上加了15分,具体题目没有相应加分。
【考场仿真试题】请根据材料写一篇作文,不少于800字。
【范文片段示例】中国政法大学这起改分事件很让人担忧,就算这两名学生很优秀、学院认为评分存在问题,也应该采取规范的流程进行,包括公开申请对试题进行重新评阅,而不是私下修改,或者应该对学生的能力进行重新评价,申请破格录取,并进行公示。只有制约行政权力,才能让高校的自主招生获得社会认可。任何事情,都要切忌感情用事,“善意”用事,面对情理法三者,我们应当让理与法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