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英
(邢台学院 河北邢台 054001)
浅谈如何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周丽英
(邢台学院 河北邢台 054001)
社会发展需要大学生是复合型人才;保护大学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有初步了解和认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律;承担法制教育的工作人员引导大学生实现个体的社会化,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和服务社会;守法首先守德;让学生认识我国法律与我党政策的区别和联系。
法制教育 思路
随着当今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许多的社会保障问题仅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不能解的,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社会秩序、社会矛盾与对抗才能得到协调与解决,社会才能趋于稳定与和谐、长治与久安。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衡量自己;其次大学生将要步入社会,法律将渗透到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法制教育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
大学生存在侵权通常表现在:
1.消费侵权:大学生消费侵权主要在日常生活用品、专业学习用品和电子消费类产品方面,主要表现在被迫消费、产品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水平等。
2.勤工助学、实习侵权:大学生为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往往通过不同的途径寻找就业的单位。
3.学校侵权:近年来,学生因住宿问题,纪律处分问题,学位、学历授予问题,学籍管理问题、后勤管理及其他有关问题与校方发生矛盾纠纷。高校规章制度被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审视部分高校的规章制度,一些高校过度维护管理者和校方的利益,制定了为数不少的不合法理的内部管理制度。
1.保护大学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社会的深刻变革引起了大学生利益格局的改变,大学生们不得不思考如何维持和扩大自身的利益,对学校提供的教学服务和生活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高等教育的逐步市场化使大学生由单一的受教育者转变为一个集受教育者与消费者于一体的特色。
2.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人数多、活动能力强,人员集中易组织,由于社会的激烈竞争,现在的大学生承受着学习、生活、就业等各种压力,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极可能产生逆反心理,成为不稳定因素。而高校的稳定也是社会稳的基础。
3.高校扩招后,由于办学规模的扩大,大部分高校存在办学资源紧张的情况,加上高校学生管理的指导思想没有及时转变,不管是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着侵害大学生权益的现象,学生和高校对簿公堂的事情屡见不鲜,保护大学生权益的任务十分迫切,有学者甚至提出了制订大学生权益保护法的要求。
通过老师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础常识和理论知识,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有初步了解和认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律。大学法律教育的内容要按照要求进行,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律的原则,帮助学生树立法律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
邓小平曾经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还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教育、利用课堂讲座、组织摄制法制教育的宣传片的拍摄,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分阶段开展法制教育,进行宣传教育;还可以尝试开设法律常识和法规法纪课。采取校内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或报告和社会实践活动。
法律是基本的道德,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道德则是不成文的法律。如果没有道德的支持,法律就会形同虚设,而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道德也会苍白无力。主要是通过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两者都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
法制教育要与其他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融法制教育于文化知识和思想教育之中,着眼于现代人才基本道德素质的培养。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国家政策、方针,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和校园秩序,要紧密结合理想、道德教育观、人生观和责任感,使其品德升华、进而追求人生理想。成为遵纪守法的道德公民。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是由人民民主转正的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一致的属性。而党的政策,则是由党的组织指定的并不具有国家的属性。党的政策要取决于国家一致的属性,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把它制定为法律、法规;从实施方式看。我国的法律是靠国家强制来保证执行的,不服从和不遵守的要强制其遵守。而党的政策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党员的模范作用和党的组织机构来贯彻执行的。党的政策对党员虽然也有纪律强制,但不是靠军队、法庭、监狱等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从存在于发展的稳定性上看。我国法律一经制定,就比较稳定,一般不会轻易改动,特别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比较具体、明确。而党的政策,特别是党制定的一些具体政策,它会随着具体形式的发展而作随时变动;另外,政策内容比较原则,权利和义务要求也不是那么具体、明确,尤其是党的总政策和基本政策的内容就更为龙头、概括;从表现形式看,我国的法律主要由宪法和各项具体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外国签订的条约等为其形式表现的。我党的政策则是以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纲领、通知、纪要等形式来表现的,其效力范围也是不一样的。
我国的法律与我党的政策的上述区别是非本质的。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共同的。主要表现在:二者反应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是为保障人民的安全利益,进行社会建设服务的、我党的政策是我国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原则;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则是我党政策的条件化、具体化和典型化,是对党的政策的确认和体现,又是落实党的政策的法律保护。
法制教育是高校的德育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在学生的思想政治课安排一定的法制教育内容,对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周丽英(1972-)女,河北南和县人,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