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特·菲加尔
摘要: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认为“依寓于世界”是人的非本真的存在方式,“本真地生存”具有惶然失所的体验,所以他把居住认作非本真的。在后期的诗思中,海德格尔以认可的态度来谈论居住,但这种居住却将一种特殊的诗歌理解设为前提:居住依傍于诗歌和语言。菲加尔认为,如此理解的居住是成问题的,并建议从空间与建筑现象入手,以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及其后继者为例,试图从位置、自由空间和广袤三个面向出发,将空间描述为虽不显眼却使得一切空间中的事情得以显现的可能条件。与这个意义上的空间联系在一起的居住,就是日常的居住。一切人与事都由于居住而在场显现,所以这种居住绝不是非本真的。
关键词:海德格尔;居住;本真性;赖特;空间
中国分类号:B516.54
文章标识码: A
一
人类总已经居住着了,这并非偶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居住理解为人类生活的本质要素。植物生长,然而它们并不居住;动物活着,但它们也不居住。居住也不是特殊的人类状态或活动。不如说,居住囊括了一切特殊的人类活动和状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居住本身既不是主动的也不是被动的;居住并非实践活动,而是某种逗留(stay)的方式。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住居(habitation),并将其标示为一切习惯的基础和潜在状态(the potential)②。
是海德格尔将居住引入哲学的。从某种角度看这是令人诧异的,因为对于人类而言,居住几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传统的实践哲学尤其是亚里士多德传统的实践哲学过分地关注人的行为,关注如何才能活得好,从而那些可以被称为人类生活的周遭之物的东西被置于边缘。个别的人及其政治生活仅仅被置于人的性情和活动之下来考量,而这些活动的位置(place)则未被考虑。按照黑格尔的描述,希腊艺术以雕塑为中心,因此也就是以单个的人物形象为中心,与之相仿,希腊哲学同样以单个的人为中心,尽管人从本质上被理解为是政治的人。
海德格尔的思想与之不同。人类此在从本质上被规定为“在世界中存在”(being in the world)③,这一规定指示出一种与之相应的、对人之存在的描述,这种描述包含着人与事物脉络(context of things)关联起来的方式。并且,这种关联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意向性的[关联]。作为人而存在意味着被对我们有意义的事物所围绕;我们存在于有意义的事物中间,这种存在方式就可以被称为“住居”或“居住”。正如海德格尔指出的,在世存在就是居住,居住意味着:习惯这些事物,逗留于熟悉的事物,关照这些事物。
海德格尔将如此被说明的住居视为此在的一个基本规定。住居或居住并非偶然的或转瞬即逝的状态——说得好像此在可以从居住中抽身出来一样。对海德格尔来说,居住即存在。当海德格尔说“ich bin”(“我是”、“我存在”)的时候,这一表达与“bei”这个词语有密切的联系,后者意味着“靠近”、“依寓于”。于是,依海德格尔所言,“我存在”的意思就是“我居住”、“我依寓于熟悉的世界”。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Tübingen: Max Niemeyer, 1967, S. 55 (GA 2, 73).
然而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还没有大谈上面这个规定。这或许是因为“依寓于世界”(bei der Welt)只被理解为此在非本真的存在方式,于是“在之中”(being-in)这一存在论状态就不能在存在论层次上成为对此在的一般规定。进一步说,居住在《存在与时间》中也是非本真的。与“依寓于世界”的非本真状态相反,此在本真的存在方式始终伴随着“惶然失所”(unheimlich)这个词按字面义即“不在家的”、“没有家的”,它的常用意义是“阴森可怖的”;海德格尔同时取这两个意思。“惶然失所”这一译法见于欧东明译《时间概念史导论》,这个译法的好处是可以同时保留两个意思,惶然失所即不在家,不在家自然无处可居住,于是本真的惶然失所和非本真的居住就绝缘了。——译者注的感觉。在世界中,本真的此在 “不在家”,并且,因为本真性优先于非本真性,海德格尔就能够说:“不在家必须在生存论上和存在论上被理解为更源始的现象。”Martin Heidegger, Sein und Zeit, Tübingen: Max Niemeyer, 1967, S. 189 (GA 2, 252).
但这并不是海德格尔关于居住的最终定论。作为对我们存在方式的一般刻画,居住对于海德格尔来说一定显得特别有道理,所以他宁愿修改“在世存在”这一概念,而不再坚持说惶然失所是一种本真的而且更源始的现象。然而,在这样做的时候,海德格尔也并没有认可“依寓于世界”这一日常的存在方式。本真的此在仍然被理解为一种例外的、超出常规的自身确证的东西(self-assuredness)。即此在立足于自身,不以世界中的他人与他物来评判自己。——译者注但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开始,居住不再被海德格尔等同于非本真状态。相反,它被理解为一种例外的、“本真的”冒险(venture),理解为此在探入一个全新而且本真的世界的冒险。现在,居住被以荷尔德林的方式理解为诗意的居住(poetical dwelling),这意味着:居住被理解为作为语言之冒险的存在之冒险。从本真的诗歌中生发出一个全新的世界,只要语言的诗意冒险被保存下来,并提供出理解世界的潜在可能(potential),那么,这个全新的世界就始终处于日常之物之外。
经过这番描述,我们或许已经能够理解居住这一概念所包含的问题。这个概念预设了一种独特的诗歌理解,任何诗人都不能轻易地满足这种理解,即便是海德格尔心目中唯一的那位诗人——荷尔德林——也一样。诗人们真的在拿我们对世界——请注意,不仅是特殊地就某个角度而言,而且是就作为整体的世界而言——的理解冒险吗?我们按照一种特殊的诗意筹划的精神居住吗?我们能够这样居住吗?而且,一般而言,我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把居住本身理解为“在”语言“中”存在——居住在语言中吗?
在海德格尔的晚期作品中,他也会认可这一点。指再前一段中说的,诗意的居住(作为一种本真的冒险)敞开了一个本真的世界。——译者注在一篇写于五十年代早期的题为《人诗意地居住》的文章中,他强调说,唯有诗歌能够是本源的筑造,在此意义上,诗歌就是居住的本源。诗歌,“作为对居住之维度的本真测定”,也就是“筑造的源始形式”。而且,海德格尔还进一步解释说:“人居住并不是由于,人作为筑造者仅仅通过培育生长物同时建立建筑物而确立了他在大地上天空下的逗留。只有当人已然在作诗的‘采取尺度意义上进行筑造,人才能够从事上面这种筑造。”Matin Heidegger, “Poetically Man Dwell,” Poetry, Language, Thought, pp. 213229, p. 227. (中译文引自[德]海德格尔:《演讲与论文集》,孙周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212213页。——译者注)
真的是这样吗?耕种依赖于诗歌吗?一切建筑物都是按照诗歌精神筑造的吗?这种断言始终是成问题的,就算我们考虑到海德格尔在前面引述的句子中修改过的说法,它也还是成问题的,依据这个修改过的说法,“唯有诗人存在”,“本真的筑造”才得以可能。本真的建筑必须奠基于诗歌之中而不能成为一门自足的艺术吗?要承认这一点,我们通常都会感到犹豫,因为每一种没有奠基于诗歌之中的筑造最后都会是非本真的,这对一切关于建筑艺术的思考来说都是难以处理的结论。
我们总结一下,不仅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发展出来的居住概念是成问题的,而且他晚期作品中的相关思考也是成问题的。这就是说,不能按照海德格尔的方式来理解居住。但海德格尔晚期的思考毕竟显示了一条出路、一个方向,让我们得以更恰当地思考居住,这也是在以一种较为平实的方式更多地朝向日常的居住经验。在晚期作品中,海德格尔在与筑造以及与建筑物的本质关系中来讨论居住,这似乎并非偶然。居住,这种无所不包而又毫不显眼的人类状态似乎在建筑物中达乎显现。看起来,居住需要建筑物,因此也需要由建筑学落实的筑造,建筑学即所谓的筑造艺术(the art of building)此处也可译为“建筑艺术”。——译者注。另一方面,建筑物被理解为居住的显现(manifestations of dwelling),并且作为居住的显现而出现,作为居住的外壳而出现,甚至当建筑物无人居住的时候尤其是这样。居住者留下的公寓和房屋都在言说着居住者的故事,这些故事比那些居住者的自述更加意味深长。大体上我们可以将建筑物理解为居住的客观显现。为了理解建筑物与筑造,需要先理解居住。
这确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因为它把我们带到这一事实上,即居住超越于一切特殊的人类行为。关于人类的描述无法把握居住;居住所囊括的范围太广而它本身又太不显眼了,它根本不像行动或遭遇(action or affect)那样出众显眼。为了试着以哲学的方式描述居住,我们必须注意不显眼的东西。但这看起来是一个矛盾的要求。如何去注意某种东西,它甚至可能都不是“某种东西”,至少不是某种显眼的从注意力中隐没的东西?另一方面,不显眼的东西并不是隐藏的东西;它就在那儿,所以我们要试着尽量去关注它的特殊的在场。
建筑物就是在此起作用的。那种无所不包而又毫不显眼的人类状态可以随着建筑物一道显现,而建筑物尽管被看作是巨大的东西,倘若我们逗留于建筑物内部的话,它们也会变得毫不显眼。当我们逗留于一座建筑物之内部,或者具体来说,当我们逗留于建筑物中的一个房间里时,我们并不能以和事物打交道的方式来对待这座建筑物或者这个房间。房间包围着(surround)我们,所以房间与任何种类的对象都有本质区别。居住——作为在事物之间存在——看起来可以在对建筑物的描述过程中被描述出来,建筑物是建筑学的落实,这种建筑学又是所谓的筑造艺术,因此也是住居或居住的基本条件。
然而,建筑物如其所是地显现,显现为居住的外壳,甚至当建筑物无人居住的时候尤其是这样,居住者留下的公寓和房屋都在言说着居住者的故事,这些故事比那些居住者的自述更加意味深长。居住似乎因为建筑物而成为客观的;建筑物似乎是居住的客观显现。要理解建筑物和筑造,需要先理解居住。
可能会有人质疑说,这种方法是一个循环。如果没有先理解什么是居住,如何去理解为了居住而被筑造的建筑物?诚然,建筑物为了所谓居住的目的而被筑造。但建筑物本身并没有完全被这个目的所消融。它们就在那儿,由石头、混凝土、钢筋、木头和茅草筑造。理解了建筑物之为建筑物,我们也就知道能够进入它,往里面走,发现大大小小的房间。房间可能是为了居住的目的而被设计和建成的,但它们的空间特性不能被还原到居住上。毋宁说,居住倒似乎需要房间提供出来的空间。这样一来,房间就并不是为了居住的目的而提供出空间,而是相反,只有就空间和房间来看,居住才是其所是。凭借建筑物的空间特性,我们或许才能理解居住本质上是什么。
二
说建筑学——作为筑造艺术——要涉及空间和房间,这似乎是废话。如何以别样的方式来构想建筑学呢?但,建筑学也并不总是按这种方式被理解的,至少不是明显地如此被理解的。传统建筑学对空间的处理,当然,还有对房间的处理,主要是在这些方面被了解的:处境、比例、装饰。对空间的发现作为建筑学的主要挑战和任务——虽说不上是唯一的挑战和任务——直到现代才完成,确切说是由现代建筑学之父弗兰克·劳埃德·赖特(Frank Lloyd Wright)完成的。赖特的方案不再是筑造他称为“盒子”的建筑物,这种建筑物被分割为一个个单元,并且只在需要入口的地方才打开,这种入口分别是居民的进出口或者是洞口,后者大多是矩形的,偶尔也会是圆的或椭圆的,以便让空气和光线进入房间。赖特所说的盒子被其封闭性所规定,或者按建筑学的说法,被其墙壁所规定。
为了终结这种盒子式的建筑,赖特不得不重新规定墙壁的地位。他写道,他所说的“墙壁的意义”“不再意味着盒子的边界”。毋宁说,墙壁是“对空间的包围,以便只在必要时抵御风暴和炎热”。而且赖特还写道:“墙壁也要将外部世界带进屋子内,让屋子的内部通达屋子的外部。”赖特的建筑方案始终“致力于让墙壁具有屏风的功能,成为一种打开空间的方式”。Frank Lloyd Wright, “The Natural House,” Bruce Brooks Pfeifer ed., The Essential Frank Lloyd Wright. Critical Writings on Architectur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4, pp. 319364, p. 328.以这种方式保持开放的、被分隔开的房间让房间的内部与外部活生生地交互运作。或者,如赖特所言:“现在再也没有作为外部的外部了”也可以译为“再也没有外部本身了”或“再也没有单纯的外部了”。——译者注,再也没有和内部分离开的外部,与此同时,内部也是室内(interior)根据作者的说明,此处“interior”的意义是“与外部连通的内部”,与“单纯的内部”(the inside)相区分。这个词作者只使用了这一次,我们译为“室内”。——译者注,它构造出自己的周遭。依照赖特意义上的建筑学,“我们再也没有作为两个分离之物的内部和外部”。而是相反,“外部能够进入内部,内部能够而且确实通达到了外部。外部是内部的,内部是外部的”。
我们可以通过参观赖特设计的房子来了解他这里说的是什么意思,例如参观草原住宅(Prairie Houses),或者参观美国风住宅(Usonian Houses),又或者参观他的杰作(这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位于宾夕法尼亚西部的流水别墅(Fallingwater)。为了了解他的意思,我们同样也可以参观那些受赖特影响的建筑师——赖特给他们以最初的冲击和动力——所建造的房屋,这些建筑师有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Ludwig Mies Van der Rohe)、瓦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理查德·诺依特拉(Richard Neutra)、鲁道夫·辛德勒(Rudolph Schindler)或者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Paul Venable Turner, “Frank Lloyd Wright and the Young Le Corbusier,” 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rchitectoral Historians,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当代的建筑师有安藤忠雄(Tadao Ando)、彼得·卒姆托(Peter Zumthor)或者约翰·帕森(John Pawson)。除却这些建筑师的艺术之间的差异,他们的方案一直是一致的而且是清晰可见的。有待于经验的是敞开之连续性(continuity),是内部与外部的交互运作,内与外共属一体就仿佛硬币的两面。在这类建筑物中,房间——如果诸房间竟可以被划分为分离的房间的话——不仅是空间性的(spacious),房间就是空间(space)。房间是作为空间的房间,相应地,空间是作为房间的空间。让我们再一次引述赖特的话,在这类建筑物里,“房间空间本身”显现出来。Frank Lloyd Wright, “The Natural House,” p. 332.
尽管我们可以经验到赖特所说的“房间空间”,尽管在这种经验中我们能够强烈地直觉到它,但我们仍很难说出这种脉络中的空间是如何被构想的。从而空间就会显明为一个奥古斯丁意义上的真正的哲学现象:我们知道某个东西是什么,但我们无法描述它,更无法规定它。Augustin, Confessions XI, 14, 17.不过也没必要把事情搞复杂。如果赖特及其追随者了解他们所追求的东西,那么他们所造的建筑物本身必定显示了什么是“房间空间”以及什么是房间中的空间。因此,只还需要对之稍稍留意,辅以一些反思,应该就能对成问题的现象做出稳靠的描述。
我们应该从比较而言更为我们熟悉的东西——房间而非空间——开始。人人都知道房间,尤其是因为房间是位置(place)“place”也可以较为日常地译为“地方”,房间是地方,工作的地方、休息的地方、开会的地方、居住的地方。仅仅是为了保持术语一致我们才在此选择较为别扭的“位置”译法。——译者注——工作的位置、休息的位置、开会的位置等等。一座建筑物或多或少都被明确地划分为房间,建筑物不仅提供房间(rooms),而且提供出空间(room),建筑物自身作为空间就是一个位置:可以住居的位置。但建筑物还不只是一个位置;就它也占据位置而言,它还是一个特殊的位置。建筑物的位置必须和[作为位置的]建筑物本身区分开。建筑物树立于其上的那个位置之前就在那里了,建筑物被拆毁后这个位置还是在那里。但是,建筑物就其本身而言也是一个位置;例如,熊溪(Bear Run)所在的溪谷是流水别墅所在的位置,它本身不是建筑物这样的位置。但这两种位置互相依存。建筑物被设计和建造为——按照勒·柯布西耶的说法——“réponse au site”(对场所的应答)。建筑物要是建在别处,它就不再是同一个建筑物。而另一方面,场所也是对建筑物的应答。它让建筑物作为在那里的存在而在那里。因此,对于流水别墅或者勒·柯布西耶设计的朗香的圣母院教堂(Chapel Notre-Dame-du-Haut in Ronchamp)来说,位置是双重的。这两种位置互相强化交合并因此作为别具一格的位置而共属一体。通过立于场所之上的建筑物,位置本身可以被经验到。
作为房间(room)的建筑物或多或少被严格地划分为诸房间(rooms),这建筑物不仅是一个位置,也不仅提供出一个位置,而且这个位置还是自由空间(free space),或者我们可以说:空间中的自由。有一块自由空间,是可供移动的空间性的自由(spatial freedom to move),它也可以用来放置或储存物品。建筑物里的房间也是为了多种多样的活动或遭遇,同样也是为了事物的显现,从而是敞开的或自由的;例如,画作需要自由空间来在场,家具也需要自由空间来在场,人们需要自由空间来相遇并为了彼此而在场。但建筑物并非只是自由空间;它们也需要自由空间来显现并作为可通达之物被经验到。就建筑物而言,不仅位置是双重的,而且自由空间也是双重的,两种自由空间同样也互相强化交合;空间在其自由中在此,并且能够以一种别具一格的方式被经验。
房间不只是位置和自由空间;房间同样也按比例延伸,就此而言房间是广袤(wideness)的受到限制的显现。但广袤本身是不受限制的。原则上我们总是可以沿着任何一个方向不断地走下去,因此限制只能切入(interrupt)不受限制的广袤。限制留下标记,有时标记出内部和外部。按赖特的话说,如果内部可以通达外部、外部能够进入内部的话,那么建筑物的广袤就特别清晰了;这样一来,建筑物的受到限制的广袤就能够被经验到。接着,同样自明的是,建筑物的受到限制的广袤融入到不受限制的广袤本身。建筑物是广袤之中的广袤。从内部与外部的交互运作中可以直接地看出这一点。
建筑物尤其是称得上艺术品的建筑物特别地提供出一种有关位置、自由空间和广袤的强烈经验,或者我们也可以简单说:一种特别的对空间的经验。空间本身并非别样于位置、自由空间和广袤的东西。对所谓的空间的经验总是显现为一种对位置、对自由空间和对广袤的经验,但并不一定是在同样程度上经验这三者;位置可能居于主导地位,但自由空间和广袤也可能居于主导地位,或者所有这三者可能在几乎同样的程度上被经验。无论如何,空间在本质上在这三个面向中被经验。
但这肯定不是说,有关这三个面向的思考会穷尽对空间的描述。对空间的经验还要更加复杂;例如,对空间的经验还包含了方位(orientations),就此而言,这种经验通常只能被表示地点的短语——如“这儿”、“那儿”、“在……旁边”、“紧挨着”、“远离……”、“低于……”、“在……下面”、“超出……”和“在……上面”——表达出来。
就经验建筑物而言,空间的另一个面向甚至比上面提到过的定位可能性更加本质,这另一个更加本质性的面向是空(emptiness)。但空只有先附加上与实(fullness)的对比才成为空间的一个本质性的面向。空间不一定是空的。诚然,只有空间是空的,它才能被充实。但充实过的空间仍是空间,所以空间本身不能被等同于空。只不过空间在空的时候能更加强烈地被经验到。一个空的房间就是一个房间,它本来就不是为了[容纳]某种东西。这就澄清了,空必定不能与纯粹的虚空(vacuum)混淆起来。空的房间中仍然有着某些东西,也就是那些组建着这个房间的东西,例如墙壁、窗户、门、天花板和地板,里面甚至可能还有桌子、凳子和椅子。尽管如此,如果所有这些东西是属于房间的而不是在房间中的话,我们仍会对空有这样的印象。接下来,房间将强烈地显现为空间性的;的确会有赖特所说的房间空间,相应地,空房间将会提供出最强烈的对空间的经验。这种经验会显明逗留于房间和建筑物中伴随着一种别具一格的对空间的经验,以及显明这种伴随是如何发生的。
三
这就又回到了居住这一主题上。如果居住可以被理解为住居在任何一种建筑物中的话,那么居住就因此依赖于建筑物,这样一来,居住就别具一格地是空间性的。但居住并非仅仅发生“在”空间“中”;它并不等同于一种“对”空间的经验。居住和空间如此亲密地共属一体,我们甚至可以把居住定义为去生活空间(living space)。居住就是去生活空间(to live space)此处将“to live space”译为“去生活空间”。加一个“去”字以表明这里的“生活”是动词,后文仿此。动词“to live”在英文中一般没有及物的用法。作者以“to live space”这一短语要表达的意思是,类似于“说话”、“玩游戏”并非“对”话的说、“对”游戏的玩,居住、生活与空间的关系亦并非“对”空间的居住、“对”空间的生活,而是以一种自然的、非对象的方式居住(动词!)空间、生活(动词!)空间。——译者注;居住是作为生活的空间的一种别具一格的显现。
经过之前有关建筑学的思考,我们似乎不难说明,如何才能更详尽地了解上面说的这些话。依据之前的思考,居住只能被描述为生活位置、自由空间和广袤。空间的这些面向在居住中表现出来,它们本身与生活一起被经验到——就像语言本身在说话中被经验到、游戏在玩耍中被经验到一样。然而,这种经验(指居住——译者注)绝不能被还原为空间的诸种特殊面向;空间(空间本身)必定就在这种经验之中。唯有如此,位置、自由空间和广袤才称得上是空间的诸面向。居住——作为去生活空间——必定有双重含义;居住必定是去生活空间的特殊面向,以及在这些面向中去生活空间[本身]也可以译为“居住必定是对空间的特殊面向的经历,以及在这些面向中对空间的经历”。——译者注。
为了彰明这一点,我们可以再一次考察对房间中的空间的住居。对我来说,如果一个房间是一种在此(being here)的可能性,那它就是一个居住的位置。然而,作为“在此”,这种居住有一种独特的性质。总是已经有事物无处不在地围绕着我。但是,在一个住居的房间中,这些事物并不仅仅在那里(there),在我之外的其他位置上。毋宁说,它们也在此(here),在这房间或者建筑物里。这些事物在我的周遭中在此,它们也在这建筑物的延展开来的此之中在此。它们属于建筑物所是的这种周遭,因此也属于在这房间、在这建筑物里的我的在此。这并不是说这些东西是我的。它们可能是别人的,但在这房间和建筑物中,我尤其地与它们相关联。在此关联中它们属于我,我以一种别具一格的方式处于它们之间。将它们与我联系起来、将我与它们联系起来的东西,就是这个房间或者这座建筑物本身。作为位置的房间就是这种关联(correlation)。房间就是事物与我之间的关联;它是关联活动(correlating)。
房间的延展开来的此并不排除事物也可能在那里。事物甚至能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在那里。在那里的事物是我可以通达的;我可以指向它们,与它们打交道,在它们那一方面,它们会在那里(there)、在对面(over there)显现自身(show themselves)。一个房间并非只是一个延展开来的此,而且还是让事物显现的自由空间。在房间的这一特殊而且出众的性质中(指房间的“此”——译者注),我与事物的交道以及事物的显现变得尤为清晰。在一个特殊的房间中,事物可以就在那里[存在],就像[我们所在的]这个房间让事物就在那里[存在],作为在对面的对象而站立(standing as objects over there)英语“object”是对德语“Gegenstand”的翻译,“Gegen-stand”从字面上看就是“在对面站着”。文章中的“over there”即是对“gegen-”这一前缀的翻译。——译者注;它们是可通达的,就像这个房间提供出它们的可通达性一样。这种可以被通达,以及相反地可以让事物就在那里[存在],就是联系和关联。但这必须和位置的关联区分开。后者并不让事物在周遭环绕着我,也并不让我处身于诸事物之间;位置的关联让显现(appearance)得以可能,因为位置是由通达与对象性的关联(connection of access and objectivity)组建而成的,也即以一种别具一格的方式组建而成的。
事物就在那里(there)、在对面(over there),它们并不仅仅作为显现被经验到,甚至也不仅仅在显现中被经验到。事物也与我产生距离(distanced from me),它们也互相间产生距离。此处也可直译为“事物远离我,它们之间也互相远离”。——译者注它们或多或少是切近的,或多或少又是遥远的。在房间中或建筑物中,我与事物的距离以及事物之间相互的距离是依据于对房间或建筑物的限制活动而被测量的。在房间或建筑物的受限制的距离中,事物能够以别具一格的方式是有距离的。房间或建筑物让诸事物各自的距离得以可能。
唯有在广袤中,距离才是可能的;距离是受到限制的广袤,就此而言,距离能够被经验为切近(nearness)和遥远(remoteness)。又因为广袤本身是不受限制的,所以它可以让距离改变。在这种距离的改变中,事物接近或者远离。但在每一种距离的改变中都有一种关联;唯有对有距离的东西,才能与之产生关联。没有距离,就没有关联,因此,关联是从广袤产生的。广袤本身并非关联,而且正如前面已经说过的,关联也不仅仅是广袤,它还是位置和自由空间。只不过在房间或建筑物的受到限制的广袤中,我们能以别具一格的方式经验到关联。这是在距离中的关联。由于广袤不受限制的性质,它也是一种与超出特殊的房间限制之外的事物的可能关联。
空间,是事物与我们之间的关联活动与联系活动。但空间并不仅仅特殊地联系着和关联着;它是所有特殊关联或联系的潜在状态,这些关联本身是空间性的。作为这种潜在状态,空间并不按照经验周围之物的方式被经验到,即作为对象性地显现出来的事物或者作为在距离中的事物被经验到。我们不能和空间打交道;它从每种意向性态度(intentional attitude)面前隐没。尽管如此,空间——作为关联性的潜在状态——还是在每一种意向性态度中被经验到,通常是默默地(tacitly)被经验到,因为我们在意向(intention)中关注或者瞄向的是我们与之打交道的事物。在意向性态度中,空间就与这种意向一道被经验。意向把距离连接起来,而意向又只有在距离中才得以可能;关注某种显现之物时,我们穿过了显现之自由空间,并与我们身处其中、在那里环绕着我们的周遭事物打交道。
但尽管我们不能与空间打交道,我们却能留意空间。住居或有待于住居的房间不仅仅是空间这种关联性的潜在状态的实例,而且它们还是为了提供出位置、自由空间和广袤,从而把我们和我们打交道之何所交关联起来而被筑造和安置的东西。因此,房间使空间的关联性质得以被规划、设计和实现,空间的关联性质能在其建筑学的实现中(即建筑物中)被经验到。
这种经验并非种种经验中的一种。在一座作为真正的建筑艺术品的建筑物中,建筑物总是对我们在场。通常,如果建筑物并不是真正的艺术品的话,这种在场就会显得勉强和卑微。如果我们在一座建筑物里住上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它就不再会吸引我们的注意力,这和参观游览的情形不同。它不会把我们从我们的活动中抽离出来。相反,它将会不显眼地聚集(gather)起我们可能会与之打交道的事物,并以此唤起我们对一个整体(whole)或强或弱的印象。并非一切事物都适合这个整体,某个东西应该或不应该留在房间里,这是由我们来决定的。这就表明,建筑物的整体并不是封闭的,而是向添置和改变开放的,是我们来决定是否要添置某物或改变某物。而且,如果我们让一切都按照它们已经是的这样继续存在,房屋整体或建筑物整体就可以被经验到。这个整体——作为关联活动和联系活动——为我们的行动或遭遇奠定基础并囊括了一切行动或遭遇。因此,这种整体不怎么在特殊的经验中对我们在场——因为特殊的经验是对特殊的东西的经验——而是在经验活动本身(experiencing as such)之中在场。经验活动在这个语境中不应当被理解为经验的实行;毋宁说,经验活动是经验中的意向活动(intending),是后者的延展和延伸,因此是其空间性。经验活动在一种先然的、无需工具的测量活动中测量房间。与特殊的经验不同,经验活动不仅测量出从此处到意向对象那里的距离,它还测量整个房间,包括其他打交道的可能性,一般而言,它测量出我们与之交道之物的脉络(context)。这通常是一种默默的而非明确的测量。它会被熟悉,融入习惯而被适应。它还会融入在此的、去中心化的(decentered)许多其他人中间,与我共享一个房间,这个房间也是一切东西的共同的房间。
如此被理解的经验活动即是居住,更确切地说,是日常生活的居住。正如刚才指出的,如果与他人以及与事物的联系的潜在状态在日常居住中在场,日常生活本身就不能是非本真的。不需要一种特别的事件把生活带入本真状态。然而,在对房间的经验中在场的空间能够或多或少地在场;就其在场而言,它的在场有强弱程度之分。在房间中对空间的经验能够在沉思(contemplation)中——确切地说不是聚焦于特殊事物上的沉思,而是去中心化的、非意向的沉思——达到一种特殊的清晰性,这种沉思的非意向的态度使得房间的整体性本身出现——材料的交互运作、敞开和封闭、让光线进入[房间]的方式、声音和寂静,一言以蔽之:房间的氛围(atmosphere)以及(基于空之上的)房间空间,房间中的空间。这样一来,居住仿佛就不只是我们的行动和遭遇的根据。毋宁说,居住就是居住——它发现了我们的空间性,让我们得以去经验空间,后者复又让我们如空间为我们存在的那样存在。居住,如果不被抽离出来,那它就是去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