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思考

2016-03-07 10:57彭海红
前线 2016年1期
关键词:集约化集体经济邓小平

彭海红

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始终关注和思考的一个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重大问题。他关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步骤、依靠力量、实现途径等问题的思考和阐述,指导和推动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

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观点

改革之初,他强调农业要工业化。1975年,邓小平同志复出,主持中央工作,开始全面整顿。当时,全党面临的任务是,到二十世纪末要把我国建设成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邓小平同志清醒地认识到“四个现代化,比较起来,更加费劲的是农业现代化”。对于如何实现现代农业,邓小平同志有着深入的思考。他说:“中国农村的发展道路不仅是农、林、牧、副、渔,还要搞工业。只有这样,才能增加收入,才能适应农业机械化的需要。真正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只知道种粮食、搞副业是不够的。”

1978年4月30日,邓小平同志在同胡乔木同志、邓力群同志、于光远同志谈论《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修改意见时再次强调了农业工业化问题。他指出:“要把农业发展起来,需要很多方面配合。现在我们一些同志的脑子里,总以为只要有了农业机械化就行了。其实,搞现代化农业,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交通运输、化学工业、电力水利事业等等都要配合上去,畜牧业也要发展。农产品增加了,就跟着发展各种农产品的现代化加工工业。从科学方面来说,要发展农业,需要有生物学的发展,气象学的发展,土壤学的发展,遗传学的发展。总之,农业要工业化才行。”此后,在同地方负责人的多次谈话中,他都强调“农业最终是要工业化的”,并指出:“所谓农业走工业化道路,就是本身要搞很多新的行业。”

改革伊始,邓小平同志支持包产到户。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与走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画上等号。20世纪70年代末,一些农民在饥饿的逼迫下,再次搞起了包产到户。在当时《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的情况下,此举无疑是石破天惊的创举,引发全国上上下下的思考和争论。邓小平同志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密切地关注着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他从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出发肯定了当时兴起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同志在同中央负责人谈到农业问题时,明确表示要放宽政策,允许包产到组、包产到人。他说:“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在这个问题上要解放思想,不要怕。”

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谈话精神,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各省市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接着,从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颁布了5个中央1号文件,继续放宽政策,搞活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

80年代中期,他开始强调农村改革的方向是集体经济。早在1980年5月,邓小平同志同胡乔木同志、邓力群同志谈话时,针对有人认为实行包产到户会影响集体经济的顾虑,邓小平同志指出:“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

随着包产到户的推行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地位的逐步确立,农户经济不断兴盛,集体经济逐渐淡出;一些农村个人主义抬头,存在违法经营等现象。邓小平同志敏锐地认识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必要性,多次强调农村改革的方向性,试图纠正农村改革中出现的偏离集体经济轨道的行为。比如,1984年3月14日,在与胡乔木同志、邓力群同志谈话时,邓小平同志再次强调,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总方向,他说:“在农村,我们终归还是要让农民搞集体经济。”1985年11月24日,同薄一波同志谈话时,他再次指出:“将来还是要引导到集体经济,最终要引导到集体经济。”

90年代初期,他提出并重申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同志在同江泽民同志、杨尚昆同志、李鹏同志等谈话时正式提出了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他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两年之后,在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稿时,他又强调和重申了“两个飞跃”思想。“两个飞跃”思想是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国国情和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步骤、路径、必要条件等基本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而得出的重要结论。这一思想不仅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而且深刻揭示了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规律,对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关于农村改革、发展观点的特点

彰显务实风格。对于农村改革和发展,邓小平同志总是通过朴实的语言、浅显的道理针对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阻力发表真知灼见,解除人们的思想束缚,推进改革不断深入。比如,对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样一个战略问题,他强调要立足于我国社会制度和农业的现实,“不能照抄西方国家或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把思想、观点和立场,变为现实可行的政策,用切实的政策促进农村改革深入和发展,是邓小平同志务实风格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邓小平同志在1982年10月14日同国家计委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提出的这个观点,已经成为脍炙人口的警句。在一系列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酝酿和出台过程中,邓小平同志特别注重政策实效,尤其是把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作为突破口和出发点。在邓小平同志看来,“我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在农村改革初见成效后,邓小平同志把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这些年来搞改革的一条经验”。

突出辩证思维。邓小平同志在思考和解决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的过程中,经常闪耀出辩证思维的光辉。他既把能否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衡量农业改革政策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又强调农业改革和发展的长期目标即实现农业现代化;既为包产到户保驾护航,又强调集体经济的方向性;既强调农业改革和发展“第一个飞跃”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的必要性和长期性,又思考“第二个飞跃”即发展集体经济的必然性和艰巨性。

尊重群众意愿。邓小平同志向来是以农民接受不接受、农民满意不满意、农民喜欢不喜欢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农村改革之初,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农村政策问题时说:“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30年后,农村集体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曾经风光无限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基本退出经济活动,农户经济盛行。对此,邓小平同志在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指出:“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

启示

首先,集体化与集约化的关系问题。邓小平同志多次使用“集体化”和“集约化”两个概念。上世纪80年代,他更多地使用了“集体化”概念。比如,1980年5月,邓小平同志同胡乔木同志、邓力群同志谈话时,使用的是“集体化”一词。他说:“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当时,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取得明显经济成效,但经济活动的主体仍然是生产队,所以他把包产到户看作是低水平的集体化。显然,当时他所说的集体化就是指生产资料的集中程度和集体统一经营程度。

到了90年代,邓小平同志也在使用“集体化”、“集体经济”的概念。比如,1990年他第一次提出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谈到第二个飞跃时,使用的是“集体经济”的概念。1992年1月他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谈到农业发展方向使用了“集体化”。他说:“以后分工越来越细,工艺越来越新,一家一户办不了,最终要走上集体化的道路。不过,农民愿意怎样就怎样,不要搞运动,他们实际上会朝这个方向走,集体化也是社会主义。”显然,这里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或者事实上的农户经济使用“集体经济”、“集体化”。

1992年7月,在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稿时,也就是在重申“两个飞跃”时,邓小平同志多次同时使用了“集体化”和“集约化”。邓小平同志指出:“关于农业问题,现在还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我以前提出过,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北京郊区搞适度规模经营,就是集体化集约化。”“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 “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限,甚至超过区的界限。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这里,邓小平同志同时使用“集体化”与“集约化”两个概念,不仅着重强调了未来农业生产资料的集中统一经营水平需要提高,也着重强调了未来农业生产方式的集约化趋势。

其次,如何判断第二次飞跃的时机问题。上世纪90年代,邓小平同志根据农村改革现状,提出了两个飞跃思想。通过“两个飞跃”,邓小平同志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进步性和长期性,强调了发展集体经济的必然性和艰巨性。对于农业集体化的发展目标,邓小平同志曾提出四个条件:“第一,机械化水平提高了(这是说广义的机械化,不限于耕种收割的机械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受到人们欢迎的机械化。第二,管理水平提高了,积累了经验,有了一批具备相当管理能力的干部。第三,多种经营发展了,并随之而来成立了各种专业组或专业队,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第四,集体收入增加而且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了。具备了这四个条件,目前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形式就会有发展变化。这种转变不是自上而下的,不是行政命令的,而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业现代化越来越呼唤农业生产的“集体化”、“集约化”。下一步,如何科学地引导农业走集体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智慧。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责任编辑:郑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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