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业运营的盈利模式比较与借鉴

2016-03-02 02:14靳光辉李喜英王建蒋邦杰
财政监督 2016年20期
关键词:管输盈利模式管网

●靳光辉 李喜英 王建 蒋邦杰

天然气管道业运营的盈利模式比较与借鉴

●靳光辉 李喜英 王建 蒋邦杰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崛起与西方发展国家的油气输送管网不断完备,全球天然气管道迎来了一轮大发展。天然气管道业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以欧美为主导的市场化定价和以俄罗斯为代表的垄断定价。本文着重论述国外天然气管道业的定价机制和盈利模式并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天然气管道业改革的建议。

天然气 管道业 运营模式盈利模式

1865年世界第一条输油管道建成,逐渐发展并形成了管道运输业。截至2013年底,全球在役油气管道约3500条,其中天然气干线管道总长约125万公里。欧美发达国家和中东产油区的油品运输现已全部实现了管道化,全球天然气贸易量的67%通过管网运输。近年来,随着不同市场体系间LNG价格互动的建立和传统天然气输送管网的建设,全世界原本相互独立的天然气区域市场正逐步走向统一。截至2015年,世界天然气产量3.54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18%,天然气消费量3.14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4%。在这些被开采出来的天然气中,分销的方式和盈利模式多种多样,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以欧美为主导的市场化定价和以俄罗斯为代表的垄断定价。本文将着重论述国外天然气管道业的定价机制和盈利模式,并探讨这些盈利模式对于我国的天然气管道业有何借鉴。

一、国外天然气管道业运营模式比较

不同国家天然气管道业的市场具有不同特点,其运营模式也不尽相同,天然气管道业运营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和欧洲四个国家或地区。

(一)北美天然气管道业的运营模式:完全市场化

北美管道业主要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代表。美国是全球第一大天然气生产国,据《2016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5年美国天然气产量7670亿立方米。其中,油气管道里程约为75万公里。加拿大是世界第三大天然气生产国,也是第二大天然气出口国。2015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025亿立方米。加拿大天然气管网系统十分发达,输配管网里程达到51万公里,其中7.8万公里是高压传输管道,与美国管网系统高度互联。

在天然气管道运营方面,如表1所示,美国和加拿大的天然气管道运营市场化程度相当高。美国拥有100多家从事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公司,比较大型的石油公司由其下属子公司独立经营天然气管道业务。在“完全市场化”的天然气市场中,美国解除井口价格管制,拆分管道运输和销售业务,使得管道拥有者不从事天然气买卖,并增加第三方准入,第三方可以直接从生产商处购气,使生产过程得以从天然气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中独立出来。在这种机制下,独立交易商开始大量涌现,管输能力被不断释放出来,促使天然气管网系统供应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提高。加拿大管道运营模式与美国十分相似,但也存在一个明显特点,即上游生产商从产出环节到销售环节之前都保有对天然气的物权或货权,这使得交货点存在多个选择:例如井口销售环节、天然气处理站出口环节、销售环节、管线销售环节和大型存储设施销售环节。管输费与天然气交货点离最终用户的距离呈相反关系。

在天然气管道监管方面,加拿大与美国的能源监管体制共同形成了“北美能源监管模式”。天然气监管分为联邦监管和州监管。联邦监管机构主要为国家能源部,各州的监管大多数是本州内部的公共事业委员会或其独立的能源监管部门。它们分别对管道的准入、价格、运输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在准入监管上,对提供运营服务的公司提出一定准入条件,同时市场参与者在非歧视原则下获得管道的“公开准入”原则。在价格监管上,为防止价格垄断,许多州选择使用成本加成法进行管输费的定价。

表1 世界主要国家天然气管道运营模式的优缺点比较

(二)俄罗斯天然气管道业的运营模式:一体化运营

俄罗斯的天然气探明可采储量为47.57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储量的27.5%,居世界第1位。据俄罗斯联邦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2013、2014、2015年俄罗斯天然气的产量分别为6530亿立方米、6680亿立方米、6403.3亿立方米、6353.4亿立方米。

在运营方面,俄罗斯天然气管网的管理模式受前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影响,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目前还是由政府统一管理,具有极强的国家干预性特点。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垄断了全国的天然气生产、销售和运输,由其下设的天然气运输公司具体负责管道运输业务。Gazprom采取一体化经营,垄断了全国72%的天然气储量和74%的天然气产量,以及全部的天然气主要管路。

在政府监管方面,燃料动力部和相对独立的监管机构能源署发挥了重大作用,履行、负责天然气运输业务的管理职能。燃料动力部负责制定发展战略规划,代表国家控股Gazprom,近年来俄罗斯政府也颁布了多条法规对垄断情况严重的管道市场进行开放。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些发达国家仍采取一体化运营模式。

(三)欧洲天然气管道业的运营模式:混合型

欧盟的天然气消费主要依赖进口。截止到2015年,欧盟区天然气产量为1201亿立方米,消费量为4021亿立方米,供需缺口占消费量的比例达70%。欧洲天然气进口以管网为主,在管网运输方面,欧洲是世界天然气管网密度最大的地区,天然气管道总长度约130多万公里,其天然气管网为跨国、跨区域网络化运输,燃气管道除了在欧洲内部各分市场互联互通外,也连接着俄罗斯、中亚五国、北海地区和北非地区。

在运营方面,欧盟一直将推进天然气的市场化进程作为天然气政策改革的重点。欧洲各国根据欧盟推动统一能源市场建设的政策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推动天然气市场化的不断开放与发展,也不断推动管网自身独立与第三方准入模式的形成。由于不同国家要适应本国发展需要,因而会采取不同管理模式。例如法国的主要燃气公司在本国天然气管输和销售领域仍处于绝对垄断地位,法国道达尔公司、意大利埃尼公司等都在从事天然气勘探开发、管道运输和销售业务的一体化经营。

在监管方面,欧盟能源管理实行的是制定与监督两级体系。能源战略政策的制定职能是由欧盟委员会执行,而对能源管理的监督则是由欧盟能源委员会负责执行。欧盟下属的成员国在能源法规与政策的总体框架下,具体确定本国的基本能源政策和法规。

由于各个市场的天然差异,各国的市场化程度、监管强度都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不论何种模式,都无一例外的是根据本国的国情建立的,并且市场化程度高,监管严格。

二、国外天然气管道业的盈利模式比较

盈利模式是各国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其特有的盈利管理方式和对应的业务结构。在天然气管道业,各国针对本国国情和市场发展程度,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盈利模式。

(一)英美国家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比较

美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经历了自由发展、全面监管、放松监管和市场化完善四个阶段,通过解除井口价格管制、拆分管输和销售业务以及强制性第三方准入等措施,完成了天然气市场化的改革,形成了气与气竞争的市场格局。

图1 美国天然气市场化发展进程

英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986年前垄断时期;1986-2002年市场化阶段;2002年以后有管制的市场化阶段。通过市场化改革,英国天然气市场形成了多元化的供应商,建立了有效的竞争性市场,在运输环节建立了有管制的第三方准入制度。

图2 英国天然气行业市场化进程

从美国和英国天然气市场化历程可知,我国天然气市场化要从垄断性市场向竞争性市场转变,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需要做到以下方面:天然气管道的网络化布局;上下游主体的多元化;管网的分离机制,打破市场垄断格局;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化;法律监管体系的完整化。我国需要加强管网建设,满足天然气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上游放开、气源多元化格局形成,从供气主体上看,煤制气企业、页岩气企业以及民营进口商都将成为潜在供应商。

(二)国外天然气管道业盈利模式的比较

北美天然气管道业主要依托完善的市场化体系和发达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使公司盈利模式和本国的资本市场紧密相连。为了稳定并提升销售价格,加拿大上游生产商在每年冬季之前以1年合同期进行招标,可以获得较高合同升水,有效提升未来12个月的销售价格。天然气生产商采用套期保值手段,通过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对冲操作锁定天然气收益。如2011年和2012年天然气价格急剧下跌,加拿大主要天然气上游公司均通过套期保值取得可观利润。据研究机构测算,加拿大九家主要天然气生产商在2011年与2012年套保价格均值为5.27加元/GJ、4.27加元/GJ,而2011年与2012年AECO的现货价格均值分别为3.46加元/GJ、2.28加元/ GJ,差额分别为1.81加元/GJ、1.99加元/GJ。

俄罗斯天然气管道业的盈利模式则比较单一。由于本国金融市场欠缺,天然气公司则利用自己的市场地位,以垄断的方式攫取大额利润。全球最大的能源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作为行业的巨头,凭借国家控股的方式,瓜分竞争者和下游的消费市场,以获取巨额垄断利润。

欧洲的天然气管道市场是垄断与竞争并存的混合型市场,其盈利模式既与本国的资本市场紧密相连,又会采取垄断的方式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和买方优势吸取利润,是俄罗斯天然市场和北美市场的混合。

(三)国外天然气管道业定价机制的比较

天然气管道业由于投资巨大,具有很强的资金壁垒,容易形成自然垄断,因此各国都将定价机制作为管理重点,根据市场特点和政府立场,都逐步制定了一套符合自身市场行情的定价机制。

北美采用竞争定价机制,用户可以从众多供应商中自由选择,天然气短期贸易很大程度上取代了长期合同。实行这种定价机制主要是由于北美天然气井口价格已完全市场化,管道实行了“第三方准入”,国家以法规形式强制管道开放。不仅如此,在北美市场中的加拿大地区,由于每天在加拿大管线上发生的交易有数百笔,单日交易热值量高达数千万亿焦,天然气交易普遍参照以AECO价格点为中心的定价体系。

加拿大天然气的主要出口国是美国,北美天然气市场日趋统一,加拿大AECO的价格与美国纽约商交所交易的Henry Hub价格存在联动关系。一般情况下AECO价格略低于Henry Hub价格,近年来维持在约为0.4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的价差,维持了北美天然气市场的稳定。

欧洲定价机制比较独特,欧洲市场天然气价格参考其它竞争的燃料价格,如低硫民用燃料油、汽油等,采用石油价格指数定价模式对进口天然气定价。近年来,由于短期合同的增长,现货市场的天然气价格成为影响合同价格的主要因素。天然气价格相对较低,波动小,这种定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维持了市场的稳定。

俄罗斯一直以来都实行双边垄断定价,这是其市场结构决定的,俄罗斯天然气资源除了自给自足外,还大量出口,高产量和天然气资源的稀缺性使得俄罗斯作为能源供应方议价能力较强。双边谈判时,买卖双方先确定各自的谈判底价,而最终价格由买卖双方的谈判力量决定。目前,除中国外,俄罗斯天然气只销售到欧洲、独联体和波罗的海国家,其价格是指边境价,到用户还需加上当地天然气公司的输送价格。

表2 俄罗斯天然气股份公司报价(单位:卢布每1000平米)

三、我国天然气产业运营管理的经验借鉴

各国定价机制要求契合自身市场和符合市场结构的特点,对于天然气管道市场化改革刚刚起步的我国来说,除了了解各国定价机制和盈利模式的优点外,还需要结合国情进行改革与借鉴。

(一)挖掘自身盈利模式,鼓励多种资本进入

我国天然气的产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主要面临资源不足、价格机制等矛盾,天然气资源的供应链协同发展显得十分重要,国有大型油气企业需要在油气管道基础设施等市场,发挥改革的重要引领作用。目前来看,在我国市场大量依赖国外资源的特定条件下,让国有企业充分地利用与发展现有管道设施,保障资源的跨区域运输和销售渠道。不过,民间资本进入将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效率高、速度快的优势。我国天然气管道体制改革应发挥天然气产、运、销的一体化优势,发掘出自身独特的盈利模式,同时解决好天然气管道的排他性问题,引进民间资本、外资等多种资本,促进适度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二)结合本国国情,完善天然气管道业定价机制

管道网络由于投资巨大,具有很强的资金壁垒,容易形成自然垄断,因此各个国家都将管输费率的改革作为定价重点。从各国来看,这一价格多是受政府管制的。美国天然气供应链中,输送、储存不同环节的价格和LDC(美国的地方配气公司)的终端用户售气价格受政府管制,大多数州的管输费按成本加成法来定价,其余部分由市场定价。

我国天然气管输费定价始于1964年,管输费主要采取成本加成法定价。新建管道定价特点是“输气收费、不输气不收费”,并没有将管输费进一步细分,业内称为“一部制”管输定价模式。国家发改委在发改价格〔2004〕2971号和发改价格〔2005〕1281号,对忠武线和陕京线系统既核定了“一部制”下的综合管输费,也核定了“两部制”下的管输容量费和管输使用费,但“两部制”模式在我国推行力度日渐趋冷。

表3 天然气价格改革进程

(三)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但不可急于求成

目前我国天然气市场属于一体化经营的垄断性市场,上中下游市场被三桶油所垄断,终端用户只能被动接受价格,而垄断者又易于出现上下游交叉补贴的现象。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是市场化改革必经之路。

目前市场化改革宜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提出“三步走”战略:首先,将基础管道剥离成立独立法人,允许销售企业对管道企业持股或者控股;然后,强制管道开放,为第三方提供非歧视服务,并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最后,强制天然气销售企业逐步降低对管道公司的持股比例,从而实现管网分离,管输费用由独立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最终实现“产权多元、经营独立、法规健全、监管有效”的改革目标。

(四)健全监管制度,适应市场化改革

在市场化改革中,建立和健全适应我国经济大环境、相对独立和有执行力的监管制度必不可少。

1、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在欧盟监管体系中,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监管,使得消费者能充分拥有信息的来源渠道,发挥积极并重大的市场监督职能。我国在行业监管中,也应该加强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作用。

表4 2016年油气管网信息公开与监管相关政策

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重视管道行业的监管立法。美国政府在法律层面实现了油气管道的安全监管。1938年,美国政府制定了《天然气法》,之后不断完善各州管道法律法规及运价监管规定,以法律形式界定了油气管道运营的相关内容。同样地,加拿大政府也制定了《国家能源委员会法》、《北方管道法》等油气管道行业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管道运输业经营的权利义务及监管内容。但是,我国油气行业处于自然垄断地位,并没有相关运营法规予以全面的法律规定体系,只存在涉及油气行业若干条的条款规定,适用面窄,适用期也较短。我国政府部门有必要建立健全一套法律法规,加强对管道行业的法律层面监管。

3、权责分明,协调监管。美国实行联邦层和各州之间的两层次监管模式。联邦层次的监管由联邦能源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国土安全部和监管委员会等共同执行,能源部下属的能源监管委员会主管审批和价格监管。各州之间的监管主要是由本州内部的公共事业委员会执行。

而我国虽然在《石油管道安全保护法》中提到,我国石油管道安全主要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石油管道安全保护法》负责全国管道发展工作,而其他相关部门如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在不同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在实际监管时,监管层要明确划分各部门工作,监管要到位。

2015年底,我国在役油气管道总里程累计约为12万千米,其中天然气管道7.2万千米。天然气在国家能源结构优化的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天然气管道公司运营模式面临新局面、新形势的挑战,因而有必要借鉴国外天然气管道公司的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运行效率,增强竞争优势。

(作者单位:中石油东部管道有限公司武汉管理处)

1.吕建中、司云波、杨虹、郝宏娜.2015.美俄欧天然气管网运营管理模式比较及启示[J].国际石油经济,4。

2.孙亚楠.2014.浅谈加拿大上游公司天然气销售[J].经济视野,14。

3.王华、龚珏.2013.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J].税务研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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