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安锋
(华侨大学 华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名词性成分触发预设的条件
季安锋
(华侨大学 华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名词性成分在具体语境中可否触发存在预设,受到三个方面的条件制约:一是其本身的指称性质,定指性成分都可触发存在预设;二是句中动词的语义类型;三是名词性成分所处的句法位置及所充当的句法成分。
预设;预设触发语;定指;不定指
名词,特别是专有名词,是预设触发语的一种。根据哲学家弗雷格的论述,一个论断所包含的单独名称没有所指,那么这个论断就没有所指,即没有真假值,专名所指事物存在不是语句断定的,而是语句预设的,例如“法兰西国王是秃子”,这句话预设“法兰西国王存在”。
从宽泛意义上讲,名词是指称事物的,名词本身就表明“它所表示的事物存在”,名词触发的预设,一般为“存在预设”①严格意义讲,名词性成分不是触发预设信息,而是其本身体现预设信息。。但是,如果说名词都触发存在预设,这样“存在预设”的概念就太宽泛,也就没有了其价值。本节所讨论的名词触发存在预设,是看特定语境中的名词性成分可否预设它所指称的事物“在语境中存在”,是特定篇章、特定语境中的具体名词成分触发预设的功能探讨。
Strawson(1950)、Karttunen(1973)、Levinson(1983)把能触发存在预设的名词性成分称为专名和有定描写成分(Definite Descriptions),如“John,the table,the king of France”等。弗雷格与Strawson等所说的有定描写成分主要是指存在于论断主项或者语句话题位置的有定名词成分。国内学者在分析预设现象时,对于能触发存在预设的名词性成分表述各有差异,例如:周礼全(1994)认为能触发存在预设的成分是直陈话语中的专名、摹状词、量化名词(或名词短语);束定芳(2000)提出专有名词和限定指称词语触发存在预设;左思民(2000)认为名词性指物成分或主谓短语(其主语为名词性指物成分)充当句子或小句的主语触发预设;范晓(2003)认为,存在性预设由于总是与客观世界中的某个实际存在的对象相对应,预设存在于客观世界中,所以是存在性预设这类预设指称词语或领属结构的名词性词语引发激活。
其实,除了专有名词、有定描写成分,普通名词也可以触发存在预设;除了在主语或话题位置,处在宾语位置、定语位置的名词成分也能触发存在预设,例如:
(1)张三昨天参观了北京故宫。
(2)飞机降落在台北机场。
(3)信交给了鲁迅的朋友。
宾语位置的“北京故宫”、定语位置的“台北”“鲁迅”都能预设所指事物、地点、人存在②本文“预设”的判定标准,根据其经典的语义定义,即“如果A→B ∧ ┐A→B,则A>>B”。。
汉语中能够预设所指的实体存在的词语形式主要包括专有名词、同位词组、这/那+量词+名词、复杂修饰限定成分+名词、光杆普通名词、数量词+名词等。
(一)专有名词
(4)月亮刚刚从山那边露出半个脸。
(5)鲁迅小时候曾生活在这里。
(6)长城是中华古文明的象征。
(7)录取的原则我国教育部有明确规定。
“月亮”“鲁迅”“长城” “我国教育部”都是独一无二的实体,看到这些词语听话人能自然地将其同各自代表的实体联系起来,所以专名都触发存在预设。
(二)同位词组
(8)队长刘利元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测绘记录纸。
(9)车间主任华玉柱站在车门口。
(10)团训练中心维修班班长黄先勇获得了奖励。
(11)全国人民支持首都北京举办奥运会。
这些同位词组由专有名词和表示级别、职务、地位的名词构成,指称的是语境中独一无二的实体,都能预设所代表的实体存在。
(三)这/那 + 量词 + 名词
(12)这座房子修得很有特色。
(13)那片草地留下两道清晰的汽车印。
王红旗(2005)指出,“这/那+量词+名词”形式首次引入可识别所指物的现象很少见,这种形式主要用于指称第二次及其后在话语中出现的可识别的所指物,这样使用的“指+量+名”词组的作用是回指。所以,这种回指的“指+量+名”形式都预设存在一个受话人可以识别的所指物。
(四)复杂修饰限定成分+名词
(14)刚刚洗干净的红上衣又弄脏了。
(15)我昨天从路摊上买的杂志忘了放在哪儿了。
在上述预设语境中“存在一件刚刚洗干净的红上衣”,“我昨天从路摊上买的杂志存在”,名词的修饰成分越复杂,越给人以切实的存在感,都触发存在预设。
(五)有些光杆普通名词(在一定条件下触发存在预设)
(16)鳄鱼捕杀了一头羚羊。
(17)汽车上装满了水果。
“鳄鱼捕杀了一头羚羊”预设有“鳄鱼存在”“汽车”“水果”都预设所代表的事物实体在谈话语境中存在。“汽车上装满了水果”变成否定形式“汽车上没有装满水果”,“汽车”“水果”所触发的存在预设不变。
(六)有些数量词+名词(较少触发存在预设)
(18)队长打死了老张家的一只狗。
(19)老张卖掉了自己的一口猪。
句中的“一只狗”“一口猪”分别预设“老张家有狗”“老张家有猪”。
尽管以上所举的很多名词词语形式都触发存在预设,我们也发现在语境中有的名词不能预设所表示的事物存在,例如:
(20)姐姐准备织件红毛衣。 不预设“存在红毛衣”
(21)我今天晚上不写作业。 不预设“存在作业”
(22)屋里飞进来一只苍蝇。 “一只苍蝇”不预设“屋里有苍蝇”。
“红毛衣”不预设“姐姐的红毛衣存在”,因为姐姐正准备织,还没有织出来;“我今天晚上不写作业”不预设“晚上有要做的作业”,因为很可能今天没有作业要做;“屋里飞进来一只苍蝇”不预设“屋里有苍蝇”,因为原句的否定形式“屋里没有飞进来苍蝇”推不出“屋里有苍蝇”。那么,名词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触发存在预设呢?这跟哪些因素有关系?
(一)名词能否触发存在预设跟动词的语义类型有关系
1.带结果宾语的“制作”类动词后的名词一般不预设事物存在。有些客体是动作发生后产生的,这些动词可以称为“结果动词”,如“熬粥、拌凉菜、包饺子、编草帽、搭桥、打地基、打锄头、打行李、打毛衣、打眼、打糨糊、叠飞机、堆雪人、盖楼、开地、画画、建桥、沏茶、烧瓷瓶、烧茄子、生孩子、摊饼、挖坑、写信、绣花、凿、做衣服、造楼、织毛衣、砌墙”等。这些动词的宾语是无定的名词性成分时,其所指物尚未产生,不存在于真实世界,例如:
(23)小张画了一张草稿图。
(24)姐姐织了一件红毛衣。
(25)两个单位之间砌了一道墙。
(26)学校里盖起了楼房。
“小张画了一张草稿图”不预设“草稿图存在”,因为句子的否定形式“小张没有画草稿图”推不出“草稿图存在”。同理,其他句子也不预设所指事物存在。这跟动词的制作义有关,这类动词跟宾语是“动作—产品”关系,制作的动作完成,产品才会存在,动作没有完成,动作的产品就不存在,所以在否定句中推不出产品事物存在。
王红旗(2006)指出,在非叙实情态的句子中,作宾语的无定名词性成分不但是个体化的,而且在动作发生前不存在,这样发话人不能预设它的存在。以下名词宾语都是动作行为发生后带来的成果,所以不触发存在预设。
(27)我想冲一碗奶粉。
(28)我去做一点稀饭。
(29)我去打一桶水。
(30)他想拉一车沙子。
(31)他要给我泡一杯茶。
支持名词性成分能否触发预设跟谓语动词有关的证据在于,如果变换其中的动词,则原来不触发存在预设的部分可以触发存在预设。例如:
(32)小张寄出去了一张草稿图。
(33)姐姐洗了一件红毛衣。
(34)两个单位之间倒了一道墙。
(35)学校里粉刷了楼房。
2.“表示存在、出现意义”的动词后的名词不触发存在预设:
(36)屋里飞进来一只苍蝇。
(37)墙上出现了一个裂缝。
(38)山上有一座庙。
(39)皇上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存在。
“苍蝇的存在”只是句子的断言意义,而非预设信息,因为否定原句后“屋里没有飞进来苍蝇”则推不出“屋里有苍蝇”,所以不预设“屋里有苍蝇”。同理,墙上出现了一个裂缝不预设“墙上有裂缝”。而“山上有一座庙”和“皇上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存在”分别对“庙”和“皇上”的存在进行断言,“庙”和“皇上”的存在只是断言义,而非预设义。
我们可以这样验证:假如“皇上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存在”这一命题是p,“皇上存在”是q,如果p→q∧┓p→q,则p预设q,“皇上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存在”能推出“皇上存在”,然而“皇上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不存在”推不出“皇上存在”,所以“皇上存在”不是预设义,而是断言义。
3.性质判断词“是”等后面的名词不预设事物存在:
(40)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和尚。
(41)朋友给我的是参考资料。
例(40)的否定形式“走在前面的不是和尚”推不出“有和尚存在”,所以不预设“有和尚存在”。同理“参考资料的存在”也不是句子的预设义。判断词“是”是对事物的性质、属性进行判断说明的,其后出现的名词性成分是新信息,传达断言意义。
动词“当”(担任)、“干”(担任)、“做”(担任、充当)、“担任”、“兼任”、“等于”、“成”、(成为、变成)、“当成”、“看作”、“看成”、“选举”、“像”等动词后的宾语名词表示人的职业、身份、官职等,这些表示职业、身份、官职的名词性成分不预设存在某一具体的人。
(二)名词能否触发预设跟名词指称性质有关
1.非指称成分不触发存在预设。根据王红旗(2004),话语中用以指称实体的名词叫作指称成分,话语中不指称实体的名词叫作非指称成分。表示属性的名词,表示名称的名词,在“当”、“担任”、“做”(担任、充当)、“作为”、“当成”、“兼任”等动词后的表示职业、身份、关系的名词都是非指称成分,这些非指称成分不触发存在预设。例如:
(42)张三是围棋高手。
(43)桌上掉下来一个苍蝇拍。
(44)门外地上倒着很多酒瓶子。
(45)他在军队当警卫员。
(46)他的职业是教师。
普通名词充当的修饰性定语表示的是中心语名词的性质,因而充当修饰性定语的名词性成分就不可能与真实世界(语境)或可能世界的实体建立对应关系,实现其指称功能。“张三是围棋高手”,不预设说话语境中存在“围棋”,这里“围棋”是指明是哪一方面的“高手”的,代表一种属性;同理,“苍蝇”“酒”“警卫员”“教师”等词也不预设在说话语境中存在这些成分所代表的实体。在“这个孩子黄头发”“这张桌子三条腿”等句子中,“黄头发”“三条腿”这些名词成分用来表述主语的特性,是述谓性的,是对主语进行特征、性质表述的,传达断言义,而不触发预设。
2.在指称成分中,定指性名词性成分都触发存在预设,不定指成分和无指成分能否触发预设还要看语境中的其他条件和因素。定指成分指的是指称受话人可以识别的实体的名词性成分,不定指成分是指称受话人不可以识别的实体的名词性成分,无指成分是指称任何可能的实体的名词性成分。用来指称定指成分的词语形式主要包括专有名词、同位词组、代词、这/那+量词+名词、复杂修饰限定成分+名词等。这些成分都能预设所指的人、事物存在。
专有名词表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实体,它所指称的实体对一个现实社会的人来说都是可以识别的。专有名词是在词的层面上就与真实世界(语境)中的所指物实现了对应,因此,不管在什么交际情景中,在什么句法位置上,专有名词总是指称一个不变的个体,即使脱离了语境,就专有名词而言,它仍然也与所指称的对象有这种对应关系。正因为专有名词所指称实体的独一无二性,因此,专有名词总是预设“它所指称的事物存在”。例如:
(47)鲁迅是浙江人。
(48)朋友送给鲁迅两本书。
(49)他的哥哥是鲁迅。
在三个句子中,“鲁迅”分别充当主语、间接宾语、判断词的宾语,在第一个句子里是话题、已知信息,在最后一个句子里是新信息,不管“鲁迅”充当什么成分,都预设“存在鲁迅这个人”。
这/那+量词+名词、同位词组,代词确指性也很强,如“那位老师、这座楼房、他们、班长老李”等。“指示词+名词”都预设“存在名词所指的事物”。如:
(50)这座楼房是新盖的博士研究生公寓。
(51)把钱交给那位先生。
(52)班长老李是北京人。
指示代词的话语功能是给受话人指示言谈涉及的对象的词,以发话人为参照点,离发话人近的为“这”,离发话人远的为“那”,同人称代词一样,指示代词的指称功能也是在词的层面上就具备的,所以,指示代词构成的“指量名”词组也总是具有指称功能,其指称的所指物也只有在语境中才能落实。
有一个例外,就是当代词或者代词同位词组表示虚指或任指的时候,不预设“存在某一人或事物”。例如:
(53)美美地睡他一觉。
(54)任何人不遵守规则,都得为他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所属成分+名词,其结构是“所属人的所属物”或者“所属整体(的)部分”,如“张三的车、我的姐姐、房子后门、小李的相机”等。这些成分一般可以预设事物的存在,也有特殊情况,如“我们看到了张三的车”可以得出“张三有车”,“我们没有看到张三的车”不预设“张三有车”,可能他“根本没车”。
要使这些原来不能触发预设的成分变为预设触发成分,可以通过增加其定指程度来实现,比如“我们没有用过小李的相机”,变成“我们没有用过小李去年买的那台相机”,就可以预设“小李去年买了相机”“小李有相机”。
“修饰成分+名词”有时候也不触发存在预设,如“没有遇到两个脑袋的人”,不预设“存在两个脑袋的人”,增加确指性后,变成“没有遇到那个两个脑袋的人”,则预设“存在两个脑袋的人”。
光杆普通名词、数词+量词+名词,如“电视、桌子、一件毛衣、几瓶酒、两筐苹果”等,多用来指称不定指成分或者无指成分,有时可以预设事物的存在,有时不可以。例如:
(55)张三没有见过外星人。不预设:存在外星人
(56)张三没有见过李四遇到的外星人。 预设:“李四遇到了外星人”、“存在外星人 ”
(57)张三没遇到过山里的野狼。 不预设:“山里有野狼”(可能没有野狼)。
(58)张三没遇到过山里的那只野狼。 预设:“山里有野狼”。
上文例(23)(25)“小张画了一张草稿图”“墙上出现了一个裂缝”,数量名形式都不触发预设,可见数量词+名词形式是较少触发预设的。其中的原因在于,数量词+名词形式多用在句子的宾语部分,对话题进行陈述、断言,用以传达新信息,自然也就很少能预设事物的存在了。
总结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各种形式的名词性成分在能否触发存在预设方面存在一个连续统:
专有名词>同位短语、代词、指+量+名>复杂修饰成分+名词、所属+名词 >光杆名词 >数量词+名词 >非指称成分
(三)名词能否触发预设跟其在句中所处的句法位置有关
1.处于主语位置的名词性成分一般充当话题,是说话人认为交际双方共享的已知信息,都触发存在预设。宾语位置的名词性成分有时不触发存在预设。例如:
(59)山里的野狼张三没看见过。 预设:“山里有野狼”
(60)张三没看见过山里的野狼。 不必然预设:“山里有野狼”
(61)张三打人的事我们没听老师讲过。 预设:“张三打人的事存在”
(62)我们没听老师讲过张三打人的事。 不必然预设:“张三打人的事存在”
2. 处于宾语位置的“数量词+名词”成分经常是作为新信息出现的,传达断言意义,不触发存在预设。
(63)他送给我一本书。
(64)他交给我很多资料。
“一本书”“ 很多资料”处在句子自然焦点位置,所传达的是新信息,它们虽然表示事物存在,但不触发存在预设。
3. 处于介词宾语位置的名词性成分都触发存在预设。
(65)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路。 预设:“存在荷塘”
(66)按照预定期限完成任务。 预设:“存在预定期限”
跟在介词后面的宾语,定指成分居多,有的虽然形式简单,但在语境中,属于回指前文的成分,也是定指的,所以可以体现“所指事物存在”的信息。当然,这也跟前面的介词有关系,所以有人也把介词当作预设的触发语。
可见,名词性成分能否触发预设,涉及其指称性质、在句中充当的成分、所联系动词的语义类型等,这些因素是互相关联的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其中,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性质是主要决定因素,因为名词性成分定指还是不定指,基本确定了其在句中的基本句法位置,而动词性成分的语义类型,也只能充当一种参考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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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薄 刚]
2016-09-17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课题“印尼学生阅读理解策略及阅读能力提高影响因素分析”(HW201604)
季安锋,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汉语语法学、语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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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0292(2016)06-00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