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
(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 032104)
关于林业技术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李丽
(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 032104)
发展林业,推广林业技术有助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自然与人类的和谐相处。林业技术推广,不仅是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我国林业科研理论成果与生产力互相结合的重要纽带之一。该文主要对我国林业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资参考。
林业技术;推广;问题;对策
1.1 农民整体素质普遍较低
林业推广技术的含量较高,推广林业技术,一方面需要科技、文化作为支撑,另一方面还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现阶段,从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水平来看,综合素质普遍比较低,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科技的推广与应用。
1.2 缺乏配套服务措施
现阶段,我国林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缺乏专门负责的机构。配套体系的不健全,使得很多新技术、新科技得不到广泛推广,缺乏完善的推广体系。另外,在新技术、新科技使用过程中,缺乏专门的指导人员,出现问题不知向谁请教。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不到位,严重制约着林业技术的推广。
1.3 强制性推广问题严重
部分地区进行科技推广时,选择强制性方式进行,很难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即使林业技术得到了推广,也无法真正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是进行林业生产的主体,如果无法调动其积极性,就很难在技术推广中获得效益。
1.4 缺乏充足的资金支持
资金短缺是制约林业科技推广的关键问题。在林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环节以及技术推广环节,广泛存在着资金不足的情况。经费缺乏,一方面会导致基础设备老化、整体技术水平差;另一方面,资金不足会严重影响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开展。
2.1 提升人们对林业技术推广的认识
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林业技术推广重要性的认识。从政府机构、乡镇部门到广大农民都要充分认识到林业技术推广的好处。提高对林业科技推广的认识,必须落实到行动上,制订合理的推广方案与推广计划,并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进一步提高人们采用新科技的积极性。加强宣传与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与认识水平。
2.2 明确林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
除了明确林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众性的职责之外,还需要切实提高其服务职能。加强农技站、水利站以及林业站的合作力度,为技术推广人员提供安定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推广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技术人员和林区农民的知识对接。
2.3 提高工作效能,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全面改进技术推广方式,充分考虑林业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林业技术推广的到位率与覆盖率,提高工作效果,最大限度满足农民的实际生产需求。积极转变生产服务理念,进一步向营利性服务方式、科技示范方式转变。不断扩展技术推广服务内容,不仅要重视生产前的服务推广,更要重视生产中以及生产后的技术服务,不仅要重视林业的科技推广,还应重视农林牧副渔等各行各业的技术转变。
2.4 加强政府经费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需将林业技术推广经费及服务机构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真正纳入到财政预算体系中来,保证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与此同时,增加林业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筹集技术推广资金,以促进林业技术推广。
2.5 提升科技兴林意识
面向广大林农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举办技术咨询会、科技讲座、技术指导论坛等送科技下乡的丰富形式,对林农展开全员培训。为农民提供丰富的林业类科普丛书,令其充分汲取林业技术知识,提升接收能力并切实增强科技兴林意识。
2.6 推进林业科技体制更新
林业企业单位应在内部设立专项基金,提升对员工科技培训的投入力度,强化与科研院所的交流联系与合作。设立推广人员培训机制,以激发林业技术价值。扩充推广面、扩大宣传,激发推广工作人员的主动积极性。构建完善的补偿机制,激发人们广泛应用林业技术、创设林业经营效益的积极性。
2.7 提高林业技术推广效果与效率
从生态效益的长远目标出发,呼吁政府展开相关推广项目的无偿投资,对有明显经济效益的林业应用成果技术应逐步通过市场进行调节,进而全面培养构建推广技术主体。深入林区构建专业化林业科技站,为经营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与信息咨询等服务。针对林业技术推广展开合理的监督管理,令林业技术真正推广到实处。
总之,为提升我国林业技术的综合创新能力,应以政府支持为主体,市场发展为导向,广泛引入推广机构、个人与林业企业等社会各级力量共同参与,和谐分工的创新技术体系,进而全面推进科技成果的综合转化,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进而全面提升林业技术在我国的创新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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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6.2
A
1005-7897(2016)02-0090-02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