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育人”功能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评价标准的思考

2016-03-07 15:30刘秋霞
关键词:育人大学标准

刘秋霞

(华北电力大学 现代电力研究院, 北京 102206)



基于“育人”功能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评价标准的思考

刘秋霞

(华北电力大学 现代电力研究院, 北京 102206)

高等学校的科技评价,对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教师发展、学科评估、学校发展目标的达成以至对数十年后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形似乐队的“指挥棒”。强调高等学校的科研评价必须既包含有一般科研评价的标准,并且应该与学术研究成果相融合耦连的“育人“成果。而这一育人成果的标准如何合理与科学地构建是一个尚未明确提出和解决的难题,本文就此作了初步的探讨。

高等学校;科研评价;“育人”标准

一、 科研评价与高校使命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与改革的深入,高等学校科研评价的论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它不仅对科研工作本身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直接影响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教师发展评价、学科建设评估、大学建设“排名”,并关联到学校管理与国际交流等广泛的层面,虽然上述的学校、学科、教师的评价单元有所不同,但评价的主调相近。为此,教育部在2013年11月专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的文件,对高等学校科技评价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作了全面分析,对科研评价的指导思想和高校科研评价的分类评价和开放性评价的实施,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并在京、沪、粤等地分类实施不同重点改革的试点,开启了高校科研评价改革的新阶段。大学作为高等教育机构,所开展的科学研究必须与培养人才的第一使命相结合,大学的核心任务是育人。因此,高等学校科研评价体系必然要求与此核心任务相适应。本文在此基础上,分析大学科研的特点和相关科研评价的教育学思想,从育人的视角讨论适应于这一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并提出相应的若干实施建议。目的在于抛砖引玉,期望这些思考对科研评价改革的讨论有所裨益。

二、 高校等学校科研评价要关注人才培养

高等院校的科研评价是科研评价中的一个子集。它具有科研评价的共同性,又由于他是在从事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中进行的,所以又具有科研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特征。但以往大多数通行的科研评价中,经常将从事基础研究的研究院所的科研评价基本框架与评价标准移入高等学校的科研评价中来,而且科研评价却是以行政主导、统一、量化为其主要特征,然而其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及教师发展、学科评估和学校经费筹措等一系列的人事—财务—教育系统。

那么高校中的科研评价应该有哪些与一般科研评价不同的特征呢?

其一,学校要从事科研发展学科,但高等学校最主要的使命是培养人才。而培养人才,要和研究相结合,教师从研究中走向学术前沿,在和研究生和学生们一起研究中,探索科学的奥秘,研发新的技术,并将它贡献给国家和社会并开展国际交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创新精神,试问,有多少高等学校的科研成果没有研究生和学生的参与?其科研成果获奖项目、论文作者也离不了参与学生们的名字。如若釜底抽薪,高等院校没有了研究生和学生,它的科研成果会变成什么样?它自身还具有高等学校的性质么?

其二,高校科研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从事研究和创新的学生。他们就像种子一样,撒向国内和国外的许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的一个最重要隐性成就,就是校友们毕业以后对科技和社会的贡献,而这些贡献是他们在高校的培育下努力的结果,因此它在科研评价中应予以考虑,这就是高等学校科技贡献中常常说的“出成果,出人才”。但以往高校科研评价中,只重成果,轻人才产出。严重的只讲出科技成果,少讲或不讲结合科技研究的人才产出。其实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与人才,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是不可分割的。

其三,再细说高校科研培养人才,不仅仅是让学生学会如何在工作岗位上出更多的成果,还在于研究型的学习和科研实践中,引导学生学会了科研的方法论,以及尊重知识产权、实现团队合作、秉持科研诚信、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求真务实的学风。

因此,诚如教育部文件所指出的:“科技评价对高等学校的办学行为具有突出的导向作用”。在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指导原则中明确提出要科教结合,推进科教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高等学校中科研和教学是不可割裂的育人行为的两个方面,不是可以分割的两件事物。追溯历史,德国的洪堡在倡导大学要进行研究,说的是在“大学”中要进行科学研究,不是撇开大学的任务只说要提倡研究。因为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源泉,是培养高质量学生的必由之路。蔡元培先生在1917年就任北大校长时的演说中所表明的:“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今诸君苟不于此时植其基,勤其学,则将来万一因生计所迫,出而任事,担任讲席,则必贻误学生;置身政界,则必贻误国家。”其本意在于通过“研究高深学问”的途径,达到“育才”的目的。因此高校的科研评价不应该离开这个基本出发点与落脚点,评价标准的制订以及评价科研目标的达成,应该与一般的研究院所的科研评价有重要区别。这也是讨论区别“科研评价”与“高校科研评价”的一个重要的特殊视角。

三、 科研评价要有“育人”标准

一般地说,科研具有多样性:如果说对于基础研究的科研工作,它的评价应该是重在揭示客观事物运动的规律,通常人们称之为“顶天”;对于从事应用性质的研究和开发,应该重在解决实际发生的造福于人民的工程问题和社会需求,称之为“立地”。当然,这两者之间还有广阔的中间地带,则应该兼顾两者,对于一般意义的科研评价,其评价标准的树立,即应当是要么“顶天”,要么“立地”或者能兼容两者。

但是,对于在高等学校中的科研评价,高等学校有一个很核心的职能,就是“育人”。通过科研提高教师培养人才的质量,也通过研究来培养人。因此,在高等学校中进行科研评价,不能只要求“顶天”或“立地”,应该同时有“育人”的标准存在。这是大学的功能与性质决定的。这恰恰是当前流行的“大学评价”中,那些著名的排名榜如“泰晤士报”、“美国新闻”所竭力传播而被国内大学所推崇的那些评价中所未曾被重视的。

在分类评价的标准中,对于基础类研究的评价重在其创造与创新,对应用类科研评价重在应用成果和社会与市场的认可和增进人类福祉的贡献。但对于科研“育人”的评价标准的内涵应该有哪些?当前科研评价中缺乏“育人”的评价标准,它的内涵尚须作更深入的研究与建构,但可举出一些必须考虑的方面作为今后构建标准相关部分的参考:

1.结合科研,对教育过程和课程的反馈作用,如新方案、新教材、新实验和新的实践环节;

2.学校在推动科研与教学的结合与融合方面所做的努力;

3.结合科研培养的研究生的成果(数量和质量);

4.所培养的研究生对科研创新成果的贡献度和对教师在科研育人、科研作风、科研伦理、科研方法的认可度;

5. 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以及用人单位对培养人才的质量反馈和相关信誉度;

6. 科研工作对培养人才在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培养的贡献的达成度;

7. 教师在科研中对育人的投入度以及学校在吸引教师投入方面的政策努力,等等。

通过典型试点案例的分析与总结。还可以列举一些“科研育人”的次级指标来。迄今为止,科研评价中涉及科研育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尚属缺乏,这正是本文提出的应当鼓励与加强研究的一个有意义的题目。

2014年开始,教育部通知实施以研究生质量为中心的学科自我评估和审核评估。如果高等学校的科研评价与学科评估合理地在“育人”方面能纳入科学的评价与评估标准,实现科研与育人的实质多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则对国家的人才培养而言,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科研评价影响及整个教育大系统

科研评价是一个“指挥棒”。而现实生活又使它成为高校运行管理的一个关键的“节点”。因为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它深层次关联到教育的本质与教育价值观。虽然科研评价的对象是项目,而教师职称评价的对象是个人,但科研评价最直接地影响到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职务的评聘以及工资待遇的确定与升迁。因而,它从一个科研的“评价”变成社会学与管理学所面临的系统性问题。

大学的科研评价应当以人为本,求真创新,促进教师发展,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肩负高等学校育人的根本任务。然而与大学教师职务评聘相关的标准,过分关注论文发表与奖项等级、项目层次和经费数量。因此,2013年教育部文件明确指出:“科技支撑教学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不够”,明确大学科研评价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高等学校的科研项目是接受科研评价的主体。高等学校本身对建设符合学校育人根本任务和发展宗旨的科研评价体系,负有建议之责和使用之权。但人们恰恰发现,各类高等院校的科研评价均不同程度受国际流行的种种大学排名的指标体系的影响,有的甚至有巨大的影响。例如流行的国外泰晤士报和美国新闻的大学排名,其中论文发表和论文引用就占了总分65%有余,这些过时的旧式的科研评价、教师评价、大学评价已经相当程度地污染了大学校园内正常的科技发展、人际关系和人才培养的生态。我们不能仅仅关注评价大系统集合的一部分而忽略了有重要意义的另一部分。如果在评价基本的概念上,漏掉了许多重要的因素,则可能出现对正确导向的某种偏离。庆幸的是,觉醒的校园已经正面提出了正确进行科技评价的命题。教育部也于2013年底发文,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体制的改革。将“科教结合作为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原则加以确定,把“创新人才培养”列为科技评价的重点之一并对多样性分类评价、开放性评价、同行评价、代表作评价、引进第三方评价和国际评价,实现管、评、办的分离等提出实施的条则,并指导有关单位开展高等学校科技评价的试点。应该说高等学校的科技评价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并期盼着改革的成功。

五、结语

大学的科研评价是无形的“指挥棒”,其威力之强大足以影响及人才培养的质量、教师的发展路径和大学本身的总体目标之达成,影响及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并直接影响及国家数十年的未来发展。我们应当从明天的人才召唤来审视大学的科研评价。这不仅是理论上的需要,更是具有现实针对性的意义。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从指导原则及实施框架上已作了全面的叙述。高等学校十分期望从明天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高等学校的投入,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于教育改革特别是体制与机制改革的要求。在高等学校中,实现在科研评价中教育思想的转变,组织队伍深入研究科研评价中如何正确体现“育人”的要求,在试点的实践基础上,实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使得在高等学校中,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融通耦合相得益彰。

[1] 王小梅. 高校科研评价应与自身使命相适应[N].人民日报, 2015-07-21(16).

[2] 周光礼,马海泉.教学学术能力大学教师发展与评价的新框架[J].教育研究,2013(8).

[3] 蓝劲松.致知穷理——大学发展的多维探索[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417-433.

(责任编辑:杜红琴)

2016-04-30

刘秋霞,女,华北电力大学现代电力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G526.3

A

1008-2603(2016)03-01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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