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林 副研究员
迈向贸易强国:国际经验及启示
李西林副研究员
综 观国际贸易发展史,早期主要工业化国家先后成为了贸易大国和强国,在全球经贸格局演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展实践表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具有普遍规律,贸易强国拥有重要共性特征,但由于所处历史背景和基础条件差异,贸易强国实现路径并非唯一,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特征。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中的一员,在快速推进工业化进程中跃升为贸易大国,在迈向服务经济时代开启了贸易强国进程,成为广受关注的历史性事件。研究借鉴美国、日本、德国等代表性贸易强国发展经验,可为推进我国贸易强国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对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贸易强国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美国独立战争后,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推行“保护制度加国内改进”,打破了围绕宗主国—殖民地财富分配形成的全球贸易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凭借综合国力主导国际秩序重构,建立了自由贸易的世界霸权,贸易规模至今仍稳居世界第一。
(一)贸易强国地位确立
把握工业革命机遇和扩张国内市场并举。独立战争后,美国积极把握工业革命机遇,大力扩张领土,持续扩大市场规模。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美国后来居上,抢占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前沿。以铁路为核心的运输业革命加速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国内市场统一,美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为贸易强国奠定必要物质基础。
贸易保护主义促成工业和贸易强国。《1816年关税法》标志着保护政策真正开始,此后的100多年美国大体上实行以高关税为主要手段的贸易保护。1860年美国工业产值超过农业,1890年跃居世界第一工业强国。“大兼并运动”后,工业化大发展和大公司的形成为对外贸易奠定坚实基础。1876年美国对外贸易开始实现顺差,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由债务国一跃成为最大债权国。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创新体系。20世纪初,美国大型企业迅速进入由德国开启的“发现发明的艺术”的研究。经过持续的结构变迁,美国逐渐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企业和大学等紧密合作的科教创新体系,对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成为贸易强国发展的持久动力源。
政府加快贸易强国进程。美国政府通过投资和赠地等手段,加快建设铁路网、跨洋海底电缆等基础设施,加速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大学建立基础研究中心,资助工业领域研究与开发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等支持研究开发活动。政府监管也对市场机制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贸易强国地位巩固
美国成为工业和贸易强国后,高关税政策既束缚了经济国际化,也加深了“大萧条”的影响。罗斯福新政以来,美国加强了政府监管,并经历了“管制与命令”、成本—收益分析的市场化方法阶段。在对外贸易领域,美国转向了自由贸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凭借强大综合实力建立了自由贸易的世界霸权。
确立世界经济霸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主导建立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主要支撑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形成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和以外汇自由化、资本自由化、贸易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多边经济制度。1948年启动的“马歇尔计划”加速西欧经济发展,美国和西欧之间贸易迅速发展。20世纪50年代,日本、韩国等国家加速工业化,成为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重要组成。
成功应对多重挑战。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多次面临严峻挑战。美国利用科技创新优势与全球化机遇,谋划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与美洲自由贸易区,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积极主导规则制定,运用货币金融等领域统治力和影响力,巩固了贸易强国地位。20世纪90年代,美国成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对外贸易持续位居世界第一。
实施“国家出口战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持续加强对外贸易。1992年通过了《扩大出口法》,1993年起实施了“国家出口战略”。2010年,美国成立“出口促进内阁”,实施“出口倍增计划”。2009年至2014年美国出口年均增长8%以上,出口额增至2.3万亿美元以上。
跨国公司主导贸易投资融合发展。随着发达国家垄断资本大规模对外扩张,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贸易和投资融合化渐成趋势。在“马歇尔计划”和“道奇计划”推动下,20世纪50年代美国开始了国际投资扩张期。2012年,美国大型贸易企业约占贸易企业总数1.7%,但货物贸易占货物贸易总额比重接近70%。目前,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占世界比重接近1/4,吸收外资占世界比重约1/5,基本保持了世界最大资本输出、输入国地位。
服务贸易成为贸易强国新支撑。20世纪50年代,美国率先迈向服务经济,占据了服务全球化前沿。1974年实施《外贸法》以来,美国便把服务与商品并列为国际贸易的两个部分。在《贸易与关税法》、《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和“国家出口战略”中,服务与商品均并列为扩大出口的两项内容。美国持续保持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第一大国地位,1980年至2015年美国服务贸易额增长约17倍,超过1.2万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比重超过22%。
金融自由化成为巩固贸易强国地位新途径。20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开启了金融自由化改革。美国借此巩固了美元特权地位,激活了国内资本市场,增强了对外国资本吸引力,并引导资金流向高新技术产业,构建起新金融霸权。金融业及其引领带动的虚拟经济迅速壮大,发挥了资金蓄水池和资金调配功能,以信息技术等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兴起,持续推动对外贸易转向知识密集型业务。
(三)贸易强国发展新动向
实施“再工业化”。2009年,美国开启“再工业化”进程,加大对国内先进制造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制造业科技研发和应用;实施公司税制改革等,吸引海外企业回流和外国企业到美国投资。同期,加大出口促进力度,带动国内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2013年美国制造业工作机会实现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首次增长。
积极主导全球经贸新规则。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提出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工等新议题,寻求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主导权。美国推出经贸“两洋战略”,其中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已由12个成员国签署。
明治维新后,日本走上了工业化道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仅用约40年时间,迅速成长为工业与贸易强国,在钢铁、汽车、造船和家电等主要重工业领域达到世界领先地位,生产和出口均跃居世界前列。日本的成功符合开放条件下追赶先进国家的普遍规律,也为后进人口大国快速成长为贸易强国提供了重要借鉴。
(一)实现贸易立国战略目标
实施贸易立国战略。1949年,《经济复兴五年计划》确定了贸易立国战略。196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强调运用丰富的劳动力,以全世界作为原料和燃料供应地、商品销售市场。日本建立了对外贸易管理部门,在多边贸易体制下逐步开放国内市场,制定出口鼓励政策和旨在促进出口及产业升级的进口政策,持续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产生的军需订单,客观上带动了日本经济和贸易发展。
“雁行模式”形成。随着产业和贸易结构的升级,海外投资成为对外经济合作的新趋势,贸易立国也延展出投资立国的新内涵。按照日本经济学家的研究,随着日本的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渐次转向东亚和东南亚,形成了以日本为主导和领头雁、以亚洲“四小龙”和“四小虎”为重要成员的区域经济贸易合作体系。
1985年,日本人均收入水平赶上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日本货物贸易比1948年增长320多倍,超过3000亿美元,占世界比重7.8%,顺差460多亿美元。日本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也发展迅速,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接近60%,服务贸易占世界比重6.7%。
(二)贸易强国建设持续推进
“技术立国”是贸易强国发展重要阶段。在引进改造别国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生产和贸易的战略日益引起了欧美的不满,贸易摩擦频发。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日本实施了“技术立国”战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日本从以外观设计为主的改进型技术向独立发明创造转变,从追求专利数量到注重专利质量转变。在生产管理上,日本实现了全面质量管理(TQM)、准时制(JIT)等重大创新。
贸易强国发展进入“知识产权立国”新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逐步落后于美欧,传统产业又面临新兴经济体竞争,持续遭受经济疲软和产业竞争力下降困扰。2002年日本实施了“知识产权立国”战略,通过创造、保护和应用知识产权,以摆脱困境、重振经济。日本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国家,2015年知识产权服务贸易额超过530亿美元,净出口额近200亿美元。
综合商社组织协调对外贸易投资。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下,随着贸易规模扩张,日本企业呈现规模化发展。日本通过行政和立法手段积极促进行业大企业合并,支持中小企业联合与协作,与大企业形成系列化分工,推动产业转向高级化。日本在钢铁、家电与电子、汽车等领域涌现出一批世界级大企业。同时,日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贸易型跨国公司综合商社,以贸易为主导,集贸易、产业、金融、信息等功能于一身,成为发展国内贸易、扩大对外贸易、促进跨国经营与合作的先锋和组织协调者。20世纪80年代,日本对外贸易达到世界份额约7.9%的峰值,为缓解贸易摩擦等,日本大企业跨国经营倾向强烈,在外汇管制废除后对外投资高速增长。1980-1990年,日本对外投资年均增长28.3%,1990年投资存量占世界比重达到8.9%。1987年以来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至1.4倍,而海外销售增长则超过5倍。
(三)贸易强国发展新趋势
对外贸易转变为逆差。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以耐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核心的需求降低,日本出口大幅减少、生产萎缩,结束了长达25年的连续顺差,高度依赖出口的日本经济遭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严重的衰退。长期产业向海外转移、人口老龄化、资源匮乏、市场封闭等结构性因素对日本经济和贸易发展形成严重制约。2012年以来实施的“安倍经济学”也未能有效刺激出口,扭转贸易逆差,日本对外贸易占世界比重已降至4%以下。
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21世纪以来,尽管贸易规模发展明显放缓,但日本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在产业链上游、关键及核心零部件、新兴产业等行业加快建立优势,力争推动新一轮产业及贸易结构升级。面对第四次产业革命,日本积极推行“再兴战略”。实施“企业救助战略”,推动银行、消费电子、汽车等行业整合。推进经济伙伴关系(EPA)战略,参加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等,提升在国际经贸新议题和新规则谈判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在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争取制度性红利。
德国于1871年统一后,经过40年努力就形成了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和科技创新型大企业,“德国制造”迅速扭转劣质品形象,从此德国成为欧洲工业中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抓住机遇,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和“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持续强化出口,迅速恢复了经济和贸易强国地位。
(一)贸易强国建成
1876年在美国费城世界博览会上,德国工业品被评为低劣产品,但很快“德国制造”就成了优质商品的标志。1870年,德国输往英国的工业品占比仅39.7%,1913年则增长到70.8%。1870年德国还是“世界工厂”英国的原料和食品供应地,而40年后英国则变成德国工业品主要销售地。
幼稚产业保护和科教创新能力培育并举。德国经济学家系统阐述了落后国家在先进国家技术封锁下要采取必要的国家战略,贸易保护和科教研发能力提升相结合成为关键。德国通过关税措施对幼稚产业进行保护,在积极引入先进技术的同时大力发展教育与培训体系,使获取与扩散世界技术过程常规化、系统化。德国创造性地建立了世界第一批研究型大学,并首创了企业实验室制度,率先开启现代科教研发体系建设,开始了自主创新过程。工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使德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占得先机,德国在20世纪初便实现赶超,成为经济和技术上的领导者。
抢抓工业革命机遇与市场规模扩张并进。1866年德国西门子公司制造了第一台发电机,标志着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在电气化引领带动下,金属冶炼、化工和机械制造业发展迅速,由专业管理人员和工程师领导的大企业规模化经营成为新趋势。德国统一及和平发展环境恰为规模化工业生产提供了广阔市场,也成为德国工业生产快速实现赶超的助推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德国已经成为最大的金属、机械、化工和电气产品输出国,成为世界工业和贸易强国。
实施促进民族工业的政策。德国统一后面临着发展滞后和军事竞争的双重压力,催化了贸易政策调整的政治和安全意义。1873年经济危机爆发后,德国面对粮食进口激增和外国工业品倾销的双重挑战,采取了高关税保护政策,加快发展新的主导产业。在工业生产能力和竞争力提升后,德国积极开放市场,并通过同东欧国家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来保障原料和食品进口。为缓和劳资矛盾,德国在工伤医疗、养老保险、文化教育、科技研发、住房、交通运输设施等领域探索建立制度性支持体系。
(二)贸易强国地位恢复
“马歇尔计划”实施后,德国重新兴起获得重大历史机遇。德国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双元制”职业教育、研发投入和创新,并积极开放市场,推动欧盟单一市场建设,迅速恢复了贸易强国地位。
综合发挥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弗赖堡学派基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对德国的发展进行反思,提出秩序自由主义,在发展实践中形成了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通过立法为自由竞争建立制度性安排,通过垄断调节、收入政策、纠正外部效应和预防非正常供给进行调节。强化社会和谐与劳资合作,让非国家组织广泛参与决定自身事务;强化劳动立法、环保立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满足高级应用型人才需求,建立了“双元制”职业教育。在对外贸易发展中,德国始终坚持鼓励出口的政策取向。
出口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最重要动力之一。1950—1975年间德国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四倍,出口则增长40多倍,基本上实现了充分就业。1960年德国对外贸易占国际市场份额达到8%,1973年增至10.4%,东西德合并后于1991年达到11.1%的峰值。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经济进入低增长时代,但对外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和顺差。2015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超过3万亿欧元,对外贸易总额约3万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德国依托强大制造业基础,巩固了贸易强国地位,成为引领欧盟经济复苏的领头羊和主引擎。
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并举发展。19世纪90年代起,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下,德国出现了企业规模化发展趋势,车辆、机械制造、化工和电子信息等领域均形成了大型跨国公司,在对外贸易投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德国尤其注重中小企业发展,将之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中小企业占德国企业总数的99.7%,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德国中小企业往往生产单一专业产品,将其做到极致,占据全球市场主要份额。20世纪60年代起,德国开始鼓励对外投资,1980年成为资本净输出国。1990年东西德合并以来,德国国内生产总值约增长1.1倍,而海外销售则增长8倍多。
(三)贸易强国发展新变化
实施“工业4.0”战略。2013年,德国提出“工业4.0”的高科技战略计划,致力于推动工业生产组织由集中式控制向分散式增强型控制转变,加速行业跨界融合、产业链重组和价值链重构,力争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先机,构建起国际竞争新优势。
服务贸易有待加强。20世纪70年代,联邦德国的服务业成为主导性经济部门,服务贸易地位上升。德国从管理体制、行业立法、贸易促进等多方面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至70%左右,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提高至18%,并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起竞争优势。但德国服务贸易占比仍明显低于全球平均水平,需进一步强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扭转服务贸易逆差扩大趋势。
美国、日本、德国贸易强国建设和发展对全球经贸格局演变持续产生重大影响,从理论、政策和实践上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特别是对后起贸易大国向强国转变积累了重要经验与启示。
(一)把握科技产业革命机遇,拓展市场空间
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是跃升为世界贸易强国的重大机遇。美国、日本、德国在工业化初期引入先进技术与本国科教培训体系建设相结合,加速国内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并积极参与甚至引领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德国率先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取得突破,当前又率先实施“工业4.0”战略。美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后来居上,成长为世界第一工业强国,也是第三次产业革命直接发源地,并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占据优势地位。日本则抓住了科技革命和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建设贸易强国还须拓展市场空间,壮大先进产业体系。美国和德国通过领土扩张和国内市场统一满足了工业化所需的市场空间,日本则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开放发展中拓展了市场空间。我国在第三次产业革命中,加速了工业化,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成长为第二大经济体和贸易国。当前,我国应发挥大国综合优势,加强引进、创造和应用新科技革命成果,并举推进传统市场巩固与新兴市场开拓,深度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打造开放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在全球市场地位。
(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灵活采取贸易战略与政策
贸易强国发展过程中均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制度,采取灵活的对外贸易战略与政策,为国内产业和对外贸易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政府监管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罗斯福新政后,美国政府开始大规模干预经济,并适时调整监管机制。德国加强了政府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了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日本则制定了明确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等阶段性规划,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也是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领域。美国、德国以贸易保护促进产业发展,建立竞争优势后积极推进市场开放。在多边贸易体制建立后,贸易强国在促进自由贸易前提下,争取有利于本国经贸发展的政策空间和制度安排。日本正是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统筹协调贸易投资自由化、国内产业保护与升级。面对国际经贸版图调整和规则重构、国内经济新常态和对外贸易新定位,我国应着力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构贸易促进体系,在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中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运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能力,建立统筹国内经济和对外贸易由大变强的制度保障。
(三)建立现代科教创新体系,培育核心竞争力
贸易强国发展过程中,科教创新体系发挥了关键作用。德国、美国自第二次工业革命起便先后开始探索现代科教创新体系,逐渐形成保障研发投入的长效激励机制,培育了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日本则探索形成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模式。为满足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成为贸易强国科教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孕育了支撑贸易强国的工匠精神。发展实践表明,建设贸易强国必然要求对外贸易更多依靠技术、品牌、质量、服务、标准和规则,创新驱动发展是必由之路。我国应立足人力资源丰富的基础优势,加快完善现代科教创新体系,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发挥科学技术研究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从而,依托高效的科教创新体系和极致的工匠精神,夯实贸易强国建设的核心竞争力之基。
(四)跨国公司居于主导,贸易投资融合化发展
在对外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企业往往通过对外投资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组织生产、开拓市场。跨国公司作为国际贸易投资的主体,在行业领域具备强大竞争优势,往往也是行业标准、规范制定的主导者,占据相关行业领域全球市场主要份额。拥有一批跨国公司和世界品牌是贸易强国占据全球市场重要地位并发挥持久影响力的主要支柱,也是贸易强国位居全球价值链高端、获取经济全球化利益的主要载体。美国、德国在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中形成了一大批行业巨头,而日本则通过行政指导和立法推动行业大企业合并,加速了大型企业发展。我国作为贸易大国,积累了大规模外汇储备,对外投资开始迅速发展。积极探索和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是推动投资与贸易协同发展的现实选择。同时,也应加强对中小企业支持,构建与大型跨国公司配套的企业群体,推动中小企业实现“专、精、特、新”发展,在细分领域逐步建立全球竞争优势。
(五)强化出口能力,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
出口能力集中体现了一国经贸综合实力。出口不仅是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的重要驱动力,也有助于引领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依托强大的制造业基础,持续强化出口能力。美国率先把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并列,致力于促进货物和服务出口。日本则制定了“贸易立国”战略,紧紧围绕出口促进和产业升级设计政策。新形势下,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强化出口能力仍是重中之重。我国应建立总贸易概念,同步强化货物和服务出口,凝聚对外贸易发展新共识,汇集对外贸易发展新合力。树立全球产业链思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贸易结构优化,夯实出口能力提升的产业基础。树立全球价值链思维,重新审视贸易平衡,提升对外贸易质量与效益。树立全球供应链思维,推动对外贸易优进优出,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适应对外贸易发展新定位新要求新挑战,构建全面系统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体系,建立出口能力持续提升的新机制。
(六)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争取制度性红利
在多边经济机制下,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修订话语权、决策权既是一国综合实力的直接表现,也是从国际经贸合作中获取利益的重要途径。美国正是凭借超强的综合国力主导建立了多边经济体制,确立了美元的中心货币地位和以自由贸易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了巨大的制度性红利。随着经贸实力的增长,德国、日本等积极扩大在国际经贸规则制修订中的影响力,其货币也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重要组成,为参与国际经贸合作争取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后危机时代,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推动着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化和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贸易国,我国应积极承担与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乃至主导多边、区域经贸协议及规则制修订,支持企业及行业组织参与国际标准与规范建设,通过制度性安排最大限度地分享经济全球化发展成果。
[本文为商务部2015年重大课题“迈向贸易强国的战略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责任编辑:王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