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超
常言道:进入了NBA,便意味着一夜暴富。诚然,在这个动辄用“亿”来记数球员身价的联盟里,就是一群百万、千万、亿万富翁的竞技场。在这里,一个只拿着底薪合同在球队板凳席混日子的不入流球员居住的居然是一幢豪宅已经不会让人感到惊讶了。毫无疑问,NBA真的让少数人暴富了。不过,暴富不假,但说是一夜暴富则不太准确。因为球员签完合同之后并不是带着装满钞票的大皮箱回家的。
那么,这些大笔的钱是怎么走到球员们的腰包里的呢?
领取规则
本赛季奇才主场击败魔术的比赛,赛后华盛顿中锋戈塔特被问到“本周对你来说是不是一个让你感觉不太舒服的一周?”这一问题时,戈塔特笑着回答道:“我这个礼拜感觉很棒啊,因为这个星期正好要发工资了。”那天正好是11月15号,而11月15号是NBA球员在新赛季里的第一个发薪日。
按照NBA的相关规定,联盟支付薪水的日期为每个月的1号和15号。而在最新的劳资协议下签订合同的球员,则是默认为一年内薪金分24次领取。如果球员薪金超过了联盟的底薪,还可以和球队进行协商,在6个月的时间里分12次领取整年的薪水,或者是在18个月里分36次领取。在之前的劳资协议里,默认的领取时间为整年度的薪水在6个月里分12次领取完,也就是赛季中可以领取整年度的薪水,休赛期时则没有收入。
所以,即便是签下了过亿的合同,也要一点点地拿,虽然分散在每个月里的工资同样价值不菲,但光靠球队的薪水,一夜之间便获得全部“身价”是不可能的。
在2014年的夏天,球员工会曾向球员们提出建议,希望他们在2016-17赛季里尽可能和球队达成分18个月领取薪水的协议,因为在2017年的夏天劳资双方均有权利跳出现有劳资协议且极有可能陷入新一轮的谈判。一旦谈判失败,联盟将再次被迫停摆。如果球员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能够保证每个月都有薪水到账将在谈判中处于有利位置,至少不会在资方压迫下轻易屈服。
当然,前边所说的只是球员领取工资的一些大体规律,在领取工资时,还有很多周密的细节。比如在每一次发放薪水时,球员都会接到相应的通知,也就是多数人都会遇到的“工资条”。当然,随着移动终端的发展,目前纸质的通知越来越少,而类似于短信、电子邮件这种电子通知则在逐渐增多。其实这种通知并不是提醒球员要在哪天去银行取钱,毕竟发薪日是固定的,而是要让球员明白这次发薪到底有多少钱,这些钱又是以什么样的名目打到了他的户头上的。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球员都能在发薪日拿到足额的1/24年薪,比如:缺席训练要罚款,首次为2500美金,逐次累加;被判恶意技术犯规要罚款;在比赛中被驱逐出场要罚款;被下放却拒绝去发展联盟还要罚款。除了这些,影响收入最多的还有禁赛,任何球员每禁赛一场,无论季前赛、常规赛还是季后赛,都将扣除当年总年薪的1/110。当然,这部分罚款和禁赛的扣款,都会通过联盟和球员工会用于慈善活动。羊毛出自羊身上,这么多年来NBA的慈善活动搞得如火如荼,球员们不仅仅是身体力行参与其中,而且,钱,也是他们掏的。
特别案例
除了这些常规的薪水领取方式,还有很多特别的领取方式。比如在2013年11月1日,当赛季一场比赛都没打的科比就从湖人的账户上领走了24363044美金,这笔钱是他上一份合同中最后一年薪水30453805美元的80%,这也是在NBA规定之中,球员可以提前领取薪水的最大比例了。除了提前领取年薪,还可以提前领取总年薪。2014年的夏天,卡梅隆·安东尼和尼克斯签下了为期5年总价值1.24亿美元的合同,随后他一次性提前领取了其中50%的薪水,也就是6203万美元。当时安东尼之所以要预支50%的薪水,是因为他注册了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且正处在继续资金注入的阶段,提前预支的薪水恰好解了燃眉之急。
同时提前领取薪水的还有“小甜瓜”的前队友J.R.史密斯,他与尼克斯续约了3年,总年薪达到了1800万美金,而他提前领走的金额为900万美元。与科比相同的是,史密斯在领取这笔钱的时候同样因伤不能出战。当然,提前领取薪水也是会受到一定控制的,NBA规定,提前预支的薪水不能影响球队的总薪金空间,而球员剩下的没有提前领走的薪水将和常规办法一样,分次发放。
其实,只要和球队之间有一份保障合同,球员就可以和球队达成一种依赖的关系,因为,如果像安东尼那样急需用钱,而又没有那么大的合同,不可能预支的情况下,还可以向球队借钱。像未来有可能被“魔兽”打破,但目前尚保持着私生子数量纪录的前超音速球员“雨人”肖恩·坎普,在生涯后期入不敷出的时候就多次向球队借钱,当然,他可不是为了做投资,而是为了还自己的“风流债”。
向球队借钱和预支薪水有一些类似,也有一些不同。在提出了一部分钱以后,借款和提前预支薪水的球员都可以拿到当赛季薪水剩余的保障部分,但所借的款项将会在合同中剩余赛季的薪水中扣除,同时还要按照市场标准计算利息。即便是球队同意以低息或无息借款给球员,联盟也会认定一个利息差额计算在球队薪水总额之内。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球员都能向球队借钱,像底薪的球员和首轮被选中的新秀就不可以借钱。
薪金可以提前领取,自然也可以延迟支付。球员的年薪里,有25%是可以推迟到第二年的5月1日之后支付的,不过在计算球队薪金总额的时候,这笔钱依然会计算在前一年的总额之中。虽然这些林林总总的薪水支付方式各有所别,但有一个基础是绝对不会变的,即任何一名球员都必须有20%的基本薪水要按照常规方式支付,这样也是为了保证球员不会因为大手大脚而导致合同期内的“破产”。
富前教育
其实对于球员,联盟从1986年开始便和球员工会一同制定了一套名为“新秀过渡计划”的培训课程。就像一个刚从学校出来面临工作岗位的学生所要经历的那样,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在这个过渡计划里,联盟的官员、现役、退役球员以及各种相关行业的专家会一同上阵,轮番对这些20出头甚至不到20的新秀球员讲解联盟的规则,其中包括电脑培训、违禁药物、酗酒、性犯罪等等这些年轻人可能触碰到的要点,甚至于连和媒体打交道、每天该如何穿衣打扮、注意言谈举止等方面都会讲到,可谓是面面俱到,事无巨细。而在所有的培训之中,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关于金钱的打理。对于这些从穷小子突然变身为百万富翁的年轻人来说,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该如何处理自己手里大把的美钞的。
关于新秀球员如何打理他们的薪水,联盟虽然没有什么明文规定,但在近几年却提出了几项核心建议:1,确保你有善于理财的个人或团队;2,别给予任何人随意花费你财产的权利;3,在制定还款计划之前,最好不要向别人借钱,并且要合理把持你的信用额度;4,最好别和他人合买不动产;5,在填写个人报税表格之前,最好和税务咨询师提前沟通。
当然,为了防止球员胡乱挥霍,光有谆谆教导是不够的,还要有一些强制性的手段。比如2013-14赛季的最佳新秀迈卡威,76人队在其效力期间并没有把薪水全数交到他本人手上,而是存进了一家信托基金。按照双方协议,迈卡威未来三年都不能使用这笔财产,而生活支出则是由赞助商的合同支付。当然,迈卡威并没有为76人效力满三年,至于被交易到雄鹿队之后,这份协议是否还有效就不得而知了。
由于过往之中,有过太多NBA球员破产甚至流落街头的例子,所以联盟一直在致力于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有趣的是,在2014年的新秀过渡培训中,联盟的官员甚至将所有新秀召集到一起,把一句“拒绝破产”的口号喊了好几遍,只为加深印象。
谈判诱饵
在很多行业里,为了把优秀的人才挖到自己门下,在签订一份带有固定薪水的合同之前先抛出一个诱人的“握手费”是十分常见的手段,而这个手段在职业足球中也很常见。在足球领域里,所谓握手费是一笔单独的费用,相当于吸引顶级球员签约的诱饵,但是在NBA中,这种情况则比较少见,因为足球不涉及所谓工资帽和奢侈税,但也不代表NBA里没有过这种情况。
在NBA,这种类似于诱饵的变相薪资不仅要计入球队的工资帽,还会直接影响球员的收入。比如一名球员和一支球队签下了1000万年薪为期三年的合同,他最多只能将年薪的15%当成握手费,然而在之后的两个赛季里,球员的年薪是要递增的,但握手费却不会随之增加,仍为首年度薪金的15%,也就是说,这会导致球员的总薪金随着降低。
另外,握手费在NBA中也属于一种不太光彩的竞争手段,甚至为人所不齿。2004年的夏天,终于圆了全明星梦的肯扬·马丁恰好新秀合同到期,由于在网队野兽般的表现,这位状元郎出身的大前锋顿时引起了多支球队的哄抢。但在当时篮网队的管理层放话说愿意匹配任何报价,可掘金队却承诺马丁,只要来丹佛,便给他15%的签字费,以及提前领取一年薪金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马丁和掘金队签约,便立刻能拿到9100万总年薪的15%以及第一年的1063万美元年薪。在2428万美元立等可取的诱惑下,马丁直接投到掘金队门下。虽然掘金秒杀了篮网,但这样的行为却因为涉嫌不正当竞争而被联盟调查。万幸最终联盟只是表示了谴责而没有作出具体的处罚措施,但甩握手费这种方法却成了各支球队心照不宣的低劣手段,除了之后开拓者签下马修斯之外,很少有球队愿意再出此下策了。
奖励制度
在NBA球员工资条里最后还有一条——奖金。NBA里的各支球队同样有着赏罚分明的制度,工作不努力会被罚款,工作出色的自然也会奖励。当然,NBA的奖金制度也并不是完全“看心情”的,在NBA的薪资环境之下,所有的奖励都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被特别标注,用官方的解释来说便是“条件合同”,或者也可以理解为达标奖励。像这样的条件合同一共分为三种:球员表现,身体条件,以及超额表现。
在这三种条件之中,身体条件和超额表现的奖金都要计入球队薪金总额之中。以球员表现为条件的合同又分为“可能达标”和“可能不达标”两种,这两种只有前者会计入薪金总额。不过在合同的第一年里,所有的三种条件合同都会计入薪金总额。比如一份年薪为1000万美元的合同,其中还会附加100万美元的“可能不达标”条款,那么在执行的第一年里,这份合同将占据1100万美元的薪金空间,而剩余的合同年份里则会减掉那100万美元。
所谓“可能达标”和“可能不达标”的评判标准,依据的是之前一年球员或者球队成绩的高低,比如一名球员之前赛季场均能够达到20分,那么场均20分便是可能达标的标准,而场均30分则会被设定为可能不达标的标准。这种判断的特殊情况还包括此前赛季受伤或交易到其他球队的球员,届时联盟将会派出专家团队作出最终裁定。
2009-10赛季的拜伦·戴维斯是这种“达标”条款中最典型的案例。那个赛季戴维斯合同中的达标标准为个人出战70场,快艇队胜利满30场,即可得到150万美元的奖金,其中出战场次为身体条件,球队胜场数为球员表现中“可能不达标”条款。当赛季,已经30岁的戴维斯共出战75场,但快艇队在最后的5场比赛里只赢下了1场,赛季战绩最终定格为29胜,150万美金因为1场比赛泡汤了。
在“可能不达标”条款里,有着太多让人啼笑皆非的定制条件,比如雷霆队曾许诺给尼克·科利森一个常规赛MVP奖励条款,卢克·里德诺的最佳防守球员奖励条款,巴格纳尼的入选全明星或最佳阵容奖励条款等等。无论设置这些奖励条款的初衷如何,但这些球员真的达成了这样的表现,球队肯定会非常欣喜地掏腰包的。
其实,球员,球星,巨星,无论他们的生活怎样光鲜,在本质上仍然和普通人无二,都是属于打工阶层,所以也难怪劳资协议的分配方案会让他们一次次不满,说破了天,目的也不过是想在短暂的职业生涯里多挣些钱罢了。毕竟,多数球员退役后依靠的都是自己生涯之中所赚到的本钱,能在退役后或在生涯进行时打造出自己商业帝国的还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