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产业集群与企业的创新收益模型分析

2016-03-03 03:28毛才盛
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 2016年24期
关键词:约束条件入园产业园

毛才盛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宁波315100)

经济研究

服务外包产业集群与企业的创新收益模型分析

毛才盛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宁波315100)

服务外包产业园内的企业是其创新的主体和核心,直接影响着服务外包产业园的创新能力和创新集群发展。从逻辑顺序来看,首先应是服务外包企业及相关企业进入园区,此后才能在园区中开展创新活动,发挥其在创新集群中的主体和核心作用。因此,就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的企业而言,首先是服务外包企业的入园行为,其次是园区内各主体的创新行为。当集群创新能力系数大于1,并且集群创新能力系数与入园企业谈判筹码的乘积大于1时,入园企业与服务外包园区创新集群才能同时获取创新正收益。

企业;产业集群;创新收益

引言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起步较晚,而服务外包市场仍属于极度分散型,尽管有数千家服务外包企业,但它们的规模实力和服务能力差异较大。占据国内市场前几位的服务外包企业均是具有国际经验、品牌知名度、资金规模等优势的外资企业,如IBM、HP、CSC等。而国内服务外包企业不仅起步晚,专业化水平较低,而且规模小,利润低,甚至出现许多服务外包提供商为挤入市场单纯扩大规模而无法得到合理的利润,引发了资本套牢问题。

针对中国服务外包企业的上述缺陷,入园企业应加快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整合实力,分工合作,构建服务外包企业动态联盟,快速抓住市场机会,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将不同企业的技术优势整合在一起,利用各自的资源组成一个超越空间的互利互惠协同作战的“联合组织”联合接包,以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加强服务外包企业整体接包能力,解决服务外包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缺陷。从长远来看,要在服务外包上有所突破,必须解决规模问题,实施大公司战略,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培育一批产品附加值高、市场份额大、核心竞争力强、有研究开发能力的优势企业。通过构建企业联盟和实施大公司战略,可以承接国际上大型的服务外包项目,从而树立服务外包企业的品牌形象。

1 服务外包企业入驻园区门槛的设定

入园企业作为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的核心主体和最终实现者,其创新作用主要体现在创新带来利益驱动(创新正收益)和企业家创新精神的推动[1]。

创新正收益指企业入园后创新带来的利益大于入园前的创新利益,它是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原动力。

企业家精神则是服务外包企业持续创新的主要推动力。熊彼特在其创新理论中指出,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与只想赚钱的普通商人和投机者不同,企业家赚取个人财富只是他的部分动机,最突出的动机则是“个人实现”,即“企业家精神”。熊彼特认为这种“企业家精神”包括:建立私人王国、对胜利的热情、创造的喜悦、坚强的意志。这种精神正是实现经济发展中创造性突破的智力基础。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员(不只是企业家)善于抓住创新机会,从而推动创新的产生[2]。由此可见,企业家精神在推动服务外包企业的持续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入园后的企业为了获取创新正收益而持续不断地创新,同时企业家精神推动着创新在集群内的传播,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了集群的技术实力,这一切对整个创新集群创新能力的提高起到了推动作用,促使创新集群获取创新正收益。

入园企业和创新集群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两者休戚相关,为了实现企业、集群双双获取创新正收益,在企业入园阶段,务必对企业选择和服务外包园区选择进行双重把关。

这里借鉴牛旭东(2005)的分析思路,解释如何在企业进入阶段,为服务外包园区集群创新能力的提高设立门槛。

假设如下:

假设1:入驻服务外包产业园前,企业彼此间无联系,创新行为孤立。

假设2:企业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并创新集群的动机,是为了利用园区的有利资源、获取创新优势。

假设3:技术创新能力与集群水平呈正相关,服务外包产业园的集群水平越高集群效应越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就越强。

假设4:随着越来越多创新企业的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的集群规模逐步扩大,因地租、劳动力价格上涨推动创新成本增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削弱,带来集群负效应,也称“拥挤效应”,由此造成的损失称之为创新能力“拥挤损失”。

根据上述假设,企业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能给其带来创新优势,这种创新优势是企业入园后才能形成的集群创新能力,是一种额外收益,是扣除“拥挤损失”和进驻服务外包产业园前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后的剩余[3]。函数关系式为式1。

式中,NAi为i企业在服务外包产业园C中获取的创新优势,即净收益;RCi(G)为i企业在服务外包产业园C中的集群创新能力;LCi(G)为i企业在服务外包产业园C中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挤损失”;Ri为i企业在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C前的创新能力所获收益;G为服务外包园区的集群水平。

式(1)中,NAi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但只有NAi为正时,企业才会选择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区。这也意味着,企业要考量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给其带来的额外收益能否大于其入园前获取的收益与入园后所遭受的损失。

欲使NAi>0,需满足式(1)对G的一阶导为0,即:

式(2)表明,当企业入园后获取的边际集群创新能力与其入园后的边际“拥挤损失”相等时,入园企业获取创新优势带来的收益最大。然而,服务外包产业园的创新环境及其内部结构会因其他因素不断产生变化使得G发生改变,园区企业的边际集群创新能力和边际“拥挤损失”,即RCi(G)曲线、LCi(G)曲线的斜率也将随之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入园企业的获益水平和入园行为。一般而言,入园获取的收益越高,企业入园的动力就越大;反之亦反之。当入园获取的收益为负值时,企业则不会入园,甚至出现已入园企业退出的现象。由此可见,企业是否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主要衡量企业入园后获取的边际集群创新能力和边际“拥挤损失”两者的相对大小。

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系统与入园企业个体之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只有对两者都有创新优势并能获取额外收益的集群才能可持续发展[4]。但两者的利益指向不同,利益判断标准自然存在差异,服务外包产业园以群体利益为判断标准,入园企业则以企业利益为判断标准,因此,服务外包企业的入园行为不仅有企业约束条件,还要受集群约束条件的限制。只有两种均满足时,服务外包企业的入园才得以实现并持续。上述分析只是服务外包企业入园的充分条件,还需进一步分析服务外包企业入园的必要条件。

2 服务外包产业园的约束条件

设企业在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前的创新能力所获收益为,则个企业(即所有企业)在未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之前的创新能力所获收益总和则为每个企业创新能力所获收益的简单叠加,即:

如果个企业形成了一个集群水平为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其所产生的“创新集群效应”即服务外包产业园的创新集群能力为,则有:

其中,δ为集群创新能力系数。

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C形成的创新集群优势所获收益R,应是服务外包产业园的创新集群能力RC与该n个企业进驻服务外包产业园前的创新能力收益总和Rn之差,即:

要使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能够带来群体利益,其必要条件是创新集群不会给企业总体创新能力造成损失,即需满足R>0,亦即:

由此可得:δ>1。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δ>1即为企业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的群约束条件。

3 入园企业的约束条件

为更好分析入园企业的约束条件,须考察式(1)中的各项变量要素[5]。

入园企业i会因与其他企业竞争既定资源产生创新集群“拥挤损失”FCi(G)。这一损失大小与以下主要资源的争夺有关:地租(土地价格)上涨率、劳动力价格上涨率、集群的政策优惠程度γ(γ<1)、创新能力损失转换系数η。一般来说,集群水平G越高(即集群内企业越多),地租上涨率ε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率φ越大;政策优惠程度γ越大,且i企业的创新能力Ri越高,则i企业获得的补偿越多,创新能力损失FCi(G)就越小。企业的性质、园区创新集群的环境及其内部结构影响决定创新能力损失转换系数η。综合以上几个因素,可得:

将式(7)、式(8)代入式(1)得:

Ri>0是企业选择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的必要条件,代入式(9)可得:

根据假设条件可知,ε、φ、(1-γ)、η均大于0,因此,无论入园企业性质是什么,集群环境及其内部结构怎样变化,使得ε、φ、(1-γ)、η怎样小,恒有:δφi>1。

综上所述,δφi>1是入园企业的约束条件。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服务外包产业园集群创新能力系数很小,即δ<1,但只要i企业获取足够大谈判筹码φi,使得δφi>1,i企业就会选择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或者即使企业入园后从中获取的谈判筹码φi很小,只要外包产业园集群创新能力系数δ足够大,使得δφi>1,i企业也会选择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创新能力较弱的企业会争相进入创新集群能力较强的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园的原因。

4 结语

综合集群约束条件和企业约束条件的分析可得,企业进入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要同时满足集群约束条件和企业约束条件,即同时满足下述两个约束条件:

只有这样才能既使入园企业个体获取创新正收益(至少不产生个体的创新能力损失),又能使整个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获取创新正收益(至少不产生整体创新能力损失),前者使企业具有入园动力,后者则使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加快改进和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园的创新环境及其内部结构,提高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集群的创新能力δ;与此同时,还应加强企业自身创新能力的培养,改善企业在服务外包产业园中的地位和协作关系,提高企业入园后的谈判筹码φi;还可以通过提高政策优惠程度γ,尽可能多地补偿因资源价格上涨导致的园区创新能力损失。

仅当集群创新能力系数大于1,并且集群创新能力系数与入园企业谈判筹码的乘积大于1时,入园企业与服务外包园区创新集群才能同时获取创新正收益。

[1]阿尔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9.

[2]常玉,董秋玲.科技园区技术创新能力影响因素与绩效的关系研究[J].软科学,2006,20(2):119-124.

[3]陈海华,陈松.创新集群的相关研究及进展[C]//.第四届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学术年会论文集(I),2008:20-26.

[4]丁魁礼,钟书华.创新集群的本质涵义及其与产业集群的区分[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27(10):43-47.

[5]姜彩楼,徐康宁.创新集群的内涵与形成路径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8(11):10-11.

(编辑:王红霖)

Analysis of Service Outsourcing Industry Cluster and Enterprise’s Innovation Revenue Model

Mao Caisheng
(Ningb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Zhejiang University,Ningbo Zhejiang 315100)

The enterprise in the service outsourcing industry park is themain body and the core of its innovation,which has a direct impact on the innovation capability of service outsourcing industry park and the developmentof innovation clusters.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should be the first service outsourcing enterprises and related enterprises to enter the park,then to carry out innovation activities in the park,to play its main role in the innovation cluster and the core role.Therefore,the service outsourcing industry cluster innovation park enterprises,first of all is the admission behavior of service outsourcing enterprises,followed by the innovation actors within the park.When the cluster innovation ability coefficient is larger than one,and the product of cluster innovation coefficient and enterprises bargaining power is greater than one,the enterprises in the park and the park service outsourcing innovation cluster can also obtain a positive return of innovation.

enterprise;cluster;innovation revenue

F719

A

2095-0748(2016)24-0003-03

10.16525/j.cnki.14-1362/n.2016.24.01

2016-11-16

浙江省哲学社会规划项目“创新驱动战略视域的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研究”(14NDJC131YB)、宁波市软科学项目“开放式创新模式下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及提升路径研究(2015A10006)

毛才盛(1971—),男,浙江余姚人,管理学博士,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副院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集群创新、公共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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