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鑫茹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3)
浅谈街头食品监管
岳鑫茹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3)
摘要:近年来,街头食品引发了热议,因街头食品导致的危害及负面影响层出不穷,国家对食品的监管和执法检查在很大程度上还有很大的问题,因此,对这一问题的探析尤为重要。
关键词:街头食品;现状;危害;食品监管;城管执法
街头食品是指那些由销售者尤其是在街头或者其他类似地方叫卖的小商贩制作的速食品和饮料。在我国,街头食品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一支新兴产业,但是另一方面,街头食品是由摊贩或者游贩在街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附近(学校、医院、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站的周围地区)进行制作和销售的食品,卫生状况较差,具有食源性隐患等高危因素,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行政机关的重点和难点,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一环。
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会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法律对于出现问题的商家惩处也相当严厉,不仅要求立即停业待查,而且高额的罚款会令其关门倒闭,这样的处理使经营者就像珍惜生命一样维护食品的安全性。我们知道食品摊贩市场的存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比如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的就业难问题,为他们的生存提供了一定的平台、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方便、快捷,但这些都是街头食品摊贩市场的正面表现,其同时也存在诸多负面问题,这些问题客观都需要进行规制。但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政府在管理流动摊贩问题上却出现了“政府失灵”的现象,客观需要对政府职能进行规制。另外,街头食品还存在着摊贩群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相关利益的矛盾,为了平衡这些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客观也需要政府对此进行规制。
第一,从这些年监管情况看,街头食品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采用化学性食品原料、消毒不合格、细菌滋生繁衍、病菌交叉传播导致的植物性和化学性食物中毒等方面,街头食品大都没有卫生许可证,属于从严治理的对象。再者,街头食品大多数都是在学校附近及人流量大的街道巷子里,车来车往,灰尘飞扬,没有固定的封闭环境,食品的健康饮用就更不能保障;最后,包装食品的塑料袋也是一个对人体危害程度较深的因素,廉价的塑料袋遇热产生的有毒化学成分同样是一个致命点。
第二,通过实务课程我们了解到街头食品的相关检查和管理不属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职权范围,对于街头食品的管理目前是工商局和城管的职权范围,对于街头食品的治理在食品抽查方面和立法方面还是个盲区,城管也只能针对占道经营进行一定的管理,在实质上并不能解决问题。工商部门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范围对街头食品监管相对模糊,在执法工作中不能做到真正有效的协调。具体的职能范围有冲突还有重叠,这当然不利于执法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实质的解决问题。
第三,在街头食品管理上,行政城管执法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对于城管,越来越负面的新闻出现,使城管的形象也大大折扣。以处罚为主的执法方式缺乏执法的人文色彩,不易于为一般社会民众所理解、认同,不利的社会舆论就造成了执法者本身形象不佳的执法困境。
首先,调整监管体系,为完善街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必须加强各部门充分的工作协调,构建统一的监管模式,这是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在不完全打破现有监管格局的前提下,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构建相对集中的监管主体便是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模式的突出体现。因此对于街头食品的监管,可考虑加大编制人员的数量,将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一定的整合,使监管权力相对集中。
其次,完善第三方的监管。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督,尤其是网络媒体,网络具有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舆论压力大等特点,实际上近年来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舆论监督主力都是网络媒体。如果能够由相对更具专业性和中立的第三方民间力量出面进行调查,则可能更令公众信服,社会监管作为弥补政府监管不足的有效工具,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应该完善相关法律,让第三方的消费者等社会机构介入,让人们对街头食品这种方便快捷的餐饮方式更加放心。
再次,借鉴“放心早餐”的宝贵经验,街头食品在放心早餐方面的做法就是相当成功的,个人认为类似于西安市的放心早餐的固定早餐车在街头食品中堪称一个典范。从西安市的街头食品看来,政府对于放心早餐采用固定早餐车的做法是非常可取的,在食品的安全性上,放心早餐所承包的公司有一定的资质,采用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等方式。街头食品可借鉴此经验得到有效管理。
最后,完善街头食品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应当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可行性,充分结合街头食品的卫生现状并且也要尊重老百姓的要求,实现多层次的立法。美国加拿大对街头食品的监管法律是非常严格、非常有程序化的。管理法规也是相当健全的。对其获得的营业许可证条件、许可的项目、营业时间、营业地点、摊位结构、食品卫生要求和操作流程、责任和义务都有严格的规定。我国也可以借鉴这种经验,例如设定街头食品的行业协会或者管理组织等,加强管理。同时在营业许可上也可对其进行一定的要求,在街边食品的管理上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对此项餐饮方式人性化、卫生化、法治化。
结语:食品问题岌岌可危,现代快速发展的社会,在在人们追求健康、安全、高品质的生活标准下,食品安全的重视度越来越高,我国目前面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各方亦应该积极的行动起来,从立法机关到政府机关,从摊贩自身到消费者,都能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外国优秀经验的借鉴下,在街头食品监管这一薄弱环节彻底的改正,将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做到实处。相信随着《食品安全法》的不断实施。各监管部门、广大百姓、食品摊贩的不断努力,终将会建立一个完善的街头食品监管体系,改善街头食品的食品安全状况,提升食品摊贩的服务能力,让这一餐饮模式健康、安全、合理、合法的存在。
参考文章:
[1]熊妍贤,《我国流动摊贩城管执法问题研究》,湘潭大学,硕士论文
[2]赵晨梦、关婷婷,《街头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调研》,经济法学评论
[3]李瑾,《国内外摊贩经济管理研究综述》,上海市容
[4]钱莹,《摊贩管理的行政法思考》, 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简介:岳鑫茹,女,汉族,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4班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0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