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假新闻的危害与防治

2016-03-02 08:05李文超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5期
关键词:受众信息

李文超

(莱芜市广播电视台,山东 莱芜 271100)

论虚假新闻的危害与防治

李文超

(莱芜市广播电视台,山东莱芜271100)

当今社会,由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信息终端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媒介随时随地接收大量的新闻信息,在海量信息传播的背后,不免有虚假新闻在发酵、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会吞噬新闻价值,给社会带来巨大消极影响,所以如何防治假新闻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对虚假新闻的界定、呈现特点与防治为主线进行了论述。

虚假新闻;新闻真实;危害;防治

中国新闻业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难免绕一些弯路——虚假新闻的产生与传播。对虚假新闻的研究仍然是一项重大课题,其产生的原因与防治将成为新闻工作者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1942年,陆定一提出“新闻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的观点。虚假新闻是新闻基础上反方向的发展,它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冲击着媒体公信力,也打击着媒体权威性,从而削弱正面舆论的引导力。对于媒体而言是沉重的打击,对于新闻当事人也是一种伤害。

一、虚假新闻的界定

虚假新闻是对事件的失实报道与传播。违背了遵循客观事实的原则,除内容方面的失实以外,还存在传播渠道上的失真。正如“一传十,十传百”过去是说疾病的传染,后形容消息传播极快。[1]结合传播学理论,事件往往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发生扭曲,甚至是被放大,以至于虚假信息传多了之后,往往让人信以为真,这有悖于事实真相。

二、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事件发生有其结果必有其因,虚假新闻也如此。新闻从业人员政治修养欠缺、新闻从业者受利益驱使等,均为虚假新闻的产生埋下了发芽的种子。

(一)新闻从业人员政治修养有待提高

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新闻从业者是具体的发言人,所以新闻人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吃透“精神”的想法,并且要有时代感和社会责任感。不乏个别媒体,尤其是地方新闻人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这样的报道往往失实或不全面,为虚假新闻埋下伏笔。当年“华南虎事件”中,当地媒体为搞好宣传并服务于地方经济,而失实报道,侵害了受众的知情权。

(二)媒体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民众对信息的获取渠道发生了巨大变化,媒体正处于转型中的风口浪尖,体制改革和新媒体技术的介入,再加上新媒体崛起,使得部分媒体生存压力增大,报道时为提高关注度往往制造许多噱头,难免闹出些虚假信息的成分。[2]这就要求媒体要为受众提供真实准确的新闻信息。网络媒体发布虚假新闻,为受众提供虚假信息,混淆视听,这对公民的知情权是一种侵犯。

三、虚假新闻呈现的特点

网络假新闻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社会危害大、成因复杂、源头隐秘、控制困难等特点。[3]虽说虚假新闻会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新闻事实而不同程度的存在,但也有其一定的规律性可循。

(一)虚假新闻的题目十分吸睛

标题是为了那一把火候。例如,“比尔·盖茨遇刺身亡”“蟒蛇吞农妇”,这样的题目格外引人瞩目,比尔盖茨,这位响当当的人物可谓人尽皆知,本身就是个亮点,再加上“遇刺”的勾引足够吊人胃口,这样的题目吸引人们点开新闻页面浏览一番。当然,真实的新闻不见得使用类似标题,这里描述的为普遍规律,如有个案定当另论别说。

(二)内容诡异多变

内容呈现出感官刺激的性质,“血腥、暴力、色情、非法……”等类似的形容词均为列入虚假新闻的重点使用词汇里。例如,2007年的“湖南三个富婆玩死男妓”。这名字从字面看就“过瘾”,仔细看题目足以概括为“色情新闻”,色情、性爱本身就是敏感词汇,公诸报纸足以让受众浮想联翩,人的窥视心理发挥了进去看一看的作用,是真是假忽然在那一刻就不在重要了,很多人的心理将一个很有意思的信息反馈给大脑,是假的,看个热闹,是真的,听个段子而已。

(三)失实的因素

打开文章,开篇“据网友曝光”“据网友爆料”或者“据知情人士透露”等,很明显信息模糊。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时间方面会使用很多“昨日”“日前”等,时间模糊。新闻报道中对时间的要求是十分严谨的,而虚假新闻报道中,想必传播者也是有意避之。

四、虚假新闻的防治

(一)国家有力的监管

国家必须加大对新闻的把关和监管制度,必须健全监察和惩处虚假新闻的体制。从国家层面施压,让虚假新闻的生存空间降低,这也是极其有效的管控措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渠道的拓宽和传播新形势的出现,也应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在查处方面也应不断创新,做好对信息的有效管控与引导。

(二)新闻从业者的信息把关制度

新闻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还要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切忌为逞一时之快跟风炒作。例如,“郭美美澳门欠2.6亿赌债”的虚假新闻,诸多媒体人不加以求证的报道,蜂拥而至的背后是炒作,实在是可笑。有很多媒体从业者在中间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唯恐天下不乱抛尽满腹良墨竟写出一篇虚假新闻,实在是可悲。这种扭曲往往由个人的文化偏见和观点取向而带来的选择性的报道或者对信息使用特殊表达组合以达到某种宣传目的行为。[4]新闻把关人一定要有严谨的新闻态度,坚持把关人制度是有效的管控举措。

(三)受众为主的互动监督

受众是信息的接收者,是信息工作者的服务主体。受众成为虚假新闻的监督者,首先在人口基数大,涉及范围广,同时受众分布在各行各业,也就意味着监督的触角伸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受众的监督会使得虚假信息的生存空间有效变小。

虚假新闻自古有之,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发达的今天,数量和传播能力上尤为凸显,它是社会发展和人际传播过程中的必然存在,但绝非偶然。只有意识到其危害并分析出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和传播规律,才能有效减少虚假新闻对媒体传播力和政府公信力的腐蚀,才能降低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1]陶彀(宋).清异录·丧葬[OL].http://www.360doc.com/con tent/14/0501/15/4993693_373730854.shtml,2014-05-01.

[2]魏永征.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158.

[3]陆建义.网络假新闻的成因分析[J].城市党报研究,2009 (02):16-19.

[4]陈中原.点击新闻职业道德关键词——84个国家或地区新闻职业道德准则73个关键词汇的统计分析(下)[J].新闻记者,2007(07):15-19.

G210

A

1674-8883(2016)15-0209-01

李文超(1989—),男,新闻学、法学双学位学士,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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