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农机”创建体会及建议

2016-03-08 12:15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官德军
湖北农机化 2016年5期
关键词:荆门市拖拉机监理

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官德军

“平安农机”创建体会及建议

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官德军

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平安乡村建设的一项具体行动,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抓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荆门市农业局、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荆门区活动方案>的通知》(荆农业[2007]16号)。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70号),荆门市农业局、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荆门市“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荆农业字[2011]70号)。成立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小组,在全市形成了完整的市、县(市、区)、镇(乡)、村四级创建工作体系,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及农业部创建标准,荆门市详细分解了创建目标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共管机制,配备改进相关设施,建立完善人机台帐,认真落实安全宣教,制订了实施目标考评。通过改善办公设备、配套设施建设、农机装备建设、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农机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

对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现对荆门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体会如下。

1 创建体会

1.1 领导重视助创建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在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过程中,及时出台工作意见,组建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

1.1.1 成立农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70号),并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牵头,农机、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级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农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2)全市各级农机监管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各示范镇、村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工作小组,在全市形成了完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3)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及时分析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和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通报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处理疑难问题,交流相关信息。

1.1.2 制定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对照创建标准,根据方案,采取切实措施,分步实施,制定了《平安农机示范县、镇、村、户创建考评细则》。做到工作有计划、创建有目标、平时有检查、考评有细则。采取先试点创建、再全面推进、完善提高的工作步骤,有序推进创建活动。

(2)在全市6个县(市、区)逐个召开调研座谈会,结合农机行业事故隐患排查、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工作,全面调查摸清农机安全管理现状,并详细制定工作台帐,完善人、机管理档案。

(3)提供创建工作经费。政府为“平安农机”创建设立专项资金。

1.1.3 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荆门市政府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在《荆门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中明确了市农业局(农机局)对拖拉机及农业机械的监管责任,市与县(市、区),各(区、镇),(镇、村)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也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全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配合市监理所开展本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村相应配备了兼职农机安全生产联络员,配合农机监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开展本村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每年签订市、县、镇、村、农机手五级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总数达80万余份,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1.4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根据农机应急救援预案有关规定,荆门市制订了《荆门市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联合安监、公安、120急救中心等部门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有效提高了农机人员紧急救援的能力,熟悉了应急救援的组织体系和救援工作流程,积累了应急处置实战经验,确保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及时、有序、高效开展,以最大限度降低农机事故造成的损失。通过网络、广播、宣传册、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了农机事故报告电话,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建立了24 h值班制度,保证事故报告电话24 h畅通,并严格遵照执行。

1.1.5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与公安交警部门紧密合作,建立健全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

(1)农机部门每个季度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详细通报各项内容。

(2)农机部门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农机事故情况。

(3)公安部门每个季度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农机部门积极配合处理农机道路交通事故。

1.2 普法宣传助创建

荆门市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教氛围,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程度。

1.2.1 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详细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计划。在“三夏”秋收冬播农忙季节、重要节假日等时节,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购机补贴、进村入户隐患排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活动,采取召开会议(培训)、媒体宣传、张贴和发放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市民、村民、机手、学生开展行之有效的宣教活动。

(2)认真开展“六个一”的宣传活动。结合每年的检验工作,在每个县市区的每个乡镇组织1~2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放映一部“平安农机”宣教片,向每个村赠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农村和部分城区小学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课,开展“小手牵大手”主题活动。累计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法》摘要资料120 000份,《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汇编》50 000本,创建倡议信200 000封,安全知识宣传单80 000张,分发部分宣传彩图2 000多张。

(3)结合农时特点、节假日和“安全生产月”组织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制作宣传图板80多块进行现场展示,发放宣传资料150 000多份;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每年刊(播)出宣传信息100多次;在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和主题班会近500次,受教育学生15 000多名;深入重点镇村进行宣传,受教育农民达100 000余人次;在业务大厅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设置农机安全宣传资料,供机手随时取阅;利用农机安全性能检测车流动性大、宣传面广的特点,随车携带宣传图板,随时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2.2 普及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

结合拖拉机年度检审,积极向拖拉机驾驶人及其亲属宣传安全和法律知识;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驾驶技术强化培训。每年分期分批组织全市性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各县市区在“三夏”“三秋”2个大忙季节前各组织一次全辖区范围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活动,全市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1.3 狠抓列管助创建

荆门市一贯坚持严格的农机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抓起,严把农机注册登记关,严把技术检验关,凡不在省颁目录范围内的机械一律不予登记上牌,凡技术检验不合格的机具一律不予通过。

1.3.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

严格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工作,做到“五不准”。即不准为异地农机和驾驶员办理牌证;不准为无购置税和“交强险”凭证的多功能拖拉机办理牌证;不准为无合格证、无农机推广鉴定证的农机注册登记;不准为无培训记录、考试记录人员办理驾驶证;不准不见车、不见人进行年度技术检验。结合政府补贴机具集中购置工作,加强服务,确保享受补贴机具上牌率100%,并建立完整的农业机械台帐。

1.3.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1)严格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检验做到“见人、见车、见证”“三见面”,实施上线检测,并出具上线检测报告;联合收割机采用人工检验,实施双检验员签名,完善检验信息记载。

(2)农机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全部通过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操作规范。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检率达到95%以上。

1.4 强化监管助创建

1.4.1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

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令规定执行,对驾驶员培训,驾驶证的核发、审验及换证,都严格按标准、按程序进行。在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工作中,能严格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的规定,规范驾驶人培训工作,所有教学人员都持证上岗,学员驾驶证考试通过率达到了98%以上。

1.4.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严格按照《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的规定,核发驾驶证,安排专人参加了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举办的考试员培训,并获得考试员资格,所有考试员都持证上岗。对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员,严格审核申领条件,并在通过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再进行规定驾驶科目的考试,全部合格后,才核发相应的拖拉机驾驶证,并建立完整的台帐。

1.4.3 驾驶证的审验及换证

荆门市一直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进行驾驶证的审验和换证,对未按培训大纲进行培训、未提交培训记录或培训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对考试记录不完整、考试科目不全、未实施考试员和驾驶人双签名的,一律不予办牌办证。

1.5 严格执法助创建

针对农机监理部门无上道路执法权的现状,多年来,荆门市农机、公安部门协调配合,由农机安全监理站、各交警大队、各镇农服中心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检查。

1.5.1 农机安全检查

荆门市农机监理、公安交警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农机监[2013]1号),在全省率先开展“警监联勤”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上道路拖拉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有效地保障了农机道路交通的安全。在“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开展全市范围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抓好关键季节、重点机具的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作业和道路行驶安全。

2013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警监联勤”联合执法行动150余次,750余人参与,排查隐患5 000余起。

1.5.2 专项整治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及时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机牌证信息、安全技术检验信息等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牌证核发行为。

(2)认真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着重开展对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防范人身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3)认真开展对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建立过程和农机事故统计、上报等情况的排查工作,认真执行专项整治责任制,根据“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清查不彻底、隐患不掌握、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执行清查、整改、督办责任追究,切实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1.6 便民服务助创建

(1)认真实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办事人员、办事结果”五公开,通过网络、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在市农机信息网上公布了农机安全监管办事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切实保护广大农民机手的合法权益。在各镇村上墙公示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网络图、示范村创建标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村农机安全专管员职责,并公布小组成员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效能建设,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为农民办实事,坚持开展送服务上门,贴近村庄、贴近农户、贴近机手,坚持培训、年审检验、安全宣传到村服务。利用移动检测车开展年度实地检审工作,大大方便了农民机手。对于未能及时参加检审的机手,及时、单独提供服务。

(3)利用媒体和简报等形式发布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在《垄上行》电视栏目、荆门广播电台、《农技小报》、农机通等载体上及时发布当前农机安全生产信息。

(4)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创建活动。以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创建活动为契机,打造出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水平精、保障能力强的农机安全监管队伍。

2 创建成效

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以来,荆门市农机管理水平,安全监管能力,为农服务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

2.1 创建目标达标

(1)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共投入创建经费150万元(其中:各地政府60万元,各县市区监理站自筹75万元,市安全监理所补助15万元),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农机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生产联动机制、为机手服务的各项措施;实现了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超过30%、无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农机检审率达到85%以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面超过85%的预期目标。

(2)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镇、村、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全市先后有沙洋县、东宝区、屈家岭管理区等3个县市区被确定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掇刀区、东宝区、屈家岭管理区3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创建了麻城、团林、曾集、后港、石桥驿、子陵、胡集、钱场、石龙、旧口、柴湖等30个“平安农机”示范镇,张池、黎坪、团林、蔡院、曾坡、新坪、青山、王坪、三合、新台、斗笠等22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1 800个农机户被评为“平安农机”示范户,五洋、铁牛、顺达、宏丰、仙居红等5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钟祥市杨红兵、东宝区蔡小清、沙洋县张艳丽等3名监理员被评为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

2.2 装备设备得到改善

荆门市着力完善各类农机安全装备设备设施。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都配备了专用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投影机、流动检测车等办公设施,事故勘查设备齐全,农机事故档案规范;有力地推动了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网络化、数字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2.3 队伍建设得到提升

通过平安创建,着力加强监理队伍建设。通过参加省级(市级)监理业务培训,全市80名农机监理人员全部持有农机监理证,根据岗位设定,每个岗位监理员同时还持有检验员证、考试员证、事故处理员证,另外有60名监理人员同时持有行政执法证。

2.4 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通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农机行业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年)、打非治违等行动,荆门市严格把好拖拉机及驾驶人的注册登记与考试发证关、严格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开展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严格对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全市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三率”稳步上升,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违规现象逐渐好转。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3 存在问题

3.1 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不完备

3.1.1 体系不健全

现今,虽有农机管理部门,但由于名称不统一(如农机化办公室、农机局等),级别不一样(有的正处级,有的副处级),主管部门不一(有的归属农业局,有的归属市政府办公室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机安全监管职能。

3.1.2 编制少,制约监管

作为农机管理部门中主要负责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全监理机构,有的是和主管局“局站合一”合署办公,有的虽为局属二级单位,但由于受人员编制的限制,仅3~4个人从事几万甚至十几万机手农机安全教育、年度检验、培训考试、事故处理、牌证审验发放、隐患排查等监理服务工作。人少、面大、点多,监管力不从心,加之还要承担政府交办的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瓜果上市旺季参与城市管理、干部下乡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从而导致抓农机安全生产本职工作的时间大幅度压缩,严重制约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不利于“平安农机”创建的开展。

3.1.3 乡镇农机监管服务断层

由于机构改革、乡镇合并、协管员的缺失等原因,使乡镇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断档现象,农机安全管理基层工作薄弱,没有形成良好的管理体系,减缓了“平安农机”的建设工作。

3.2 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平安农机管理难度较大,执法人员的数量却严重不足。而且人员素质偏低,人员年龄老化严重,人员结构失衡,从而造就了监理队伍梯队建设不合理,致使整个监理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执法能力,产生了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严重制约了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另外,受《道交法》农机监管部门无上道路执法权,公安交警工作任务重,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根本管不过来等客观现实的限制,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大部分时间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3.3 报废拖拉机超期使用现象严重

由于国家有关拖拉机报废政策的法规不够完善,农机部门没有权力强制报废拖拉机,再加上农民主动报废的积极性不高,意识不强,致使许多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仍在超期使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平安农机”建设。

4 “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建议在“十二五”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创新完善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为“十三五”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制度、队伍、观念创新等方面的保障。

4.1 创新农机安全生产机制

把新农村建设与平安农机创建结合起来,加强创新,探索有效的安全生产机制,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力推动“平安农机”创建的深入开展。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在获得政府重视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努力形成由政府负责、部门支持、社会人员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

4.2 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力度,在加强检查、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和沟通,在“警监联勤”的工作机制上完善联合执法,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监管。争取财政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努力改善手段与装备,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环境。

4.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保障平安农机建设,需要一支良好的监管执法队伍。要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稽查的组织建设,以及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建设,为创建平安农机提供人才和组织保障。应该从适应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出发,切实围绕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求,加强在职在岗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执法能力,保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4.4 强化牌证管理

从源头突出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工作,严格把握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关,依托购机补贴,做到享受补贴的机具100%办牌办证。与此同时,积极组织监理人员深入乡村,上门为机手开展办牌办证及年度检验业务,为“平安农机”创建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4.5 加强报废更新工作

针对报废拖拉机超期使用的情况,组织监理人员进村入户,加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力度,全面摸清达到报废年限仍在超期使用的农业机械的数量、型号等,并通报公安交警备案,结合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加大报废更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力推进报废更新工作,切断危及农机安全的源头。

4.6 加强机耕道建设

农村机耕道是农业机械化的基础设施,也是农村路网建设和改善村容村貌、实现农村小康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机耕道路况差,农机下田受到严重影响,且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开展。

农村机耕道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各级政府把农村机耕道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机耕道建设推进领导小组,通过整合财政、规划、住建、国土和农口各部门单位力量,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合力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为“平安创建”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政府可从农村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财政提留一定比例作为机耕道建设基金;整合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平整等项目资金,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机耕道建设;可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镇、村两级和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自建机耕道,政府按相应标准验收后给予奖励;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引导农民在“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基础上自愿投工投劳,形成以“财政资金引导、乡镇资金支持、项目资金推动、农民投入为主”的多层次、有效的投入机制。

4.7 构建互联网+农机安全服务监管体系

今后,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平安农机”创建的直接参与者,建议农机监理部门整合列管机手及已创建的平安示范社(村)、平安示范机手等资源,做好“互联网+”现代农机服务监管,培育一批机手+大户+合作社+村组+农机监管服务人员的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农机安全生产”服务、监管模式,推动“平安农机”创建,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新保障。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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