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芳
(安徽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虚幻的美国西部神话
——二元对立视角下的《血色子午线》
杨芳
(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摘要:科马克·麦卡锡是当今影响力最大的美国西部边境小说家之一。其代表作《血色子午线》讲述了主人公“那小孩”的西行之旅。本文拟用结构主义二元对立的策略,从暴力与仁慈、服从与反抗,宗教与科学三个方面的对立来解析《血色子午线》,揭示了新旧西部观差异的根源。进而引发读者对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思考。
关键词:科马克·麦卡锡;《血色子午线》;结构主义;二元对立;帝国主义意识形态
科马克·麦卡锡(CormacMcCarthy,1933-)出生于罗得岛州的普罗维登斯,是位杰出的美国西部边境小说家。他的小说致力于描写美国及墨西哥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经历及人生感受,受到广大北美读者的欢迎及评论界的赞誉。这些在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恶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潜心的安魂曲,被评论家称为“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血色子午线》是科马克·麦卡锡的第五部小说,发表于1985年。作为麦卡锡的代表作之一,本书是麦卡锡写作风格的转折之作,为其奠定了现代美国文坛的大师地位。作者借“那小孩”的西行之旅揭示了美国殖民史中暴力冲突的根源,对旧西部观的主流观念“天定命运”“美国优越论”提出了质疑和批判。通过对文本的分析,笔者发现小说中充斥着许多二元对立面。二元对立是结构主义学派十分看重的一个原则。在结构主义原则的基础上,文学批评的理论模式应运而成,该模式由3 组二元对立的关系组成: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内部结构与外部结构、静态结构与动态结构。将此理论运用于文学批评,有利于更好的解读文本。乔森·卡勒认为一些特定的二元对立可以体现出文本的主题意义[1](P226) 。本文拟用二元对立的批评方法,从暴力和仁慈,服从与反抗,宗教和科学三个方面的对立客观分析文本,探讨作者对美国西进运动神话的解构过程,引发读者对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思考。
一、暴力与仁慈的二元对立
小说背景是美国广袤无垠的西部,美墨战争之后的西部遍布孤独、血腥、威胁等异化的生存概念。麦卡锡描写的暴力画面如同坡笔下的死亡主题,其中的恐怖令人经久不忘。[2](P97)法官一角在《血色子午线》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他是格兰顿帮的灵魂人物。在他的带领下,格兰顿帮与奇瓦瓦州州长达成协议,专门不加区分的屠杀各种印第安人(包括好战的阿帕契人和热爱和平的踢格人等),以及墨西哥人,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大肆屠杀,老幼妇孺均不放过。他奉战争为神,以杀戮为营养,将格兰顿一伙人一一送上死路,而他却大难不死,长生不老。二十八年后,法官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遇到了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面对男人的质疑,法官以舞蹈喻战争,并表示如果可以,谁也不愿意跳舞。以此为自己的暴力行径作辩护。在法官看来,一场战争就是一场舞蹈,一场舞蹈就是一场仪式。一场仪式必然包括放血。不符合这种规定的仪式便是假冒的仪式。“当战争蒙受屈辱,当其崇高备受质疑时,这些认识到鲜血之圣洁的荣耀者会拒绝加入舞蹈,这是战士的权利,因此这种舞蹈将不再是真正的舞蹈,舞者也将不再是真正的舞者。”[3](P368)劝说“那小孩”回归战争无果后,法官开诚布公地表示在这个世界上唯独他自己完全献身给了战争之血,唯独他曾经去过地狱,完完全全地见识了其中的恐怖。言下之意,战争之声是他的心声,只有他有资格跳舞。只有他是暴力,是战争最忠实的实践者、执行者。法官的诡辩便成了他所有嗜血行为最好的脚注。
除了言辞中体现的暴力,《血色子午线》中还上演着一幕幕血腥的暴力场面。格兰顿和他的副官们对西进途中偶遇的村民赶尽杀绝。他们砍下跪地求饶者的头,朝着已经着火的屋舍放出一阵箭雨。还有一个特拉华人从烟中冒出双手,各提一个裸婴蹲在一圈围着垃圾的石头旁,提着他们的脚轮流甩动;法官绑了一名阿帕契男孩,十分钟前逗他玩,给他肉干,十分钟过后,小男孩的头皮已经被削下;格兰顿在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妪的脑袋上爆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窟窿里血喷如注,他从腰带上取出一把剥皮刀,抓住她的头发,娴熟的撕掉了她的头皮。他们实施暴力的对象不仅是人,对动物也是如此。
在荒凉的西部沙漠里,队伍的食物供应不上,因此这帮魔鬼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大自然。“法官举起一块大约重一百磅的圆石,一举砸向马头。血从耳里迸出,马猛然栽倒在地,一条前肢咔嚓一声断在身下。他们没有掏出内脏,直接剥了后半身的皮,从马身上割下肉来,放在火上烤,把剩下的肉切成肉条挂在烟上熏烤。”[3](P243)这样的情景在小说中时常出现。格兰顿帮的恶徒早已丧失了人性,没有了灵魂,成为战争的机器。
在如此让人震撼的血腥场景下,人性的光辉显得格外的耀眼。大卫·布朗在与野蛮人的争斗中不幸大腿上被扎了一支箭,连翎带杆,没人愿意碰它。法官更是无情的拿他打趣。在布朗最无助的时候,“那小孩”挺身而出,主动担任起外科医生,挑战了这个高难度手术,成功救下布朗;队伍头领格兰顿将墨西哥人谢尔比交给“那小孩”解决,但即使是在谢尔比的威逼下,“那小孩”终究未开枪,最后还用自己的水壶将谢尔比的灌满。他的良知最终感化了谢尔比;在尤马渡口,女人们发现笼子里的白痴时非但没有因他的裸露和肮脏而心生恶念、望而却步。相反,他们对白痴的同情、怜悯之心大肆泛滥。一个姓博金妮丝的女人将他从笼子里放了出来。她把白痴带到了水里,身上沾了粪便,但她似乎不曾留意,他们给他洗澡,在头发上打油,用梳子在脑袋上梳平,送他糖果。白痴虽已成年,但女人们依然把他当成孩子照料。夜晚,博金妮丝带着白痴到她简陋的床上,脱光衣服只剩新内衣裤,亲吻他道晚安。女人们对白痴无微不至的照顾令其他男人羡慕不已;尤马大屠杀之后,“那小孩”与前牧师托宾在荒漠里与一无所有的法官再次相遇,托宾多次警告“那小孩”格兰顿帮成员遭到报复都缘于法官并命令他就此解决掉法官。但“那小孩”犹豫再三,提出质疑“你有没有亲眼看见他死掉?格兰顿?”[3](P319)即使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但他还是放走了法官。他的质疑其实是对自己本不该有的善良所做的一种掩饰。这些几乎就是《血色子午线》中仁慈的全部。
暴力、野蛮和杀戮是小说的主色调,辅之以善良、仁慈与良知作为情节的点缀。两者的冲突将人性与人性之间那种深奥难解的虚无与纠葛展现得淋漓尽致。“作者用不争的事实揭示了世间不存在没有杀戮的生物和信念,道德伦理仅是人类的愿望。”[4](P66)
二、服从与反抗的二元对立
法官的首次登场出现在小说的第六页,文本中是这样描述的。“这是一个七尺高的白化病人,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更多了解法官就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他从来不睡觉,跳舞和拉小提琴却有着超常的技巧和活力,奸杀儿童不分性别,自称将长生不死。”[3](P6)有学者就提出,科马克·麦卡锡笔下创造的霍尔顿法官已经超越了人的概念,他是德克萨斯平原上的主宰。他懂得地质学、占卜、法律、素描,会说多种不同的语言;他会使用塔罗牌占卜,对榴弹烂熟于心,能够利用暴力解决身边出现的所有的麻烦。事实上,法官已经被神化成这个团队的灵魂,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规则,他靠着“博学”的权威赢得了无尽的罪恶支持者,所有人都服从于他的命令,成为命令的忠实执行者。也是因为这种无条件服从的自然性,小说中对抗的力量才显得悲壮而难能可贵。
当格兰顿取代医生开始经营起渡口时,三天后,他将一人一块的价格调成了一人四块。即便价格暴涨没几天,他们又开始以暴力服从的方式经营起渡船,费用则根据乘客的腰包定制。最终,所有的惺惺作态都被抛之脑后,旅人们遭到明抢。医生下山向他们提出抗议,但被分到了自己应有的份额后又被送上山。暴行愈发猖獗,医生把自己关在了营房中,再也没出现。医生的举动其实就是对法官一行人的暴力行径的无言反抗。暴力横行,反抗持续。布朗命令蹄铁匠将猎枪的枪筒弄短,蹄铁匠直接回答干不了。布朗在得知蹄铁匠是不肯而不是不能锯短猎枪后就对其采取各种策略,用金币诱惑,用死亡威胁,但蹄铁匠还是拒绝。他宁愿冒着生命危险逃走也不愿顺从布朗去糟蹋一把好枪。这种以生命作为代价的反抗在权力压迫下发生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当队伍转移到一家酒馆,店主一句:“我们不介意招待有色人种。很愿意。但是我们请他们坐这头的这个桌子,就这个地方。”[3](P260)传达了他对有色人种的区别对待。黑鬼们拒绝换座位,店主就明确回应不会招待他们。这是一场赤裸裸的公开交锋。店主坚持自己的经营原则,一步也不退让。最终黑鬼将他送上了不归路。
麦卡锡对小说中反抗权力的描写仅寥寥几笔,取而代之的是大篇幅地勾勒出一幅幅权力服从下的杀戮画面。小说中权力服从和权力反抗之间的冲突实则是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交往的真实写照。文学评论家布鲁顿也坚持:“《血色子午线》真正的主题是越南,是一个美国参与东南亚争端和这段历史在美国心灵反响的寓言。”[5](P19)美国依靠战争和暴力对其他民族强取豪夺,犯下了沉重的罪恶。强烈的帝国主义意识压迫绝大多数民族无条件接受权力服从,少数国家进行的权力反抗则显得微不足道。
三、宗教与科学的二元对立
信仰与理想构成的人与人、人与神、人与社会的关系被彻底异化。[2](P526)法官霍尔顿是小说中唯一崇尚科学的人物。他在西行之路上发表了多次讲演,讲演主题涉及考古、道德、战争、天文等多个方面,其中有关于自然科学的知识霍尔顿宣讲的最多。在废弃的建筑里,他用锤子敲碎一块富含红色氧化亚铜的矿石标本,在天然金块的叶状结构中,他声称看到了关于地球起源的信息,随即就举行了一场关于万世秩序源于远古混沌的地质学讲座。一些人向他引述《圣经》来驳斥他的假说。“上帝不会说谎”“当然不会,他不说谎,这些都是他说的。”[3](P134)简单的几句对话使法官和其他人的信仰差异完全得以体现;当格兰顿帮火药短缺时,法官用溪水和木炭滤出了鸟粪,让它沉淀,他码了一个土窖,在里面烧炭,白天把火熄灭,天黑之后又点燃。最终提炼出了八磅左右的纯硝石晶体、三磅左右的细桤木木炭,然后将硫磺石凿松,切成末和硝石、木炭搅拌制成火药。其他人则寄希望于上帝的悲悯之心,祈求野蛮人不会发现他们。
对于逝者的归宿,法官和众人的看法也大相径庭。法官说道:“他们的灵埋在石头中。它依然保持原有的重量躺在这片土地上,依然无处不在。一旦用芦苇和兽皮搭起一个棚,那这人就把自己的灵加入到众生的共同宿命中,他将会沉降到远古的泥里,一声叫喊也没有。”[3](P166)换言之,人,不论好坏,都是有灵魂的。人死了只是外在的躯壳倒下了,灵魂却依然存活于世。而基督徒则认为好人死了会上天堂,恶人死了是下地狱。他们灵魂的所属权终归于上帝,以致于他们臣服于上帝却忽略了自己。
霍尔顿还表示除了地球,宇宙的其他地方没有人类。世界的真理便是一切皆有可能。宇宙并非狭隘之物,宇宙可以在此处重现彼处的存在物,但是这种构造上的自由不会束缚宇宙的秩序。法官关于地球、宇宙、秩序的目的论符合物质第一性的哲学观点。为此,法官向众人展示了钱币戏法来例证绕行物体的弧长取决于其绳索的长度,卫星、钱币、人类概莫能外,而一旁看客却竭力否定大自然的规律。他们坚信,法官扔出去的硬币又回来纯属作弊,法官手里肯定藏了另一枚硬币。大自然的一切都是上帝赋予的,因此它自身不可能有规律可循。法官的表演都是假象。他们信仰《圣经》,科学只是法官布道的幌子罢了。
四、结语
麦卡锡借小说中格兰顿帮的西进之路来暗指美国的西部殖民之路。他把大约一个年代的历史事件压缩到了一年之中。暴力和仁慈,服从与反抗,宗教和科技三个方面的对立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的对立实则是新旧西部观的对立。美国历史学家特纳曾说:“美国的历史很大程度上是对大西部殖民的历史。广阔无主的土地,边疆的不断后撤和美国定居点的前移充分体现了美国进步。美国是特殊的种族,是上帝的选民,是一个以改变世界为命运的民族。其他任何民族都应无条件服从。”[6](P199)这完全是为暴力作辩护的旧西部观,认为暴力是白人用来防御印第安人袭击的必要手段。而新的西部观则认为暴力就是一种种族屠杀,是西方帝国主义者掠夺更多土地的手段。[7](P230)
新旧西部观的差异缘起“天定命运”和“美国优越论”。坎特认为:“优越论意识形态把扩张、征服和掠夺合理化,把其当做‘天定命运’,这样就把帝国主义的野心和‘神圣的目的’联系在一起,激励了清教徒去建立‘救赎者民族’,鼓励革命者去建立人类最后美好的希望。如同英国‘白种人的负担’,把对土著人进行文化及物质上的根除看作是教化那些野蛮人的神圣使命 。”[8](P157)美国人认为用武力夺走墨西哥北部的省份不应该遭到谴责,因为“扩张是美国天定命运的有机组成部分。”[9](P85)此外,墨西哥人如同印第安人一样没有能力使这块土地发挥它的价值。正如小说中怀特上尉鼓动部下说道:“我们现在对付的是一个堕落的种族。一个杂种民族。比黑鬼强一点。或许并不强。墨西哥没有政府。墨西哥也没有上帝。永远也不会有。我们正在对付的是一个无法自治的民族。我们是否知道一个无法自治的民族会怎样?对了。其他民族来统治他们。”[3](P38)这正契合了旧西部观宣扬的观点。然而怀特上尉的部队在边境地区就被打败,他的头颅也被墨西哥人装进了坛子里。麦卡锡这样的安排极具讽刺。
通过二元对立深入分析文本,可以发现科马克·麦卡锡支持新西部观的理念,对于旧西部观中涉及的“天定命运”“美国优越论”则持质疑态度。他对《血色子午线》中展现的暴力行径进行了重新审视,借此警示世人不要被国家意识形态所蒙蔽,也表现了其对民族及种族冲突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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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2095-4654(2016)04-0057-04——二元对立视角下的《血色子午线》
收稿日期:2016-01-01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