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松,刘 燕,魏 勤
(1.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合肥230032;2.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合肥230001)
医学生实习期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李晓松1,刘 燕1,魏 勤2
(1.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合肥230032;2.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合肥230001)
医学生;实习;安全管理
作为衡量办学水平,培养大学生知行合一的重要教育环节,专业实习已越来越受到高校、实习单位以及学生本人的重视。由于医学专业的特殊性,医学生实习不仅要将巩固理论和操作基础作为首要任务,更要将弘扬高尚医德和培养职业精神作为出发点。然而伴随着医疗环境的复杂,学生自保护意识薄弱,涉及实习生的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客观原因,实习期已成为医学生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意外事件的多发区,如何加强医学类实习期安全管理已成为医学院校维护安全稳定的难点和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1.1 职业风险和职业暴露问题尽管国家出台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等法律法规文件明确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最高可入刑,而根据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报告则表明我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却在以将近7%的速率逐年递增,医疗行业已成为不折不扣的高危职业[1]。尽管医学生在实习期尚未取得职业资质,但对于患者而言,披上了白大褂,穿上了医院的制服就应担当起治病救人的义务,由于医学生步入实习期之前大都存在“理论和实践相脱节”的问题,加上缺少社会经验,在处理一些医疗纠纷时往往因为沟通能力不足导致处理失当,容易与患者及患者家属发生矛盾甚至爆发严重的肢体冲突。同时,医务工作常需面对生物病毒、化学试剂、物理伤害等危险因素,由于缺少职业暴露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指导,如果管理不善,实习生极有可能成为医院感染的受害者甚至是传播者[2]。
1.2 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实习期不同于学生在校期间,缺少学校主管部门、辅导员、宿管员、生活老师等“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爱护,实习生不得不面对一个陌生的城市和生活环境,由于实习生平时习惯于对安全教育的“回避”,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心理防御意识淡薄,缺少独立生活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加之在管理宽松的环境下思想麻痹大意,容易造成财产甚至生命安全的损失。《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2013年度报告》显示,实习学生的伤害率和死亡率不仅逐年递增,甚至高于部分行业正式职工的数据[3]。此外,不少实习单位硬件条件所限,实习生住宿条件简陋,水电管线老化,距离实习单位过远,饮食条件差,在缺少专人管理的情况下学生在寝室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的情况比较严重,甚至出现擅自对电气管线进行“维修”的冒险行为,临床护理专业的学生还要上下夜班等,这些都是触发实习期发生安全意外的因素。
1.3 实习生心理问题医学生不仅要完成繁重的学业,也要背负家庭和社会的厚望,和其他专业相比医学生培养周期堪称“路漫漫其修远兮”,仅实习期就往往长达一年,而高级别医院又倾向于招纳高学历医学人才,这就导致医学类本专科生毕业时仍然要面对残酷的竞争和较大的就业压力,为了提高就业层次,考研、升本就成为医学生的不二之选。此外,尽管国家在努力推动医疗改革,但短时间内医患矛盾依然是医疗行业中的沉疴宿疾,医疗大环境还远未达到和谐的状态,媒体不负责任的舆论导向,往往让处世未深的大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陷入迷失,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心理问题。可见高强度、高负荷的医疗工作,带给医疗工作者持续的紧张的情绪刺激,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多变的人际冲突、高风险的工作、高期望的个人价值和不相称的社会地位等构成了实习生的压力源[4]。
2.1 高校安全教育缺位尽管高校已将“安全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心,甚至通过制定安全责任制来抓落实抓成效,但由于缺少安全教育齐抓共管的意识和氛围,安全教育专业化程度不高,因此无法改变高校安全教育功能发挥羸弱,安全教育教条化、形式化的窘境。一些高校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过分依赖于保卫和思政部门,没有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学生安全管理口号大于行动。不少高校将安全教育课纳入思想政治课的范畴,由于缺少专业化的授课队伍,教学内容枯燥,教育方式单一,缺少现代教育手段和新媒体运用能力,也让安全教育实效性大打折扣,教育者和被教育者难以“琴瑟和鸣”,使得安全教育入耳难入心。医学院校课程任务重,专业课、实验课比例大也挤占了其他课程的空间,使得安全教育课在医学院校的排课中难觅其踪,只能通过班会、讲座、日常检查、选修课等途径穿插一些安全教育的相关内容,存在感极低,学生即使参与也是过耳即忘。
2.2 学生自我管理意识薄弱实现学生自我管理是高等教育的应有之义。尽管医学生大都重视自己的学业,但也普遍缺少独立生活和思考的能力。当实习生远离学校和家庭庇护时,除了要应对生活学习中的挑战外,还要面对社会和职场的考验。尽管实习生以高年级为主,世界观、价值观还远未成熟,如果再受到错误舆论和示范的引导,就容易陷入歧途。实现自我管理很重要的两个标志便是学会情绪控制和风险管理。情绪失控则表现在实习生以自我为中心,抵触循循善诱,忽视纪律规定,甚至认为管教是对个人自由和目标实现的束缚。而不少医学生甚至连基本的CPR(心肺复苏术)、止血、骨折固定等基本急救本领都没办法做到从容应对,反映出的既有医学院校理论实践教学相脱节的尴尬,也有大学生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的现实。此外榜样作用发挥不明显同样暴露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不少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步入实习岗位后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淡化,甚至带头违反实习纪律与规定。
2.3 实习生管理机制陈旧医学专业实习生的管理大都集中在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等少数职能科室,而无论是这些行政科室还是临床科室的老师,除了要完成日常带教管理外,还要应对大量的本职岗位工作,间接导致实习生安全管理的机制薄弱,尚未制定具体的实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实习单位由于自身硬件条件有限,很难给实习生创造令人满意的住宿学习环境,实习生入住改建房、外租房,甚至男女混住(不同宿舍),这些不仅给实习生生活带来巨大的不便,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高校与实习单位缺少联动机制,安全责任界限模糊,对于实习生在实习期发生的意外往往互相推诿,处理学生事务哪怕是请假也要经过家长、辅导员、学校、医院的“多重审批”,不仅降低了事件处置效率,也让学生心生怨言,下次遇到类似情况学生便会“另辟蹊径”,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的发生概率。
2.4 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之所以实习单位对管控实习生的安全风险不够重视,相当部分原因则是国家缺少针对高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生产实习的硬性法律法规文件。根据相关劳动和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职工在从用人单位获取报酬的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然而实习生还属在校学生,和实习单位并非劳动关系,实习单位自然也就无法缴纳工伤保险。2008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出台了《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但作为行政规章,这些文件的法律效力很难和《劳动法》《工伤保险法》相比,在缺少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下,实习生一旦遇到安全意外所导致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正当权益就成为了纸上谈兵。目前虽然有些高校或实习单位已经开始尝试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伤害类的商业保险,但此类保险缴纳费用低,理赔也不高,与工伤保险相比在赔偿所得上仍有较大的差距,加上并非强制性,使得大多数实习生难以获益。
3.1 要将“生命至上”贯穿医学高等教育的始终从学校这个层面来说,要极力避免在校园安全教育陷入空洞说教的境地,要将“生命至上”贯穿在医学教育的全过程。对于医学生而言,“生命至上”包含着两层含义,既要珍惜自己生命也要爱护他人生命。因此,医学院校除了要培养医学生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意识,也要教授其守卫他人生命的技能。首先,医学院校在安全教育的形式上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如开展急救知识讲座同时,配套开展急救操作技能竞赛;其次在安全教育的手段上既要保留班会、谈话、查房等传统做法,也要善用新媒体,用互联网语言来吸引大学生主动关注;在安全教育载体的搭建上既要运用好学生组织、校园媒体、实验动物中心、人体标本中心等校内资源,也要充分挖掘社区、戒毒所、养老院、消防中心、血液中心等校外资源;安全教育更要在教育内容创新上花精力,除了防火防盗防骗等传统的安全教育内容之外,还应该普及医学人文教育、恋爱观教育、医事法律法规教育、实验动物权利教育、临终关怀教育、职业暴露防护教育等。
3.2 要用“三自作用”检验学生自我发展的维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称“三自作用”,医学生既是“三自作用”发挥的主体也是实际受益者,自我教育的要求是博学笃行,打通“守卫生命”的本领关;自我管理的要求是格物致知,树立“生命无价”的生命观;而自我服务则要求医学生谨言善行,树立“献身医学”的职业观。广大医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不仅可以通过一个个真实的病例体会生命的宝贵,更要明确奋斗目标,打牢专业理论基础,努力掌握“自救”和“他救”本领,把“三自作用”的发挥作为检验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的有效途径。广大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要在实习期中继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安全隐患既要有“警觉意识”也要有“红线意识”,实习队队长要及时向学校、实习单位反馈实习生的心声,主动关注身边“六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困难、学业困难、守纪困难、就业困难、身体困难),实习生宿舍是实习期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寝室长要严格执行宿舍值班制度,准确记录实习生出勤在寝的情况。此外,医学生要正确处理实习与考研、实习与就业之间的关系,不能将考研、就业作为逃避实习、逃避锻炼的借口,严格遵守实习期的请销假制度。
3.3 要用“机制创新”打破安全管理的闭环与弱环古人云:上医治未病。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安全管理也要重在提前预防。对于医院而言,实习生管理决不能仅局限在科教、医务、护理部等单一部门,后勤、保卫、团委、病房科室等相关科室要和直管部门建立联动管理机制,一起肩负起实习生管理责任,不仅要对实习生开展系统完善的岗前培训,也要在实习带教全过程融入安全教育内容;实习单位要与学校、学生家庭、实习队、安保部门建立沟通机制,特别是要和学校理清学生实习期的安全管理责任界限问题,明确各自分工,跟踪关注在校期间的“困难生”,加强值班学生的管理;要完善实习生安全管理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机制,实习单位应设置专项经费,努力为实习生创造安全完善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要建立实习反馈评价机制,及时收集实习生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建议的最终处置结果要进行跟踪评价,防止信息“断流”;要完善实习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除了制定因实习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意外事件应急方案外,还应制定因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医患纠纷等外因而引发的实习生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3.4 要用“亡羊补牢”思维弥补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高校扩招使实习生规模日趋庞大,国家和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和完善针对高校实习生管理的详细、严格、操作性高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快实习生保险政策条例的补充与制定,并将学生实习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列入强制保险范畴,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从政府财政、学校创收以及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投保资金,把办学的风险和赔偿的责任适当分散到社会中去[5]。只有把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纳入到法律的轨道,体现出国家和政府的担当,才是让实习生安全管理有法有规可依,才能更加明晰学生、学校、实习单位三者在实习期的责任和义务,真正维护三方在实习期各自的正当权益。好的政策出台也必须配合监督执法部门强大的贯彻和执行力,教育、卫生主管部门除了要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生安全教育工作考核外,也要自觉对学校、实习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法律法规“有法必依”。
可见,只要医学院校、实习单位和相关部门理顺机制,对于可以预见的安全风险不设“盲区”,不留“死角”,加强监管,主动作为,医学生实习期的安全管理就不再是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通过降低实习期安全风险系数,不仅有利于为培养卓越医学生提供良好的内外部教育氛围,更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1]胡建辉.法律应明确医院公共场所性质[N].法治日报,2014-01-27(06).
[2]武文青.医学生实习期职业暴露干预效果分析[J].中华医学感染杂志,2012,22(21):4847-4848.
[3]翟帆.实习有风险管控须加强[N].中国教育报,2014-10-13(06).
[4]陆毅,江雪芬,郭娇.护理工作压力源对护士心理健康的影响与对策[J].华北国防医药,2013(2):57-58.
[5]邓廷,张翔.高师院校顶岗实习生安全事故归责探究——基于相关法律主体的归责分析[J].教育探索,2011(4):55.
(编辑 汤敏华)
G647
A
2095-4441(2016)04-0121-03
2016-08-10
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编号:SK2016A0491);安徽医科大学校级思政课题(编号:2015xszh15)
李晓松(1985-),男,安徽淮北人,讲师,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