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健 芳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外国教育
韩国中小学校园暴力治理经验分析
冯 健 芳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校园暴力问题在我国日益凸显,但并没有出台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同样遭受校园暴力问题困扰的韩国,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致力于校园暴力问题的解决,并且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预防、控制及救助机制,成果显著。中韩两国的校园暴力问题在诱发原因、表现特点方面都具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借鉴韩国校园暴力问题解决措施的经验,可以为中国应对校园暴力提供有益的借鉴。
中国;韩国;校园暴力;治理经验;对比分析
韩国校园暴力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引发了社会关注。随着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反校园暴力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韩国校园暴力事件开始逐渐下降。据韩国教育部对校园暴力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和2012年相比,2013年校园暴力受害者比例下降了5.9%,截至2014年,校园暴力被害人数由2012年的32万人次减少至4万人次。[1]韩国在校园暴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方面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中韩两国在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背景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两国校园暴力的外部环境存在较多共同点,研究韩国中小学校园暴力问题及治理经验,可为我国解决类似问题提供前车之鉴。
1.韩国校园暴力的内涵释义
韩国在2012年修订后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第2条明确界定了校园暴力概念:校园暴力,指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对象实施的伤害、暴行、监禁、胁迫、绑架或诱拐、损毁名誉、亵渎、恐吓、抢夺、强制做事、性侵害、欺凌、网络欺凌、利用信息通讯发布猥亵言论或暴力言论等致使学生身体、精神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行为。其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2名以上学生或其他人对特定学生或特定集团中的学生实施持续、反复的身体或心理攻击,令其感到痛苦的行为。
在我国,对于校园暴力还没有一个官方的说明和界定。目前,我国更多的是专家学者做出的个人解读,比如遇旻指出校园暴力行为是“发生在校园之中的个别学生出于谋利、炫耀、控制等动机,经常性地欺负弱小同学,使其受到不同程度侵害的不良行为”[2]。王鹰认为校园暴力是“发生在学校(这里主要指未成年人集中的中小学校)内或者相关区域、活动中,以故意伤害他人为意图,针对学校、学校成员特别是学生的暴行、破坏,尤其是侵害生命、健康、身体的行为”[3]。就目前国内学者给出的定义来看,指向的子概念都比较宏观,如“欺负”“侵害”“暴行”,并没有具体的行为说明。
2.韩国校园暴力的现状
根据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2015年3月的调查结果分析显示,韩国9—17岁的青少年中有32.2%曾遭受校园暴力,21.5%曾参与施暴;男生曾遭受校园暴力比率为33.4%,高于女生30.9%的比率,大城市青少年遭受校园暴力35.4%的比率也要高于农村的25.1%。[4]由此可以看出,韩国校园暴力受害群体人数较多,校园暴力已经成为威胁校园安全的重要因素。
(1) 施暴主体。从年龄特征看,韩国校园暴力的施暴主体有低龄化趋势。2012年,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小学、初中和高中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中,约有69%发生在初中,而到2015年,根据韩国保健社会研究院的调查显示,9—11岁的青少年遭受校园暴力比率为38.6%,比12—17岁青少年高出8.9%。可以看出,从2012—2015年,韩国校园暴力低龄化特征明显。从规模特征看,施暴者呈现团体化特点。韩国有着各种各样的具有黑社会色彩的学生团体组织,其中以“一阵会”为代表,据韩国基层教师估计,全国加入“一阵会”的学生达20~40万人。团体施暴往往比个人施暴更可怕,后果更严重,伤害力度也更大。
(2) 施暴形式。在韩国,校园暴力除了传统的身体攻击、孤立、人格侮辱,还出现了新的暴力形式。据韩媒报道,现在校园暴力已不再是简单的欺凌或搜身抢钱,出现了越来越多令人担忧的情况。例如“支使暴力”,把某个孩子当作下人一般地支使他做各样事情。同时,随着智能手机在校园的普及,还出现了“Kakao talk(类似微信)暴力”即在班级群里孤立、不停辱骂某个学生,如果被欺负的孩子退群,便会收到单独的辱骂信息,这种暴力形式带给受害学生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打击和伤害。
(3) 施暴力度。韩国警察厅曾对1 097名学生进行调查,在745名受害学生中,11%因害怕被打不敢去上学,8%想过自杀[1],这也从侧面表明学生遭受到的暴力程度。但讽刺的是学生主动和父母、教师求助的比例都不超过20%,相反超过50%的学生选择沉默。学生主动沉默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校园暴力的隐蔽性,同时也助长了校园暴力的发生。
3.原因分析
校园暴力诱发原因方面,多是日常琐事、情感纠纷等所引起。但从根本原因来看,都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环境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韩国和中国同样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父母重视教育,学校过于注重学生成绩,学生学业压力较大,但父母忙于工作,又缺乏足够时间与孩子沟通,加之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最终使学生沦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
韩国政府在校园暴力问题的解决上则表现出更多的积极作为和高效应对。基于这种情况,下面主要针对韩国实行的校园暴力对策进行分析,希望为我国的校园暴力对策提出有效借鉴。
1.全面立法控制校园暴力
从2001年韩国便开始了关于校园暴力的立法工作,2004年正式出台《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的相关法令》,之后分别于2008年、2012年进行了修改。该法令明确规定了学校及地方政府在校园暴力预防及政策推进等方面的职责与义务,对于受害学生的保护及赔偿、对加害学生的引导及教育双方的纷争调解等,提供了详尽的应对办法及法律依据。[5]2005年,校园暴力防治委员会出台了《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五年计划》。2013年7月和2014年3月,韩国政府相继发布了《“以学校现场为中心”校园暴力应对政策》和《2014年度“以学校现场为中心”校园暴力应对政策的促进计划》,旨在根除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1]韩国平均每两年就会出台新的法律控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1],通过全面立法工作,韩国明确了校园暴力的处理机制、责任主体,为暴力事件的依法处理提供了有力依据。
2.全社会参与预防校园暴力
到目前为止,韩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化的反校园暴力体系。首先,政府每年都会制定应对校园暴力的政策,同时号召全体国民共同参与整治校园暴力,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其次,学校也积极承担责任,积极加强人性教育,同时将体育课时增加50%来减轻学生学业压力,一些学校还增加性暴力预防教育时数,研发校园暴力预防方面的教科书。第三,家长更加重视家庭教育和与孩子的交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最后,大众媒体利用舆论引导和宣传校园暴力的危害性、预防和应对办法,各社区通过定期开展反校园暴力相关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
3.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打击校园暴力
韩国在校园及其周围比较隐蔽的公开场所都安置了监控装置,但为了保护学生隐私,监控录像仅会保留一个月。针对小学生,学校则会通过短信方式向家长通知学生的到校、离校时间。此外,韩国政府在报警电话112以外专设校园暴力申告及救援专线,可以较为及时地为学生提供帮助。为了打击网络暴力,韩国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网络申诉及应对体系。为了使网络暴力的申告更加方便快捷,各学校应组建由专门负责应对校园暴力的警察及教师组成的校园暴力应对小组,遭受到网络暴力的学生可以通过短信、电话等简单快捷的社交通信手段第一时间向校园暴力应对小组提出申告及求助。[1]还有一些学校,使用一些APP,不仅可以进行交流,还能对学生进行定位,从而能准确了解学生所在位置及时为学生提供帮助。
4.建立事后救助机制
韩国构建了以教育部、各地教育厅、学校及相关部处四位一体的被害学生综合救助体系,包括在全国建立21个被害学生诊断中心,并针对不同类型及程度的校园暴力为被害者建立预防、短期(2周以上)、长期(3个月以上)等不同等级的治疗中心,以加强对被害学生的诊断及治愈。政府部门加大对被害学生治疗费用的财政支出,并简化申请程序,扩大受益范围,在各区域建立起专门的校园暴力纷争解决中心。[1]韩国政府还要求各学校建立完善的心理咨询制度,对教师进行周期性的心理咨询培训,以便为学生提供心理诊疗和帮助。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7月出具的针对10个省市的5 864名中小学生进行的调查结果分析,经常受到高年级欺负的学生比例为6.1%,偶尔被欺负的学生比例为32.5%。[6]
校园暴力问题出现在两会提案上,标志着针对校园暴力的立法工作开始进入轨道。韩国已经形成的校园暴力预防、控制及事后救助三位一体的调控体系,给我国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启示。
1.政府承担起主要职责
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在校园暴力的治理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起主要职责。然而目前,我国政府在该问题的解决上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从校园暴力凸显到成为舆论热点,我国政府始终没有颁布全国范围内有执行力的法律法规。首先,校园暴力关乎学生安全,政府应对该问题予以重视,在国家相关文件中明确校园暴力的性质。第二,建立年度校园安全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校园暴力情况调查,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定期公布校园犯罪统计数据,了解校园暴力的范围、程度及受害人数。第三,政府必须着手出台可行的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以其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依据法律准绳,我国有必要制定像韩国《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的相关法令》那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2.全社会参与打击校园暴力
不仅政府要发挥其职能,学校、家庭和社会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父母要改变教育方式,不仅为孩子提供物质保障,还要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职责,孩子需要的不仅仅是玩具,还有父母的陪伴;学校作为育人场所,不能局限于片面追求分数,德育是学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教师要起到为人师表的模范作用;社会也要为学生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传播,无论是网络环境还是校园周边环境的净化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3.建立完善的救助制度
所谓救助,不仅指事后对受害者的救助,还包括事前对施暴者的救助。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韩国做法。首先,政府可以督促学校完善心理咨询制度,学校应该定期开展学生心理测评,从测验中发现学生的心理冲突,防暴力于未然。其次,可以由政府出资建立未成年情绪疏导热线或问题处理热线,使未成年学生遇到问题时可以有求助路径,不至于使用暴力解决问题。最后,建立事后对受害学生的救助制度。校园暴力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施暴学生家庭没有能力承担赔偿,受害学生得不到有效帮助。对此,韩国设立了学生诊断救助中心,由政府拨款资助。我国也可以设立这种学生救助中心,由政府出资提供心理辅导和物资补助。
[1] 吕君.韩国《“以学校现场为中心”校园暴力应对政策》述评[J].比较教育研究,2016(1):88.
[2] 遇旻.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力度,切实预防制止校园暴力行为[J].宁夏教育,2003(1/2):99.
[3] 王鹰.校园暴力的形成与消解[J].政法学刊,2007(4):97.
[4] 人民网.http://world.people.com.cn/n/2015/0320/c1002-26723803.html.
[5] 陶建国.韩国校园暴力立法及对策研究.[J].比较教育研究,2015(3):56.
[6] 搜狐网.http://mt.sohu.com/20150710/n416527248.shtml.
[责任编辑:江桂珍]
2016-05-22
冯健芳(1993-),女,山西太原人。
G511
A
1002-1477(2016)09-0125-03
[DOI]10.16165/j.cnki.22-1096/g4.2016.0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