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挽挽姑娘是我去年在某个文学网站上认识的女孩,擅长写细腻的文字,还有做朦胧的梦。某个晴朗无事的下午,挽挽姑娘对我说:“认识我的人都说我,一个15岁的女孩子怎么整天那么感伤,写在笔记本上的东西让人看不懂。”隔了一会儿又问:“你呢?你15岁的时候什么样?”
刹那间,心里莫名地温软了起来。15岁。15岁的我,在干什么?
煮一杯咖啡,加了新鲜的稀奶油和糖,厚实的巧克力布朗宁,树莓和桃子酱,还有什么时光,会比此刻更适合回忆15年前的15岁?
15岁的时候,我正在上初中三年级。学校在山城的最高处,除了5路公交车和突突的私人载客摩托车外,那里几乎真的就是“风声雨声读书声”,非常适合读书的地方——自古就是如此。明朝时期,那里曾是有名的“登瀛书院”,后来学校建了一幢实验楼,就叫“登瀛楼”。春天的鸟语花香,秋天的天高气爽,夏天的炎炎烈日,冬天的皑皑白雪,陪着我在山间的石板路上来来回回地走,一不小心就走完了最年少青葱的岁月。
说到“登瀛楼”,我15岁的那一年,还在里面经历过一桩好玩的事情。那是市里举行的实验竞赛,虽然不是什么大型的比赛,也好歹是代表全县作战,因此作为选手的三个人就被彻底圈禁在了登瀛楼里接受为期一周的突击强化,这三个人是我、我哥,还有阿超。
我们三个很早就认识,关系蛮铁,且也都不是什么极乖的人,面对老师给的一大堆资料和实验物品,我们三个偷偷带了一副牌进去,背一个小时复习资料,打半个小时纸牌。操作实验里有一项是制氯气并且验证其漂白作用,我哥就偷偷去楼前的草坪上拔青草,把草扔进广口瓶,青草就在氯气的漂白作用下变成了黄白色——我们玩得太high,不小心把草坪拔成了斑秃,被教导主任狠狠骂了一通,说:“你们三个怎么回事啊!让你们准备竞赛你们在干吗?你们就这样把大家的希望践踏在脚底下吗?”我们三个被教训得无地自容,灰溜溜地把牌交了公,好好地临阵磨枪去了。
竞赛当天是冬至,领队的老师一大早请我们一人吃了一碗芹菜猪肉馅儿的饺子。竞赛结果不好不坏,阿超说,如果饺子是韭菜馅儿的,说不定他能发挥得更好些。赛完第二天回归教室,同桌问:“你生病了?住院了吗?一个礼拜都没来?”我连连点头:“可不是嘛!大病一场,不过现在好了……”
我15岁的时候顶着一头杂乱的短发,遗传了爸爸的自然卷,所以总是很蓬松地顶在脑袋上,偶尔用一枚缀着小花的发夹固定刘海,土气十足。偶尔上台领个奖学金或是荣誉证书什么的,班主任都要提前跟我打招呼:“下午要上台啊,你先回去把自己收拾收拾,那么多人看着呢!”其实,老师和家长对我那样的形象好像并无不满意,美其名曰“自然美”。后来才知道,那时候的老师和家长只是习惯性偏爱成绩优秀又不爱打扮的孩子,觉得那样才能符合“好学生”的标准。
我最好的朋友文文就不一样,她是标准的美人胚子,小脸小嘴大眼睛,瘦瘦高高的。她长得漂亮,也知道自己的漂亮,大家都被迫穿校服运动鞋的时候,她会在里面的T恤或是毛衣上动些小心思。当然,也有很多男生知道她漂亮,于是她隔三差五总能收到一点糖果、点心、巧克力之类的小礼物。我的漂亮朋友已经早早有了“保持身材”的概念,视甜食如水火,于是就狠狠地便宜了嗜甜如命的我。我负责帮她丢掉“情书”,吃光零食,还要负责帮她通知约见她的男生:不好意思啊,那谁今天有点儿事不能来了,再见!
不过当美女的好朋友也是有风险的。有一次和文文一起在教学楼旁边走,一杯水从天而降泼了我一身,想要发飙,抬头却没看到人。两天后,和文文一起在食堂吃饭,一个别班的男生红着脸把一盒巧克力递给文文,说:“那天不是故意的,把你淋湿了真不好意思。”说完就跑了。我和文文面面相觑,好一会儿,她默默地把巧克力推到我面前,说:“这是你应得的……”后来,我在巧克力盒子里发现了男生写给文文的信。我把信看完,把巧克力吃完,然后把信和巧克力包装纸都扔了,也没有把信笺最后的署名告诉文文,也算是替自己出了一口恶气。
尽管我是旁人眼里的“好学生”,但其实我心里也有着偷偷喜欢的人。我妈一直说,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下意识地不断提及这个人,傻子都能看出来我的小心思。我妈是对的,我从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直到现在都是这样。15岁的时候喜欢的那个男生是个皮肤黑黑的家伙,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我们姑且称他为“J”。
刚喜欢J的时候,他坐在我的前排,有时候会穿一件迷彩上衣,右侧肩胛的位置有一块图形很像一只回头的小鹿。后来他调去了奥赛实验班,教室在我楼上一层。稳居年级第一名的他,风趣又有点儿痞气,用现在的分类方法应该算是“学神”,念书什么的自然是游刃有余,唱歌唱得好,篮球打得也不错,超多女生喜欢他,我只是其中之一。不在同一个班级之后,想见到他就成了不大容易的事情。那时候我们期中期末考试是按年级名次分考场的,我又是个偏科严重的人,数学成绩总能第一时间拉低总分和名次。但为了见到他,我还是咬咬牙把每一次的考试目标都定在年级前30名,下一次考试就能继续和他在一个考场。
那时候零花钱除了买零食,就是攒下来买有香味的那种信纸,3块钱一叠,只有8张,在我15岁的时候,这是属于女生们的奢侈品。攒够三天的点心钱,欢快地跑进学校门口的精品店,仔仔细细地挑自己喜欢的图案,如果不是要写信给喜欢的男生,才不舍得用这么昂贵的信纸!当然,大多数时候只是写了,根本没有勇气给对方。
但我又偏偏是藏不住秘密的人,暗恋了两年之后,高一的暑假终于决定表白。我先是以补习数学为理由把他约到家里,写完作业后对他说:“我要告诉你一件事,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但我还是希望你能知道。我喜欢你。就是这样。”
这一句对白我练习了很久,到现在也能一字不差地说出来。他听完后看了看我,说:“喜欢我的人都是傻子。”我说:“我本来就很傻。”他说:“那……你做我女朋友吧!”
再后来我们交往了两年,在一起做的事情加在一起就是:写作业、看电视、吵架、和好、再吵架。彼时年少,不知道“男朋友,女朋友”到底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为什么有那么多事情可以用来吵架,现在回想竟是一件也想不起来了,大概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高中毕业后,我们考在不同城市的大学,于是分手。再后来各自成家,竟然还是朋友。
值得一提的有两件事。一件事是我们分手后,我妈问我:“你是不是跟J分手了?分得好!我女儿,多能干!多聪明!多懂事!肯定要找个比他好得多的!明天就去找!”我说:“妈,我真的还小,我不着急……”还有一件事是,我跟他表白的那句话,后来被我的好朋友学会去向她暗恋的男生表白,效果还是那么好。
15岁的最后一天我记得是一次摸底考试结束。那次我考得不顺利,心情很差。我走出考场,在后操场吹了一会儿风。隔壁班的东东经过我身边,走过来对我说:“你怎么了?”他是J的朋友,我和他认识,却不相熟。
我说:“我心情不好,在这里坐一会儿。”
他说:“我看见他在西操场打篮球,要不要我叫他来?”
我说:“好。”
他转身走了,过了一会儿,又一个人回来。对我说:“他已经走了,我没找到他。”
我说:“没关系,我也回去了。”说完站起身准备回家。
他安静地走在我身边,一直陪我走到学校门口,看着我叫住一辆载人的摩托车,对我说:“对了,明天,生日快乐!”
“你怎么知道我明天生日?”
“呵呵,只是不小心知道的。”
“谢谢你。周一见!”
摩的“突突突”地发动了。傍晚的山风吹在身上有点儿凉,我的眼泪就在风里掉了下来。
我想起来文文的那本《花季雨季》,郁秀写的。文文用一张印了粉紫色小花的包书纸仔细地给它包上书皮。她告诉我说,十六岁是花的季节,十七岁是雨的季节。我问她,那十五岁呢?她说:十五岁是风的季节。
风的季节。我的15岁,就这么过完了。
编辑/佟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