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县女娲祭典的文化研究

2016-03-07 11:18王小荣
关键词:祭典涉县女娲

王小荣

(河北工业大学 人文与法律学院,天津300401)

河北涉县女娲祭典的文化研究

王小荣

(河北工业大学 人文与法律学院,天津300401)

河北涉县女娲祭典已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方面体现了女娲祭典在我国民间信仰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其文化现状亟待保护与传承。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对涉县女娲祭典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当坚持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以女娲祭典为文化平台的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可持续性,对民间信仰文化的保护传承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建议。

涉县女娲祭典;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信仰;对策建议

涉县女娲祭典是河北省涉县地区关于民间信仰文化中的人类始祖女娲的祭祀庆典活动。“2006年5 月20日河北涉县女娲祭典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属民俗类(序号486,编号IX—38)”[1]。同年,“涉县女娲祭典被国家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列入《中国节日志》子课题,成为国家文化部的专项课题”[2]。本文探析涉县女娲祭典的历史传承与信仰文化,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其进一步地传承与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与对策。

一、女娲文化的起源地与女娲故里

关于女娲文化的起源地可以分为“南方起源说”和“北方起源说”两派。两派学者在关于女娲神话的故事与主题基本上是相同的,关于起源地的不同却产生了分歧。

“南方起源说”的学者认为,女娲神话起源于南方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古代的四川地区。此学说最核心的依据,就是“认为女娲(或者连同伏羲)人首蛇身的形象,正表明她(们)源出于崇蛇乃至被称作‘蛇种’的南方民族”[3](P30))。“北方起源说”的学者们认为女娲神话的起源地在中国北方的黄河流域一带。此学说的学者们认为:“在南方流传的此类神话中,女娲出现的次数非常少,但在黄河流域流传的神话,女娲出现的频率却很高”[3](P244)。“在汉朝之前,关于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婚的神话毫无关系”[4],也只是在唐代李冗的《独异志》中,伏羲与女娲二人才作为兄妹婚神话的主角而被牵扯到一起①。“在汉民族中女娲神话有235则,占到总量的95%以上”[5]。而且,在远古时期,北方也是气候潮湿,适合蛇类的生长,所以单纯地以蛇作为划分标准不足为凭,也实为不妥。在“北方起源说”中,关于女娲的故里又存在着五种纷争,分别是:“天水说”[6],“晋城说”[7](p105),“周口说”[8](p27-28),“平利说”[9](p20),河北涉县作为“女娲故里”已成定局[10]。

二、涉县女娲祭典的历史传承

在涉县西北10公里的唐王峧沟,有一座凤凰山(古时称中皇山),山上的“娲皇宫始建于北齐天宝年间,距今已经有1450多年的历史,是北齐文宣帝高洋所建的离宫。随着历史的更迭,各朝各代都对娲皇宫进行了多次修建,如今娲皇宫是迄今为止我国规模最大、肇建时间最早,影响力最大的奉祀女娲的古代建筑”[11]。自娲皇宫建立以来,祭祀女娲的活动也就随之展开,而随着娲皇宫规模和在民众心中影响力的提升,祭祀女娲活动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最早记载河北涉县“女娲祭典”政府公祭是在清代。清代的《涉县县志》有记载:“我朝顺治、康熙、雍正间历修理,每年以(农历)三月初十为神诞日,有司致祭,自月初一讫二十启庙宇,远近士女纷集”[12]。此段文字虽短,但却记录了当时祭典的盛况。直到2003年,涉县政府决定恢复政府公祭,同年9月,断层多年的公祭女娲大典在娲皇宫恢复举行。2003年9月,河北省旅游局与河北省文物局共同主办了该年的政府公祭,而这一年的政府公祭被称为“首届公祭女娲大典”。公祭恢复之后,就成了河北涉县每年阳历的9月的一项重要活动,每年都以涉县女娲文化节的形式开展。

(一)政府公祭

涉县女娲祭典的政府公祭由涉县政府主办。公祭大典相较于民间的祭祀,更为庄重与严肃。2003年恢复政府公祭后的首届女娲祭典,与当年9月在娲皇宫补天广场举行,主要议程是:奏祭乐一分钟;21响礼炮,代表21世纪,因为2003年的政府公祭大典是进入21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女娲祭典活动;紧接着是代表当时涉县38万人民的38通钟鼓声;然后恭读祭文;敬献祭品和花篮;全体参祭人员行鞠躬礼。公祭大典结束后,如火如荼的民俗表演随即展开。而主祭人、参祭人依次到山上进行祭拜。自2003年以后,基本上每届女娲祭典都是参照该年的公祭仪式举行的。最近的一次祭典是2015年9月的公祭大典。从2003年开始,河北涉县已经举办了四届女娲文化节和十三届公祭女娲大典。

(二)民间祭祀

相较于庄重严肃的政府公祭,民间的祭祀活动更为丰富,赋予民间祭祀极为丰富的文化内涵,形式上也更为活泼。

娲皇宫庙会集中体现民间祭祀。娲皇宫每年的庙会,最隆重的活动就是摆社。娲皇宫庙会的祭祀就是以社为基本单位进行的。每到农历三月十八日这天,各村都会组织百余人,准备好全套祭祀器具,浩浩荡荡地来到涉县娲皇宫,寻根祭祖,谒拜女娲。

祈禳还愿与进香朝拜。除了集中的祭祀活动摆社以外,整个农历三月娲皇宫都是香客不断。进香朝拜的日子并不是固定的,不过多在农历的每月初一或十五,平时也可以。前来的香客来自全国各地,社会各界,有时还会有国际友人前来进香朝拜。香客祈愿的内容也是各不相同。在形式上更是多种多样:坐夜的,打扇鼓的,结红布的,绑娃娃的,撒米的,垒石子的,披红的,开锁的,丰富多彩。而还愿就是香客在祈禳的愿望实现之后,再次来到娲皇宫兑现承诺的举动,前来还愿的香客多会带上祭品、香纸、鞭炮等物品感谢娲皇圣母保佑他们所许的愿望得以实现。

三、女娲信仰与涉县民间习俗

在涉县,每到重要的岁时节日,民众都会到娲皇宫来寻求女娲娘娘的庇佑,由此也产生了许多民间习俗与禁忌。

第一,女娲信仰与岁时节日食俗。明代杨慎《同品》中有记载:“宋以正月二十三为天穿日,言女娲氏以是日补天,并以煎饼置房上,名曰补天穿。”传说,女娲挑选在正月十六这一天炼石补天,七天七夜,直到正月二十三女娲才将第一张石饼贴近破损的苍天,就这样,整整过去一年零十天,也就是到了次年的二月二才把天给补好。所以,每年的正月二十日,家家户户的妇女都会烙饼,饼烙熟后,她们会先抛一张饼到房顶上,并将此称为“补天”,以此举纪念女娲补天,不仅如此,她们还会再扔一张饼到地上,称之为“补地”。此外,在正月十六、正月二十三和二月初二这三天,当地的民众都会吃一种叫“茶饭”的食品,就是将面条与炒米粉拌在一起,选择在这三天吃“茶饭”,是因为这种饭如同女娲补天时所用的补天泥,这也是人们纪念女娲补天功绩的举动。

第二,女娲信仰与人生仪礼习俗。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出生礼是每个人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时间节点。因女娲有抟土造人的功劳,所以自然也就承担了“送子娘娘”与保护孩童平安成长的职责。旧时,幼儿夭折的现象很普遍,即便是活下来的孩子也多是比较弱小,而且多病多灾。为了能够让孩子顺利长大,家里的长辈都会在孩子出生后,带着孩子到娲皇宫“戴锁”,将孩子的真魂锁在娲皇宫,请娲皇奶奶照看。等到孩子十三岁的时候,家长会再带着孩子到娲皇宫开锁。开锁时的仪式比较庄重,要有三个不同姓氏的人,一边用荆条拍打这孩子一边唱开锁歌,每个人反复进行三次,开锁时的唱词并不固定,不过多是保佑孩子健康成长以及对孩子未来的祝愿。开锁仪式是涉县地区流行的成人礼。

第三,女娲信仰与石器崇拜。在涉县流传的关于女娲的神话中,伏羲与女娲曾用石磨问卜二人能否成婚,所以在涉县石磨就被视为灵物,民众对于石磨非常敬重,甚至对于一般的石头也非常尊敬。而且在涉县的各种仪式和重大节日里,人们还要向石磨或石器磕头、祭酒、烧香等,这既是对女娲的崇拜,也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新人结婚的轿子要经过石桥,直到现在涉县还留有向石磨求子的习俗(夫妇夜晚到石磨上过夜,以此祈求女娲赐子)。而且,现在去往娲皇宫的沿路上,有许多用小石子堆砌的“石塔”,当地人有说是求子的,也有说是祈求健康的。这都体现了石器崇拜在涉县民众心中的地位。

四、涉县女娲祭典保护与传承的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第一,政府的大力支持是信仰文化传承的重要保障。河北涉县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支撑不仅是资金上的支持,而且,在制度层面对其传承与发展提供保障。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各方相应的责任,确立相应的机制驱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执行。在对涉县女娲祭典的传承与发展中,涉县政府乃至河北省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平台,鼓励企业、民间组织以及个人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培育和扶持民间女娲祭典的组织。通过制定相应的标准来甄选女娲祭典的传承人,通过涉县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保障传承人的基本生活,让传承人能够投入到女娲文化的传承中去。通过与年事已高的传承人访谈调查的形式沟通,做好交谈的记录,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后归档留存。

第二,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是信仰文化传承的关键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数是源于民间,女娲祭典在传承与发展中,民间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的,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是传承与发展女娲信仰文化的关键。

第三,加大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每年三月的庙会以及9月的公祭大典,让学生更为直观地感受女娲祭典的魅力。另外,通过与高校进行合作,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研究能力和实践调研能力的研究型人才。借鉴中央美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提出的“学、产、民、官”四位一体的运作机制,将学校、产业、民间组织与政府紧密结合,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提升女娲文化的社会效益。

五、结论与探讨

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涉县女娲祭典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与文化接轨,坚持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保证以女娲信仰文化为平台的京津冀文化协同的可持续性发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完善女娲信仰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在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涉县要整合各地女娲文化的研究,联合申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更好地保护与传承女娲祭典的信仰文化。

注释:

①唐代李冗《独异志》卷三载:“昔宇宙初开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

[1]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国发[2006]18)[Z].2006-05-20.

[2]聂永清,石彬,李秀娟.女娲祭典列入国家级课题[N].邯郸晚报,2006-02-22(2).

[3]杨利慧.女娲溯源 女娲信仰起源地的在推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4]过文英.论汉墓绘画中的伏羲女娲神话[D].浙江大学,2007.

[5]严淑华.女娲与当地女性生活—基于河北涉县女娲神话与载体的考察[D].武汉大学,2013.

[6]杨利慧.女娲信仰起源于西北渭水流域的推测─从女娲人首蛇身像谈起[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6):21-22.

[7]孟繁仁.黄土高原的“女娲崇拜[J].中国文化研究,1999(24):12-15.

[8]武兵.冀甘晋豫陕五省多地争“女娲故里”狼烟翻滚[J].中国地名,2012(2):25-27.

[9]高文,高成英.四川出土的十一具汉代画像石棺图释[J].四川文物,1988(4):16-18.

[10]郝勤学.河北涉县:女娲文化之乡的艰险之旅[N].天水日报,2008-6-20.

[11]李鹤.娲皇宫古建筑研究[D].河北工程大学,2010.

[12]杨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河北涉县女娲信仰文化研究[D].江西:赣南师范学院,2011.

[责任编辑 陶爱新]

Research of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of She County in Hebei Nvwa festival

WANG Xiao-rong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and Law,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Tianjing 300401,China)

She County in hebei nuwa festival has been included in the national first batch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list, which on the one hand reflects the important position of Nuwa Festival in our country's folk belief culture, on the other hand also shows that the cultural status is in urgent need of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ultur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She County should adhere to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social politics, economic environment and cultural environment, and provide the Nuwa festival as the cultural platform for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Beijing, Tianjin and Hebei cultural sustainability, to grasp its essence, to abolish its dregs, improving the protection of folk beliefs and cultural heritage and development.

She County Nuwa Sacrific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olk beliefs;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10.3969/j.issn.1673-9477.2016.04.004

G127;K890

A

1673-9477(2016)04-017-03

[投稿日期]2016-09-17

2016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编号:SD161086)

王小荣(1971-),女,河北张家口人,讲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文学与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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