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目标导向,推动风电尽快成为我国主力电源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在2016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上的致辞
很高兴参加2016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与风能界专家和企业家一同探讨我国风能产业的升级发展问题。北京国际风能大会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球风能行业的权威交流展示平台,在此,我代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中国可再生能源和风电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供给侧改革,破解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推动能源革命的攻坚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这是我们未来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方针。“十三五”时期也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转折期。我国政府已经向国际社会承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在2020年达到15%、2030年达到20%。今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杭州G20峰会上正式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巴黎协定》的批准文件,承诺在2030年左右并力争提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将按照《巴黎协定》的要求每五年评估一次进展。今后,应对气候变化将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主动作为。
加快发展清洁低碳的可再生能源,是中国推动经济绿色转型的新动力,是开展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落实《巴黎协定》、减排温室气体的必然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思想,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引领我国的能源革命。
当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进入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我国能源转型的矛盾和阵痛日益突出,但是推动能源革命的方向是明确的,也是坚定的。
一是必须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能源革命的本质,即主体能源的更替和能源开发利用的根本性变革。我们必须确定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发展地位,转变和创新能源发展方式,控制化石能源的消费,全面优化布局,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规模和消费占比。
二是必须超前谋划可再生能源。我们正在制定可再生能源和风电的“十三五”规划。我们不仅要看到“十三五”,还要看到“十四五”“十五五”,要按照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并力争更高目标的要求,谋划“十三五”及以后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思路,这样才能把可再生能源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可再生能源发展关系到我国能源转型战略的实施以及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的实现。根据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的初步成果,到2020年全部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5.8亿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要达到6.8亿千瓦,年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四是必须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按照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以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为基础,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制定各省(区、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及全社会用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比重指标,引导各地按规划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风电技术成熟,开发成本低,发展前景广阔。我国新增风电装机连续5年领跑全球,并成为首个装机规模达到1亿千瓦的国家。
虽然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位,但在全国电源结构中的占比仍然较低。2015年,我国风电上网电量仅占总电量的3.3%,而整个欧洲已超过11%,德国达到了13%,丹麦更是超过40%。相比之下,我国风电发展距欧洲等风电强国还有较大差距,“十三五”期间,我国风电行业亟待保持持续增长势头。
目前,风电正处于由替代能源向主体能源过渡的关键节点。2015年,我国弃风限电问题反弹,风电并网消纳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在落实“降成本”等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陆上风电价格两次下调,风电行业面临不少压力。我们亟需进一步推动风电行业布局优化、技术升级与成本下降,尽早实现风电平价上网,推动风电尽快成为我国的主力电源。
各位嘉宾,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国际社会共同落实《巴黎协定》的新动力下,我们将积极构建能源领域“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良好发展氛围,实现从风电大国向风电强国的跨越和转变,推动一场可再生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