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不容置疑

2016-03-09 10:38李仲周
WTO经济导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议定书大国条款

李仲周

当地时间1月13日举行的欧盟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对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一事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在2016年下半年做出最终决定。在笔者看来,中国市场经济的地位不容置疑,欧盟应该认清形势,放弃拖延的念头,才能实现双方的共赢。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签订了《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其中包含“非市场经济”地位过渡性条款,即允许世贸成员对中国出口产品实行反倾销时,可以无视中国国内价或成本价,而采用第三国同类产品价格作为价格比较基础,来判定中国出口产品是否属倾销。该条款实际上剥脱了中国参与平等竞争的权利。条文中虽有限制滥用的词语,但在实际执行中被广泛滥用于保护主义目的。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贸易大国都频繁利用该条款对中国产品加征禁止性反倾销税,有的高达100%的荒唐程度,对中国与主要贸易大国的贸易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个条款期限15年,今年是该条款的终止期,而美欧等主要贸易大国都在试图寻找借口继续这种歧视性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然而,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个不容争辩的事实。中国根据加入议定书的承诺,对其经济贸易体系和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改革,完全融入了多边贸易体系,忠实履行了加入议定书的所有承诺。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一直以高于7%的增长率为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做出了不可抹杀的重大贡献。中国已经成为最具吸引力的市场和投资目的地,外资企业占有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半壁江山。有人借口中国有较多国有企业,就强辩中国是非市场经济是荒唐的。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美国、英国、法国、德国都有很多国有企业,没有人质疑这些国家是非市场经济。世贸组织没有任何规则禁止或歧视国有企业。关贸总协定第17条规范国营贸易企业行为,要求履行通报义务,遵守非歧视原则,但同时也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为政府机构采购自用的货物不属本规则管辖范围。因此,拿国有企业的存在来否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不可接受的。

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混合经济,实行公平竞争。但愿有越来越多的私有企业投入全球性自由竞争,逐渐成长为强大的跨国企业群体。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关于价格可比性条款今年到期终止,应该永远成为历史,中国从此与所有世贸成员享受完全平等的权利。中国应该坚定地把握在所有多边、诸边和双边协议中都不接受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地位。

欧盟成员国仍在争论要不要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是自寻烦恼。欧盟和美国、日本、加拿大是中国加入议定书谈判的核心四方,都已签字承诺。而且欧盟和中国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应该共同奋斗,全力支持加强多边贸易体系,支持开放性的全球经济,实现全球民主治理,一国独断专行统治全球经济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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