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晓 梅
广东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国家经贸合作的新内涵与新模式
向 晓 梅
【摘要】广东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国家在经贸合作方面面临产业链条配套不完善、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准备及服务支持不足、多层面跨区域经贸合作协调机制缺失、东道国投资风险及南海争端等政治隐患带来巨大挑战等问题。新时期广东应以共促转型、共育产业、共拓市场、共赢发展为战略取向,拓展经贸合作的内涵,采用非均衡节点式梯级合作、近地经贸合作、跨境飞地型园区点对点合作、“网上自由贸易区”创新合作、沿线港口与城市联盟合作、新侨区合作平台等六大新模式,打造现代海上丝绸之路。
【关键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新模式
21世纪新的海上丝绸之路与古海上丝绸之路相比,具有新内容、新特点、新空间,广东在其中也发挥着新的作用。当前,广东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新常态发展阶段,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主要国家也同样面临经济转型的压力,深化与海上丝路各国的经贸合作将是突破广东发展瓶颈、攀升全球产业价值链高端、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战略选择。广东要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的战略契机,结合广东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特征,以“共促转型、共育产业、共拓市场、共赢发展”为战略取向,构建与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国家之间的全新经贸协作关系和合作机制,重构面向东南亚乃至国际市场的产业国际竞争优势。
一、新时期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经贸合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推动中国与东盟以及中东、北非国家经贸深度合作的新型纽带。广东作为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和改革开放的先行省,有着同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开展经贸活动的历史渊源、产业基础和无可比拟的通道优势。广东作为华南经济圈的核心区,是中国大西南的重要出海口、海洋运输的重要枢纽,是东亚和东南亚两个板块之间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必经之地,是中国内地与东盟商品进出的重要通道,拥有诸多深水良港与东盟通航,运输费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2014年广东与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达到1 310亿美元,占中国大陆与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的22.4%;广东在沿线国家实际投资累计达到17.2亿美元,占中国大陆到沿线国家总投资的3.6%。*王文森、彭惜君、王学良:《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契机助力广东经济发展》,载《广东经济》2015年第11期。广东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桥头堡作用日益凸显。
广东作为全球制造业基地,当前面临要素成本上升、外需不足、产能过剩等困境,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诸国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工业化水平普遍不高,同时作为新兴经济体拥有巨大消费潜力,这为双方产业合作带来广阔空间。广东加速与东盟地区新兴市场形成产业链重构,将有助于破解传统制造业的资源和市场瓶颈,获得产业发展的国际空间,形成立足亚洲面向全世界的制造业整合新优势。然而,当前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经贸合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与挑战。
(一)产业链条配套不完善,经贸合作多限于产业垂直分工及一般贸易
目前,广东“走出去”的产业仍主要以加工制造业为主,但最大的弱点是产业链条在当地没有配套,且多采用基于生产环节梯度转移的垂直分工模式,缺乏生产环节的扩大延伸及相应的高端技术环节对接。同时,广东与沿线各国仍多以一般贸易为主,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依靠相互投资引领下的产业链分工与合作。尤其从北非、东非经济的现实情况看,广东需要在区域投资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但广东目前对东非、北非国家的投资相对较少,这与广东大型企业跨国经营的规模不大直接相关。广东跨国经营企业的母公司主要是广东前100强企业,但其中跨国经营销售额部分占企业总销售额的比重仍比较低。广东亟待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构建新的产业分工合作格局。
(二)促进企业“走出去”开拓海上丝绸之路市场的政策准备及服务支持严重不足
广东现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与金融体系尚不能适应企业海外经营需求。政府对外投资审批环节多,跨国经营企业人员仍面临出境难等问题,口岸管理、通关便利化仍有待改善。金融服务方面,除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外,省内商业银行针对企业特别是民企“走出去”开拓海上丝绸之路市场的金融产品非常少,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困难。同时,广东缺乏通晓国际商业规则的跨国经营人才,“走出去”的企业制度建设滞后,亟需市场推广、人才培训、法律援助等支持服务。沿线经贸信息公共数据库缺失,特别是南亚、中东、北非区段的市场及产业信息匮乏,加大了企业拓展市场的难度。
(三)多层面的跨区域经贸合作协调机制缺失
调研发现,广东与沿线国家间、区域间、城市间深层合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政府层面看,广东与东盟国家建立了较为多样化的交流合作机制和平台,但与南亚、中东、北非国家建立的规范化经贸合作机制比较欠缺。民间层面看,广东与东南亚特别是与中东、北非国家之间建立的民间经贸联盟、境外行业商协会、企业联盟较为薄弱,华商网络资源未能充分利用,以致不少具体的项目合作、产业合作难以落地,严重影响合作效率及质量。
(四)东道国投资风险及南海争端等政治隐患带来巨大挑战
沿线各国内部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社会制度、宗教信仰、文化习俗不尽相同,既有商机,也有陷阱。不少国家缺乏规范的市场机制,投资限制较多;部分国家政局不稳,腐败严重;有的国家仍存在恐华反华情绪,越、菲等国在南海不断挑衅,以及美国等大国干涉等等,这些因素的交织对经贸合作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如何规避与东道国合作的政治风险、投资风险以及难以融入当地文化的风险,成为广东企业进入沿线市场的巨大隐忧。
在这样的背景下,创新经贸合作的内涵与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广东深化与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应加速与沿线新兴市场形成产业链重构,在更大范围优化布局产业环节。这也将有助于广东破解传统制造业的资源和市场瓶颈,获得产业发展的国际空间。
二、广东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主要国家经贸合作的新内涵
(一)战略取向:共促转型、共育产业、共拓市场、共赢发展
将广东的转型升级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济的转型升级相融合,主动参与新一轮发展周期的国际产业链重构,共同加强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的产业链链际合作,共同培育新兴产业,双向对接,全面整合,共同以核心价值环节嵌入全球产业价值链,联手开拓亚太乃至整个国际市场,重构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打造互利共赢的经济命运共同体,开创广东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新局面,争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排头兵。
(二)拓展经贸合作新内涵:四大创新
1.转型升级与产业链全面融合创新
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应从之前的一般贸易转变为从产业链协调机制切入,从整体产业链角度合理布局产业环节,充分利用海外资源推动产业升级。
以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为重点,重构制造产业链国际优势。鼓励制造企业采取“核心零部件+出口组装厂”模式,将关键技术研发与零部件生产留在广东,而将下游组装与营销布局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并以投资带动零配件、成套设备的出口,拓展制造业的国际空间。鼓励广东企业重点在中南半岛国家进行“下游产品—上游产品”捆绑投资,与当地企业形成生产配套网络,展开链际合作。借力400亿“丝路基金”,扩大对外工程承包业务,带动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走出去。
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携手香港、新加坡等地共同拓展服务业,推动旅游业、物流业、金融业、商贸等建立覆盖沿线国家的市场网络,提升服务贸易水平。
在更高层次上“引进来”。利用新马泰等国在机电设备、汽车、石化等行业相对富余的资金、先进的制造技术和园区发展经验,吸引其来粤投资,提升产业竞争力。
2.协同研发与新业态共育创新
广东与沿线国家应改变过去基于生产环节配套的垂直分工模式,推动面向产业对接的研发合作及新兴业态的共同培育。
面向产业对接的协同研发。主动纳入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体系,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农业、生物科技等重点领域,搭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深化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的研发合作。
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创新创业中心。凝聚新加坡等先进国家的创新资源,规划创新链节点,依托中新(广州)知识城、东莞中以国际科技合作园区等平台,吸引沿线国家的跨国企业来粤设立研发中心,吸聚科技领军人才到粤工作与创业。
共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广东高科技企业与新加坡、印度等国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与健康等新兴产业的互补合作,利用“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契机推进互联网产业发展,联手切入全球产业链高端。
3.环南海经济圈与海洋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创新
突破资源争采的传统思路,以环南海经济合作圈为突破口,形成全新的海洋经济合作开发格局。
共建海陆基对接和跨区域合作的海洋现代产业体系。在东盟“10+1”框架下,围绕南海推动产业转移和跨区域合作,推动广东与南海周边国家(地区)共同打造“南海海洋产业国际集聚区”。通过长期贸易协议与参股开发相结合等方式,深化与印度尼西亚等国在油气开发、远洋渔业等领域的合作。与新加坡等国共同发展深海技术,培育深海能源产业。
联手打造港口物流大通道和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以广州港为核心、以大通关为支撑、以珠三角水网港点和东盟港口为节点、覆盖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海运大通道,与新加坡港、巴生港、雅加达港和迪拜港等共同构建区域港口服务网。争取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中先行先试,推动粤港澳自贸区与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政策对接。
4.国际国内市场双向拓展创新
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应突破以往通过贸易互通有无的局限,充分利用产业优势互补,携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扩大内需背景下共拓中国国内市场。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应充分利用中国产业西进、扩大内需的优惠政策,依托沿线国家的优势产业如农、海产品生产加工等,联手建立内销市场网络,向中国内地特别是中南和西南地区辐射,打开新的市场空间。
合作双赢中共同开发亚太市场,建设区域产业资源的配置中心。与沿线国家联手打造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力争在家电、信息制造等行业形成产业整合优势;同时,携手香港、新加坡等建立覆盖亚太乃至全球的现代服务业市场网络,成为亚太地区优质产业资源的配置者。
三、广东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国家经贸合作六大新模式
广东要加快构建与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国家全新的六大经贸合作模式,打造广东版的现代海上丝绸之路。
(一)非均衡节点式梯级合作模式
从资源投资→市场投资→技术与资本战略性投资三个阶段看,广东和东盟、南亚、中东、北非在国际价值链上的位置梯度较为明显,因此应根据沿线国家不平衡的经济发展阶段特征,以某些节点国家为重点,采取非均衡、节点式的梯级合作模式,最终通过节点连接形成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各国经贸合作多样化网络。
以东盟为核心区,以境外经贸合作区(园)为载体,产业集群式“走出去”。推动广东优势企业到东盟进行集群投资,形成产业链条。引导企业优先进驻越南中国(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依托其相对成熟的配套服务,降低海外经营成本。积极参与新加坡“智慧国”平台、马来西亚“六大发展走廊”、印尼“六大经济走廊”等项目,促进产业对接升级。
以南亚四国为重点投资工业园区,推动IT、轻工、工程承包合作。在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等国探索建立“广东投资工业园区”,推动纺织、家电等优势产业向南亚转移,加强与印度IT业软硬件互补合作,开拓南亚工程承包市场。
与中东国家合作打造“多边贸易与投资拓展区”。发挥广东商贸优势,以迪拜、多哈、利雅得为中心,布局国际商品贸易平台,带动分销、物流企业走出去,构建进入中东、辐射非洲欧洲市场的商贸通道。以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为重点,参与波斯湾地区石化项目。培育广东本土工程总承包企业,以波斯湾国家为据点开拓中东基础建设市场。
与非洲国家合作打造“广东产业转移承接区”,以国际商贸中心为先导,跟进建设境外合作工业园。主动出击,以红海湾及印度洋西岸航线沿岸国家为重点,布局“广东商品贸易中心”;同步建立境外合作工业园,以企业集群“走出去”方式向非洲转移服装、鞋帽、电子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业。
(二)近地经贸合作模式
加强粤港澳、“两广”的近地产业合作,拓展产业发展腹地。以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枢纽,打造港穗深澳海洋都会带,围绕海洋核心点配置区域资源,引导海洋产业效应的内化和外溢。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为重要节点,加强粤港澳在港口物流、海岛开发、海洋旅游、海洋新兴产业的合作。拓展珠三角城市群区域腹地辐射大通道,重点打造珠江—西江经济带,通过打通内外部通道及珠三角的功能辐射和产业转移,把珠三角、港澳、海上丝绸之路、东盟等连接在一起,提升广东在亚太区域的经济中心地位。
(三)跨境飞地型园区点对点合作模式
探索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节点国家和港口城市互设“广东产业园”或“海丝产业园”等“两国两园”模式,创新合作机制,搭建产业经济合作平台。着力引进东盟资源促进广东经济发展,除广州的中新知识城项目外,还可在东西两翼的湛江、潮州、汕头、茂名等地建立与东盟对接的产业协作园区。重点推进湛江的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建设,发展新海洋、新能源、新电子、新材料、新医药产业,打造“中国—东盟产业合作示范区”。
(四)“网上自由贸易区”创新合作模式
以建立“网上自由贸易区”为新亮点,利用新兴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构建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联通的跨境国际经贸大平台。利用广东的现有产业平台与资源优势,探索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以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所涉及的在线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基础信息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海关、国检、国税、外管等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套企业之间的标准化信息流通,率先形成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区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通过电子结算方式促进商品、生产要素等自由流动。
(五)沿线港口与城市联盟合作模式
以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城市)的经贸和港口合作需求为出发点,以国际海运航线为纽带,由在广州设有总领馆的沿海国家、广州友好城市中的港口城市以及广州港航线到达的国家和港口起步,整合沿线港口资源,发起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城市)联盟”。以广州、香港、新加坡港、迪拜港、亚历山大港等龙头港口为关键节点,串接起沿线国家港口(城市)、物流园区、加工贸易区,主要港口互签航运合作协议,共同打造海上经济大通道和商贸物流大通道,深化广东与沿线国家的相互贸易与投资。
(六)新侨区合作平台模式
广东是全国第一侨乡,沿海各地先民南下东南亚各国拓展,人数达1 500万余众,且不乏饶商巨贾。*李惠武:《海上丝路粤船当先》,载《广东经济》2014年第5期。应充分发挥华商“融通中外”的独特优势,搭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广东—华商经济合作平台”。抓住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上升为国家级试验区的契机,突出中国华侨门户和吸纳华侨资本的桥头堡作用,加大力度引进华商龙头企业和项目,支持鼓励华商跨国公司、企业以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设立公司,在推动华侨经济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与港澳合作、营商环境与商事规则等方面先行先试。充分利用广东省23个华侨农场的土地资源优势,选择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农场改造建设“广东—东盟华商工业园”。
四、促进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各国经贸合作的政策措施
(一)搭建政府、市场、中介组织“三位一体”合作新机制
发挥政府宏观引导作用。在广东—东盟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广东—新加坡合作理事会会议等现有政府合作框架基础上,围绕“海”的主题,扩大与南亚、中东、北非国家建立多边经贸合作新机制。整合提升“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等合作机制功能,争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机制落户广东。
以非正式、跨边界的民间协作渠道促进经贸合作。鼓励广东的重点城市、港口、产业组织与沿线国家建立城市、港口、产业等专业联盟,定期举办“中国(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城市论坛、产业发展论坛、市长论坛等。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作用,推动与沿线各国或有关商协会建立双边企业家理事会、广东商会等民间团体。
(二)力争国家先行先试政策,强化经贸合作试点示范建设
第一,建立与国家部委间的部省联动机制,结合广东自贸区方案,以南沙、前海、横琴为试点,力争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跨境贸易结算、国际物流通道建设、海上丝绸之路跨境邮轮等方面取得先行先试政策。
第二,支持民企探索试点设立海上丝绸之路民营银行或华商银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争取设立海上丝绸之路海洋资源股权交易所。
第三,推动“城市—城市”对接建立跨境产业合作园区。鼓励广东尤其是珠三角主要城市开展“城市外交”,建立跨境点对点对口合作机制,与沿线重要交通节点及港口城市共建经贸合作园区并赋予优惠政策。
第四,争取国家支持湛江、雷州半岛等粤西地区纳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享受国家统一的优惠政策。比照广西对北部湾经济区做法,设立“对接东盟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建设广东—东盟产业合作园区。
(三)支持企业对沿线国家“集群式”投资,建立投资服务大数据平台
实施“政府铺路+大企业拉动+民企开拓+集群网络”策略。完善企业“走出去”配套政策,提供口岸通关、人员出境便利化服务,发挥有实力大型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中小民企通过参与大型企业产业链合作开拓市场,并为集群投资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广东企业实施本地化战略,在当地形成集群生产网络,双向促进产业升级。
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投资咨询服务大数据平台”。将广东建成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经贸信息集散中心,为企业提供各国市场与产品需求、贸易投资环境、风险规避、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及深度投资数据分析服务,编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经贸发展地图”。
(四)多渠道利用华商的跨国经贸网络资源
广东应积极参与组建“华商投资基金”,通过盘活华商基金以及华商的人脉关系和商业渠道,避开非商业壁垒,实现对一些海外战略资源的掌握。鼓励广东企业与沿线国家华商设立合作公司,嵌入当地产业链,进军当地市场。积极引导华商到广东投资,以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大胆改革创新,支持侨资设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机构,扩大对侨资开放领域,允许侨资进入电力、电信等行业,吸引侨资参与设立医疗、新闻广电和数据服务等机构。
(五)加强重点经贸合作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全面对接与合作
在东盟“10+1”框架下,推动广东与南海周边国家(地区)联手建设海陆基对接和海洋跨区域合作的海洋现代产业链体系。在争议海域海洋资源的开发上,引入国际合作机制,吸引国际公司参加南海的共同开发。选择IT制造、建筑陶瓷、家电三大优势产业,以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为重点建立产业转移园及经贸合作园区,加快推进大型经贸合作项目建设。在阳江、潮州、汕头、湛江、茂名等地建立与东盟对接的产业协作园区。加大与印尼、马来西亚、越南、文莱等国在油气、矿产、煤炭等方面的互利合作,在粤东西沿海地区建设国家级大型煤炭配送中心,大型石油储备和炼化、配送基地,国际铁矿石储备和期货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于尚艳】
【基金项目】广东省委宣传部打造“理论粤军”重大现实问题招标课题“广东加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战略目标与实现路径研究”(LLYJ1305)
【收稿日期】2015-12-15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55(2016)03-0023-05
(作者简介:向晓梅,四川宜宾人,经济学博士,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