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华
(大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大理67100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现代转化
沈朝华
(大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大理671003)
民族地区应利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机,促进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的理论品格、民族道德文化的可塑性、价值观对道德的制约是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现代转化的学理依据。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契合性也为这种转化提供了可能性。实现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现代转化的路径,应从制度伦理、价值引领、人的现代化等方面着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少数民族传统美德;道德;现代转化
[DOI]10.3969/j.issn.2096-2266.2016.09.010
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华传统美德。而如何对待传统文化?他的观点也是极富启发性的,他说:“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1〕。各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的缔造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重视发掘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道德资源。同样,少数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在全球化的文化交流与激荡中焕发出生命力,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也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指的是少数民族历史上流传下来的道德规范中,具有一定影响,并能传承其伦理精神、延续其精神文化血脉的优秀道德遗产。从内容上概括,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是少数民族优秀的民族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良好的民族礼仪的总和。
少数民族虽有着丰富的道德文化资源,但这种建立在宗族血缘基础之上的人伦道德规范,在以“契约”为基本精神的全球化时代,面临着传统的断裂与现代性的挑战。少数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必须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引领作用。依据如下。
第一,这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品质所决定的。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孤立于世界文明之外的一种存在,而是人类文明相互包容、相互借鉴、相互交流的产物,是对人类文明基本道德规范、基本价值共识的提炼和表达,是中国共产党对人类社会发展合乎目的性与规律性的一种真理性的认识。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先进性。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民族性,这里的民族性包含了两个层次,大传统的民族性和小传统的民族性。大传统的民族性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共产主义理想最终实现的思想基础,是中国不同地域、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文化传统的56个民族共同的价值追求。小传统的民族性指的是各民族有自己的价值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内化于心、外化为行,不能无视各少数民族本源性的道德观念,必须要在结合少数民族的道德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转换和阐发。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时代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个字的价值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世情,既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失范的纠偏,也是对中华民族道德文化精神的现代建构。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人民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体现了广大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人为本、人民利益至上的社会期待。
第二,民族道德文化传统具有可塑性。各民族的道德文化传统植根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当中,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作为社会意识的价值观念也会发生改变。因此,传统道德文化虽然有其惯性,但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变迁、文化融合、族际交流的扩大,传统道德会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同时旧的道德信条会被赋予新的阐释。如钱穆所描述的这种“更生之变”“乃国家民族内部自身一种新生命力之发舒与成长。”“凡是有生命力的‘传统’都必然是变动而开放的”〔2〕。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中,各少数民族的道德观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地被重新创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从民族学的角度来看,也是民族传统重新再造的过程。
第三,道德实践会受到价值观的制约。道德的产生就其本体论而言,是人对自身存在意义的追问。独立自主的主体看似自由的道德选择,总是渗透着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认定对“应当”具有的优先性〔3〕83,使道德实践总是受到价值观的牵引,这也是当前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现代转化何以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哲学依据。
少数民族传统美德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主要因其价值理念具有普适性,而且这些价值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诸多契合之处,也使得少数民族传统美德实现现代转化具有了可能性。
(一)价值目标的一致性
社会主义是一个在价值目标上不断趋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运动过程。“和谐”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然状态,也是社会主义追求的价值目标。“和谐”的价值理念也存在于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信念系统中。我们可以从少数民族对“和谐”的理解中看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通之处。
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对于现代人而言,这一价值选择是人类在反思现代工业文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这一基础上提出来的。与少数民族“天人一体的生态道德观”将人与世界双重虚构的神话思维有根本的差异,但“天人一体的生态道德观”深蕴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价值却是毋庸置疑〔4〕。其次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和谐”是指人际矛盾、社会冲突能够通过完善的法规制度和道德教化最终得到有效化解。在少数民族村寨,人与社会的和谐依靠的是传统道德、村规民约。二者都强调规则在构建和谐社会生活秩序中的作用。最后,和谐还表现为族际和谐,“一”与“多”的相得益彰。“和谐”包含着中国作为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关系上的价值追求,即民族团结、族际和谐。我们如何在尊重“多元”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培养各民族对中华民族“一体”的文化向心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协调“一体”与“多元”的关系提供了一整套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但少数民族在处理族际关系方面的伦理价值也不应被忽视。几千年的民族史也是各族人民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各民族能够保持各自文化传统,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形成“一体”与“多元”和谐共存的格局,主要得益于民族之间包容、宽恕、团结互助的族际伦理。
(二)伦理精神的一致性
伦理精神是指某一民族或某一社会制度在道德意识、道德习惯、道德评价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精神气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追求的道德理想在基本价值原则上的确认。少数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组成部分,伦理精神的源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同。因而,二者的价值追求表现出了高度一致性。
1.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基础,是中华民族凝聚的核心,也是各民族共同具有的伦理精神。至近代,各边疆民族在保卫家园、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列强的斗争中,有意识地将自己族群的命运与国家兴亡联系在一起。这种在血与火的斗争当中培育起来的爱国主义精神,在当代也激励着各少数民族投入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
2.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民主精神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制度、民主形式、民主手段,都要确实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保治国理政的大政方针在人民内部得到广泛协商〔5〕。少数民族传统美德中对民主精神的追求,体现在其对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解中:村寨的领导者无特权,不脱离生产劳动,具有公仆性质;公共事务集体协商;习惯法的议定、修改、废除一般由全体成员参与并遵循全体一致的原则〔6〕。
3.追求公正的法治精神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价值准则。一个国家的公平正义集中体现在司法公正方面,所以,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依法治国”所依之法一定是正义的良法,而非恶法。少数民族对法治精神的追求体现在其习惯法中,从依靠原始宗教的神判来确保判决的公正,到选举德高望重、办事公正的寨老主持习惯法的实施,体现了少数民族对公正的法治精神的向往。
4.追求平等的伦理精神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内在的伦理要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平等的伦理精神还具有启蒙的作用,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性别、生态领域消灭一切形式的特权。在少数民族的平等观中,平等的追求不仅表现在生态、性别、族际、宗教信仰等方面,还表现为“有统属而无君长,有贫富而无贵贱”的人格平等。
(三)道德准则的一致性
道德准则关涉“应该做什么”及“应该如何生活”〔3〕4。这两个问题作为个人的价值准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被明确地表述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处理国家、社会、他人的伦理关系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在少数民族伦理道德中也有社会伦理与个体道德的要求。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说,民族与国家关系的伦理观自近代才逐渐形成,但心系中华、追求稳定统一却一直是各少数民族的信念。现在,边疆少数民族对“爱国”的理解,已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爱国”非常一致了。在他们看来,爱国就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搞民族分裂,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情。敬业,虽然是一种现代职业道德理念,但在少数民族文化中也有与之对应的价值观念,如热爱劳动,干活精益求精。敬业的工匠精神在少数民族极富特色的民间工艺和建筑中都有所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诚信”“友善”也是各少数民族认可的优秀品质。对于少数民族而言,“诚信”是基于“礼”而自然产生的道德准则。儒学之“礼”,旨在“明尊卑、明亲疏、别贵贱”,少数民族更多的是将“礼”视为人际交往的基本礼仪,而由“礼”衍生出来的重义轻利、诚实守信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很多少数民族同胞的为人处世之道。对于少数民族而言,“友善”不仅是要与人为善,而且还要将善意付诸行动,要扶弱济贫,悯孤护幼,为他人分忧解难。
新中国成立以来,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始终是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主流。民族关系和谐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与少数民族传统道德具有相容性和一致性。但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少数民族传统美德也面临着一定程度上的信仰危机,传统的断裂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传统与现代的冲突。要使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文化保持生命力,就要注入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新的文化因子,推动传统美德的现代性转化。重塑传统,做到“古为今用”,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当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有以下途径。
(一)少数民族传统美德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康德认为:“良好的国家体制并不能期待于道德,倒是相反地一个民族良好道德的形成首先就要期待于良好的国家体制”〔7〕。制度伦理的问题因此被提了出来。制度伦理指的是制度设计和制度实施要体现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其功能在于把“软”的道德规范变为“硬”的制度约束,将自律的德性伦理变为自律与他律同时并重的规范伦理。少数民族传统美德作为一种软资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的制度伦理建设中应受到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的制度伦理包含了二层意思:一是制度建设要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的制度环境;二是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制度化建设的关键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实践,通过塑造国家形象,彰显制度精神,以获得人民的认同。
实现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现代性转化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通过伦理的制度化建设,将少数民族传统美德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的制度伦理中,整合传统与现代的道德资源。如何将少数民族传统美德融入制度化建设?首先,建立和规范民族地区的礼仪制度。礼仪制度是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承载形式,重大的民族节庆应以优秀文化传承为其主要功能,以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为主题,使核心价值观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常识。其次,完善能够传承优良传统道德的乡规民约,并使之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制度化实践。最后,把少数民族传统美德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体系中。
(二)族群本位向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位一体的价值取向转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位一体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也反映了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发展对国家及公民道德的要求。
少数民族传统道德是在以自然经济为主导的“人的依赖性社会”中所产生的,调整的主要是宗族血亲之间的关系。是否有利于族群的生存繁衍、生计是评价是非善恶的重要尺度。对个人行为的道德评价,主要取决于是否有助于族群价值的实现。体现的是一种族群本位的价值观。这种以族群本位为价值取向的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的封闭、保守,也导致少数民族传统美德在一个以国家为政治主体的现代社会难以发挥作用。
如何使少数民族传统美德实现从族群本位的价值取向到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位一体的价值取向的转化?首先,国家机关、社会组织要参与到弘扬民族文化的活动中,发挥国家意识形态话语在移风易俗中的作用;民间仪式活动要充分体现国家符号的象征意义,弱化族群本位的道德意识。其次,按照现代公民国家的理念,依宪法和法律管理民族地区事务,制定民族政策。国家政策性扶助应逐渐淡化民族成分对社会资源分配的影响,以促进个体成员之间的平等为价值取向制定政策。最后,充分发掘民族地区体现国家、社会和个人有机统一的价值资源,特别是当地的红色文化资源,这些资源不仅包括中国共产党与各族群众的深情厚谊,还应包括自近代以来各兄弟民族抛弃恩怨、共赴国难的先进事迹。利用红色文化中的思想道德资源,在民族地区构建起国家层面上的政治文化,增强少数民族对中国道路、中华民族、中国精神的认同感,超越以族群为本位的文化认同。
(三)人的现代化促进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现代转化
在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现代转化问题上,人的现代化应视为核心问题。美国学者英格尔斯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8〕。人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相联系的人的素质的普遍提高和全面发展,包括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由‘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变”〔9〕17。人的现代化的特征是人的理性与人的主体性得到彰显〔9〕14。人的现代化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了与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为规范,为个人的理性选择和主体意识的发挥创造了条件,符合人的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现代转化的关键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人的现代化。没有少数民族群众价值观念的现代化转化,实现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在民族地区,如何实现人的现代化,把人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到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关键靠教育,教育在促进人的现代化方面所具有的功能,主要在于培养具有理性精神和独立人格的人。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民族地区的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与创新家训家风的家庭教育结合起来,营造开放的文化环境,促进现代人格的培养。
总而言之,实现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现代性转化,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结合时代精神的要求,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将少数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与发展融入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活动中,使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构成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1〕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EB/ OL〕.(2014-09-24)〔2016-03-07〕.http://news.xinhuanet. com/politics/2014-09/24/c_1112612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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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柯卫,朱海波.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与人的现代化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Abstract〕Ethnic regions should fully use the opportunity of cultivating and practicing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leading role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 and to improve the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Socialist core values inherent theoretical character,moral and cultural traditions of ethnic plasticity,constraints on moral values are the theoretical bases of this leading role.Th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and minority traditional virtues offer the possibility to achieve modernization of minority traditional virtue.The period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under the guidance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exploration with paths to achieve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virtues of ethnic minorities with the focus on institutional ethics,value guide,human modernization and other aspects.
〔Key words〕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the traditional virtues of ethnic minorities;ethics;modern transformation
(责任编辑张玉皎)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and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Traditional Virtue of Ethnic Minorities
Shen Chaohua
(College of Marxism,Dali University,Dali,Yunnan 671003,China)
G410
A
2096-2266(2016)09-0050-05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DEA140266)
2016-01-10
2016-06-05
沈朝华,讲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